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第二次经济普查试点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淳安县第二次经济普查试点实施方案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好我县经济普查试点工作,根据杭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淳安实际,特制定本试点实施方案。

一、试点的组织领导
本次试点工作在淳安县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淳安县第二次经济普查试点办公室(试点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详见附件1)。

二、试点对象和范围
清查摸底对象:千岛湖镇南苑社区范围内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包括第一、二、三产业)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登记对象:千岛湖镇南苑社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试点方法
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查清户数、从业人员和行业分布,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依据。

四、试点时间
2008年8月。

试点调查的时点资料是2008年7月31日,时期资料是2008年1-7月。

五、试点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1、普查组织实施方式。

重点研究如何做好专业、部门的分工与协作,发挥各方面参与普查的积极性;
2、单位清查方案。

重点提高其可操作性;
3、普查小区划分与绘图。

重点为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作尝试性试点。

4、数据处理程序。

重点检验单位清查程序的可行性。

六、试点进程安排
(一)试点准备(7月31日前完成)
1、落实县经普办、镇经普办以及社区参加试点相关人员。

2、划分普查小区,绘制普查小区地图。

3、进行地址编码。

要求按普查区编制地址代码表。

4、选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

5、收集工商、国税、地税、民政、编办、质检等部门提供单位名册,以备清查摸底后进行单位和个体户名录的核对。

6、准备试点所需的各类物资。

包括清查摸底表、调查表、专业报表、普查员用品及宣传用品。

7、营造宣传氛围。

8、落实数据处理环境。

(二)宣传发动(贯穿试点的全过程)
1、7月底前召开淳安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试点动员会议。

参加动员会议的对象为县经普办相关人员,各乡镇分管经普工作的领导以及参加试点的相关人员。

由县统计局副局长、县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吴家有进行试点动员和工作部署。

2、对试点全过程进行宣传报道。

期间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户外广告牌、横幅、标语、黑板报、简报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宣传经济普查及试点工作的意义和要求。

具体宣传材料包括:宣传口号、致调查户的一封信、普查公告、普查知识等。

(三)清查摸底(8月18日前完成)
1、建立底册:根据部门提供的单位名录,进行比对排重,建立清查摸底底册。

2、清查摸底培训:8月8日前统一组织对试点社区普查员进行清查表业务培训。

3、“地毯式”扫描(原则上在8月12日前完成):由普查员按普查小区对区内所有单位和第二、三产业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做到不重不漏。

4、建立单位名录:对试点社区范围内全部清查表进行录入、核对和分类,建立单位名录。

5、抽查和评估:随机抽取5%清查表,检查清查表填报质量并进行评估。

(四)、专业报表培训、填报及初审(8月23日前完成)
1、选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限上批零贸易企业作为本次试点的专业报表培训对象,由县经普办相关人员对其进行报表业务培训。

2、试点专业报表由镇经普办负责收集,县经普办和镇经普办共同审核。

七、试点考核
本次试点将作为对县经普办人员和镇经普办人员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杭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其职责分工
附件1:
淳安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试点
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其职责分工
主任:吴家有(县统计局副局长)全面负责试点的各项工作。

副主任:徐明主(千岛湖镇副镇长)
副主任:江灵平(经济开发区综合部部长)
成员:余诗明:协助吴家有负责试点的各项工作。

郑晓华:负责业务培训,撰写业务培训工作总结。

余绍彬:负责宣传、后勤工作,撰写试点工作总结。

毛华伟:负责淳安县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联络。

唐明:负责绘制小区图及计算机程序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