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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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更好的引导教师行为,加强教师的自我管理,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绩效,发掘教师潜能,创建一个具有发展潜力和创造力的优秀团队,推动**学校和部门年度总目标的实现,根据《**学校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技工部、教学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遵循的基本原则

1、坚持绩效考核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绩效考核与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全员参与,公平公正的原则;

4、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

5、师德与能力并重;

6、采用动态考核。

二、考核内容

1、考核对象:全体专(兼)职教师。

2、考核项目包括工作量、教育质量、教学教研及其它。

3、扣分项目包括劳动纪律、教学检查、业务考核及其他特殊情况。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奖励

(1)工作量(110分)

教学实施部门的教师为专职教师,实行标准工作量制度,每学期标准工作量按实际教学执行周计,超出部分按规定执行统一的课酬标准。工作量考核最高得分110分,完成基本工作量100分,超3课时加0.1分,少一课时减0.1分。(各类工作量由各项目负责人统一上报)教学实施部门负责统计考核。

(2)师德师风(30分)

本项得分由三部分组成:部门(职能处室和实施处室)领导打分(10分)、教研室主任打分(10分)、教师互评打分(10分),每学期末部门领导和教研室主任根据教师在本学期的师德师风表现进行打分,同时所代课程属于同一教研室的教师之间进行互评打分(取平均值),三项得分之和即为教师的师德师风得分。(注:每个小项得分除部门领导所打分值教师间可以重复外,教研室主任和教师

在互评打分时均不得出现相同分数(互评打分最终平均值除外),教研室代课教师人数少于6人(含6人)时,分差值不得小于0.2分,教研室代课教师人数超过6人时,分差值不得小于0.1分。所代课程不属于教研室业务的教师,由科室统一组织此项打分。)

(3)教学质量(80分)

教学质量得分由三部分组成:教学日常检查(50分)、学生学员评教和教学满意度测评(30分)。

①教学日常检查(50分)

教学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上课、备课、调课、各类资料的上交等环节。由教学职能部门和项目开发科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每个月底提供该项汇总结果。

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A、上课、迟到5分钟以内,扣2分,5—10分钟扣3分;

B、上课、迟到10分钟以上属于教学事故,扣10分,并取消本学期各种评优资格;

C、调课、出现上述A、B两种情况,若主调人履行调课手续并提醒被调人,按上述标准扣被调人;

D、私自调课的,主调人和被调人每人每次各扣2分;

E、上课未持本节课教案或多媒体课件扣2分。

F、违反教师上课“十不准”其他条款的,每次扣2分;

G、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包括课堂与实习课),出现学员违法、重大安全事故、上访、群体事件等重大责任事故者,每次扣10分,并取消本年度晋职晋级、评先评优资格。

H、出现A、B、E、G任一情况的,相关教研室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扣相同分;

I、如由教学职能部门检查出问题并上报学校处罚的,则责任人和教研室负责人加倍扣罚。

②学员评教(30分)

教学实施部门根据各职能部门、各培训机构、培训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评教结果进行打分,取各类培训的平均分,作为教师评教成绩。若职能部门提供的评教结果无参考价值,则该项得分全部以25分计。

(3)教学教研(100分)

①论文

在论文评比或正规学术交流中获国家级一等奖加8分/篇,二等奖加6分/篇,三等奖加4分/篇;省部级一等奖加5分/篇,二等奖加4分/篇,三等奖加3分/篇;地市级(含市级、本学校)一等奖加4分/篇,二等奖加3分/篇,三等奖加2分/篇。同一论文,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课时。

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归类核心期刊汇总表为依据)上发表教学论文者,国家级加10分/篇;省、部级期刊加5分/篇;地市级、集团期刊加3分/篇;**学校通讯稿每篇0.5分;同一论文,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课时。

注:本项目涉及散文、随笔等不计入加分范围。

②业务活动(学校范围内讲课大赛、课件评选等)

**学校业务活动根据获奖等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参与奖)加1分;

③精品课程:市级级加8分,省部级加12分,国家级加20分。

④教研课题:**学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奖励8、6、4、2分,市级、省部级、国家级以上在此基础上依次加4分。课题参与人员分数分配方案由课题牵头人提供。(提供分数分配后不再接受更改)

⑤政研课题:获得**学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每个课题分别奖励4、3、2、1分,市级、省部级、国家级以上依次加2分。课题参与人员分数分配方案由课题牵头人提供。(提供分数分配后不再接受更改)

⑥教材编写:在学校内部使用且字数不超过5万字的每本加15分;未使用的教材每本加10分;正式出版社出版教材每本加25分。汇编材料书籍(不超过5万字)内部使用每本加8分,外部使用的每本加12分。(须进行专业审查,自创内容不少于40%,严禁学术剽窃,教材字数在以上基础上每增加5万字加5分)

⑦优秀课件(教案):优秀课件获得市级(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

4、3分,省部级、国家级以上依次加2分;市级教师节获得优秀教案加2分。

⑧技能大赛

教师本人参加技能大赛、讲课比赛、课件制作、信息化大赛等获奖者,获得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每个课题分别奖励6、5、4、3分,省部

级、国家级以上依次加3分。(如在一学期一项赛事在不同单位或不同级别多次参加,则此项加分在一学期中均以最高分计,不重复加分。)

指导学员(学生)获得技能大赛辅导教师,获得市级(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依次加3、2、1分,省部级、国家级以上依次加2分。(如在一学期一项赛事在不同单位或不同级别多次参加,则此项加分在一学期中均以最高分计,不重复加分。)

⑨荣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依次加4、3、2分,国家级荣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依次加6、5、4分.未标明荣誉等级的,一律取中档。

其他加分

凡未列入以上考核奖励项目的,根据实际情况,由科室领导研究决定。此项主要针对考核办法里未涉及到的教师特别业务贡献,参考同一类型相关项目进行加分。

注:所有加分项目在本年内只加分一次,不可累积加分,出现上学期漏加者,可在下学期加分予以补加。

(二)考核扣罚

1、业务考核

代课教师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每项每次扣1分:

(1)代课教师应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教学资料;

(2)按照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认真备课,教案内容不少于300字,项目齐全,首页上应标有序号符合要求;

(3)教师要按计划听课,并做好听课记录,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4)按时组织期中考试,填写卷面分析报告。

(5)出现上述(1)(2)任一情况,相关教研室负责人每次双倍扣分。

2、劳动纪律:

(1)科室查岗出现迟到、早退、脱岗等违反劳动纪律者,每次扣1分;

(2)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造成影响者,每次扣2分;

(3)无故不参加学校、处室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和活动者,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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