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20、1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办事处各学校、各教育办:

现将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20、1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核实、审核把关等工作,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现将说明如下:

一、统计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二、人员范围:

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和村庄学校任教年限累计满30年、20年的正式在编教师。在岗和离退休教师均纳入颁发范围,2015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不再颁发。

三、责任单位:

1.符合统计范围的退休人员和现有在编人员由编制单位负责认证,认证材料可到档案室查看档案,并复印相关材料,由编制单位盖章认证;

2.符合统计范围的调出人员由现编制单位统计,协调原调出单位负责认证,原调出单位负责出具证明材料,盖章认证。

四、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1.电子表格类:请按照电子表格要求选择填写,并按照退休

人员、在编人员按顺序填写,报送电子稿和纸质稿;

2.《荣誉证书登记表》:请按照附件市里要求填写,报送电子稿和纸质稿,电子稿报送时请以“县市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3.《黄岛区乡村学校从教教师摸底工作承诺书》:需从教学校盖章认证,承诺人签字摁手印;

4.公示报告;

5.其他材料:

符合统计范围的在编退休人员还需提交证明(需编制学校认证,校长盖章)、个人档案中能体现教龄的复印件(单位盖章认证);符合统计范围的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交证明(需编制学校认证,校长盖章);符合统计范围的调出人员还需提交证明(需原调出单位学校认证,原调出单位校长盖章)

五、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将以上材料于5月25日(周三)前报送局人事科。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体局联系。

联系人:陈慧(东城区),联系电话:86988867

魏玉杰(西城区),联系电话:86988867

附件:《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20、1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黄岛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