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企业+农户”模式:类型、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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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及对策研究

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及对策研究

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及对策研究引言近年来,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它们不仅推动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也带动了农村经济的繁荣。

然而,随着农村人口外流和农业资源的不断减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面临着许多挑战。

本文将探讨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现状1.1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定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中具有较大规模、较强综合实力和较高市场份额的企业。

它们通过集约化的农业生产模式和现代化的管理模式,推动农业产业的升级和转型。

1.2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优势•具有规模经济效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规模化生产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降低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业产出的质量和数量。

•推动农产品品牌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注重农产品的品质和品牌建设,通过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

•引领农业技术创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通过引进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益和竞争力。

1.3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面临的挑战•农业资源短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业资源的减少成为了制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直是制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农产品流通不畅:农产品流通环节存在中间环节过多、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导致农产品流通效率低,利益分配不公。

•农业科技创新不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仍然存在差距,无法满足市场对高品质、高效益的农业产品的需求。

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对策2.1 加强资源整合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加强与农户和合作社的合作,通过整合农业资源,更好地发挥规模经济效应。

同时,大力推动农业生态化发展,合理配置农业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利用。

2.2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控和标准制定,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龙头企业与农户渠道关系之农户关系行为

龙头企业与农户渠道关系之农户关系行为
关键词 : 头 企 业 ;农 户 ;渠 道 关 系 ; 关 系行 为 龙 在 我 国家庭 联 产 承 包 责 任体 制下 ,作 为 我 国农 产 品 营 销 合作 关系的程度差异和阶段不 同,计 算承诺 的强度也相应 变化。情感 主 要 渠道 模 式 的 “ 企 业+ 龙头 农户 ”模 式 , 模 式 主 要是 通 过 农 户 承诺也被理解为态度性承诺 ,主要是基于共同 目标 、价值观和情 该 与 龙 头 企业 签订 合 同 来 组织 安排 生 产 的。 在 营销 渠 道 中 ,合作 双 感 归属等情感动机 ,对交易关系积极认知 ,表达了一 方想与另一 方的利益关系被紧密联结起来 ,并 明确各 自的权利和义务 ,产销 方维持长期关系的意愿程度 ,是一种超越 了单纯意义的功利性价 双方按 照合 同规定完成产销活动。 “ 农户+ 龙头企业”这一模 式在 值 的忠诚 和 归属 感 。 定程 度 上 解 决 了 “ 生产 与大 市 场 ” 的 矛盾 ,促 进 了农业 产 业 小 在龙头企业一 农户渠道关 系中 , 农户情感承诺就是指农户对合 化的发展。然而 ,在实践中,该模式的合 同履约率很低且双 方关 作 的龙头企业的忠诚与信任 ,并对维持这种关系的坚定信念。一 系 不 稳定 ,普 遍 存 在 渠道 投 机 行 为。 因此 ,加 强龙 头 企 业 与 农户 方面 ,这些农户从感情上认为有义务保持与龙头企业 的关系 ,不 渠道关系的稳定性是当前农产品营销中急需解决 的重要问题 ,以 会做 出投机行为 ,甚至可能会为了未来的长期利益而牺牲短 期利 寻 求农户与龙头企业 良好的合作关系。 益 。 另 一 方 面 , 当 出现 更 好 的龙 头 企 业 合 作对 象时 ,农 户 也 会支 农户与龙头企业所形成 的关 系以至整个渠道系统的运行效率 持原有龙企而继续维持合作 关系。故农户情感承诺是对龙头企业 可 以从 定 性 与定 量 两 个 角度 进 行 反 映和 衡 量 。He t 和 B adn 的一种积极 的正面情感 ,与之相反 ,计算承诺是基于经济利 益和 we t ere (0 1 研 究指 出渠 道定 产 性 产 出 以得 到 定 量 产 出 ,即 渠道 成 员 价 值 ,是 农 户 对 龙头 企 业 的 一种 消 极 的 负面 情 感 。 2 0 )等 行 为或 态 度 的 转 变决 定 了渠 道 绩 效定 量 指 标 的水 平 。 rn 和 Sm— Bet i 农 户 依 从 。 内涵 。 依 从是 从 社 会 心理 学研 究 中引 入 的 ,也 称 po 1 9 ) 提 出 不能 忽 略 了 渠道 关 系 的定 性 产 出 ,即 忽 略 关系 顺 从 ,越来 越 受 到 营 销 渠道 领 域 的很 多 学者 的关 注 。B o sn(9 6 也 rwma n等 进程 中许多难量化的事 实,而只关注定量产 出。因此 ,农户与龙 ( 0 4) 2 0 研究指 出依从是一个人或组织对另一个人或组织要求、规 头企业关系状态 的定性产 出…. 渠道成员的关系行为 ,是当前对农 则 的接 受或 者 适应 。 He r和 B ad n ( 0 1 we ere 2 0 )区别 了关 系行 为 户 与 龙 头 企业 渠道 关 系治 理 需 关注 的重 要 变量 。 中”依从”与”合作” ,认为合作是预先、主动 的关系行为 ,而依 1 .农户 关 系 行为 内涵 从是反应型、被动 的关系行为。本文将农户界定为 : 在农户与龙头 关 系 行 为是 指 渠 道 成 员 在 产 品 或 服 务 从 生 产 者 向消 费 者 专 企业 营 销 渠道 关 系 中 , 农户 接 受 要求 或 受到压 力而做 出 的符合 龙 头 的过程 中 ,所 作出能促进渠道正常运行和渠道成员 关系长期 、 企业 要 求 的行 为 , 这些 行 为有 的是 出 自内心 意 愿 的 , 也有 被迫 于 外 稳定 、和谐的活动或行为。很 多学者研究指 出关 系行为对组织间 在要求或压 力而表现 的权宜性行为。因此, 提高农户依从水平是龙 活动 的协 调 和 渠道 绩 效 等 具 有 重 要 影 响 , 探 讨 渠 道 关 系一 方 成 头企业极为期待的关系行为状态和战略 目标 , 并 相反 , 如果农户不接 员如何 激发与保持来 自另一方 的期待行 为。 .分散 的农户依靠龙 受龙头企业的要求或规则 , 就极可能危害龙头企业 的利 益, 进而损 头企业促使 农产 品有效进入市场而获得更好的效益 : 而龙头企业 害渠道 的产出和效率。分类。可以从动机角度对依从进行分类 , 即 经 营 目标 的实现也需要广大农户的支持和配合。 如果龙头企业依 渠道成员的依从可有两种动机 : 内在需要与外部激励 , 相应的依从 据 自身发展 需要对农户提 出一些合理、重要的合作要求 ,而农户 分 为 自觉依 从 和 被迫 依 从 。自觉依 从 是 内在 的依 从 , 农户 由内控 驱 基于 自身利益或者较低的违约率导致投机行为 , 就会严重影Ⅱ 龙 使 、 自内心 地把 外 部 要 求 内化 为 自己 的需 要 , 心 愿意 接纳 龙 头 向 发 真 头企业经 营 目标 的实现 , 最终影 响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关系的稳 企业 的要求、指令。而被迫依从是农户由外部驱使 、 迫于外在压力 定性。 而被迫改变 自己的态度或行为 , 是基于权衡依从与不依从行为的相 本 文基于农户与龙头企业间关系 ,研究农户关系行 为,即为 关成本与利益后作 出的顺从和权 宜之计 。 促进农产品或服务从生产者向消 费者 的转移 ,农户所做 的各种活 由上可知 ,关系情感承诺是基于情感 因素和情感动机而表达 动或行为。研 究发现 ,关系承诺 与依从一直都 用来表示渠道成员 的一方想与另一方维持关 系的意愿 ,具有一定意义上 的忠诚和归 之 间成功关系的期待行为 :同时 ,由于 当前农户与龙头企业问关 属感 ,这 正 好 在 一定 程 度 上 可 以反 映和 预 测 农 户 自觉依 从 的 动 机 系面临较大困境 ,故高水平的关系承诺与农户依从正是农业龙头 和水平。 即农户的积极情感对农户愿 意接受龙头企业 的指令和要 企 业 最 期 待达 成 的农 户 关 系 行 为 的核 心 维 度 。 因此 本 文 对 农 户 关 求具 有 积极 作 用 , 积极 情 感 总 与 自觉 依 从相 随 。与 之对 应 的是 , 对 系 行 为 的研 究 就 是 以关 系承 诺 和 农 户依 从 为研 究视 角 的。 ( 退出关系 )成本一 ( 保持关系)收益权衡 的算计性行为,主要强 2 农户关系承诺与农户依从 . 调经济动机和交易功利性 的计算承诺 ,在一定程度上反映 了和预 农 户 关 系 承诺 :定 义 。 早 期 西 方 营销 学把 关 系承 诺 视 为承 诺 测 了农 户 被 迫依 从 的动 机 和 水 平 。农 户 基 于 权衡 依 从 与 不 依 从行 行为 ,注重承诺行为对关系保持的作用。如 Dw e 等 ( 9 7)提 为的相关成本与利益后作 出的顺从,由外部驱使、迫于外在压 力 yr 18 出 “ 承诺 是指 交易双方对关系持续 的一种直接 或者 间接 的保证” 而被迫改变 自己的态度 或行为 , , 刚好与被迫依从相适应。因此 , 通 认 为 承诺 行动 促 进 企 业 间长 远 发 展 。 国 外 很 多学 者 的大 量 研 究表 过 关系 行 为 的依 从 和 关 系 承 诺 两 个维 度 ,可 以较 ; 地 测度 和 反 隹确 明 , 道 成 员 的 关系 承诺 是 影 响 渠道 关 系建 立和 维 持 的 奠基 石 。 渠 也 映农 户 与 龙头 企 业 间 关 系 的实 际状 况 。 有 学 者 从 心理 学 角 度 定 义 关 系承 诺 是 一 种 心理 承 诺 对 建 立 和维 持 3 结论 . 与 另 一 方 关 系 的心理 保 证 。 R ye 等 ( 0 1) 承诺 定 义为 交 易 ut r 20 将 综上可知 ,农户较高水平的依从和情感承诺正是龙头企业极 伙伴维持有价值 关系的持续愿望 ,不会经常变化。 总之 ,从态度 为 期待 的关 系 行 为状 态。 当农 户具 有 较 高 水 平 的依 从 和 情 感 承诺 或意愿角度来产生和研究关系承诺是学术界的主流。本文将农户 时 ,农 户 不 仅 不 会对 龙 头 企 业 采 取机 会 主 义 行 为 ,而 且 还 有 可 能 关 系承 诺 界 定 为 :在 龙 头 企 业 . 户 渠道 模 式 的 建 立 与 运 行 过 程 排 除其 他 替 代 者 ,坚 持 对 原 有 龙 头企 业 忠 诚 和 依从 ,维 持 稳 定 长 农 中 ,农 户 对于 龙 头 ��

对提高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思考——“龙头企业+农户”模式存在的不足和优化对策

对提高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思考——“龙头企业+农户”模式存在的不足和优化对策

和 信 息 进 入 市 场 难 的 问 题 ,在 整 个



缺 乏 适 应 市 场 的 信 用 机
体 化 的 生 产 链 条 上 减 轻 和 弱 化 了 制 。 如 农 业 部 产 业 化 办 公 室 主 任 丁 正 的 问 题 , 体 表 现 在 , 产 品 市 场 需 具 农 愿 把 农 产 品 卖 给 龙 头 企 业 , 是 自 己 而
利 益 分 配 机 制 不 完 善 , 民 直 接 上 市 场 直 销 ,使 企 业 蒙 受 损 失 ; 农
收 益 不 能 得 到 充 分 保 障 。 农 户 与 龙 而 当某 种 产 品销 售 不 畅 ,价格 下 跌

6・
维普资讯
农 业 产 业 化
民 生 产 安 排 , 在 对 龙 头 企 业 和 农 户
据 报 道 , 地 一 村 委 会 为 避 免 村 级 财 务 收 支 失 控 , 出 了 一 的 相 互 选 择 上 , 人 为 地 进 行 “ 郎 某 想 拉
农 户 的 市 场 风 险 ,保 障 农 民 能 获 得 力 认 为 , 缺 乏 信 用是 当前 一 个 突 出 “ 较 自己干更 高 更稳 定 的 收益 。 实践 中存在 的不 足 。
— —
二 、 龙 头 企 业 +农 户 ” 模 式 在 求 旺 盛 , 格 看 涨 时 , 的 农 民 就 不 ” 价 有
组 织 中 , 龙 头 企 业 +农 户 ” 是 主 要 工 合 作 收 益 的 迫 切 要 求 不 相 适 应 , “ 也
模 式 , 种 加 工 、 售 龙 头 企 业 有 近 与 农 业 产 业 化 经 营 的 根 本 目 的 不 相 各 销
虽 2万 个 , 总 数 的 6 % , 他 类 型 占 适 应 。 而 其 他 两 种 形 式 , 然 能 在 部 占 6 其

郑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郑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把政策出台的背景、目的 、内涵给群众讲清楚 取得群众的理解
亿 元 ,农 产 品加 工 型龙 头企 业 年销 售额 达到 1 0亿 元 ,速 冻食 品 1
方便 面 等产 品市 场 占有率 居全 国 第 一 。 初 步 建 成 了 两 级 三 层 和支持。第三 ,政策确定后 ,必须建立~整相关套具体制度配套 的农 产 品质 量 安 全检 测体 系 .农 产 品质 量 安 全 水 平 居 全 国前 列 。 施 行 ,以保 证政 策运 行 畅 通 、协 调 。第 四 ,一定 要 教 育 干 部 。 既
策作了详细规定。 定产 是指 15 年核定 的粮 田单位面积常年 5 9
产量 .自 15 年起三年不变 。“ 5 9 定购 ”规定 根据每户所定产量 ,
减去 口粮 、种子 、饲料和应缴公粮 剩余部分按 8 %~9% 的比 但也 存 在 着辐 射 带 动 能 力 弱 ,集 群 效应 差 等 问题 。发展 龙 头 企业 O O 例购买 ,在正 常情况下三年不变 。 定 销 是指缺粮户 的不足部 必 须 进 一 步提 升 企业 的核 心 竞 争 力 ,实施 村 企互 动 战 略 ,大 力发 分 由国家供应 ,每年核定一次供应量 。中央指示 下达后 江西迅 展 农 民专业合作 组织 ,加 强投 资环境建 设。
三 、几点启示
通过 回顾、 反思江西统购统销初期出现 的问题及其解决过程
的扶 持 力度 ,促 进农 业产 业 化 经 营 龙头 企 业 做 大做 强 ,进 ~步 拉 长农 业产 业 链 条 ,提 高对 农户 和 基 地 的带 动 能力 。2 0 0 5年 ,全市
0 5个 6 2 可 以得到很多启示。第~ ,新政策的出 台,必须全面考量人 民的 农 业产 业化 经 营 组 织达 7 ,市 级 以上重 点 龙头 企 业 达到 1 6家 国 家级 4家。 省重 点 龙头企 业 平均 资 产 3 .7 承受能力 , 把人 民的现实利益放在第一位。其次 , 必须公开透 明, 家 其 中省级 1

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对策及措施

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对策及措施
( ) 对 农 业 产 业 化 龙 头 企 业 的 政 三
其 他城市前面 ,正是依靠 “ 集群效 应”
形成了竞争优势。
竞争 力 的龙头 企业是 农业 产业 化经 营
链 条 中的关键 环节 ,也是 提高 我 国农 产 品国际竞争力 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 , 各 地 以农 业产 业升级 为 目标 ,以市 场 为导 向 ,重点 围绕优 势产 业 ,着力 扶 持 和发展 农业 产业化 龙头 企业 ,取 得 了明显 的成效 ,推动 了农 业和 农村 经
济结 构 的调整 ,促进 了农业 增 效和农 民增 收 。但 是 ,与农业 进 入新 阶段后
的形 势要 求相 比 ,龙 头企业 的发展还 有较大差距。

业 产业 化龙头 企业 总体上 未能 与农 户
形 成牢 固 的利 益共享 、风 险共 担的利 益关联 机制 ,农户在 利益 分配上 处 于 弱势地 位 ,无 法真正 调动农 户 的积极 性 ,从 而影响 到产业 化组 织 的稳 定 和 存在 。 二 、促 进龙 头企业 发展 的对 策 及 措 施 ( 一)政府应加大 对农 业龙头企 业
识不 强 ,有 些农 民企业 家经 营决 策的 随意 性较 大 ,内部管理 水平 不高 ,不 能适应 农业 产业 化发展 要求 ,尚不 能 完全 承担带 动一方 经济 发展 、带动 农
民增 收 的重 任 。
各 级政 府要 牢 固树 立扶 持 龙头 企 业就是 扶持农 业 、扶持农 民 、扶持 农
实现资 源更 大范围内的整合 ,促进人 、 财 、物最佳结合 ;此外 ,在金融信贷 、 及招商引资等方面也要加大扶持 力度 ,
减轻 龙头企业 负担 ,为龙 头企 业营 造

是 还没有 形成 产业集 群 。并不 是只有 优势 ,传统农 业也 可 以产 生产 业集 群

最新 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精品

最新 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精品

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农村产业化经营的模式要和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使用龙头企业带动农民进入市场经济市场的形式,下面是小编搜集的一篇相关,欢迎阅读查看。

深刻领会农业产业化的深刻内涵,分析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问题,探讨促进农村产业化经营的有效措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只有正确的引导农民转变思想,走农业产业发展的道路,才能更好的使农民有效转型,增加收入,提高人们生活水平。

一、农业产业化的深刻内涵所谓农业产业化,就是通过国内外市场,使经济利益的提高为轴心,把本地的农业龙头产业和核心产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布局、整体规划,从而实施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生产经营的一体化、生活服务的社会化、企业管理的规范化,使农业生产能够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服务,进而促进农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体现:1.充分理解市场信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农村产业化建设组织,及时对农村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保证农业产品的产量和经济效益。

2.逐渐形成农村某一特定区域的龙头产业,生产出能够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的代表性产品,在生产经营中能够形成农村专业化的生产模式。

3.要形成农村产业化生产,通过一体化经营模式,提高劳动效率。

通过以上三点来看,使农业形成产业化,并进行一体化经营是最为重要的,所以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及时调整息息相关。

二、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面临的主要问题1.农业宏观没有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使农业竞争能力下降,严重阻碍了现代农村经济的发展。

很长时间以来,我国当前农业生产在前期、中期以及后期各环节没有多大联系,严重脱节,许多地方只是对生产期间非常重视,而对生产前期和后期重视不够,所以,这就使各环节之间的关系链条断裂,对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使农民收入减少。

2.不完备的农村政策,很难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相适应。

为了更好的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无论是国家政策机构,还是农村产业化基层机构,都在不断调整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和调整有关政策,以便能够尽快解决阻碍农村产业化发展的问题,使农村产业化能够健康发展。

农业龙头企业问题与对策

农业龙头企业问题与对策
关键词: 业产业化; 农 龙头 企 业 中图 分 类 号 :3 文 献 标 识码 : F A 农 业 产 业 化 龙 头 企 业 是 推 动 农 业 经 为支撑 县域 农业经济 的支柱产 业 。截 至 养猪场 3个 , 年产仔猪 1O O头 以上专 业 ,O
济发展 的源动力 。易县 农业企业 2 0多 2 0 0 0 8年底 ,全县农业增加值完成 1 .亿 村 1 03 5个。 家 , 中, 其 年产 值 5 0万元 以上规模 的企 元 , 中, 0 其 生态型林业产值达 29亿元 , . 市
农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 但是如 “ 大龙 、 扶 育新龙 、 兴小龙 ”大力培育农业 个 品牌在 中 国( , 廊坊) 农产 品交易会上 被 不认真解决农业龙头企业 在规模、融资、 产业化龙头企业 。 目前 , 共有圣霖板 业、 正 评为名优农产 品。 这些 品牌为树立易县农 品牌等方面的问题, 将会严重影响农业产 四方牧业等 1 0家县级龙头企业 。这些龙 产品形象 , 开拓农产 品市场 发挥了积极作
业 化 向高 层 次 发 展 。

头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 市场竞争能力 用 。据 统计 , 县年 外销 售柴 鸡 蛋 2 0万 全 0
不 断增 强 , 动 了全 县特 色 农 产 品 发展 。 带

龙头 企 业 发展 现 状 、
公斤 , 杂粮 7万公 斤 , 小 磨盘 柿 O8亿 公 .

5扩展 了销售 网络 。 点建设和培 育 、 重
养殖 、 正四方牧业等为龙头 的畜牧产业经 与 大 市 山果 品交 易市 场 、 方 牛 市 和 东 关 带 北 济: 以狼 牙 山食 品有限公 司、 霖板业有 威集 团依托北京鲲鹏食品有限公司, 圣 以良 蔬 菜 批 发 市 场 。通 过 扶 持 农 产 品 市 场 建 限责任公司等为龙头的林果产业经济; 以 种推广、 仔猪回收放养、 肥猪购 销、 饲料供 设 , 培育农 民经纪人、 营销大户 、 专业合作

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与对策建议

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与对策建议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根据 自身特点和优势 ,积极找准发展定位 ,努力创新发展思路 ,经济实力 不断增强。截至 2 0 1 0 年底 ,龙头企业固定资产达 1 9 0 8 2 亿元 ,比2 0 0 5 年增长 1 . 6 6 倍 ,实现销售收 人5 0 2 3 3 亿元 ,净利润 2 4 7 9 . 4 1 亿元 ,上缴税金 1 5 0 3 . 7 3 亿元 ,分别 比2 0 0 5 年增长 1 . 7 2 倍 、1 . 1 倍
缺乏国际竞争力等问题。本文在研 究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现状及特点的基础上 ,提 出 政府进

步加大扶持力度 ,企业需要从科技、产品质量等方面增强竞争力,完善与农户间的利益
关键 词 :农 业产 业化 龙 头企 业 ;发展 现 状 ;对 策 建议
中图 分 类 号 : F 3 2 4 文献 标 志 码 : A 文章编号:1 6 7 4 — 9 1 8 9 ( 2 0 1 3 ) 0 6 — 0 0 0 5 — 0 7
项 目来源 :2 o 1 3 年工 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 司重大招标课题 ( 2 0 1 3 — 0 0 0 1 2 ) 。
作者 简介 :蒋黎( 1 9 8 4 - ) ,女 ,博士 ,研究方向 :区域经济发展与农业资源经济 。

5・
蒋 黎 :我 国 农 业 产 业 化 龙 头 企 业 发 展 现 状 与 对 策 建 议
联结机制,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 ,通过兼并重组 实现规模化经营。

3I 言
农业产业化是我 国农村改革发展 的重要产物 ,是继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之后的又一次农业经营 体制机制 的重大创新 。农业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 的关键 ,龙头企业发展和壮大对农户和基地 的 生产能力不断增强 ,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 民增收 、优势产业聚集和升级、区域经济繁荣以及加快

农业龙头企业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农业龙头企业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农业龙头企业的问题与对策分析摘要:多年来,各级政府对农业龙头企业给予财政扶持,使其数量有较大增长,但并没有达到政府期望的目标。

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不明显,专项扶持资金的效率低,企业投资环境欠优,企业竞争力不强。

地方政府应创造优良的投资环境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直接补贴农民和农业更有利于农业增长和农民增收。

关键词:龙头企业;问题;对策;农业中图分类号:f324.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5-0018-02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农产品供给出现了结构性过剩,农民收入增长放缓。

为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产品加工转化升值,2000年1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在基地建设、原料采购、设备引进和产品出口等方面给予具体的帮助和扶持。

2000年10月8日,农业部等八部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意见精神,印发了《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

该意见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标准、扶持政策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此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概念得以广泛使用,各级地方政府开始重视农业龙头企业的引进与培育,期望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产品附加值的提升。

十多年来,在各级政府的扶持下,全国被各级政府认定的农业龙头企业数量迅速增长,但是,农业龙头企业是否起到了政府期望其所起到的作用,财政扶持资金是否发挥了其引导作用,一直存在争议。

我们对湖南某市近10年来农业产出、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和尤其是农民的农业收入增长等情况的调查中发现,扣除价格因素和国家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并不显著,且龙头企业本身的发展和生存面临诸多问题。

一、龙头企业发展中的问题1.龙头企业的直接带动作用不明著。

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体现在增加农业产出、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带动农民增收三个方面。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运行困境及改进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运行困境及改进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运行困境及改进作者:唐芳来源:《商场现代化》2008年第35期[摘要] 合同的不完全性和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是当前“公司+农户”模式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可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户市场地位,完善合同和利益分配机制,解决“公司+农户”模式的运行困境。

[关键词] 公司+农户合同利益分配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经营模式是见诸新闻报道最多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实践中,这种组织形式常被称为“龙头企业带动型”。

据农业部统计:全国有66000家龙头企业,其中,约有50%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使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迅速发展壮大,解决了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

但近年来,公司与农户在合同履约方面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矛盾,履约率有所下降。

一、“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运行困境据报道,全国每年约有3000亿元~4000亿元金额的合同没有得到履行,其中农业合同占了相当比重。

农业部调查表明,2000年订单农业的履约率不足20%,八成订单“泡汤”,其中, 更多的是企业违约,严重影响了农业产业化的运行效率。

伴随着违约行为的发生,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农户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这一点在农产品市场价格出现波动时,表现的尤其突出。

当市场价格高于合同价格,公司拒绝以市场价收购,以合同价格或略高于合同的价格收购农产品,农户所能得到的利润是公司给出的最低值——维持农户继续合作的最低利润;当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价格,公司不愿以合同价格收购农产品,坚持以市场价格收购,农民为减少损失不得不出售农产品,独立承担农业生产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有关调查显示,在16948个存在合同关系的龙头企业中,有高达38%的龙头企业取消了保护价收购承诺,各地违约事件中,龙头企业约占七成。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2007年9月黑龙江肇东市养牛户兼收奶站站长代云峰,一怒之下把9吨鲜奶倒进了壕沟的“倒奶事件”(内外乳制品价格高涨情况下,当地公司仍然低价收购,当地政府也不准他们把奶卖到外地)。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组织类型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组织类型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组织类型根据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内容、组织结构和利益关系的不同,可以把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划分为很多种。

在此,我们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带动作用性质的划分:、“龙头”企业带动型、市场带动型、中介组织带动型、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型、主导产业带动型、综合开发集团带动型。

一、“龙头”企业带动型:公司+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带动型,以公司或集团企业为主导,以农产品加工、运销企业为“龙头”,重点围绕一种或几种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与生产基地和农户实行有机的联合,进行一体化经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

在实际运行中,公司企业联基地,基地联农户,进行专业协作。

这种形式在种植业、养殖业特别是外向型创汇农业中最为流行,各地都有比较普遍的发展。

这种“公司+基地+农户”的组织形式,由公司强化农业资源开发,增加产出,并使其增值,统一组织运销,尤其适合在市场风险大、技术水平高、分工细、专业化程度高,以及资金技术密集型生产领域中发展。

因此,这种类型对公司各方面的要求较高,它应以充足的资金为基础,以先进技术和高新技术为先导,具有高效率的管理能力,从而达到产品的高技术含量、高产出率、高附加值,在国内外市场顺利畅销。

这种类型主要特点是公司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户结成紧密的贸工农一体化生产体系,其最主要和最普遍的联结方式是合同(契约)。

公司企业与生产基地、村或农户签订产销合同,规定签约双方的责权利,企业对基地和农户具有明确的扶持政策,提供全过程服务,设立产品最低保护价并保证优先收购,农户按合同规定,定时定量向企业交售优质产品,由公司企业加工、出售制成品。

公司+农户的农业产业组织能否有效运转的关键取决于公司作为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契合程度。

当利益一致时,就可以使之达到完全一体化的水平,反之,则至多只能是一种随时可能解体的准一体化。

如上海大江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是一个以饲料、畜禽和肉食品三个生产部门为主体的连贯作业体系,是由中外合资、多厂联营、乡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套“三大块”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成分的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较强竞争能力的企业。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运行困境及改进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运行困境及改进

公司 + 农户” 经营模式通过契约 ( 合同) 将公司和农户连接 流失掉 了。随着农户对市场经济认识的深入 ,竞争意识的增强 ,
起来 .使二者的经济联系稳定化 。而合 同本身存在的缺陷直接导 这种分配方式对农户的吸引力越来越小 , 也使得农户在市场行情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致了公司和农户履约过程 中的纠纷。首先 .由于合 同双方的有限 好 时,违约的动机增 强。

切经济联合其本质是 利益的联合。“ 公司+农户”经营组织
系的龙头企业 中,有高达 3 % 的龙头企业取消了保护价收购承 的利益分配包括两个方面:利益分配方式和利益分配比例 。利益 8 诺 .各地 违约事件 中,龙头企业约占七成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 , 分配方式是指参与各方农户、加工 销售组织等实现利益分配的 出现了 20 年 9 0 7 月黑龙江肇东市养牛户兼收奶站站长代云峰 . 一 具体形式 .目前以协议订价方式 为主 ,即公司以合同确定的价格
到外地 ) 。除此之外 .公司以质量不符合要求 为由拒收产品的事 到了基本保障 ,因而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农 民参与产业化经营的 件也屡见不鲜 。温铁军指出 中国所谓的产业化 .即公司 +农户 积极性。但是它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户原料供应者 的地位—— 有 8% 的案例不成功 .因此 , O 我们有必要对 ” 公司 +农户 ”模式 农户无法分享公 司在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环节产生 的高额利润.
在 法得到保障。这一点在农产品市场价格出现波动时 ,表现的尤其 多数 农 户 辨 别和 评 价信 息 的能 力 差 . 签订 合 同 时仅 仅 关注 收 购
突出。当市场价格高于合 同价格 公司拒绝 以市场价收购 .以合 价格 . 而忽视合同中的其他条款 。这就给 了公司 “ 可乘之机” .它 同价格或略高于合同的价格收购农产 品 农户所能得到的利润是 们利用其在信息获取 辨别、传递方面 的优势 ,通过对收购条件 公司给出的最低值——维持农户继续合作的最低 利润 ;当市场价 的模糊性语言描述和增加免责条款等 方式逃避应 有责任 , 最大限 格低于合 同价格 .公司不愿 以合同价格收购农产 品,坚持 以市场 度 的维护 自身利益 .使农户权益难 以保障 。 价格收购 农 民为减少损失不得不 出售农产品 .独立承担农业生 产 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有关调查显示 .在 19 8 4 个存在合同关 6 2 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

宾川县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出路探讨

宾川县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出路探讨
Pe a s a n t s i n Bi nc hua n
周婷婷 Z HOU T i n g — t i n g ; 董树 D ONG S h u
( 昆 明理 工 大 学 社会 科 学 学 院 , 昆明 6 5 0 5 0 0 )
( F a c u l t y o f S o c i l a S c i e n c e s , K u n m i n g U n i v e r s i t y o f S c i e n c e a n d T e c h n o l o g y , K u n m i n g 6 5 0 5 0 0 , C h i n a )
1 . 1龙 头 企 业 + 农 户 型 企 业 和 农 户 进 行 自由 买 卖 是 问题 综观 宾川县农业 产业化经营 中龙头企业 与农户利 益 宾 川 县 龙 头 企 业 和 农 户 利 益联 结机 制 的 主 要 形 式 , 龙 头 企 还 存在着 许多共同的问题。 业根据市场和 自身 的发展需要 , 在市场上 自由购买农户 的 联结机制 的各种形式 , 2 . 1龙头企 业数量 少且规模 小造 成带 动农 户增 收能 农产 品, 农 户 也 可 以根 据 自己的 意 愿 将 种植 的 农 产 品 卖 给 符 合 期 望 价 格 的企 业 , 农 产 品 的 价 格 随 行 就 市 。 这 种 方式 力 弱 农 业 龙 头 企 业 是 构 建 现 代 农 业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是 推 进 农 业 产 业 化 经 营 的关 键 。尽 管 宾 川 县 农 业 产 业 适应 了 宾川 县农 业 发 展 的特 点 , 适 合 于 农 产 品 价 格 波 动 比 分 , 但 发 展较 为缓 慢 且规 模 小 、 档 次低、 较 大 的水 果 交 易。 有 利 地 促 进 了 当地 果 农 的 收 入 增 长 , 使 化 龙 头企 业 从 无 到 有 , 实力 弱 。 据 资料 显 示 , 全 县 省 级 重 点 龙头 企 业 仅 有 4户 , 州 果农 种植 的积 极 性 进 一 步 增 强 。 1户 农 产 品 加 工 和 生 物 资 源 加 1 _ 2企 业 ( 龙头 企 业 ) + 基 地+ 农 户 型 契 约 制 联 结 形 式 级 重 点 龙头 企 业 5户 ,在 2 年 产值超过 5 0 0万元的企业 仅 1 0户。 而且宾川 作 为 现 存最 基 本 的企 业 与 农户 利 益联 结 形 式 之 一 , 是 企 业 工企业中 , 县 龙 头 企 业 大 多 以农 产 品加 工 为 主 , 产 业 链 较 短 , 精 深 加 和 农 户根 据 自身 的 要 求 ,经 过 协 商 签 订 规 范 的 买 卖合 同 ,

“公司+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推广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司+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推广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司+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推广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公司+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推广模式中的问题及对策“公司+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推广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包括优势、缺点、对策)农业产业化采取什么样的组织形式不是任意的。

它不仅取决于本地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业资源的客观条件,而且取决于市场的发育程度、企业和劳动者的素质、交易成本等。

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地域状况,在很长一个时期,我国的农业产业化将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共存的局面。

目前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农场制为基础形成的农工商联合大型农业组织形式,适合于地广人稀的黑龙江、新疆等地区。

一种是龙头企业带动区域农业的小型农业组织,适合于地少人多的我国绝大部分地区。

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型即就是本文所说的“公司+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推广模式。

1“公司+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推广模式介绍及分析“公司+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推广模式(即龙头企业带动型)是指以一个技术先进、资金雄厚的公司(主要是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为龙头,围绕大型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基地,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模式。

这种组织模式,使公司与农户之间以合同形式规定双方在生产、服务、销售、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诸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结成比较稳定的交易关系和合作伙伴。

在此模式中,公司向农户提供配套服务,如提供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产中服务,并由公司制定保护性的价格,集中收购农户的农产品,进行加工和销售,把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增值后的一部分利润返还给与之结成契约关系的农户。

而农户则按公司的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并把大部分产品交售给公司,通过龙头企业与市场相关联,承担生产风险,分享公司经营的部分利润。

该种模式能够比较均衡地兼顾公司和农户的利益,- 1 -“公司+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推广模式中的问题及对策农户能够解决农产品销路,获得生产技术指导,也有利于农户进行专业化生产,并发挥区域专业化的规模优势。

当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者:唐钰宋树贤来源:《农业与技术》2020年第15期摘要: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引领者,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中龙头企业不可或缺,可有力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

本文通过对即墨区农业产业化调研后,分析探讨了当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拓展多元市场等对策建议,仅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问题;对策建议中图分类号:[S-9]文献标识码:ADOI:10.19754/j.nyyjs.20200815059收稿日期:2020-06-28作者简介:唐钰(1994-),女,硕士,研究方向:科技评估、产业化发展;通讯作者宋树贤(1988-),男,硕士,农艺师。

研究方向:农业产业化发展。

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引领者,起到引导产品生产、深化产品加工、开拓产品市场、创新科学技术、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作用,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不可或缺。

近年来,即墨区紧紧围绕“特色产业大起来、新兴产业强起来、传统产业优起来、机制体制顺起来和农民腰包鼓起来”5大奋斗目标,以培育壮大即墨区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重要抓手,特别是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即墨区通过政策扶持、强化服务等方式,促进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健康发展。

但通过调研发现,基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

1即墨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1.1龙头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目前,即墨区拥有青岛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5家,其中山东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家,青岛市级30家。

农业产业化企业门类比较齐全,覆盖了即墨区农业的主导产业。

如,以德海蔬菜、日升昌为代表的蔬菜生产加工产业链;以钱谷山、瑞草园等为代表的茶叶加工产业链;以正大、田瑞等为代表的畜禽加工产业链;以丰科、华盛等为代表的食用菌生产加工产业链;以玫瑰小镇为代表的休闲观光农业产业链等。

浅析“公司+基地+农户”模式【精选文档】

浅析“公司+基地+农户”模式【精选文档】

浅析“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内括优势)一、“公司+基地+农户”的概念及基本运作方式概念:以公司或集团企业为主导,以农产品加工、运销为龙头,重点围绕经一种或几种产品的生产、销售、与生产基地和农户实行有机的联合,进行一体化的经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

基本运作方式:龙头企业和分散的农户签订合同,公司为农户提供生产原料,技术服务和成品回购。

种植——收购商——农副产品精加工——销售公司——超市、农副市场、个人二、“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中基地存在的必要性1、“公司+农户”概念、两者之间关系及优缺点概念:是指农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合同,组织安排生产的一种农业产销模式。

两者之间的关系:(1)公司职能:给农户提供培训、编制种植计划、提供生产资金、技术力量及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收购以及其他服务。

要求:资金雄厚、技术先进、规模大、高效率的管理、信息渠道广、形成规模、带动作用强。

(2)农户职能:生产,投资要求:接受培训,生产出符合公司要求的产品。

优缺点:优点:(1)有利于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2)有利于生产要素的流动和组合;(3)有利于农业的规模经营和技术进步;(4)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和商品化程度;(5)有利于提高农业的比较收益和保护农民利益。

更重要的是,这种生产经营模式节约了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交易费用。

(成本降低)缺点:(1)存在信息和履约方面的制度缺陷,从而使合约失败或者发生违约。

(2)缺乏与农民利益更紧密的结合.具体表现为3个方面:第一,一旦农业经营的利润不再丰厚,公司就会转向其他领域。

第二,利润分配不能使农户充分受益,真正的利润返还额在公司利润中只占一小部分.第三,公司往往对风险进行传递而不是加以负担。

2、基地应运而生概念:农业生产基地就是在全国或者地区农产品经济中占有较重地位并能长期稳定地向区内外提供大量农产品的集中生产地区。

如粮食、油料、糖料、蔬菜、牧业、渔业等各种生产基地.职能:基地是公司的代理方,对分散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从而弥补了“公司+农户"的组织缺陷,同时,基地是农户利益的代表,对于公司的违约行为有很强的制约作用,分摊诉讼成本也比较低。

关于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的

关于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的

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contents •背景介绍•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模式•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的实践案例•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的影响因素•优化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的建议•研究结论与展望目录CHAPTER背景介绍农业产业化的背景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的意义提高农业经济效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研究目的和意义CHAPTER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模式定义特点适用范围定义特点适用范围中介组织型利益联结模式定义中介组织型利益联结模式是指通过中介组织(如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将龙头企业与农户联系起来,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

要点一要点二特点这种模式下,中介组织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负责协调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合作关系。

中介组织通常会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市场信息、生产资料等方面的支持,并代表农户与龙头企业进行谈判和协商。

适用范围这种模式适用于农业产业化和规模经营程度适中的地区,以及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产业。

同时,中介组织的发育程度和作用发挥也直接影响着这种模式的实施效果。

要点三CHAPTER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的实践案例山东寿光模式订单合同在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价格时,按照合同价格收购农户的农产品,保障农户的收益。

保护价收购技术支持收益共享龙头企业向农户支付土地租金和分红,同时提供就业机会和技能培训,让农户分享更多的收益。

土地入股将农户的土地以入股的方式流转给龙头企业,由龙头企业统一规划、统一经营,实现土地的规模化和标准化种植。

风险共担在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时,龙头企业与农户共同承担风险,保障双方的利益。

河北青县模式1江苏华西村模式23华西村实行集体经济模式,将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资源集中起来,统一规划和管理,实现规模化经营。

集体经济华西村按照劳动贡献进行收入分配,鼓励农户积极参与集体经济活动,提高生产效率。

按劳分配华西村注重品牌建设,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和推广品牌形象,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问题探析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问题探析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问题探析【摘要】本文针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存在的规模不大、科技含量低、农企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提出为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不仅要充分挖掘内部条件,还要积极创造内部条件,实施五“跨越”、五“加强”。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现状原因对策一、引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农业服务为主,与农民有机结合,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并能够带动农业发展商品生产的企业。

建设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生产加工企业、有相当规模的流通组织批发市场以及有一定影响的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中的关键环节,也是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客观要求。

为加快发展步伐、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本文对灵乡镇、陈贵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了专项调查和实地研究。

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关键。

近几年来,在政府对农业产业化工作的大力指导和政策扶持下,在“龙头带动战略”的实施下,龙头企业逐步发展壮大。

通过调查发现,仍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龙头企业规模不大、带动性不强。

一是大多数龙头企业处于起步阶段,工作手段原始,生产规模不大,效益不明显。

如灵溪公司年销售额不足一千万,虽然产品畅销省内外,但生产量不足,常常出现断货现象。

二是几家较大的龙头企业消耗的农产品绝大部分来自于外地,很难带动本地农产品的生产。

(2)龙头企业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乏力。

企业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弱,加工水平和科技装备与同等行业先进水平比有较大差距。

另外,企业的品牌效应不强,无公害农产品牌很少。

(3)农企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产销脱节。

多数龙头企业与农户还没有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企业与农户之间是一种简单松散的买卖关系。

因缺乏履约保障机制,企业与农民签订的合同常常成为废纸,从而会出现价高时农民直接向市场出售和价低时企业压级压价的现象。

龙头组织三种类型的比较及其对策

龙头组织三种类型的比较及其对策
经 营 中起 龙 头 作 用 的 组 织 ,外 生 型 龙 头 组 织 以农 产 品加 工 的龙 头企业 ( 司) 为主 。 公
指 在 农 村 的 一 定 区 域 内 由农 民投 资 为 主 体 兴 建 的 龙 头 组 织 。从 龙 头 组 织 三 种 类 型 的 比较 中 ,我 们 可 以 看 出 不 同 的 类 型应 采 取 不 同 的 对 策 。
组 织 即 内 生 型 的 。 这 里 所 说 的 内生 型 龙 头 组 织 主 要
其 重要 的 。
2. 生 型 龙 头 组 织 外
外 生 型 龙 头 组 织 是 指 由 当 地 农 户 、农 民 合 作 组 织 或 村 集 体 以外 的 人 员 组 织 兴 建 的 、在 农 业 产 业 化
( 司) 因规 模 小 、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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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组 织 或 村 集 体 出 资 为 主 体 兴 建 的 、在 农 业 产 业 化
经 营 中起 龙 头 作 用 的 组 织 ,包 括 龙 头 企 业 ( 司 )、 公
实 力 弱 ,对 农 业 产 业 化 经 营 的 带 动 作 用 相 对 较 弱 , 当 地 政 府 为 加 快 当 地 农 产 品 资 源 的 加 工 转 化 ,促 进 当 地 经 济 社 会 的 快 速 发 展 ,设 法 从 外 地 或 国 外 引 进
是 由小 到 大 成 长 的 ,发 展 成 大 型 龙 头 组 织 的 时 间 相 x: 长 。 但 由 于 农 户 对 内 生 型 龙 头 组 织 具 有 所 有 - , 2 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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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企业+农户”模式:类型、问题与对策一、“龙头企业+农户”模式的类型及其发展现状“龙头企业+农户”模式是企业和农户为弥补家庭承包制的缺陷而组成的一种经营形式,它是以农产品加工、储藏、运销为主的企业,围绕一项产业或产品,与农户通过契约或其他方式结合在一起的一种合作形式,是农户和龙头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理性选择。

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形式一样,龙头企业也架起了农户与国内外市场之间的桥梁,推动了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带动了相关产业和当地经济的发展;不同的是该模式中企业与农户是不同的利益主体,各自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关系较为松散。

当前我国“龙头企业+农户”模式中,企业与农户主要通过合同契约、反租倒包、出资参股三种方式结合在一起。

(1)合同契约方式。

合同契约方式是企业与农户最常见的一种联结方式。

在该方式中,企业与农户各自独立经营,企业出于保证原料供给、利用外部交易内部化降低市场交易费用的目的,农户出于降低市场风险、降低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的目的,建立了规范界定双方利益分配关系的契约。

达成契约的关键是双方力量对比基础上的互利,而不是谁让利给谁。

在当前初级农产品供给总量阶段性过剩、农民组织化程度又低的阶段,企业在契约的权利义务内容规定上往往占据主动和支配性地位,如果说这是企业对农户的剥夺,那么我国现阶段的农民需要这种能把产品卖出去、获得稳定预期收益的“剥夺”。

(2)反租倒包方式。

反租倒包方式一般由集体经济组织出面,将农民的承包地租过来,然后以更高的价格出租给其他的农业经营者;农业经营者再雇用农户进行生产经营。

在该方式中,农业产供销各个环节被纳入到一个产权独立的决策实体里,形成企业化经营。

对企业而言,这种模式既能有效地节约交易费用,实现规模经济带来的收益,又能严格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数量供应。

但它要求企业具有雄厚的资金优势,生产的农产品垄断程度较高,容易取得垄断利润,具有完善的分销网络和先进的营销手段,易于灵活进出市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强。

而且,受农产品生产经营特点影响,企业内部组织管理成本较高,经营绩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效率。

而农户不仅可以获得出租土地的租金,又能作为雇员拿到工资,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3)出资参股方式。

出资参股方式是农户以土地或资金向企业入股,由纯粹的农业生产者变为投资者,使农户与企业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不仅可以获得生产环节的利润,而且可以作为股东分享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增值利润。

企业也通过吸纳股金增强了资本实力,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有效地提高了规模经营效益,确保了农产品的质量和数量供应。

出资参股形式中,农户作为股东,与企业的利益基本一致,企业利润除支付劳动报酬外,按股分红,若出现风险,则按股承担责任。

当前,“龙头企业+农户”模式仍是我国农户走向市场、尤其是国际市场的主要方式。

由于我国股份制企业发展还不规范,农户的弱势地位没有改变,企业及基层干部的行为难以约束、规范,因此,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以合同契约型为主,反租倒包和出资参股方式很少。

截至2004年9月,我国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已达580多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已达2000多家,还有数万家中小型龙头企业。

据统计,我国各类龙头企业的固定资产总额近5000亿元,建立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近10万个,带动7000多万农户,每户年均从中增收1000多元。

在我国农户走向市场面临的约束较多、成本较高、农民组织程度较低的现阶段,“企业+农户”模式对引导农户进行专业化商品化生产、走向国内外市场、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的规模效应带动了农户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扩大生产规模,实行专业化生产;企业对农户的培训、指导以及对农产品质量的规范等直接或间接提高了农户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推动了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企业的精深加工,延长了农产品的产业链,拓宽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增加了农民收入。

以陕西华圣集团为例,企业的发展不仅为农产品提供了更广阔的国际市场,带动了苹果产业的发展,而且提高了当地苹果的质量,2003年农户交售“粉红女士”苹果的出口合格率达到90%,而2001年这一比率仅为33%,企业发展了,农民的收入也提高了。

然而,就是这听起来有百益而无一害的各种“龙头企业+农户”联结形式中,坑农、害农或农户违约、随意践踏合同的情形屡见不鲜,让我们不得不对“龙头企业+农户”模式进行深刻的反思。

二、“龙头企业+农户”模式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契约型“龙头企业+农户”模式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契约型“龙头企业+农户”经营模式发展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企业与农户对长期合作的预期差、双方的交易关系中缺乏足够的社会资本,在一次性博弈观念指导下形成的短期行为,使企业和农户双方缺乏市场经济社会中应有的信任;双方合作的制度环境较差,缺乏履行合约的激励约束机制,无论企业还是农户违约成本都较低。

而龙头企业与农户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没有形成相互激励、相互约束的利益调节机制,导致市场供大于求时,产品外销无路而积压,价格暴跌,企业撒手不管,农户损失惨重;供不应求时,企业利用自己掌握信息资源而农户没有销售渠道的优势,垄断价格,从农户手中赚取高额利润,或是农户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言而无信,谁出的价高给谁,失去信誉。

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以农为业的契约组织获得收益较一般组织更为困难,试图从合作中获得收益的农村契约组织可能较一般契约组织的收益更少,而这就需要降低农民达成和履行契约的交易成本。

然而由于分散的农户处于原子化状态,彼此之间信任度低,都期待以契约的文本来规定与约束对方的行为,对契约的要求细致复杂,达成和履行这种契约的交易成本就高。

这对矛盾较量的结果是契约的简化和契约的不稳定。

简化和不稳定的契约对企业和农户双方的制约性就差,再加上我国合同契约执行的制度环境较差,整个市场的诚信度低,缺乏履行契约的激励约束机制,无论企业还是农户违约成本都较低,而监督履约成本和起诉成本反而很高,因此,违约现象严重。

从农户角度出发,由于农户自身能力有限,缺乏销售渠道,不能方便地了解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常常与交易对方“信息不对称”,难以支持农户理性行为的需要,有时不得不行使神圣的“退出权”,以回避风险。

因此,农户不得不主要依赖龙头企业销售产品,造成农户对龙头企业的过分依赖,面对企业决策无法进行平等协商,而只能被动接受。

因此,企业经常以市场价格变化、资金不足为由,拖延甚至拒收农产品;或是在农产品质量标准、等级等方面提出不合理要求,采取压级压价等手段,变相侵害农民利益;甚至一些所谓的“龙头企业”干脆就是骗子企业,纯粹就是借“龙头企业+农户”之名,行兜售假冒伪劣种子和农用物资之实,骗一把就走,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

从龙头企业角度出发,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企业对农户生产进行全程监督以保证产品数量和质量的方式是根本不可行的,因此,农户违约的现象也很普遍。

北京某獭兔种兔企业董事长回顾企业近年来的发展历程,就曾抱怨说自己吃够了“龙头企业+农户”模式的苦头。

一是不能保证农户按合同将所有产品交售给企业。

在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保护价的情况下,履约不成问题;但当市场价格高于合同约定价格时,许多农户会偷偷将产品卖给小商贩,并以种种理由推脱责任,企业的前期投入就付之流水。

二是不能保证农户交售产品的质量。

个别农户拿到订单后,不按技术规程养殖导致产品质量不达标,或是偷偷从市场上买来不合格的产品交给企业,造成“一块臭肉坏满锅汤”的惨痛教训,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利益,而且损害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上的形象,甚至被封关,波及到更多的企业和农户。

由于企业与农户是不同的利益主体,希望企业对农户实行保护价收购,由企业来承担市场的风险,并分享一部分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给农户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也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一厢情愿。

“龙头企业+农户”中的“+”同样代表市场规律,企业与农户是在平等、自由的市场交换中形成均衡价格,使供需双方形成利益风险的对称。

若一定要企业承担全部的市场风险,以保护价收购农产品并返还利润给农户,那么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必将下降,甚至被迫退出市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或者是企业以此为由让政府给予补贴、免税等优惠措施,结果是企业想方设法“捞补贴”,农户没得到多少优惠,政府却搭进不少力气和资金。

(二)反租倒包型“龙头企业+农户”模式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反租倒包方式中,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大企业、大资本替代小农户后,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又缺少就业机会的问题。

尽管反租倒包方式中企业承诺优先雇用失去土地的农户,但实际很难兑现,即使兑现,鉴于企业的吸纳能力多数农户将面临就业难的问题。

例如在东南沿海某个县,1500亩土地连片租给一家企业搞蔬菜种植,只有不足1/3的农户能进去种田务工,其他600多农户则生活无着落。

二是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出于经济利益(土地级差收益)和政治利益(税费有保障且引来外资)考虑,往往会利用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以发展“三高”农业为名,强迫农民出让承包地,成为土地的实际支配者,操纵土地级差收益的分配权。

从而造成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不惜损害农户利益尽可能实现土地的反租倒包;涉农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会尽可能地跟地方政府讨价还价,把土地租金压到最低;而农户既缺乏跟企业谈判的能力和资格,又无法左右地方政府的行为,成为地方政府和企业利益互相勾结的牺牲品,这也是反租倒包引发诸多矛盾和冲突,中央不提倡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地,强调反租倒包一定要尊重农户意愿的重要原因。

(三)出资参股型“龙头企业+农户”模式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农户出资参股方式中,存在企业控股者剥夺农户知情权、损害农户利益的风险,农户对企业经营者缺乏信任,不肯入股;另外,入股意味着要承担企业面临市场的经营风险,农户较强的规避风险心理使多数农户不会选择把自己有限的资金投向企业。

而以土地入股同样存在较高的风险,例如“蓝田风暴”中蓝田公司的垮台,使7000多名农民成了无土无业的游民,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生产生活陷入困境,事后尽管政府尽最大努力将土地交还给农户,但很多土地已经不能复垦,土地入股就这样把农户推向了市场的最前沿,承担起企业经营的风险。

三、加快我国“龙头企业+农户”模式发展的对策与建议(一)加强社会资本培育,创造一个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加强社会资本培育,一方面要通过举办农产品交易会等活动为农户、企业提供拓展人脉的平台,另一方面要采取道德约束、经济代价和法律惩罚等措施提高失信成本,使经济主体出于趋利避害的考虑,尽量避免失信行为,从而优化信用环境,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用基础,为企业与农户的合作奠定基础。

首先,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起包括信用等级评定、信用状况的采集和提供、信用监督等在内的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和企业信用制度;同时,加大对企业或个人失信行为的披露程度,提高失信行为的经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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