--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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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圩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及工作制度

一、镇普法领导小组职责

(一)在镇委领导下,根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对全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

(二)制订全镇普法依法治理长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镇委批准后,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

(三)开展全民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对全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调查研究,查找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为全镇普法依法治理提供决策建设。

(五)搜集、整理、上报、交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制度

(一)工作原则。领导小组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并报镇批准。领导小组在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并负责所属系统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

下简称镇普法办)负责。领导小组支持镇普法办开展各项工作,并提供一定的方便。镇普法办要与小组成员保持经常联系,为小组成员服务。

(二)会议制度。每年初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会议由组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方题由镇普法办或小组成员提出,报组长确定,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确定。会议日期和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周通知各小组成员。小组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须在会前向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并提出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或建议。镇普法办负责会议记录并在会后编印会议简报。会议决定事项,由镇普法办负责组织实施,并向小组成员通报有关情况。

(三)文件审批制度。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的文件,由镇普法办或有关单位负责起草,经镇普法办负责人或有关领导同志审核后,报请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并签发,发送全镇各有关单位,领导小组全会议简报由领导小组组长委托副组长审定并签发,印发给各小组成员。需要通报全镇的要及时印发。

(四)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年初,领导小组要向镇党委汇报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每年12月底以前,小组成员单位要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包括本系统、本部门当年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的主要举措、工作成效、经验体会、存在问题及下年工作计划。

(五)调查研究制度。领导小组每年制度调研计划,确定调研课题,抓住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由镇普法办负责组织落实。各小组成员单位每年也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一两个课题,开展调查研究。调研工作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要寻求基本规律,探索新的途径,指导实际工作,切实解决制约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的深层问题。调研成果关镇普法办。

(六)督促检查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对小组成员和各部门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由镇普法办负责落实。各成员单位对本单位、本系统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关情况及时通报镇普法办。督促检查工作要形成制度,健全机制,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七)教育培训制度。领导小组生年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法制宣传骨干进行培训,由镇普法办负责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也可结合年度工作和本部门实际,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报送镇普法办。

(八)工作联络制度。小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确定一位协调能力强的同志作为联络员(法制宣传骨干),负责与镇普法办的日常联系。联络员工作变动时,要及时予以调整。镇普法办要加强同联络员及有关单位联系,形成组织严密、运转协调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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