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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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区2022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区2022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区2022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2.08•【字号】清府办函〔2023〕13号•【施行日期】2023.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区2022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的通知清府办函〔2023〕13号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区2022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已经八届第1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8日清远市区2022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的基本内容一、本次公布的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以下简称标定地价)的公示范围包括清城区(凤城街道、东城街道、洲心街道、横荷街道4个街道,源潭镇、龙塘镇、石角镇、飞来峡镇4个镇及银盏林场)和清新区(太和镇、山塘镇、太平镇、三坑镇、龙颈镇、禾云镇、浸潭镇、石潭镇8个镇及笔架山林场)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141个标定区域和141宗标准宗地的标定地价。

二、本次标定地价评估体系包括清远市区的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含单家独户用地)、混合用地(同一宗地含一种以上用途)、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共六种用途。

其中,混合用途指商住混合用途。

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

各用途标定地价的地价内涵见下表:备注:1.本次标定地价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公用设施用地均仅有一宗标准宗地;2.现状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或“六通一平”。

其中,“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六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气、通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3.容积率为该用途各标准宗地的现状或规划条件下的容积率范围值。

清远市新基准地价

清远市新基准地价

除上述用地范围以外的所有区域 ,主要分布在石角镇东部 、 VIII
西南部,龙塘镇和银盏林场南部,源潭镇东部和飞来峡镇镇中 440 级
心区域以外的区域。
-4-
清远市区住宅用地级别范围及级别基准地价表(楼面地价:元 /㎡)
土地
级别基
级别边界描述
级别
准地价
1.江南区域东至北江五桥(规划)东侧,西至清远大桥,
4.横荷街道办范围内,由广清大道、连江西路、107 国道、 北江四路、北江三路以南所围成的区域,除去二级区域。
1.凤城街道办范围内由桥北路 、上廓街、下廓街、沿江路、 107 国道、外环四路(规划 )、飞来湖所围成的区域。
2. 东 城 街 道 办 范 围 内 ,由 岭 边 路( 规 划 )、清 洲 一 路( 规 划 )、 清 心 北 路( 规 划 )、清 心 二 路( 规 划 )、东 环 北 路 ( 规 划 )、学 贤 Ⅲ级 路、凤翔大道北、东城大道、桥北路、飞来湖、笔架河、大北 790 路( 规 划 )、万 爱 路( 规 划 )、东 环 北 路( 规 划 )所 围 成 的 区 域 。
宾大道(规划 )、站前东路、北江、武广高铁所围成的区域。
4.横荷街道办范围内 ,(1)由广清大道、清源大道(规划)、107
国道、人民四路 、富强北路、冽江二路(规划)、富强南路(规
Ⅳ级
550
划)、清远大道所围成的区域 。(2)由 107 国道、烟雨路(规划)、
北江四路(规划)所围成的区域 。(3)由 107 国道、中宿二路
级别边界描述
级别
准地价
清 佛 公 路 、迎 宾 大 道( 规 划 )、大 燕 河 、东 环 大 道( 规 划 )、
北江所围成的区域。
Ⅲ级

土地估价报告

土地估价报告

土地估价报告项目名称:平泉县新宇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使用的位于平泉县七沟镇榆树林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值价格评估受托估价单位:承德市弘正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土地估价报告编号:承弘土(估)[2017]字第173号提交估价报告日期: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土地估价报告第一部分摘要一、估价项目名称平泉县新宇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使用的位于平泉县七沟镇榆树林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值价格评估二、委托估价方河北省平泉市人民法院三、估价目的本次是对平泉县新宇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使用的位于平泉县七沟镇榆树林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价格评估,目的是为委托方提供客观、公正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值价格参考依据。

四、估价期日2017年8月28日五、估价日期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12月28日六、价格定义1、本次评估土地价格是指估价基准日为2017年8月28日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值价格;2、土地用途: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2007年8月10日)规定,本次评估设定为工业用地;3、使用年限:工业用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为50年,估价对象终止日期为2056年9月20日,截止到评估基准日,估价对象剩余年期为年,本次评估估价对象的使用年期按照剩余年期设定;4、本次估价基准日设定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红线外围“三通”(通电、通路、通讯)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七、估价结果经估价人员现场察勘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地价评估的基本原则和估价程序,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评估得到待估宗地在估价设定用途、使用年限及开发程度条件下、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8月28日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值价格为:评估土地面积:平方米评估单价:250元/平方米评估总地价:万元大写金额:货币种类:人民币八、土地估价师签名姓名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号签名苏震江九、土地估价机构估价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机构公章)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二部分估价对象界定一、委托估价方河北省平泉市人民法院二、估价对象本次估价对象为平泉县新宇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使用的位于平泉县七沟镇榆树林村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平方米。

连州市地价评估所企业信用报告-天眼查

连州市地价评估所企业信用报告-天眼查
5.2 失信信息
截止 2018 年 10 月 27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5.3 法律诉讼
截止 2018 年 10 月 27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核准日期:
2003-08-08
1.2 分支机构
截止 2018 年 10 月 27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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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1.3 变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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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竞品信息
截止 2018 年 10 月 27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五、风险信息
5.1 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 2018 年 10 月 27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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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法院公告
截止 2018 年 10 月 27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贵港市本级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贵政通〔2017〕2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贵港市本级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贵政通〔2017〕2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贵港市本级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贵港市本级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贵政通〔2017〕2号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管理,规范和培育房地产市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74号)文件精神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人民政府组织专门力量,按照《城镇土地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技术要求,对贵港市本级乡镇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进行调整更新,更新成果已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验收和审核批复,已获得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予以公布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次调整的基准地价是在我市2013年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基础上,以近期市场资料为依据,采用土地定级估价方法确定的市本级乡镇各类土地级别及基准价格。

二、本基准地价作为市政府对土地市场地价水平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的依据,主要适用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抵押、入股等,宗地出让、转让价格需参照基准地价,使用合理的评估方法确定并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确定。

其中,出让价格须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本基准地价公布以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贵港市实际情况,市人民政府可适时进行调整更新。

四、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013年4月9日批复的《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本级乡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批复》(贵政函〔2013〕96号)和相关成果中对本市乡镇范围的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成果终止使用。

清远市2023年基准地价查询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清远市2023年基准地价查询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清远市2023年基准地价查询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一)引言1系统简介《清远市2023年基准地价查询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主要是查询清远市区基准地价成果系统。

2.客户端(1)安装浏览器本系统推荐使用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

如果没有安装,则按以下过程完成安装。

1)下载安装程序u360se13.1.6200.0.exeυ进行安装操作。

2)360浏览器下载地址:θO q<½mM*U9r: xOEK√pci½>0u%∕S1X÷CQ GD w*±t*¼>卜WMOWnj60“他Smya6X13ΛGOOAeue,…V□X Bσ«O::±O≡*∙.β•一,nrao@PHBH Ow。

一・CIBy,∙≠ow∣⅞M>)*∙iz V≡∙Bι-0∙«/n∙.ιs⅝CT⅜¾rMΛ⅛<22¾QK.W委>⅜⅜n3)安装完成360浏览器程序,打开浏览器并设置极速模式。

2023年基准地价2018年基准地价土地出让样点基准价格详情表重置图层3.系统界面说明浏览器安装完成后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系统地址::8088/arcgis/qingyuan/mobi1e/index.htm1,进入系统的界面。

点击放大窗口,即可将查询窗口显示右上角。

图层: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服务用地(一)、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二)、风景名胜施设用地。

查询图层价格:选择图层之后直接点击即可查询图层基准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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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用地分等

广东省农用地分等

广东省农用地分等
王振毅;任向宁
【期刊名称】《广东土地科学》
【年(卷),期】2007(006)003
【摘要】本文在广东省农用地分等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对自然、社会、经济等多方面的研究,针对广东省农用地分等面临的几个主要问题,总结了广东省农用地分等的关键技术,希望对全国其他地区农用地分等工作提供借鉴作用。

【总页数】4页(P37-40)
【作者】王振毅;任向宁
【作者单位】广东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广东广州510075;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广州51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1.1
【相关文献】
1.农用地分等成果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应用——以广东省连州市为例 [J], 覃靖骅;王观松;刘洋;余淑君;张俊玲
2.农用地分等定级及估价成果应用初探——以广东省丰顺县为例 [J], 宋杰灵;吴强
3.广东省县级农用地分等成果与二调成果快速衔接技术方法探讨 [J], 王秋香;杨远光;赵寒冰;孙伟杰;王振毅
4.农用地分等中土地利用系数与经济系数的探讨-以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为例 [J],
王占岐
5.农用地分等关键技术的解决方法--以广东省为例 [J], 王秋香;赵寒冰;彭补拙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连州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连州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连州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一、评估范围本次连州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评估范围为连州市行政辖区范围,土地面积约平方千M。

具体包括连州镇、西岸镇、东陂镇、丰阳镇、保安镇、大路边镇、星子镇、龙坪镇、西江镇、九陂镇、瑶安瑶族乡、三水瑶族乡,共个乡镇。

二、基准地价内涵本轮基准地价更新评估用途分为商服、住宅、工业和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其中公共项目服务用地细分为两个类别,分别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Ⅰ和公共服务项目用地。

具体地价内涵如下:()商服用地: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估价期日为年月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年,设定容积率为的平均楼面地价。

价格单位为元平方M,币种为人民币。

()商服路线价: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估价期日为年月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年,设定容积率为的平均楼面地价。

其中城区街道商服路线价的标准铺面的标准宽度为M,标准深度为 M。

价格单位为元平方M,币种为人民币。

()住宅用地: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估价期日为年月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年,设定容积率为的平均楼面地价。

价格单位为元平方M,币种为人民币。

()工业用地: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估价期日为年月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年,设定容积率为的地面地价。

价格单位为元平方M,币种为人民币。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是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用于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

即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于估价期日为年月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年,容积率为的国有建设用地平均楼面地价。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温泉景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批复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温泉景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批复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温泉景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
价更新成果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抚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11.02
•【字号】抚府字〔2023〕33号
•【施行日期】2023.11.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温泉景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
成果的批复
温泉景区管委会:
你区《抚州市临川温泉景区管委会关于恳请批准温泉景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请示》(临温景字〔2023〕4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1411.42公顷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具体成果内容详见附件。

二、你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将景区基准地价更新的有关成果内容(包括土地定级确定的各级别面积及相应范围、基准地价内涵及各级别基准地价、宗地地价修正体系)及时公布实施,尽快登录全国基准地价备案系统进行电子化备案,并做好成果的应用工作。

三、你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土地市场行情,适时修订景区基准地价,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抚州市临川温泉景区土地定级成果
2.抚州市临川温泉景区基准地价成果
2023年11月2日附件1
抚州市临川温泉景区土地定级成果
附件2
抚州市临川温泉景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广东中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广东中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广州市 2022 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 标定地价更新项目
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 中心(广州市房地产 估价管理所)
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广州市 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
2023 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 中心(广州市房地产
价更新项目
估价管理所)
东莞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
更新、东莞市区片市场评估价更新、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 区税务局
500.0 435.0 368.1
公告时间 2023-03-14
2023-07-26 2023-04-07 2023-03-06 2023-04-2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4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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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区 2023 年度公示地价体系 和地价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1.2 业绩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4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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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3 年(2020-09~2023-08):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广东中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的中标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元区间, 占总中标数量的 52.6%。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3 个。 近 1 年(2022-08~2023-08):
目标单位: 广东中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设计有限公

报告时间:
2023-08-14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企业的投标业绩表现、竞争能力、竞争 对手、服务客户和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投标行为全方位分析,为目标企业投标管理、市场拓展 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为目标企业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单位、竞争对手、中介机构、金融 机构等快速了解目标企业的投标实力、竞争能力、服务能力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企业 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清远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

清远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

关于公布实施《清远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
清府办函[2010]101号
清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政府对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健全地价管理体系,加强地价管理,保障国家土地资产的合理收益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地价管理规定》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现公布《清远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清远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
一、清远市城镇土地级别范围基准地价结果表
表1:清远市区商业用地土地级别范围基准地价结果表
表2 清远市区住宅用地土地级别范围基准地价结果表
表3
备注:具体四至及范围详见基准地价图
表4 各镇级别基准地价表(地面价:元/平方米)
二、基准地价应用说明
表5:城区基准地价内涵说明表
表6:
备注:
1、本次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以下简称基准地价)包括清远市横荷、洲心、东城、凤城四个街道,源潭、龙塘、石角三个镇,以及国营银盏林场、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嘉工业园)内所辖范围的相应土地。

2、本次基准地价的价格基准日为2009年7月1日。

3、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划分为商业、住宅、工业等三类,其它土地用途地价可参照以上三类相关或相近用地的的用途类别地价确定。

连州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连州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连州市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成果一、评估范围此次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覆盖范围覆盖连州市所辖各镇的行政辖区范围。

具体工作范围:连州镇、大路边镇、星子镇、丰阳镇、东陂镇、九陂镇、保安镇、西江镇、龙坪镇、西岸镇、三水乡、瑶安乡。

表1连州市各镇辖区范围面积统计表二、评估对象本次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的评价对象为连州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现有国有农用地和国有宜农未利用地。

根据省厅《广东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指导意见》,本次评估的国有农用地中,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地类,园地包括果园地类,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地类,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包括坑塘水面地类,国有宜农未利用地包括其他草地、内陆滩涂地类。

其中,连州没有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茶园、其他园地、沿海滩涂和盐碱地分布,因此,上述地类不包含在评估对象中。

本次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范围均在连州市行政辖区内,评估对象总面积为134.96平方公里。

其中国有耕地面积为4.26平方公里,国有园地面积为0.45平方公里,国有林地面积为124.95平方公里,国有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0.15平方公里,及国有宜农未利用地面积为5.15 平方公里。

表2连州市国有农用地地类面积汇总表单位:平方公里三、农用地级别分布情况表3农用地级别分布描述示意表四、基准地价内涵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是地级以上市、县(市)政府根据需要针对农用地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按照不同利用类型,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的平均价格。

(1)土地使用权类型:界定为国有农用地出让使用权。

(2)土地出让年期:最高出让年期设定为50年。

(3)估价期日:本次估价基准日期为2017年12月31 日。

(4)标准耕作制度:包括种植制度或养殖种类。

(5)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根据各国有农用地地类的农业生产需求进行设置。

根据以上基本原则,我们确定连州市国有农用地的基准地价内涵为:连州市国有水田类耕地基准地价内涵设定为:在种植“早稻-晚稻”的一年两熟的标准耕作制度下,具备有效的灌溉设施和一定的排水条件,并至少有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可到达,在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中确认为水田和水浇地的二级土地利用类型,基准日期为2017年12月 31日,最高出让使用年限为50年,国有性质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出让使用权的各级别平均单位面积价格。

关于公布广东省城市国有土地分等及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2004年)

关于公布广东省城市国有土地分等及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2004年)

关于公布广东省城市国有土地分等及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发布时间:2004-07-02粤ICP备05077877号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规划)国土(房产)局:为加强地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广东省地价管理规定》中关于“基准地价定期确定并公布”的规定,结合当前我省各地土地市场的现状,我们在各市分别制定的基准地价的基础上,调整并制定了2003年广东省城市国有土地分等及基准地价标准。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请各地贯彻执行。

广东省城市国有土地分等及基准地价说明一、广东省城市国有土地分等及基准地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广东省地价管理规定》,在各地制定的基准地价和1999年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国土厅联合公布的《广东省城市国有土地分等及基准地价标准》(粤价(1999)57号)的基础上,根据全省目前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调整制定的。

二、本次调整制定的土地等级及基准地价涉及的范围是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区及规划区(市区不包括2002年以后撤市设区的市区)。

具体范围以各市的评估范围为准。

不同市同一级别的地价并不完全可比。

三、本次制定的基准地价是城市不同级别、“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平均容积率下,同一用途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用途按商业、住宅、工业区分,各用途土地使用年限为法定最高年限。

四、地价构成含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利息、利润、政府规定的有关税费及土地所有权收益。

五、此次城市国有土地共分五等,一等为最高等,依次为较低,五等为最低等 , 反映各城市问综合地价水平的地域差异。

六、此次全省地级以上市的基准地价按各地实际情况分为不同级别,一级为最高级,依次为较低级:各用途不同的级别,反映各城市内各用途土地的区位条件和利用效益差异。

七、此基准地价可作为省、市政府制定地价政策的依据,各市进行宗地地价评估时,应按照国家制订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采用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的基准地价进行。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基准地价和各镇基准地价的通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基准地价和各镇基准地价的通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基准地价和各镇基准地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3•【字号】山府办发[2013]43号•【施行日期】2013.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基准地价和各镇基准地价的通知(山府办发〔2013〕43号)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为建立和健全适应我县特点的地价体系,满足建立、培养和完善地产市场管理的需要,为评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和评估宗地标定地价建立基础,使政府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工作和征收土地使用税费能实行宏观控制,指导、引导投资方向和土地利用方式,切实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及更新基准地价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字〔2002〕28号)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制定和执行新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基准地价和各镇基准地价标准,原《关于我县城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山府办发〔2000〕13号)同时废止,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国土资源局反映。

附: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基准地价汇总表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商业用地区片价表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住宅用地区片价表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工业用地区片价表5.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路线价表6.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乡镇基准地价总表7.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乡镇商业用地基准地价汇总表8.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乡镇住宅用地基准地价汇总表9.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乡镇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汇总表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附件七:附件八: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乡镇住宅用地基准地价汇总表附件九:。

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台山市2018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台山市2018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台山市2018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9.02.25
•【字号】台府〔2019〕4号
•【施行日期】2019.02.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关于公布台山市2018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
新成果的通知
台府〔2019〕4号
广海湾工业园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6年城镇基准地价成果更新情况的通报》(粤国土资利用电〔2017〕129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台山市2018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此次基准地价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2016年8月14日颁布的《关于公布台山市2014年国有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台府办〔2016〕28号)和2017年8月18日颁布的《台山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台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计收方法的通知》(台府办〔2017〕30号)自本文实施之日起废止。

(对土地权属为划拨性质的单元房屋业主,申请办理补缴地价时间延长到2019年4月30日。

2019年5月1日起,按《台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计收方法(适用于台山市2018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台山市2018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执行)。

台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5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成果》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成果》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25•【字号】清府办函〔2021〕74号•【施行日期】2021.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成果》的通知清府办函〔2021〕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成果》已经七届第80次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25日清远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成果一、评估范围本次公布的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范围包括清城区(凤城街道、东城街道、洲心街道、横荷街道4个街道,源潭镇、龙塘镇、石角镇、飞来峡镇4个镇及银盏林场)和清新区(太和镇、山塘镇、太平镇、三坑镇、龙颈镇、禾云镇、浸潭镇、石潭镇8个镇)的行政辖区范围。

二、基准地价内涵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划分为集体商服用地、集体工业用地两种用途。

1.集体商服用地地价内涵:土地在估价期日2020年1月1日平稳正常情况、公开竞争市场条件下,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设定容积率为2.0,代表集体商服用地各级别及区片在土地使用年期为40年条件下限制分割处分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地价形式:地价表现形式为级别基准地价及区片基准地价,地价表达形式为首层楼面地价,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

2.集体工业用地地价内涵:土地在估价期日2020年1月1日平稳正常情况、公开竞争市场条件下,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设定容积率为1.0,代表集体工矿仓储用地各级别及区片在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条件下限制分割处分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潭政发〔2020〕8号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潭政发〔2020〕8号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正文:----------------------------------------------------------------------------------------------------------------------------------------------------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湘潭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强化土地资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有关规定,以及《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19〕77 号)精神,我市组织对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进行了更新评估,并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评审验收。

现按规定将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湘潭市市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潭政发〔2017〕5号)同时废止。

湘潭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3日湘潭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一览表一、基准地价内涵表1 湘潭市城区基准地价内涵表级别土地权利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开发程度估价期日I类Ⅱ类使用年期容积率使用年期容积率使用年期容积率使用年期容积率使用年期容积率一级出让土地使用权40年2.670年350年250年150年1“六通一平”2020.3.1二级40年2.270年2.650年1.850年150年1三级40年1.870年2.250年1.650年150年1四级40年1.470年1.850年1.450年150年1五级40年1.270年1.450年1.250年150年1六级40年1.270年1.250年150年1备注:“六通一平”是指红线外通路、通电、通气、供水、排水、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Ⅰ类是指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Ⅱ类是指公共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

开平2017年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开平2017年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开平市2017年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一、基准地价内涵本轮基准地价评估的评估用途中,农用地分为耕地、园地、坑塘水面、林地和设施农用地五类,宜农未利用地分为草地和内陆滩涂二类。

本次基准地价采用的是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下,按照各用地类型国有农用地基本设施的平均状况、估价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的国有农用地出让使用权价格。

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具体各用地类型基准地价内涵如下:表1-1 开平市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二、各用途级别基准地价成果表2-1 开平市各类农用地级别基准地价三、基准地价修正体系(一)开平市国有农用地各因素指标修正1.耕地各因素指标修正表3-1 耕地一级修正系数表备注:1.田块形状(形状系数(K))计算公式为K4S/L,其中K为形状系数,S为田块的面积,L为田块的周长。

(下同)2.人均耕地面积计算公式为:人均耕地面积=所在镇街域耕地总面积♦农业户籍人口数。

(下同)3.田间路网密度是指为了满足耕作、农机具的应用及农资运输等生产活动需要而修建的道路占田块面积的比重,反映出耕地地块内部耕作便利情况。

表3-2 耕地二级修正系数表表3-3 耕地三级修正系数表2.园地各因素指标修正表3-4 园地一级修正系数表表3-5 园地二级修正系数表表3-6 园地三级修正系数表3.坑塘水面各因素指标修正表3-7 坑塘水面一级修正系数表表3-8 坑塘水面二级修正系数表表3-9 坑塘水面三级修正系数表4.林地各因素指标修正表3-10 林地一级修正系数表表3-11 林地二级修正系数表5.设施农用地各因素指标修正表3-12 设施农用地一级修正系数表表3-13 设施农用地二级修正系数表6.草地各因素指标修正表3-14 草地一级修正系数表表3-15 草地二级修正系数表(本页余下空白)7.内陆滩涂各因素指标修正表3-16 内陆滩涂一级修正系数表(本页余下空白)(二)开平市国有农用地使用年期修正表3-17耕地剩余使用年期修正系数表(还原率r=4.09%)表3-18园地剩余使用年期修正系数表(还原率r=4.13%)表3-19坑塘水面剩余使用年期修正系数表(还原率r=4.21%)表3-20林地剩余使用年期修正系数表(还原率r=3.96%)表3-21设施农用地剩余使用年期修正系数表(还原率r=4.26%)表3-22草地剩余使用年期修正系数表(还原率r=3.45%)表3-23内陆滩涂剩余使用年期修正系数表(还原率r=3.36%)四、基准地价成果应用步骤及计算公式(一)应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一般步骤应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是利用农用地基准地价和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就估价对象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从而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期日价格的方法。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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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有限公司
连州市“大东山温泉”乡村振兴 广东中地土地房地
示范片等 25 个地块规划调整服务 产 评 估 与 规 划 设 计
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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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州市 2022 年度自然资源 常态化监测工作】中选结果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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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分体台式机等 连州市华拓电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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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批次、第十三批次、第十四 广东中地土地房地
TOP10 批次、第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产 评 估 与 规 划 设 计
\
报批工作服务项目】中选结果的 有限公司
公...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2-04-02 2022-06-02 2022-09-15
2022-06-28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连州市自然资源局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59.1%。500 万以上 大额项目 3 个。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2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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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一、评估范围
此次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覆盖范围覆盖连州市所辖各镇的行政辖区范围。

具体工作范围:连州镇、大路边镇、星子镇、丰阳镇、东陂镇、九陂镇、保安镇、西江镇、龙坪镇、西岸镇、三水乡、瑶安乡。

表1连州市各镇辖区范围面积统计表序号区划名称面积(平方千米)
1 大路边镇223.50
2 星子镇471.91
3 龙坪镇303.45
4 西江镇185.45
5 九陂镇162.74
6 连州镇175.73
7 东陂镇108.60
8 西岸镇211.11
9 保安镇181.19
10 瑶安乡220.51
11 丰阳镇170.50
12 三水乡137.27
13 龙坪林场117.01
合计2668.97
二、评估对象
本次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的评价对象为连州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现有国有农用地和国有宜农未利用地。

根据省厅《广东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指导意见》,本次评估的国有农用地中,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地类,园地包括果园地类,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地类,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包括坑塘水面地类,国有宜农未利用地包括其他草地、内陆滩涂地类。

其中,连州没有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茶园、其他园地、沿海滩涂和盐碱地分布,因此,上述地类不包含在评估对象中。

本次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范围均在连州市行政辖区内,评估对象总面积为134.96平方公里。

其中国有耕地面积为4.26平方公里,国有园地面积为0.45平方公里,国有林地面积为124.95平方公里,国有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0.15平方公里,及国有宜农未利用地面积为5.15平方公里。

表2连州市国有农用地地类面积汇总表
单位:平方公里评估对象面积连州市
国有耕地 4.26
国有园地0.45
国有林地124.95 国有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5
国有宜农未利用地 5.15
合计134.958
三、农用地级别分布情况
2
表3农用地级别分布描述示意表
级别所含镇、农林场所含行政村、坐落单位
一级连州镇白云村、良江村、三古滩村、满地村、城北村、连州市政府、半岭村、元潭村、城西村、城东村、龙咀村、高堆村、城南村、沙子岗村、协民村、龙口村
二级星子镇
四方村、星子村、联西村、水源村、
新村、东红村
连州镇
共和村、石角村、大坪村、巾峰村、
昆陂村、半岭村
东陂镇塘联村、东陂村、东塘村
九陂镇新墟村、联一村、四联村、白石村
三级
星子镇
上庄村、昌黎村、马水村、沈家村、
赤塘村、内洞村、唐家村、姜联村、
溷坪村、周联村、东上村、清江村、
上联村、星子林场、潭岭水库
大路边镇大路边村
龙坪镇龙坪村
西江镇西江村
九陂镇桑塘村
东陂镇
前江村、大江村、西塘村、江夏村、
香花村、卫民村
西岸镇西岸村
保安镇保安村、新塘村、水口村
3
瑶安乡洛阳村丰阳镇丰阳村龙坪林场龙坪林场
四级大路边镇
寒鸦村、浦东村、新水罗村、东大
村、东客塘村、大塘村、油田村、
黄太村、山洲村、马占村、大坳村、
汛塘村、河佳汉村、荒塘村、观头
洞村、顺泉村、
黎水村、东坪村
星子镇潭岭村、潭源村
龙坪镇
东村村、元壁村、乌石村、孔围村、
青石村、太坪村、沙坳村、朝天村、
石桥村、凤凰村、袁屋村、黄芒村、
麻步村、垦区村、松柏村
西江镇
大岭村、大田村、耙田村、外塘村、
山塘村、高山村、斜磅村、井塘村、
宝珠村、铁坑村
九陂镇
爱民村、龙岗村、高相村、岩头村、
新民村、龙潭村、深冲村、南石塘

西岸镇
冲口村、溪塘村、河田村、东江村、
石兰村、东村村、马带村、七村村、
奎池村、清水村、小带村、石马村、
三水村
4
保安镇本公洞村、岭嘴村、栋头村、卿罡村、黄村村、大冲村、梅田村、湾村村、良塘村、子沟村、万家村、种田村、麻北村、保安林场
瑶安乡大营村、新九村、四和村、田心村、盘东村、碧梧村、九龙村、瑶安村、清源村
丰阳镇大富头村、夏湟村、梁家村、湖江村、柯木湾村、新立村、朱岗村、夏炉村、陂岭村、旗美村
三水乡新八村、云务村、沙坪村、左里村
四、基准地价内涵
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是地级以上市、县(市)政府根据需要针对农用地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按照不同利用类型,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的平均价格。

(1)土地使用权类型:界定为国有农用地出让使用权。

(2)土地出让年期:最高出让年期设定为50年。

(3)估价期日:本次估价基准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4)标准耕作制度:包括种植制度或养殖种类。

(5)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根据各国有农用地地类的农业生产需求进行设置。

根据以上基本原则,我们确定连州市国有农用地的基准地价内涵为:
5
连州市国有水田类耕地基准地价内涵设定为:在种植“早稻-晚稻”的一年两熟的标准耕作制度下,具备有效的灌溉设施和一定的排水条件,并至少有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可到达,在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中确认为水田和水浇地的二级土地利用类型,基准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最高出让使用年限为50年,国有性质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出让使用权的各级别平均单位面积价格。

连州市国有旱地类耕地基准地价内涵设定为:在种植“春花生-秋甘薯”的一年两熟的标准耕作制度下,无灌溉设施或引洪淤灌,具备一定的排水条件,并至少有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可到达,在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中确认为旱地的二级土地利用类型,基准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最高出让使用年限为50年,国有性质耕地出让使用权的各级别平均单位面积价格。

连州市国有园地基准地价内涵设定为:在种植“柑橘、冰糖橘”等多年生果树的标准耕作制度下,具备基本的排水和电力条件,并至少有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可到达,在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中确认为果园、茶园和其它园地的二级土地利用类型,基准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最高出让使用年限为50年,国有性质园地出让使用权的各级别平均单位面积价格。

连州市国有林地基准地价内涵设定为:在种植可收益的“桉树、杉树、松树”等多年生用材林的标准种植制度下,有至少农村道路可到达地块边缘,在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中确认为有林地、灌木林地和其他林地的二级土地利用
6
类型,基准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最高出让使用年限为50年,国有性质林地出让使用权的各级别平均单位面积价格。

连州市国有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河流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本次评估确认为坑塘水面,其基准地价内涵设定为:在养殖可收益的“四大家鱼(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等淡水鱼类的标准养殖制度下,水深2-3米,具备有效的灌排条件和电力条件,并至少有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可到达,在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中确认为坑塘水面的二级土地利用类型,基准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最高出让使用年限为50年,国有性质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出让使用权的各级别平均单位面积价格。

连州市国有宜农未利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设定为:有至少农村道路可到达地块边缘,在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中确认为内陆滩涂的二级土地利用类型,基准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最高出让使用年限为50年,国有性质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出让使用权的各级别平均单位面积价格。

五、级别基准地价
表4国有水田级别基准地价表
土地级别
级别基准地价
元/亩元/公顷
Ⅰ级40560 608400
Ⅱ级37740 566100
Ⅲ级35120 526800
Ⅳ级32780 491700
7
表5国有旱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土地级别
级别基准地价
元/亩元/公顷
Ⅰ级37390 560850 Ⅱ级34710 520650 Ⅲ级31840 477600 Ⅳ级28850 432750 表6国有园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土地级别
级别基准地价
元/亩元/公顷
Ⅰ级30800 462000 Ⅱ级28530 427950 Ⅲ级26420 396300 Ⅳ级24380 365700 表7国有林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土地级别
级别基准地价
元/亩元/公顷
Ⅰ级14010 210150 Ⅱ级13030 195450 Ⅲ级12150 182250 Ⅳ级10830 162450 表8国有水域及水利设施级别基准地价表
土地级别
级别基准地价
元/亩元/公顷
8
Ⅰ级42030 630450 Ⅱ级39640 594600 Ⅲ级36780 551700 Ⅳ级33880 508200 表9国有宜农未利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土地级别
级别基准地价
元/亩元/公顷
Ⅰ级12020 180300
Ⅱ级11050 165750
Ⅲ级10260 153900
Ⅳ级9100 136500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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