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意外伤害保险书

合集下载

工程施工意外伤害保险(3篇)

工程施工意外伤害保险(3篇)

第1篇一、定义工程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与工程管理、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二、保障范围1. 身故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其法定继承人支付身故保险金。

2. 残疾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其支付残疾保险金。

3. 医疗费用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报销。

4. 误工费用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误工,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误工费用。

三、投保流程1. 投保人选择保险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2. 填写投保单:投保人需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填写投保单,包括被保险人基本信息、保险金额、保险期间等。

3. 保险公司审核:保险公司对投保单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投保条件。

4. 签订保险合同:审核通过后,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5. 交纳保险费:投保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交纳保险费。

6. 保险生效: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即可享受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

四、注意事项1. 保险金额:投保人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自身需求,合理选择保险金额。

2.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一般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3. 保险责任:了解保险责任范围,确保在发生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4. 保险理赔:在发生意外伤害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总之,工程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是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安全和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

广大施工企业和员工应充分认识到意外伤害保险的重要性,积极投保,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保驾护航。

第2篇一、保险概念工程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指由施工企业为施工现场的员工购买的,以意外伤害为保险事故,支付保险金的保险。

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协议详情

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协议详情

协议编号:XY2016TZ00001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协议甲方:〔投保人〕乙方:〔保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某某某某中心支公司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某某某某中心支公司就施工人员意外险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的组成:1、如下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局部〔1〕甲方投保资料〔包括施工合同或者施工协议〕;〔2〕本保险协议;〔3〕本保险适用的条款《平安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团体收入保障保险条款》;〔4〕被保险人定义;本协议中被保险人是指的施工人员〔凡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16-65周岁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本保险仅承保被保险人在施工区域内因施工相关事宜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除此以外的情况发生的事故,保险人概不负责。

〔二〕保障内容该保险方案适合被保险人从事室内装修时发生的意外事故,对于被保险人从事室外装修站立位置距离地面5米以内〔含5米〕高度的或者工程为包清工,发生意外事故意外死亡、残疾、医疗、意外住院津贴减半即意外伤害40000元/人,意外医疗10000元/人,意外住院津贴15元/天/人。

对于被保险人从事站立位置距离地面超过5米高度的室外装修事故我司不承当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从事高空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展的作业}时因未系绑安全带导致的保险事故属除外责任。

“高处作业〞以《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华人民某某国国家标准GB/T3608-2008〕中的定义为准;〔三〕保险费保险费以甲方预计年工程造价总额作为计算依据,甲方预测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工程量1000万,一次性缴纳保费。

在保险期限内,甲方必须将所有承包的工程项目以形式向乙方备案〔SHENFENG111pingan..和LUODAN065PINGAN..〕,报备的信息中包括但不限于承保方、发包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期、工程造价等,乙方从收到并回复同意承保的次日零时起承当保险责任。

建工意外险保险协议(江泰)

建工意外险保险协议(江泰)

保险协议(供参考)协议方:甲方: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主投保人)(联合投保人,指施工单位)······························乙方:(首席保险人)(共同保险人)······························根据大庆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龙南里仁至杨村(赣粤界)段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前期保险询价和谈判的结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本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项目大庆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龙南里仁至杨村(赣粤界)段建设项目二、各方的主要权利及义务(一)主投保人:负责总体工作协调,并为联合投保人代扣代付全部保险费。

(二)联合投保人:按照本协议承担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从乙方获得赔偿。

(三)首席保险人及共同保险人:有权收取保险费,并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险条件(一)保险险种: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二)保险人名称:(三)投保人名称:(四)被保险人名称:大广高速公路江西龙南里仁至杨村(赣粤界)段建设项目全体施工人员及工程管理人员(包括分包队伍、协作队伍的人员)(五)保险工程名称:大庆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龙南里仁至杨村(赣粤界)段建设项目(六)保险工程地址范围:江西省境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永久工程所在地及为实施施工专用施工区域、材料预制构件基地,和其他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所在地,以及工棚、仓库、料场、预制场及邻近区域,上述各地之间的运输途中。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2篇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2篇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2篇篇1甲方(投保人/建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建筑工程参与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二、保险对象本保险的保险对象包括甲方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职工、短期用工、临时工、外包工程队等。

三、保险期间及范围保险期间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保险范围覆盖工程现场及与工程相关的活动场所。

四、保险金额及保费保险金额根据甲方需求及乙方规定确定,具体金额详见保险单。

保费由甲方按照乙方规定的标准支付。

五、保险责任乙方对保险对象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医疗费用等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 身故赔偿: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乙方按照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 残疾赔偿: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的,乙方根据残疾程度按照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3. 医疗费用赔偿:因意外伤害产生医疗费用的,乙方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标准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

六、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建筑工程及人员的情况。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费。

3. 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七、保险人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应及时处理甲方的索赔申请。

3. 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关于保险事宜的询问给予明确答复。

八、免责条款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对象的人身伤亡,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1.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2.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因素;3. 保险对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4. 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

九、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施工单位保险合同

施工单位保险合同

施工单位保险合同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投保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保险期间内,甲方在其施工工地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所有施工人员。

2. 保险金额:每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累计不超过人民币____元。

二、保险责任1. 在保险期间内,若甲方施工人员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乙方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报案后,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三、保险期限1. 保险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 保险期限届满,甲方需要续保的,应当提前__天通知乙方。

四、保险费率1. 保险费率为____%,保险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2.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五、争议解决1. 双方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保险合同项下的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其他约定1. 甲方应当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2. 甲方应当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向乙方报案,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的保险资料,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4.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保险合同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

意外伤害保险申请书范本

意外伤害保险申请书范本

意外伤害保险申请书范本
尊敬的保险公司:
您好!我谨代表申请人向贵公司提交意外伤害保险申请书,敬请审阅。

一、申请事项
1. 请您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条件。

2. 请您为申请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并出具保险单。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
1. 姓名:XXX
2. 性别:XXX
3. 出生日期:XXX
4. 身份证号码:XXX
5. 联系电话:XXX
6. 住址:XXX
三、保险计划及保额
1. 保险期间:一年
2. 保险金额:人民币XXX元
3. 保险费用:人民币XXX元
四、受益人信息
1. 受益人姓名:XXX
2. 关系:XXX
3. 联系电话:XXX
4. 住址:XXX
五、保险申请原因及目的
1. 申请人从事XXX工作,日常工作环境中存在一定的意外风险。

2. 申请人希望为自己和家人提供一份安全保障,以防不测。

3. 申请人了解到贵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认为产品保障全面,性价比高。

六、声明及承诺
1. 申请人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申请人承诺在保险期间内,遵守保险条款规定,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

3. 申请人同意贵公司对申请人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和管理。

七、申请日期
本次申请日期为XXX年XXX月XXX日。

在此,申请人真诚希望贵公司能够审核通过本次保险申请,为申请人提供一份安心和保障。

如有需要,申请人愿意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感谢贵公司对申请人的关注和支持!
敬请审阅!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签名)
XXX年XXX月XXX日。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5篇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5篇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5篇篇1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第一条保险合同的签订1.1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2 乙方为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向在职员工提供意外伤害保险保障。

1.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条保险责任2.1 乙方承担在职员工在工作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住院费用等各项赔偿责任。

2.2 乙方对在职员工造成轻伤、重伤、残疾甚至死亡的损失,按照合同约定赔付保险金。

2.3 保险责任不包括在职员工自愿参加违法犯罪活动、酗酒、吸毒等自身行为导致的意外伤害。

第三条保险费用及缴纳方式3.1 甲方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员工人数和工作内容,按照乙方规定的费率缴纳保险费用。

3.2 保险费用的缴纳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或者分期支付,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3.3 保险费用的缴纳时间为每个保险期的开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第四条保险事故通知及理赔4.1 在职员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理赔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 乙方收到理赔申请后,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确认事故责任和赔付金额。

4.3 确认事故责任及赔付金额后,乙方将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赔付款项转账至受益人指定账户。

第五条保险合同解除5.1 本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继续续订;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5.2 乙方未按时收取保险费用或甲方未按时缴纳保险费用,合同自动解除。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各种原因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条款7.1 本合同附属保险条款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意外伤害保险承诺书

意外伤害保险承诺书

意外伤害保险承诺书尊敬的保险公司:本人(投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投保人身份证号),现向贵公司提出意外伤害保险申请,并承诺如下:1. 投保信息真实性: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健康状况、职业类别等投保信息均真实无误,无任何隐瞒或误导。

2. 保险目的:本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在遭受意外伤害时获得经济上的补偿,以减轻因意外带来的经济负担。

3. 遵守保险条款:本人已仔细阅读并理解贵公司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同意遵守其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4. 及时通知:若发生保险事故,本人将按照保险条款的规定,及时向贵公司报告,并提供必要的事故证明和相关材料。

5. 诚实索赔:在提出索赔时,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可靠,不进行任何欺诈或虚假陈述。

6. 遵守法律法规:本人承诺在投保和索赔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7. 保密协议:本人理解并同意,贵公司在处理本人的投保和索赔过程中所获得的个人信息将被严格保密,不会用于任何非保险目的。

8. 保险金使用:若本人获得保险金,将按照法律规定和保险条款的约定,合理使用保险金,不用于非法用途。

9. 同意调查:本人同意在必要时,贵公司可以对本人的投保情况和索赔情况进行调查,以确认信息的真实性。

10. 其他承诺:本人承诺将积极配合贵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如有需要,愿意提供额外信息或参加体检等。

本人对以上承诺负有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因违反承诺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此致敬礼!投保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投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签名和日期]。

公司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承诺书

公司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承诺书

公司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承诺书
尊敬的保险公司:
本公司针对正在进行的施工项目,拟申请购买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特此向贵公司提出保险申请。

为了能够确保投保金额的准确性和保险责任的明确性,本公司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 提供准确的施工项目信息:本公司将提供详细的施工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地点、规模、工期等,确保保险金额与项目实际情况相符。

2. 遵守施工安全规范: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员工和第三方人员的人身安全。

3. 提供真实的员工信息:本公司将提供员工的真实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职务等,并确保员工持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

4. 及时缴纳保险费用:本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向贵公司缴纳保险费用,确保保险合同有效。

5. 如实报告意外事故:如发生任何意外事故,本公司将立即向贵公司报告,并提供详细的事故经过和相关证据,配合贵公司进行索赔处理。

本公司郑重承诺以上事项,并将严格按照保险合同和贵公司的
要求执行。

在此特此声明,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接受相关法律责任和保险公司的相应处罚。

请贵公司审核并尽快给予回复,谢谢合作!
此致
公司名称。

装修公司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的合同6篇

装修公司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的合同6篇

装修公司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的合同6篇篇1甲方(装修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雇佣乙方进行装修施工,考虑到施工现场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为保障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关于购买意外保险合同的协议:一、协议目的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为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时得到及时、合理的赔偿,特签订本保险合同协议。

二、保险对象本保险覆盖甲方雇佣的乙方所有参与装修施工的人员。

三、保险内容和范围1.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险;2.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3.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4. 运输意外保险;5. 施工现场突发疾病保险;具体保险金额及范围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性质和风险程度选择保险公司及保险产品,并承担保险费用。

四、保险期限本保险的期限自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开始,至工程竣工离场之日止。

如有必要,可协商延长保险期限。

五、保险费用及支付1. 甲方承担本保险合同协议项下的全部保险费用;2. 甲方应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用。

六、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施工人员购买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2. 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降低风险;3. 若乙方施工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协助乙方完成理赔事宜;4. 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本保险合同及相关文件,以备查证。

七、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本保险合同的内容及履行过程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八、争议解决如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1. 本保险合同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 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投保人):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第一条保险范围及保险期间1.1保险范围:本保险合同适用于甲方在_______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导致工地内施工人员的人身伤亡及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1.2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保险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二条保险金额及保险费2.1保险金额:甲方为其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风险,向乙方投保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2.2保险费:根据乙方提供的保险条款,甲方应支付的保险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第三条保险责任3.1在保险期间内,若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工地内施工人员的人身伤亡,乙方应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3.2在保险期间内,若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应在核实损失后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责任免除4.1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保险条款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2甲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3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的,乙方仅按照保险金额负责赔偿。

第五条赔偿处理5.1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2甲方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_______小时内向乙方提交书面赔偿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交的赔偿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6.1甲方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6.2乙方同意解除本保险合同的,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保险费,但乙方有权根据已承担的保险责任收取相应的赔偿金额。

第七条争议解决双方因本保险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装修公司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的合同5篇

装修公司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的合同5篇

装修公司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的合同5篇篇1甲方(装修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为施工人员在乙方处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甲方为保障其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降低因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向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乙方同意承保甲方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

二、保险对象及范围本保险的对象为甲方公司的施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固定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所有参与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

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医疗费用等损失。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保险金额:根据甲方需求及施工人员的工作性质、风险程度等因素,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具体保险金额详见附件《保险清单》。

保险期限:自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开始,至施工结束离开施工现场为止。

具体保险期限根据施工进度和甲方需求确定。

四、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保险费用:根据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及施工人员的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

乙方应提供合理的保费计算方式和依据。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

具体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详见附件《保险费支付协议》。

五、保险条款及理赔程序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险行业相关规定,按照保险单及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保险条款和理赔程序,确保甲方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准确地申请理赔。

六、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七、违约责任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当,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条款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企业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条款(2023版)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协议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协议有关旳投保文献、合法有效旳申明、批注、批单、其他书面协议等构成。

凡波及本保险协议旳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应为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旳人员。

第三条投保人应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旳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旳其他人。

第四条本保险协议旳受益人包括:(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签订本保险协议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其受益次序和受益份额;假如没有确定受益份额旳,各受益人按摄影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旳,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告知保险人。

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旳书面告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通过被保险人同意。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旳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旳,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旳遗产,由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旳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旳义务:1、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不明确无法确定旳;2、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旳;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旳。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次序旳,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旳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旳人为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故意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旳,或者故意危害被保险人未遂旳,该受益人丧失收益权。

(二)残疾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残疾保险金旳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建筑工程保险书

建筑工程保险书

建筑工程保险书尊敬的委托人:您好!为了确保您在建筑工程过程中的利益和风险得到有效管理和保障,我们特别为您制定了本保险合同。

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保险标的本保险适用于您参与的建筑工程项目,涵盖建筑工程期间和工程竣工后的一定期限内发生的意外风险和损失。

二、保险期限本保险的保险期限从您承担建筑工程合同的日期开始,到工程竣工并获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止。

三、保险责任1. 承包商责任险:保障您在工程期间对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意外事故等。

2. 工程一切险:保障您承担的工程项目发生的物质损失和意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盗窃等。

四、保险金额与费率根据您的项目规模和风险评估,我们将为您提供适当的保险金额和费率。

具体金额和费率请参见您的保险合同。

五、保险费用支付您应按照约定的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向我们支付保险费用。

在未支付保险费用的情况下,本保险不生效。

六、保险事故和索赔处理1.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请您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我们。

您应提供详尽的事故经过和相关证明文件。

2. 我们将按照约定的索赔程序和时限处理您的赔付请求,并在合理范围内对您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保险合同解除在以下情况下,本保险合同可被解除:1. 您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2. 您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3. 您违反合同约定。

八、风险管理和安全措施在建筑工程期间,请您采取必要的风险管理和安全措施,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我们将根据您的安全管理情况调整保险费率。

九、争议解决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协商一致,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解决。

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书的内容,并确保了解所有条款和条件。

如您同意接受本保险,即视为您自愿接受本保险合同的约束,并愿意按时支付保险费用。

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保险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尊敬的客户,感谢您在我公司投保!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黑体字标注部分的条款内容,并听取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如对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不明白或有异议的,请在填写本投保单之前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进行询问,如未询问,视同已经对条款内容完全理解并无异议。

明示告知1、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详尽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投保《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依据及保险单的组成部分;投保人应于本保险起保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交清保险费。

2、〖法定受益人〗:第一顺位受益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受益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被保险人身故时,同一顺位的受益人为多人,则由各受益人均分身故保险金;若不存在第一顺位受益人,则身故保险金给付第二顺位受益人;第二顺位受益人也不存在,则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投保人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资质等级邮编施工企业名称电话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其它(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保险期限/工程工期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保险责任投保方式意外伤害保额(每人)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额(每人)(每人每次事故免赔额:元给付比例:%)保险费(率)□被保险职工人数人RMB 元□总建筑面积M2RMB 元□施工合同造价元RMB 元总保险费(大写) 人民币(小写)¥:付费日期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过往三年施工安全事故记录若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请注明“无”,否则请告知每一事故的发生时间、原因、赔偿金额、事后改善措施。

备注条款内容,并对保险公司就保险条款内容的说明和提示完全理解,没有异议,申请投保。

投保人签章:经办人:日期: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附条款、其他保险凭证及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一、凡从事土木建筑施工、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均可以作为本保险的投保人,为其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的员工投保本保险。

二、凡属投保单位管理,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员工,在登记姓名后,并经被保险人的同意,均可以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内,对被保险人在施工现场因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因突发疾病造成身故,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或因突发疾病在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之后,对该被保险人所负的保险金给付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残疾程度,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给付相应的残疾保险金。

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详见附表五)。

三、被保险人因公外出期间或乘坐本单位交通车在上下班途中遭受意外伤害的,本公司也根据本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事故均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五、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所负的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申请书范文5篇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申请书范文5篇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申请书范文5篇第1篇示例:尊敬的保险公司:我是贵公司的客户,持有意外伤害保险单号xxxxx。

我在xx年xx 月xx日因意外受伤,经医院诊断为xx部位受伤,经过治疗后已经康复。

现在我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贵公司申请理赔,请查收相关资料,并尽快处理我的理赔申请。

以下是我的理赔申请的详细情况:1. 事故经过:在xx年xx月xx日,我在xx地发生了一起意外事故。

当时我正进行正常的工作/活动,突然遭遇到了xx意外事件,导致了我的受伤。

2. 伤情诊断:事故发生后,我立即前往当地的xx医院就医,经过专业医生的诊断和治疗,确定了我的伤情为xx。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我的伤情已经得到了康复,目前没有影响到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3. 相关资料:我已经准备了事故发生后的医疗记录、诊断证明、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在此信中附上了这些资料的复印件,供贵公司审核。

我特此申请贵公司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规定,对我的医疗费用进行理赔。

根据保险合同,我对应的保险金额为xxxx元,希望贵公司能够在收到本函后尽快处理我的理赔申请,并将理赔款项汇入我的指定账户。

希望贵公司能够尽快处理我的理赔申请,我会耐心等待您的答复。

如果贵公司对我的理赔申请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补充材料,可以随时通过邮件或电话联系我,我会尽快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再次感谢贵公司对我的理赔申请的关注和帮助。

希望保险公司能够尽快处理我的申请,让我能够顺利获得对应的理赔款项。

祝愿贵公司业务兴隆,工作顺利!此致敬礼!申请人签名:日期:第2篇示例:尊敬的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您好!我是贵公司的一位客户,我购买了贵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很遗憾地通知您,我最近遭遇了一次意外伤害,并需要提出保险理赔申请。

在此信中,我将详细描述事故经过,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希望贵公司能够尽快处理我的理赔申请。

事故发生在今年的五月十五日。

当天我外出办事,由于天气炎热,我选择骑自行车前往目的地。

途中,一辆汽车突然冲出路口,刮撞到了我的自行车,导致我摔倒在地,造成左腿和脚踝严重受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企业意外伤害保险书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强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建筑行业职工在施工现场遭受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治与合理得经济补偿,分散企业得事故风险,维护社会得稳定。

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并通过见证,特订立保险协议如下:一、投保范围1、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得要求,所有注册及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得建造与与其配套得线路、管道、设备得安装,装饰、装修等建筑施工活动得施工企业都必须办理施工企业意外伤害保险。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与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得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以团体为单位,由项目部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二、保险责任在保险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从事建筑及与建筑施工相关得工作,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间指定得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得,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2、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得,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标准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得《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按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得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保险公司给付对应项目残疾保险金之与。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得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得残疾保险金。

3、保险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得责任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得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4、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公乘坐本单位车辆外出与上下班途中,以及所在单位指派临时从事与该建筑工程相关得工作,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死亡或伤残得,按保险责任得第1、2款给付。

三、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得,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得故意杀害、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3、被保险人殴斗、酗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4、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得影响而导致得意外;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得机动交通工具;6、被保险人流产、分娩、疾病;7、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8、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9、被保险人在从事与建筑施工不相关得工作,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得生活区域外发生得意外伤害事故。

四、保险期间1、保险期间视施工项目得长短决定,可以跨年度,即以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定得起始日期为准。

2、施工企业因各种原因造成工程中途停工,投保人可以提出暂时终止保险合同,经建筑安全监察站核准,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备案。

保险公司审核确认后,保险合同自接到备案得次日零时起即行中止。

在中止期间发生得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得责任。

工程重新开始后,投保人须书面申请恢复保险合同效力,但累计有效保险期限不得超出保险合同对保险期间得规定。

3、因工程延期,需要延长保险期限得,投保人应事先通知保险公司,并以书面形式申请办理保险续保手续,否则,保险公司对于工程延期期间发生得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五、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得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按如下标准予以赔偿:1、本保险每一被保险人得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8万元。

2、死亡或伤残按下表规定予以赔偿。

等级赔付标准等级赔付标准死亡8万六级伤残 2、5万一级伤残 7、5万七级伤残 1、5万二级伤残 6、5万八级伤残 1、2万三级伤残 5、5万九级伤残 1、0万四级伤残 4、5万十级伤残 8千五级伤残 3、5万六、保险费1、保险费收费标准:⑴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下得按0、2%收取保险费;⑵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含本数)——5000万元得按0、16%收取保险费;⑶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含本数)——10000万元(含本数)得按0、12%收取保险费;⑷工程造价在10000万元以上得按0、08%收取保险费。

2、工程总造价在竣工结算价与工程合同造价相比超过±5%时,需按工程竣工结算价调整保险费。

3、项目工程已开工数月后投保或保险期满后办理续保手续得按下列公式缴纳保险费:施工未满期限×相应保险费率×项目总造价÷合同期限。

4、按照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颁发得《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得若干规定》,意外伤害保险费就是施工直接费中现场管理费得组成部分,应由投保单位一次性支付,不得向职工摊派,不得作为企业投标让利得优惠项目。

七、投保手续1、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办理工程项目中标手续时,必须到招标办与确认得保险公司办理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手续,一次性交纳保险费,签订《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书》。

2、保险合同一旦成立,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八、保险金得申请与给付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得,由本人或受益人填写书面申请书,凭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出具得意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书或者确认书、企业工伤结论报告,并携带以下证明与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1、死亡事故⑴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证明;⑵受益人得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⑶被保险人死亡证明及户口注销证明;⑷受益人所能提供得与确认保险事故得性质、原因等有关得其它证明或资料。

2、伤残事故⑴被保险人身份证;⑵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证明;⑶由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得伤残程度鉴定书;⑷被保险人所能提供得与确认保险事故得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得其她证明与资料。

3、其她条件⑴工程施工人员(含临时工、季节工、固定工)必须经项目部与本人签订有效得安全生产合同。

⑵项目部必须提供现场施工人员花名册,职工教育及新工人教育卡。

⑶遭受意外伤害得人员必须提供两个以上得工地旁证人,证明在本工地施工。

4、保险公司收到申请人得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得本条第1或第2款所列证明与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得,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得协议后10天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得,向申请人发出拒赔保险金通知书。

5、保险公司自收到申请人得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与本条第1或第2款所列证明与资料之日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数额不能确定得,根据已有证明与资料,按可以确定得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得数额后,给付相应得差额。

6、如被保险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生还得,投保人或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公司已支付得保险金。

7、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得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失。

九、见证方得主要职责1、见证方通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施工队伍得安全管理水平,并通过对投保工地相应得监督管理得考核,对优秀工地实施相应得奖励,起到预防事故得积极作用。

2、当投保工地发生因工死亡或伤残事故后,见证方应协助乙方通过相应得途径确定受害员工就是否属于投保工地得施工人员及就是否属于意外伤害赔偿得范围,并向乙方出具有关证明文件,作为保险赔偿得依据。

十、其它本协议一经成立,中途不得办理退保手续,本协议未尽事宜需经三方协商书面补充,实施中如有争议,三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甲方签章: 见证方代表:乙方代表: 乙方签章: 见证方签章:年月日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协议(房屋建筑工程作业人员宣传培训教育专款)保险人投保人工程名称椐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达成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得基础上,保险人与投保人自愿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一、保险与投保人双方依照国家政策规定及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险人与投保人同时应履行对保险工程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义务。

二、保险人对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得宣传培训教育义务:1、在本协议签订5天内,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宣传培训教育计划并提交施工单位。

2、在工程施工进场至竣工期间提供不少于三次得宣传培训教育服务。

活动时间安排:①安全生产月及质量活动月期间各不少于一次;②施工进场至首幢工程底层柱筋绑扎前;③首幢工程结构验收前不少于一次;④对作业人员集训授课原则上安排在作业人员业余时间或窝工时间。

3、宣传培训教育活动地点:一般安排在施工现场(投保人保障安全得生活区、加工区或在建工程),经投保人同意,亦可安排在其她适合活动开展得地点。

4、宣传培训内容: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常识;②结合建筑行业实际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知识;③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有关政策规定。

5、宣传培训教育方式:授课讲座、集体发放宣传资料及教材、媒体演示讲解、现场示范、协助施工项目部组织应急演练、协助项目部组织作业人员技能鉴定考核培训工作等。

保险人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所需得资料、设备、费用、人员均由保险人自行负责,投保人应做好相应配合工作(详见四-2款)。

三、投保人对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得宣传培训教育义务:1、向保险人提供工程有关情况及进度计划,积极主动配合保险人制定宣传培训教育方案计划,对保险人提交得方案计划提出认可或修改意见(收到保险人提交得方案计划之日起,5天内未提出意见得,视为在执行国家规定、保险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得前提下认可保险人提出得方案计划)。

2、投保人及其工程项目部应按国家规定对工程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与施工交底,在建筑工地设立培训教育机构、宣传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制度,并按制度实施。

3、向保险人提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必需得基础性工作。

①组织参加活动得施工作业人员,并维持活动现场秩序;②如双方确定在本工地开展活动得,投保人应在保障安全得条件下提供活动场所、基本设施(如电源、桌椅、宣传栏等),但保险人不得要求投保人提供不切实际得施工现场活动场地五、本协议一式五份(保险人、投保人各一份,抄送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由投保人负责送达)。

六、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保险人(盖章) 投保人(盖章)签约代理人(签字) 签约保险人(签字)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