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方县德兴煤矿

各类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第一节方针目的与工作原则

针对各类重大危险源的可能危害,按照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结合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技术特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保护人员安全,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减少和降低事故损失为目的,特编制大方县德兴煤矿各类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工作原贝减少人员伤亡,控制事故损失和影响。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科学管理,统一指挥,高效协调,连续改进。

第二节应急机构与职责

一、矿成立重大危险源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矿长

副指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

成员:安监科科长、生计科科长、调度室主任、保卫科科长、办公室主任,采、掘工区区长、通风队区长、机电科科长、辅助救护队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

二、各有关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

1、矿长:负责应急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间的工作关系,

并按规定及时上报重大危险源。

2、总工程师:是矿长应急指挥的第助手,在矿长的领导下,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方案措施,着重负责“一通三防” 方面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方案措施工作,并组织落实。

3、安全矿长:监督应急工作中的各项措施、工程的落实并根据各类重大危险源特征和应急进展实际情况,提出可行的建议,供总指挥裁决执行。

4、生产矿长:负责调集应急所需人员及时待命,调集应急所需设备、工具、材料,着重负责采掘方面重大危险源应急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

5、机电矿长:具体负责机电运输方面重大危险源应急工作的组织落实。

6、辅助救护队:根据矿长命令,对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安排,全权指挥救护队员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落实完成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应急处理任务。

7、通风队队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具体落实矿井通风系统的调整完善。视矿井主扇工作状况,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抽放有关的应急措施。

8、生计科科长:负责落实采掘方面的应急技术工作,协助矿长、总工程师进行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处理。负责提供应急工作所需的工程图纸资料,落实有关地质测量方面应急技术工作,协助矿长,总工程师进行地质灾害等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处理工作。

9、安监科科长:负责具体落实应急措施工程实施的监督工

作。

10、采、掘工区区长:及时组织擅离危险源威胁危险区域的人员,并将现场人员对发现的危险源泄漏性质、现象、范围、原因等第一手资料如实汇报矿调度室,并按指挥部命令,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12、矿调度室主任:兼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负责建立应急原始记录,并及时按程序向矿山救护队、矿长、总工程师及主管部门汇报重大危险源泄漏的时间、地点、性质等状况,负责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按预案要求到指定应岗位,随时完成矿长布置的有关应急工作任务。

13、机电科科长:负责提供机电、运输范围应急所需的图纸资料,负责落实有关机电、运输应急的技术工作,保障应急工作的正常供电和主要机电设备正常运行,轨道运输线路和运输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按矿长命令,进行停送电工作,机电设备的及时安装,协助机电矿长做好机电、运输方面的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器材及人员的运送,负

责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和遇险人员的住宿安排及有关生活

事宜。

15、保卫科科长:负责危险源应急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好矿山的正常秩序,禁止闲杂人员在危险源应急处理工作范

围内逗留、围观、滋事。

第三节应急响应

一、接警与通知:

1、本预案主要采用电话通讯方式进行接警与通知,必要时特别重大危险源泄漏,可启用矿区报警系统。

2、见《预案》通讯系统。

3、发生危险源泄漏时,任何现场人员或知情人,都必须立即按程序利用电话向矿调度汇报,并发出警示,通知现场人员撤离危险区,矿调度接警后,必须立即通告报警程序向下一单元通告报警。

4、通告报警程序:① 救护队公司调度

②车队

③医院事故现场首先发现矿调度

④矿值班领导事故情况及知情人

⑤矿长区值班领导区长

⑥总工程师

⑦安全矿长

⑧分管矿领导

⑨其他矿导

⑩安监科二、指挥与控制

1、一般危险源:经矿长授权,由当班矿值班领导或业务分管矿领导负责指挥应急抢险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协调落实应急抢险的人和物及技术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还必须落实现场应急抢险指挥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施工人员听从现场指挥负责人的指挥,利用现场一切可用的物资、材

料、方式,实施抢险救灾。

2、重大危险源

(1)初期指挥由矿调度室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设法通知井下,立即撤出受灾人员和停止采区供电(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或爆炸,不能停局部通风机,应保持灾区供风维持原状),立即按程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相关人员,立即向总部调度汇报,召请县救护队,成立应急抢险指挥部,指挥部成立后,调度初期指挥工作结束。

(2)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火灾、水灾及采掘、机运等方面的重大危险源泄漏时,矿长接到通知,立即成立以其为总指挥的应急指挥部,有关矿领导、科室负责人及救护队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立后首先听取当班值班领导的灾情介绍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提升机、压风机、瓦斯抽放泵及其它主要保障安全救援的机电设

备正常运转,并派有关矿

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去上述相应机房组织与督促工作。

(3)通知有关区队、井口、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准确统计当班井下(或危险源泄漏现场)人数及其姓名,统计已上井(或撤离危害现场)的人数及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通知有关单位准备救灾材料和医院准备急救伤员。

(4)指定一名副职领导签发下井(或进入现场)许可证,并通知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和井口:没有下井许可证不准发放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