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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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总结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制定计划,明确任务
为扎实推进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制定我区2019年度工作计划(泉洛发改[2018]78号),同时,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闽发改价格[2018]802号)文件下达的改革建设任务1500亩,并将计划改革面积增加500亩。
(二)真抓实干,成效显现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切实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19〕420号)文件精神及我区2019年度工作计划,对列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乡镇,积极启动改革。9月18日召开了洛江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2018-2025)审查会议,按目前水利统计年报我区耕地灌溉面积约3.33万亩,改革总计划覆盖面积约3.00万亩,占耕地灌溉面积的90.1%。共涉及四个乡镇,其中河市镇0.64万亩,马甲镇1.2万亩,罗溪镇0.85万亩,虹山乡0.31万亩,总体方案编制投入13.8万元,已通过市水利局审查。截止2019年12月,我区已完成改革任务1500亩,并新增了罗溪500亩,结合今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罗溪镇钟山片区同步实施,总投资约11.57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三角堰12个,超声波流量计5台以及管线附属设施,目前已完成完工2000亩。
(三)合理测算,制定水价
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完善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落实奖补资金,完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以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为基础,完善农业水权分配制度,健全改革体制机制,按《洛江区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将工作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责任单位建立相应改革台账,建立监督检查和绩效,并将有关数据录入水价改革信息系统。目前我区农业用水价格参照《泉州市物价局关于农业用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价[2018]64号)执行。
二、下年度工作计划
在历年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完成和总结试点成果,逐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0年我区计划实施面积2000亩,选择条件较好的罗溪镇,涉及广桥村、洪四村等7个行政村,项目结合我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同步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并完成审查,发挥典型示范,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工作,完善工作制度,着眼长远,努力构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长效机制,并做好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工作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工作。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总结
一、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在2017年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xx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
导小组的基础上,2018年4月27日,县人民政府批转了《xx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相继于5月21日批转了《xx县灌区管理暂行办法(试行)》、《xx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xx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xx县农业水价改革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试行)》、《xx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xx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xx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制度(试行)》等七项制度。今年,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办公室制定了《xx 县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为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程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农田水利设施健全完善情况
在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数据基础上对全县各中小型灌区灌溉面积进行核定,因作物轮种、退耕还林还草等原因,各灌区有效灌溉面积核定为:塘曲灌区2.15万亩,新塘曲灌区3.619万亩,刚北灌区(三角城种羊场)27000亩,黄玉灌区1.68万亩,尕曲灌区,2.44万亩,塘渠灌区1.607万亩,刚北灌区(红山村)0.14万亩。近三年我县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其中2016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56万亩,2017年新增高线节水灌溉面1.2万亩,2018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5万亩。同时,也积极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工作,2018-2019年共投入299万元,对我县五个中小型灌区进行了维修养护,完成了塘渠灌区水权证的发放,产权证及管护证发放完成。完成了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重点推进灌区既定目标,确定黄玉
灌区为2020年重点改革推进灌区。
三、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情况
由于我县灌区农作物结构单一,土地产出率低,粮食作物收入占农民总收入比重较低,多年未征收水费。自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开展以来,在调研各灌区耕地等相关数据的基础上,按照《青海省用水定额》进行了初步的水权分配,将水权优化分配到各中小型灌区。
四、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根据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和用水管理情况,按照工程情况、种植结构、水资源量、管理情况等方面综合施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合理调整我县中型灌区农业供水价格,《xx县中型灌区农业水价测算书(征求意见稿)》,经县发改局物价部门审定,确定xx县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为30.184万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425,2017xx地区中型灌区农业灌溉用水总成本1612727元。单位成本5.34元/每亩,单方水价0.0323元每立方米,最终定价成本为6元/每亩。2019年我县制定出台了水价调整方案,农业灌溉用水政府定价为为6元/每亩,明确我县农业用水灌溉用水水价调整分步实施,2020年至2021年按运行成本终端水价的50%(3元)计收,2021至2022年按运行成本终端水价的70%(4.2元)计收,2022年至2023年按运行成本终端水价的100%(6元)计收。
五、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
意见》(国办发〔201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21号)及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第1号督办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大力推广节水技术、促进节约用水,保障农牧民和用水户种粮积极性,促进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根据《xx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xx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通过财政预算落实奖补资金10.5万元。
六、终端用水管理模式
从2015年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开展后,我县进一步明确了灌区水利工程的产权,逐步落实了灌区水利设施的管护权,各灌区干、支渠及末级渠系委托乡镇水管所或农牧民用水协会进行维修养护,并签订了管护协议,加强基层用水单位对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的重视,引导群众逐步加强参与水利设施维护的自觉性,逐步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工程长期良性运行。
七、加强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情况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我县的开展存在很大的难度,加强政策的宣传是必不可少的途径,我县通过下乡宣传等措施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2017年至今多次组织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到甘肃、西安等外省及贵德、互助等兄弟县进行学习交流,学习先进的管理及改革各项工作推进经验。
八、建立工作改革台账,按时间节点信息报送情况
按照省、州各级相关部门的要求,我县及时报送月报表及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