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之集中采购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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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自查报告

【篇一:采购部自纠自查报告】

采购部自纠自查报告

根据11月23日会议精神,采购部通过部门内部自查、结合公司现状,针对问题,制定

相应措施,从而改善部门管理,现将自纠自查报告整理如下:

1、加强廉政建设

针对廉政建设11月23日总部亲临我公司为采购部全员宣贯廉政制度及案例分析并做出了重

要讲话,在会后采购部全员签订了岗位承诺书,以后采购部将不定期培训宣贯。

2、采购员专业知识薄弱

在10年下半年采购部加大了专业知识培训,每月内部专业知识培训一课时(次月参加考试),

公司制度两课时,跨部门培训一课时(主要是专业知识培训)并积极参加公司及各部门的跨

部门培训。

3、合同签订后跟单不及时

跟单不及时现象,将通过文员检查,考核到人及制定客户反馈单来改善。

4、部分物资存在漏定现象

物资漏定现象主要集中在mdg车轮及配置表未注明物资,经了解mdg车轮我公司不能加

工,需外协,了解情况后针对采购员进行了专门的指导,遇此类起重机直接外协采购,配置

表未注明物资将和相关部门多沟通,如需外协的相关部门将及时整理下发采购部。

5、监督零星采购的价格控制

零星采购的价格控制将通过和总部采购部多沟通了解其采购价格并结合市场价格做出合理

监督控制。

6、库存周转率

从上半年各项指标来看,我公司库存周转率为6.97次离总部制定的年7次还有一定差异,

在12月份采购部将加大呆滞物资处理及到物资到货数量,争取完成年度指标。

7、制度执行

新修改了《采购部管理制度》、《废料出售制度》,经批准后,及

时培训宣贯,严格执行,在

执行中加大考核力度。

2010年11月29日

【篇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查报告】

零陵区政务中心关于执行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的自查报告

1、我区认真贯彻上级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拟实行

“一委一办一中心”的模式。该模式采取“政府统一领导,行政监督部

门监督,政务中心管理和协调服务,中介机构代理,市场化运作”的

政府资源交易运行机制,设立零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管委会”),由区长任主任,常务副区长、区纪委书记任副

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决策、协调和领导。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及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管委会及

下设办公室为临时性机构,交易中心上报市编委办拟设定为区政府

直属管理的正科级事业类常设机构,并将原区政府采购中心、区招

投标交易中心、区国土交易中心、区产权交易中心的职能归并到交

易中心,领导职数为交易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副科级),

纪检组长1名(副科级)。

2、自2005年起,零陵区就将政府采购纳入到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招

标集中采购,建立一套可靠可行管理制度。一是建立“管”、“采”分离,相互制衡机制。即将政府采购的两大职能管理职能和执行职能

分开,分别成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政府采购中心,明确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职能主要是制定政策、处理投诉和对政府

采购活动进行监管;政府采购中心行使执行职能,主要通过招标开

展集中采购。二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采取公布举报电话、聘请特

约监督员,定期发布采购信息等形式,将政府采购所有行为置于社

会监督之下。三是建立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行政监督三位一体的

监管机制。三个部门密切配合,制定相关监督办法,开展检查活动,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性和权威性。四是建立新闻监督

机制。凡是重大的招投标活动都要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将投标、评标、定标等整个活动置于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从2010起专门设立招标办管理工程建设方面招投标,印发了《零陵区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并把招标评标的地点设在政务中心,坚持招管分离、采管分离、管办分离,公平、公开、公正、诚实守信、透明高效的原则。

零陵区政务中心

2014年12月4日

【篇三: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

作自查报告】

xxx医院

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药械采购管理

工作自查报告

为保障医疗安全,确保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合理使用,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1]53号)、《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贵重药品、高值耗材和昂贵医用设备采购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54号)、《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的通知》(川药采联【2013】1号)、《绵阳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办法》(绵卫办发[2013]338号)及市、县文件的有关要求,我院认真扎实的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增强依法采购的自觉性。建立了依法采购领导机制,采购药品由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负责,药房及库房负责实施,并规定按政府采购要求进行采购,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院领导还对采购人员组织了目录遴选、关键岗位、关键环节风险控制、相关招投标法规规章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做到知法、懂法、用法,掌握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政府举办的学习培训班,将学习要求列入工作目标考核。凡是纳入集中采购的目录坚决执行集中采购,每一采购项目都有采购计划。无任何违规行为。

二、公开公正,程序规范,网上阳光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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