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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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20、1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办事处各学校、各教育办:
现将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20、1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核实、审核把关等工作,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现将说明如下:
一、统计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二、人员范围:
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和村庄学校任教年限累计满30年、20年的正式在编教师。在岗和离退休教师均纳入颁发范围,2015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不再颁发。
三、责任单位:
1.符合统计范围的退休人员和现有在编人员由编制单位负责认证,认证材料可到档案室查看档案,并复印相关材料,由编制单位盖章认证;
2.符合统计范围的调出人员由现编制单位统计,协调原调出单位负责认证,原调出单位负责出具证明材料,盖章认证。
四、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1.电子表格类:请按照电子表格要求选择填写,并按照退休
人员、在编人员按顺序填写,报送电子稿和纸质稿;
2.《荣誉证书登记表》:请按照附件市里要求填写,报送电子稿和纸质稿,电子稿报送时请以“县市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3.《黄岛区乡村学校从教教师摸底工作承诺书》:需从教学校盖章认证,承诺人签字摁手印;
4.公示报告;
5.其他材料:
符合统计范围的在编退休人员还需提交证明(需编制学校认证,校长盖章)、个人档案中能体现教龄的复印件(单位盖章认证);符合统计范围的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交证明(需编制学校认证,校长盖章);符合统计范围的调出人员还需提交证明(需原调出单位学校认证,原调出单位校长盖章)
五、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将以上材料于5月25日(周三)前报送局人事科。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体局联系。
联系人:陈慧(东城区),联系电话:86988867
魏玉杰(西城区),联系电话:86988867
附件:《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20、1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黄岛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