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丧葬仪式中的民族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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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土家族丧葬仪式的一般程序可分为:
1、嚎丧
所谓“嚎丧”又叫“哭丧”“号丧”,就是土家山寨中族里长辈老人去世后,其孝子贤孙们以一种生死离别的悲痛情感表达对死者的哀悼面进行的哭唱。其歌词没有固定的,但大多数是歌颂死者生前的为人、功绩、勤劳节俭、养育儿女等事迹;与死者越亲的人,嚎哭得越伤心、越感人,歌词越长越有真情实感;相反,与死者越疏远的其嚎哭的内容就显得平淡的多,大多没有掺入动人的情感,多是平铺直叙其生平事迹为主;如叙述死者日常生活中的一些鲜为人知的琐事或歌颂他的为人,哭声异常悲壮、凄婉。嚎丧之后,孝子孝女们便相互搀扶起来,这时长子并示意大家停止;尔后,长子便在屋外放一串鞭炮,一为了向族人(寨人)告知该老人已过世,二是为了召集寨中族人前来吊丧,并帮忙打理丧事。随后主人便会在族中选派一二人四处奔走相告,名为向远方亲戚“报丧”。
关键词:沿河 土家族 丧葬 文化内涵
正文:
“土家族”自称“比兹卡”系古代巴人的后裔,据晋常璩《华阳国志·巴志》载,古代巴国是“东至鱼复,西至 道,北接汉中,南极黔涪[1]。又据民国《贵州通志》载:“今黔省北部是古代巴国的南郡”[2]。
一、沿河历史上被侮称为“蛮夷地”,史书上有土蛮、土巴僚、土蛮子、土人、土民等称谓。沿河地处黔东北边陲,历为湘、鄂、川、黔枢纽;西南面与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思南、德江、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相接;东北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山水相连。沿河历史上为荆梁南徼外蛮夷地,宋代设縻州;元、明、清置土司制,实属土司管辖的土家族聚居之地[3]。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的交往中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各民族特点与地方特点相结合,从而导致了土家语言逐渐消失,但现今土家族的民族特点还不同程度地在沿河境内存在,而且表现出的民族意识比较明显,民族意愿强烈。其主要表现在:
3、信奉土老师
土家语称土老师为“梯玛”“哪玛先生”,意为敬神的人,土家族的宗教仪式通过土老师表达,土家族人信奉“土老师”他是土家寨的祭祀,治病,许愿,还愿,婚姻都归当地土老师管理,都由他们做法事。
“落洞”要“还愿”的旧俗,现今沿河民间还存在,在《铜仁府志》风俗篇里也有如下记载:“郡属多洞,洞有神,凡妇女有色者往洞外归,或病辄曰‘落洞’。‘落洞’者,俗谓神将生魂摄去,不急治必死。治法不用医药,属巫诅焉”;“所奉之制鬼头,一赤面长髯曰罗头公公,一女面曰罗头娘娘。谓是伏羲,女娲临事,各以一竹,承其颈上,下两篾圈衣以衣,倚于案左右,下摆一大碗,巫党椎锣击鼓,以红巾裹首,载观音七佛冠登歌舞。右手执有柄铁环曰师刀,旁有数小环,摇之声铮铮然;左手执牛角,或吹或歌或舞,抑扬拜跪风旋电转”。 “信奉土老师“是作为一种宗教现象的存在,它又与土家族的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是在过去的时代,土家族没有文字记载,所以,传承民族文化成果的任务,就由巫师(往往是本民族掌握知识最多的人)来承担,应该说,在历史上,土老师对传承土家族文化是起到过积极作用。[5]
沿河土家族丧葬仪式中的民族文化内涵
内容摘要:
人类社会的丧葬习俗由来已久,丧葬习俗受一定的丧葬观念的影响,不同的丧葬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丧葬的形式和礼仪,不同的丧葬习俗产生不同的社会影响和社会作用。中国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就有许多值得我们肯定的积极因素;丧葬仪式是生者与死者之间的灵魂对话,也是人间情感在幻想境界中的阴阳交流。沿河县土家族的葬礼,既有社会习俗的特点,也有对处理死者的信仰。土家先民曾实行火葬、岩墓葬、悬棺葬等方式,他们哀悼死者的方式之一是鼓踏后而歌,叫啸以兴哀。不过民族历史的悠久,民族杂居的融合,使土家族的葬俗不断发生演变,但他们依然保留了其先民悼念死者的方式,以跳丧、歌丧来哀悼死者,慰籍生者。其鲜明的民族特征,有着重大的研究价值。
1、“过赶年”和“崇拜祖先”。
这是沿河土家族的比较明显的民族特点。《沿河县志》明确地记载:“惟土家春秋二季宰羊豕以祭家祠,祖父母,父母生忌日,设果馔敬祭”;“除夕祭祀祖先有于二十八九行者”[4]。由此可看出前者反映了土家族人民“崇拜祖先”,后者则区有着较长的历史。土司统治时期,土王(土司)是土家族地区人民生活的主宰,土司对土民有诛杀之权;那时土家人认为,即使土王死去,其灵魂照样会管制人间的一切;因此,土家人并有了祈求土王的灵魂保佑太平的习惯。但当时也有一些土王在世时施政有方,使土家族地区人民繁荣一时,人们为了缅怀他而立庙祭祀。改土归流后,汉民族的儒家思想、宗法制度对土家人的影响越来越大,土家族修建家族祠,修族谱的也越来越多,对宗族祖先的祭祀也越加注重了,他们在堂屋供奉“天地君亲师位”,表明了那时已经开始重视祭祀自已的家族祖先了。
2、入殓
在沿河,人死后,土家族的族人们都要用柏树枝煎水为死者清洗身体(主要是在死者身体的前后各抹上三把)并浇上少许在孝子身上,意为继承前辈的福份,然后才给死者穿上寿衣(穿单不穿双,也不得穿棉衣,传说给死者穿棉衣会影响子孙的健康,“棉衣”意为身软站不起来)、寿鞋、寿袜、盖上花被,裤带要用白棉线,按死者一岁一根给栓上,而他的子女们都要在各自的腰间系上一小把稻草,一是为了激励自己以后要更好地继承死者那种勤劳持家的品格,二是表示从今以后自已就得自力更生,独立生活。给死者穿戴好后接下就由孝子们将其抬到堂屋去,按男左女右放在堂屋的靠边处,头朝香盒(神龛),脚朝大门停放;尸体下点着地灯,俗称“长明灯”,须用本地灯芯草混桐油点灯,意思是为了给死者在阴间的路上照明,不让死者在路上因为黑暗而迷失了方向;所以“长明灯”必须“长明”,不能中途熄灭。接下来族人们帮忙将事先准备好的黑棺材抬进来停放在堂屋的正中央,由土老师打开棺盖,用石灰先将棺内四处涂过,然后垫上白兜单,放上枕头,再将遗体放入棺内。入殓必须由自家亲属进行,做时须加倍小心,不能将杂质灰尘带入棺内,尤其不能带铁制类物品,因为土家人认为铁是重物,死者带走后必将影响他后代的兴盛发达。[6]
二、现今沿河县比较有名的土老师有谯家镇的周华安、官舟镇的张加彩、淇滩镇的杨胜兴、甘溪乡的王国恩、何立成、白鹤乡的黄正杰、黄国良、新景乡的杨兴国,现今都年岁已高,膝下弟子与之相比,皆不如也。
然而,其中最能体现沿河土家族独特之处的在丧葬仪式之中,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土家人民的原始生活风貌和他们那种对生活的诠释。
1、嚎丧
所谓“嚎丧”又叫“哭丧”“号丧”,就是土家山寨中族里长辈老人去世后,其孝子贤孙们以一种生死离别的悲痛情感表达对死者的哀悼面进行的哭唱。其歌词没有固定的,但大多数是歌颂死者生前的为人、功绩、勤劳节俭、养育儿女等事迹;与死者越亲的人,嚎哭得越伤心、越感人,歌词越长越有真情实感;相反,与死者越疏远的其嚎哭的内容就显得平淡的多,大多没有掺入动人的情感,多是平铺直叙其生平事迹为主;如叙述死者日常生活中的一些鲜为人知的琐事或歌颂他的为人,哭声异常悲壮、凄婉。嚎丧之后,孝子孝女们便相互搀扶起来,这时长子并示意大家停止;尔后,长子便在屋外放一串鞭炮,一为了向族人(寨人)告知该老人已过世,二是为了召集寨中族人前来吊丧,并帮忙打理丧事。随后主人便会在族中选派一二人四处奔走相告,名为向远方亲戚“报丧”。
关键词:沿河 土家族 丧葬 文化内涵
正文:
“土家族”自称“比兹卡”系古代巴人的后裔,据晋常璩《华阳国志·巴志》载,古代巴国是“东至鱼复,西至 道,北接汉中,南极黔涪[1]。又据民国《贵州通志》载:“今黔省北部是古代巴国的南郡”[2]。
一、沿河历史上被侮称为“蛮夷地”,史书上有土蛮、土巴僚、土蛮子、土人、土民等称谓。沿河地处黔东北边陲,历为湘、鄂、川、黔枢纽;西南面与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思南、德江、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相接;东北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山水相连。沿河历史上为荆梁南徼外蛮夷地,宋代设縻州;元、明、清置土司制,实属土司管辖的土家族聚居之地[3]。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的交往中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各民族特点与地方特点相结合,从而导致了土家语言逐渐消失,但现今土家族的民族特点还不同程度地在沿河境内存在,而且表现出的民族意识比较明显,民族意愿强烈。其主要表现在:
3、信奉土老师
土家语称土老师为“梯玛”“哪玛先生”,意为敬神的人,土家族的宗教仪式通过土老师表达,土家族人信奉“土老师”他是土家寨的祭祀,治病,许愿,还愿,婚姻都归当地土老师管理,都由他们做法事。
“落洞”要“还愿”的旧俗,现今沿河民间还存在,在《铜仁府志》风俗篇里也有如下记载:“郡属多洞,洞有神,凡妇女有色者往洞外归,或病辄曰‘落洞’。‘落洞’者,俗谓神将生魂摄去,不急治必死。治法不用医药,属巫诅焉”;“所奉之制鬼头,一赤面长髯曰罗头公公,一女面曰罗头娘娘。谓是伏羲,女娲临事,各以一竹,承其颈上,下两篾圈衣以衣,倚于案左右,下摆一大碗,巫党椎锣击鼓,以红巾裹首,载观音七佛冠登歌舞。右手执有柄铁环曰师刀,旁有数小环,摇之声铮铮然;左手执牛角,或吹或歌或舞,抑扬拜跪风旋电转”。 “信奉土老师“是作为一种宗教现象的存在,它又与土家族的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是在过去的时代,土家族没有文字记载,所以,传承民族文化成果的任务,就由巫师(往往是本民族掌握知识最多的人)来承担,应该说,在历史上,土老师对传承土家族文化是起到过积极作用。[5]
沿河土家族丧葬仪式中的民族文化内涵
内容摘要:
人类社会的丧葬习俗由来已久,丧葬习俗受一定的丧葬观念的影响,不同的丧葬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丧葬的形式和礼仪,不同的丧葬习俗产生不同的社会影响和社会作用。中国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就有许多值得我们肯定的积极因素;丧葬仪式是生者与死者之间的灵魂对话,也是人间情感在幻想境界中的阴阳交流。沿河县土家族的葬礼,既有社会习俗的特点,也有对处理死者的信仰。土家先民曾实行火葬、岩墓葬、悬棺葬等方式,他们哀悼死者的方式之一是鼓踏后而歌,叫啸以兴哀。不过民族历史的悠久,民族杂居的融合,使土家族的葬俗不断发生演变,但他们依然保留了其先民悼念死者的方式,以跳丧、歌丧来哀悼死者,慰籍生者。其鲜明的民族特征,有着重大的研究价值。
1、“过赶年”和“崇拜祖先”。
这是沿河土家族的比较明显的民族特点。《沿河县志》明确地记载:“惟土家春秋二季宰羊豕以祭家祠,祖父母,父母生忌日,设果馔敬祭”;“除夕祭祀祖先有于二十八九行者”[4]。由此可看出前者反映了土家族人民“崇拜祖先”,后者则区有着较长的历史。土司统治时期,土王(土司)是土家族地区人民生活的主宰,土司对土民有诛杀之权;那时土家人认为,即使土王死去,其灵魂照样会管制人间的一切;因此,土家人并有了祈求土王的灵魂保佑太平的习惯。但当时也有一些土王在世时施政有方,使土家族地区人民繁荣一时,人们为了缅怀他而立庙祭祀。改土归流后,汉民族的儒家思想、宗法制度对土家人的影响越来越大,土家族修建家族祠,修族谱的也越来越多,对宗族祖先的祭祀也越加注重了,他们在堂屋供奉“天地君亲师位”,表明了那时已经开始重视祭祀自已的家族祖先了。
2、入殓
在沿河,人死后,土家族的族人们都要用柏树枝煎水为死者清洗身体(主要是在死者身体的前后各抹上三把)并浇上少许在孝子身上,意为继承前辈的福份,然后才给死者穿上寿衣(穿单不穿双,也不得穿棉衣,传说给死者穿棉衣会影响子孙的健康,“棉衣”意为身软站不起来)、寿鞋、寿袜、盖上花被,裤带要用白棉线,按死者一岁一根给栓上,而他的子女们都要在各自的腰间系上一小把稻草,一是为了激励自己以后要更好地继承死者那种勤劳持家的品格,二是表示从今以后自已就得自力更生,独立生活。给死者穿戴好后接下就由孝子们将其抬到堂屋去,按男左女右放在堂屋的靠边处,头朝香盒(神龛),脚朝大门停放;尸体下点着地灯,俗称“长明灯”,须用本地灯芯草混桐油点灯,意思是为了给死者在阴间的路上照明,不让死者在路上因为黑暗而迷失了方向;所以“长明灯”必须“长明”,不能中途熄灭。接下来族人们帮忙将事先准备好的黑棺材抬进来停放在堂屋的正中央,由土老师打开棺盖,用石灰先将棺内四处涂过,然后垫上白兜单,放上枕头,再将遗体放入棺内。入殓必须由自家亲属进行,做时须加倍小心,不能将杂质灰尘带入棺内,尤其不能带铁制类物品,因为土家人认为铁是重物,死者带走后必将影响他后代的兴盛发达。[6]
二、现今沿河县比较有名的土老师有谯家镇的周华安、官舟镇的张加彩、淇滩镇的杨胜兴、甘溪乡的王国恩、何立成、白鹤乡的黄正杰、黄国良、新景乡的杨兴国,现今都年岁已高,膝下弟子与之相比,皆不如也。
然而,其中最能体现沿河土家族独特之处的在丧葬仪式之中,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土家人民的原始生活风貌和他们那种对生活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