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作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商法》复习资料(第三、四章)

第三章

1.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发价才生效(2点,发价须具备的条件和发价生效的时间)?P163

2.接受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什么?p169

3.接受对发价内容的变更哪些属于实质性变更?(6个,重点问题)p172

4.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义务有哪些?p174

5.货物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义务有哪些?p185

6.什么是预期违约?P192

7.货物买卖中买方有哪些违约救济措施?p194

8.货物买卖中卖方有哪些违约救济措施?p202

9.《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货物风险的转移是怎样规定的?p210

第四章

1、美国法中,产品责任的诉讼依据有哪些?

2、美国产品责任法“严格责任”原则的含义?

3、严格责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他与“疏忽说”和“违反担保说”有何区别?

4、产品的缺陷主要包括哪4种类型?

5、根据美国产品责任法,在产品责任诉讼中,原告可以请求赔偿的范围?

6、关于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公约,确定了那几项基本的法律适用规则?

《国际商法》作业

一、填空题

1.根据商业的习惯,有些公司向对方寄送报价单,价目表,以及商品目录的行为,我们视为

要约邀请但是悬赏广告视为要约。

2. 根据德国上法典和日本商法典的规定,商人对于平日经常往来的客户,在其营业范围内,

在接到要约时,应立即做出承诺与否的通知如果怠于通知时,视为承诺。3. 如果对一项要约如果对其中的价格,标地物等的修改,视为对要约做出了实质性的修

改,视为对原要约的拒绝,从而视为新的要约。

4. 英国的法律中的普通法中只有两种救济的方法,一种是实际履行,另一种是损害赔偿。

二、选择题

1. 大陆法特别是德国法对于承诺的生效采用 B 的原则。

A投邮生效 B 到达生效

2. 根据大陆法的规定承诺 B 撤销,英美法的规定承诺 B 撤销。

A 可以

B 不可以

3. 世界大多数国家都规定承诺可以 B 但是必须先于承诺到达要约人。

A撤销 B撤回

4. 根据英美法的解释,一般来说 A 不是对价。

A 过去的的对价 B已经履行的对价 C待履行的对价

5. 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对年满 18 周岁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对年满 16 周岁到

18 周岁的公民,如果是一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 )

A 16—18

B 18---20

C 14---18

三、判断题

1.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对发价所作出的接受只要超过了发价所规

定的期限,不论该种迟延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均应视为无效。( 错 )

2. 国际商法调整的国际商事交易的主体基本上是国家。(错)

3. 在各国合同制度上,悬赏广告一般被看作是要约。(对)

4. 根据德国法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行使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只要直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即可,不需要由法院判决。(对)

5. 根据规定,发价应当载明货物的名称。(对)

四、名词解释

1. 要约与要约引诱

答:要约是指一方向对方做出愿意按照一定的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指,并且一但对方表示承诺,自己即接受其约束的一种表示。要约引诱的意思是请求相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 实际履行p100

3.实盘p165

4.逾期接受p172

五、简答题

1、简述英国合同制度中违反条件和违反担保的不同后果 p197

答:根据英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合同中关于标的物的品质、数量、价格、货物支付方式、争端解决方式的条款,视合同的条件。合同中除了条件之处的条款,称之为公司担保。违反条件守约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且提起损害赔偿请求。违反中间性条款与违反担保的法律规定一样,违反条件守约方不能解除合同,而只能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六、案例分析

一美国公司与一中国外贸公司于1999年11月份间先后签订了三份售货合同,由中国外贸公司向美国公司出售货物,总价值468,000美元,价格术语CIF鹿特丹,最后交货期限为1999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订立后,因市场发生剧烈变化,国内国际市场价格飞涨,国内货源紧缺,到交货时价格已经上升了1至2倍。中国外贸公司认为双方订立合同时依合同价格交货的义务因履行合同时的环境与订立合同时的情况有本质的变化而得以免除,故中国外贸公司没有履行交货义务。美国公司则认为中国外贸公司不履行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三份合同项下的利润损失共计550,800美元及其他费用损失。请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回答以下问题:(1)中国外贸公司没有履行交货义务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

(2)美国公司要求中国公司赔偿利润损失及其他费用损失是否有理?为什么?

第一问:构成违约

理由:该价格上涨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不属于情势变更的情形。情势变更不同于商业风险。其一,商业风险属于从事商业活动所固有的风险,作为合同成立基础的客观情况的变化未达到异常的程度,一般的市场供求变化、价格涨落等属此类;而情势变更则是作为合同成立基础的环境发生了异常变动。其二,对商业风险,法律推定当事人有所预见,能预见;对情势变更,当事人未预见,不能预见。其三,商业风险带给当事人的损失,从法律的观点看可归责于当事人;而情势变更则不可归责于当事人。

第二问:不合理

理由:根据公约的规定,损失赔偿数额应与买方违约给卖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与可得利润相等,即赔偿数额为合同价与转售额之间的差价。

468,000是合同价只用赔偿实际损失就行

550,800明显比合同价高

所以是不合理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