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文本201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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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征求意见后修改稿)
文本
登记表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二〇一一年八月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征求意见后修改稿)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二〇一一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条区划目的 (1)
第二条区划依据 (1)
第三条区划目标 (2)
第四条区划原则 (4)
第五条区划范围 (5)
第六条区划成果 (5)
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6)
第七条地理概况和区位条件 (6)
第八条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 (7)
第九条开发利用现状 (12)
第十条面临的形势 (13)
第三章海洋开发与保护战略布局 (15)
第十一条总体布局 (15)
第十二条杭州湾海域 (17)
第十三条宁波-舟山近岸海域 (18)
第十四条岱山-嵊泗海域 (18)
第十五条象山港海域 (19)
第十六条三门湾海域 (19)
第十七条台州湾海域 (20)
第十八条乐清湾海域 (20)
第十九条瓯江口及洞头列岛海域 (20)
第二十条南麂、北麂列岛海域 (21)
第四章海岸基本功能分区 (22)
第二十一条海岸基本功能区概述 (22)
第二十二条农渔业区 (22)
第二十三条港口航运区 (23)
第二十四条工业与城镇建设区 (24)
第二十五条矿产与能源区 (25)
第二十六条旅游娱乐区 (25)
第二十七条海洋保护区 (26)
第二十八条特殊利用区 (26)
第二十九条保留区 (26)
第五章近海基本功能分区 (28)
第三十条近海基本功能分区概述 (28)
第三十一条农渔业区 (28)
第三十二条港口航运区 (29)
第三十三条工业与城镇建设区 (29)
第三十四条矿产与能源区 (29)
第三十五条旅游娱乐建设区 (30)
第三十六条海洋保护区区 (30)
第三十七条特殊利用区 (30)
第三十八条保留区 (30)
第六章实施措施 (31)
第三十九条功能区管理 (31)
第四十条海域使用管理 (33)
第四十一条海洋环境保护 (34)
第四十二条区划编制 (36)
第四十三条监督检查 (37)
第四十四条宣传教育 (38)
第四十五条技术支持 (38)
第七章附则 (39)
第四十六条区划效力 (39)
第四十七条区划附件 (3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区划目的
海洋功能区划是一项海洋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海洋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科学评价海域自然资源、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根据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相关区域规划等,合理制定区域海洋资源利用和保护战略,科学定位海域空间的基本功能,明确功能区的管理要求,目的是为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开展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提供保障和基础,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
第二条区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四)《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02年8月29日国务院批准)
(五)《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国函…2011‟19号)
(六)《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七)《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06年10月24日国务院批准)
(八)《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国家海洋局,国海发…2007‟18号)
(九)《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GB/T17108-2006)
(十)《关于开展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的通知》(国海管字…2009‟660号)
(十一)《关于印发<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技术要求>的通知》(海管字…2010‟83号)
第三条区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制度,保障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发展空间,维持海洋自然资源产品的可持续供给功能,保护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和景观资源的生态服务功能;规范海洋开发利用秩序,调整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用海项目,实现海域开发利用基本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控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促进海洋经济稳步发展。
(二)海洋开发目标
从全省海域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出发,统筹协调平衡全省海域整体功能与局部海域功能,发挥海洋功能区划参与宏观调控
的作用,强化对我省海洋经济布局的引导,科学制定、分配围填海总量控制指标,保障科学建设用海的发展空间,规范和引导涉海专业规划,统筹安排行业用海,保障渔民生产生活,保障海水产品生产安全,实现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海洋的需求,保障海洋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海洋环境保护目标
我省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趋势得到一定缓解,海洋保护区的生态系统的生态特征和生态功能得到明显保护和改善。沿岸陆域污染源达到基本整治,入海污染达标排放;重点江河、海湾污染环境达到初步治理,河口湿地和海湾生态得到有效修复;海洋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海洋环境质量有根本性好转;重点海岸、海洋工程对海洋生态环境破坏得到初步遏制;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得到有效保护,渔场生态环境得到修复、近海生物多样性增加;海洋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有效发挥,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健康、跨越式发展。
(三)海域综合整治目标
到2020年,全省重点海域主要污染物排海量消减 10%,近岸海域水质功能区达标率65%以上,清洁海域的面积比达到20%。近岸海域、重要港湾和入海河口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控制,海洋物种资源、环境资源、岸线资源等得到有效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得到初步修复与治理,海洋经济与海洋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