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若干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若干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办《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及州委《实施细则》,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从严管理干部明确如下规定:
一、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不准降低工作标准,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怕苦畏难,拖拉懈怠,弄虚作假;
三、不准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拉赞助,转嫁负担,刁难投资者、企业经营者,损害基层和群众利益;
四、不准以权谋私,收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支付凭证,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有失公允的条件,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经营、国有资产评估转让、拆迁等,或利用婚丧喜庆之机敛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托售商品;
五、不准公款大吃大喝、公款相互吃请、公款旅游、公款休闲、公车私用、公车自驾;
六、不准随意提高会议规格,不准以会议之名发放补贴
和纪念品,会务要简约简朴,压缩规模,缩短会期,降低成本;
七、不准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不服从人事调整,不按时到岗就位,泄私愤、不公道正派评价干部,违反程序推荐、考察、任用干部;
八、不准独断专行、狂妄自大,严重自由主义、个人主义,规避监督;
九、不准制造、散布、传播谣言,诬陷、诋毁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背后评头评足、乱发议论;
十、不准上班迟到早退、离岗串岗、打游戏、聊天、炒股、干私活,违反会议纪律、影响会议效率。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采取以下方式进行问责,典型的予以曝光:
⑴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必要时进行集体谈话,并责令整改;
⑵责成作出书面检查;
⑶通报批评;
⑷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县纪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