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第二章法的结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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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 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适用条件: 是指法律规则中关于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规定。(假定)
行为模式: 是指法律规则中关于行为方式的规定,即法在前述假定条件下,
人们的具体权利义务。
可以……
(处理)
应当……
禁止……
二、当代中国的法的渊源
(一)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制定法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军事法规)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军事规章) 6、特别行政区法 7、国际条约
(二)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
1、习惯 2、判例 3、其他:政策、道德、教规等
【案例】出家人的遗产继承纠纷案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Leabharlann Baidu”——《物权法》第43条
“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著作权法》第59条
“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 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
美国 —— (1)一个法院通常应该遵循它自己的在先判决,每个法院应该遵循层 级较高的法院的判决。
(2)法院一旦就某一情形发表了法律意见,在重大事实相似的未来案 件中就应该作出同样的判决。
(3)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法院也可以推翻先例或者避免适用先例。
(二)法的非正式渊源
1、法理 2、政策 3、公平、正义观念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 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法律后果: 是指法律规则中对遵守或违反前述行为模式所导致的效果的规定。
肯定
(制裁)
否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
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物权法》第9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刑法》第303条
(四)法律规则的分类
授权性规则 1、依内容划分 义务性规则
复合性规则
2、依内容的确定性程度划分
(一)法的正式渊源
1、习惯法——最早的法的渊源
2、制定法——使用最广泛的法的渊源
制定法发展史上的几个“第一” 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汉穆拉比法典》,世界上迄今为止保存最 完整的第一部成文法 公元前451年,罗马共和国《十二表法》,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 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1804年,《法国民法典》,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民法典 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刑鼎”中国有史记载的第一部成文法 公元前412年,魏国李悝《法经》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典
第二节 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是指法作为有效行为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
一、法的渊源的种类
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可以从体现为权威性法律文件的明确文本形式 中得到的渊源,如制定法、判例法等。
非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尚未在正式法律文件中得到权威性的或至少 是明文的阐述与体现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资料和值得参考的 材料,如习惯、政策等。
法律规则
法律原则
明确具体
抽象概括
特定的适用性
宏观的指导性
是规范性的,可以轻易设计和改变 是价值性的,更加稳定与权威
意义:数量虽少,但意义重大,它反映立法者的基本价值取向,是法律 精神和法律目的的集中体现,是理解法律内容的根本出发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 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 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 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 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 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 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 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 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 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第三节 法的分类 一、法的一般分类 —— 适合于世界各国和地区
(一)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二)根本法与普通法 (三)国内法与国际法 (四)实体法与程序法 (五)一般法与特别法
二、法的特殊分类 —— 仅适用于部分国家和地区
(一)公法与私法 (二)普通法与衡平法
第四节 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是指法的约束力,包括效力范围和效力层次两 个方面的问题。
“法律有牙齿,必要时会咬人,虽则 不时时使用。”
【美丽国家的严刑峻法】 “效力”与“实效”
一、法的效力范围
法的效力范围是指法对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 发生约束力,即法的空间效力、对象效力和时间效力。
(一)法的空间效力
1、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一般法律概念:适用于整个法律领域,例如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公民等。
部门法律概念:仅适用于某一法律领域,例如故意犯罪、过失犯罪、要约、承诺等。
表达功能

认识功能

提高法律科学化程度的功能
【案例】 足球黑哨案
《刑法》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九十一条 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 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 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 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九十四条 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 工作人员。 第九十五条 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第九十七条 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 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第二章 法的结构体系
第一节 法的要素
法的要素是指法的基本成分,它是构成法的基本单位。
法律规则

的 要
法律原则

法律概念
一、法律规则
(一)法律规则的概念、特征及意义
法律规则是法律中明确赋予一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 一般性规定,它是法律要素的主要成分。
相对于其他法律要素而言,法律规则的特征: 1、是关于权利和义务的集中表述 2、明确的指引性和可预测性 3、具有严格的逻辑结构
3、判例法——英美法系最主要的法的渊源
“遵循先例”原则 英国 —— (1)上议院的判决对其他一切法院均有拘束力。
(2)上诉法院的判决,对除上议院以外的所有法院,包括上诉法院本身, 均有拘束力。
(3)高等法院的一个法官的判决,下级法院必须服从,但对该法院其 他法官或刑事法院法官并无绝对的拘束力,而仅有重要的说服力。
意义:数量庞大、内容广泛,绝大多数案件的审判都是以法律规则 为依据的。
【案例】 “诈捐门”事件中的法律问题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命令性规则 禁止性规则
确定性规则 委任性规则 准用性规则
强行性规则 3、依强制性程度划分
任意性规则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物权法》第34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 材料。”——《物权法》第11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 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律师法》第13条
法律原则的功能
1、法律原则对法的制定具有指导意义。 2、法律原则对法律规则和法律概念的理解和解释具有 指导意义。 3、当法律规则存在矛盾或不足时,法律原则可以直接作 为判案的依据,起到补救规则错误和法律漏洞的作用。
三、法律概念
法律概念是指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 征而形成的权威性法律专业术语,它是法律要素的基础成分。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 重处罚。”——《刑法》第109条
(三)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
1、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重要表现形式,但并非唯一的 表现形式。
2、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基本内容,但并非唯一的内容。 3、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不一定是一一对应的。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 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 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宪法》第40条
二、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指导思想、基础或本 源的综合的、稳定的原理和准则,它是法律要素的核心成分。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 特权。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 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 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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