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审计的风险控制及优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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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审计实践都可能存在一个“不能发现重大错报项目”的风险,而这个风险很可能使审计主体蒙受损失。一个企业在决定使用社会审计时,大多都抱有很高的期望,期望能换来最真实的财务报告,期望能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增添活力。但是,事物总有对立一面,这种期望可能换来了企业的惨淡经营或破产,于是信息使用者会认为其中有审计之失误,希望得到补偿而不问错在何方[1]。

近年来,涉及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最终被判承担民事责任或连带责任的诉讼案件不乏其例,这为我国审计事业敲响了警钟,审计风险的“狼”真的来了。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以有限责任制为主,一般抗风险能力不高,在审计实践中如果不能有效控制或避免潜在风险,那势必会对其生存与发展造成影响。

一、审计风险的成因分析

(一)客观原因

审计期望存在差距。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及效果如何,需要负起什么样的责任,双方都有不同的期望。信息使用者希望通过审计来换取更为准确、可靠的财务报告信息,但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就会将原因归咎于事务所,还想利用诉讼索赔来挽回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事务所则认为,公司经营之复杂性很可能使审计报告失准,再加上时间和成本限制,不可能逐一求证信息使用者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在审计之中只能保持谨慎性和公正性。由此可见,公众期望与事务所审计质量期望存在差异,而公众期望是事务所奋斗之目标。在实践当中,两种期望差异不可能完全弥合,但会随着注册会计师抗风险能力的提高而减少。当然,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由于审计客体复杂性、环境等固有限制产生的错误及舞弊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2]。

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失衡。在我国,上市公司多为国有企业,即使不是也存在一股独大、股权不流通的问题。由于这些企业大多存在董事会与经理层的人员交叉现象,董事长兼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不乏其例,于是变成了经理层选择事务所,由事务所来审计自己的荒诞局面。在通常情况下,一些经理层会粉饰财务报表以达上市、借款等目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审计技术固有限制,使得注册会计师根本没有查出所有问题的可能。另外,公司管理者经常不配合审计人员工作,也加大了对被审计单位作假行为审查难度。

(二)主观原因

审计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注册会计师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极高。一般来讲,一位合格的会计师不仅要具备审计、会计及相关法律知识,还要有准确的判断力和敏锐的洞察力,以适应企业复杂的经营环境。但是,这些高规格、高标准往往是很多审计人员达不到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质量。我国会计师事业兴起较晚,审计人才严重缺乏,各个事务所普遍存在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差的问题。另外,一些事务所为恶性竞争所困,在审计人才配置上大大缩水,审计风险亦呼之欲出。

审计当局之方法不利。有效方法是事业事半功倍的制胜法宝,无效方法则会使努力付之东流。当前事务所一般采用三用方法:其一,抽样和分析复核。这两种方法效率高、节约成本,但对审计人员的主观依赖性较高,相关的风险也难以挥之尽去。其二,审计证据。证据多种多样,并可能伴随时间、环境、条件等因素的改变而改变,证据失实将面临审计风险[3]。其三,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基础审计。这一方法是建立在被审计单位基本可信的基础上,一旦审计当局串通舞弊,将会产生审计风险,另外这与审计人员的能力和从业经验有关。

有限责任制之局限。事务所合伙人素质不高,不具备处理事务所业务的职业能力,他们更热衷于拉关系、揽客户,甚至勾心斗角,争名逐利。一些事务所为平衡各方利益便一味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使现有科学控制方法流于形式,这种忽视审计质量之现象大大增加了事务所执业风险。

二、审计风险规避及改进建议

(一)财政部门应加快立法进程

财政部门要加快制定审计准则的脚步,完善的审计准则不仅是审计人员在工作中的应遵循的规范,也是其自律的依据,更是国家评价审计工作质量的基本尺度。

一要协调法律之间的矛盾。注册会计师及其协会争取立法机构颁布相关的司法解释,确立《独立审计准则》和《注册会计师法》为注册会计师接受法律诉讼的依据,其它法律与之冲突则以此规定为准。同时,明确财政部门是执法主体,避免出现多头监督与处罚。

二要健全民事赔偿机制。长期以来,我国对注册会计师重行政、刑事责任,轻民事责任,与民事相关法律亟待完善。首先,明确遵守民事责任原则,民事赔偿优于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的威慑力远远大于行政处罚,完善民事赔偿机制会使人不敢铤而走险。其次,降低诉讼门槛。我国民事诉讼法采用代表人诉讼程序,这可能造成对诉讼人处罚远远低于违法所得,同时损失者可能得不到赔偿;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意味着处于信息采集劣势的损失者如果无法举证就不能得到损失赔偿。最后,建立赔偿保障制度。为了保证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事务所赔付责任得到贯彻落实,巫需实行事务所执业责任风险投保制度,建立赔付保证金。这不仅可强化约束,而且可使赔付真正实现。

(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旨在控制公司内部人控制制现象,以维护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首先,建立外部约束机制。在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一股独大且股权不流通,这就无法形成有效的外部约束机制。为此应减持国有股,解决国家股经营者缺位及流通限制问题。这样就可以使公司按照正常的市场规律运作,经营者则自发优

社会审计的风险控制及优化建议

王权锋

(温州中源会计师事务所浙江温州325000)

摘要: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和社会日益进步,会计师事务所在无数次税变以后逐渐变得成熟,但在这个“诉讼爆炸”的时代里,它们成为社会宠儿的同时亦担负着巨大的审计风险。本文基于社会审计的风险问题,谈谈该如何去面对和予以防范。

关键字:社会审计;风险控制;建议

王权锋:社会审计的风险控制及优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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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究Business research

总第386期

第20期2011年10月

胜劣汰。其次,改进激励机制。不能将上市公司利润与经营者薪金

直接挂钩,以削弱其操作利润的动机。

应该用一些长期指标代替短期指标,或长短期指标相结合,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

(三)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能力首先,加强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事务所要不断加强会计师的宣传教育,使他们深入了解审计风险产生的利弊得失以及承担的法律后果,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其次,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新事物、新情况将不断涌现,为了应对这些变化,注册会计师需要不断更新知

识,尽快掌握新的法规和制度,使自己与时俱进。

另外,注册会计师还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维护自身在行业及社会公众中的声誉及地位,真正成为社会公众的朋友。

(四)改进内部治理,增强抵御风险的综合能力

审计质量是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命。首先,要树立质量控制理念。事务所合伙人应有长远战略眼光,不为短期利益迷惑而失去原则,坚持“质量是企业生命线”的原则,为事务所营造一个良好的质量控制环境。其次,建立严密的质量控制制度。紧抓质量控制制度、

项目质量控制制度和三级审核制度建设,并将其推行到每一位员

工,每一项业务,力求在每一个环节上识别、

消除或减少风险因素,保证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4]。第三,创建具有风险意识的企业文化。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也应有自己的企业文化。在创建事务所文化时,要着力培养事务所独特的风险文化,包括全员风险意识培养、现代风险控制方法、风险操作标准等。

参考文献:

[1]徐秀琴.论社会审计风险和防范[J].中国商界(下半月),2009,(03).

[2]李峰,殷蓉.社会审计独立性的博弈分析[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9,(01).

[3]赵华.社会审计系统柔性特征及经济后果研究[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2).

[4]马同保.基于现代审计目标对审计风险理论的再认识[J].财会月刊,2009,(27).

一、根据安全监管现状调研,目前我国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基层监管部门人员安全素质降低,专业技术人才奇缺。(二)各级政府对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投入少,安监队伍技术装备水平差,安全监管手段落后。

(三)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差,存在着执法不到位、执法缺位的现象。

(四)基层安监部门非本职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地方政府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思路无可非议,地方政府各部门的工作都要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来开展,但决不能顾此失彼,忽视安全生产。

(五)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目标不明确,重形式、轻落实现象比较突出。

(六)基层安全部门宣传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盲点。(七)安全监管体制不完善,腐败、失职、渎职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许可)、执法检查未能分离,既审批许可,又执法检查,却缺少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八)基层安全监管部门信息沟通平台不畅,市场准入无序。二、针对现状应采取以下措施,以期建立基层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适应安全监管需要的人才选拔激励机制。要改变基层安全监管队伍专业人才奇缺,监管人员专业素质低的现状,一方

面必须有建立合理的人才选拔激励机制。

可以选拔一批年轻的、文化素质较高的、有责任感的监管人员,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

教育培训方式,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专业培训和到大专院校再学习深造,对学有所成的人才给予适应的激励,就当前而言,应鼓励安全监管人员通过自学、参加培训等方式积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目前注册安全工程师偏重于中介服务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监人员参不参加,有无这种资质对从事安全监管工作并无硬性定,又缺乏激励机制,造成了企业一边学习热、考试热安监部门一边冷的局面。安监系统专业人才与企业管理人才不能同步扩容和提高,安监系统面临人才危机。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增加编制,招录优秀的大专院校安全专业毕业生充实到监管一线。要树立安监部门的权威,就必须下大力气抓队伍专业素质建设,努力建立安监部门的“人才库”,逐步实现“专家监管”。有了人才,监管中才敢说话,说内行话,才能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监管好中介服务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承担起政府赋予的安全监管职责。

(二)进一步落实政府及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政

府加大安全投入。地方政府对安全投入过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及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不甚了解,《安全生产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皖政[2004]37号)第十七条“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逐步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支持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资体制”。政府的职责就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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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安全监管问题研究

安玉良

(青海油田格尔木炼油厂8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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