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检验规范模板

外观检验规范模板
外观检验规范模板

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显示器系列塑胶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制订日期: 11月19日

文件版本: A1

制定:

核准:

塑胶厂品保课

1.抽样标准: MIL-STD-105E

2.一般抽样水准: MA:0.4 MI:1.0

3.检验环境亮度要求: 800-1000LUX

4.检验距离: 30cm(约一臂长度).

5.检验人员视力要求: 裸视或经矫正后视力0.8.

6.检验时间: 8-15秒.

7.检验角度: 对于被检查产品, 观看角度要在0-90度范围内.

备注: 检验规范中所规定的脏污/杂质/刮伤/撞伤/凹痕/脱漆等不良之允收不良数都是以一个面来计算.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范本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1、目的: 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 3.1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 3.2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 3.3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 4.1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4.2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4.3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4.3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4.4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4.5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4.6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4.7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 5.1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 检验条件:距离30cm~45cm,时间 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 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5.2 外观区域划分 5.2.1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 5.2.2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 5.2.3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5.3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

6、对一些典型缺陷的描述 ●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多喷:超出图纸上规定的喷涂区域。 ●剥落:产品表面上出现涂层或镀层脱落的现象。 ●毛絮:油漆内本身带有的,或油漆未干燥时落在油漆表面而形成的纤维状毛絮。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的颜色的差异,称为色差。 ●光泽不良: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光泽不一致的情况。 ●手印:在产品表面或零件光亮面出现的手指印痕。 ●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多胶点:因模具方面的损伤而造成局部细小的塑胶凸起。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 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亮斑:对于非光面的塑料件,由于壁厚不均匀,在壁厚突变处产生的局部发亮现象。 ●硬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细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 ●飞边:由于注塑参数或模具的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塑料废边。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 后不能很好的融合,于是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叫做熔接线。 ●翘曲:塑料件因内应力而造成的平面变形。 ●顶白/顶凸: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印或凸起。 ●填充不足:因注射压力不足或模腔内排气不良等,使融熔树脂无法到达模腔内的某一角 落而造成的射料不足现象。 ●银条:在塑料件表面沿树脂流动方向所呈现出的银白色条纹。 ●流纹:产品表面以浇口为中心而呈现出的年轮状条纹。 ●烧焦:在塑料件表面出现的局部的塑料焦化发黑。 ●边拖花:因注射压力过大或型腔不平滑,脱模时所造成边缘的擦伤。 ●破裂:因内应力或机械损伤而造成产品的裂纹或细小开裂。 ●龟裂:橡胶件由于环境老化而造成在产品表面上有裂纹。 ●浇口:塑料成型件的浇注系统的末端部分。 ●搭桥:在导电胶转角位置,出现上面胶是连接着,但下面胶没有连着而出现空洞的现象。 ●补伤:对导电胶上已损坏的部位进行修补。 ●油渍:在产品表面所残留的油污。

模板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标准

模板技术操作规程 一、施工准备 (一)材料 1、木模板(或夹板)其规格、种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木方的规格、种类必须符合其设计要求。 3、支架系统:木支架或各种定型桁架、支柱、托具、卡具、螺栓、门式钢架、交叉撑、钢管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为确保砼构件的浇筑成型质量,经济实用,方便施工的原则,梯、梁、板均采用木模,模板支撑系统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为降低工程成本模板采用循环使用的方式。 5、板材和方材要求四角方正、尺寸一致。 6、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钢管采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Q235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 7、堆木料时,不得超过1.2m,并应交错堆放,垛底应垫20cm厚的垫木。 8、施工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计要求根据设计尺寸经校核无误后方可下料操作。 9、施工前应对材料、工具进行检查对有质量缺陷的材料不得使用。 (二)作业条件 1、模板设计:在图纸会审后,根据工程的特点、计划合同工期及现场环境,对各分部混凝土模板进行设计,确定木模板制作的几何形状,尺寸要求,龙骨的规格、间距,选用支架系统。绘制各分部混凝土模板设计图(包括模板平面布置图、剖面图、组装图、节点大样图、零件加工图等),操作工艺要求及说明。 2、木模板的备料:模板数量应按模板设计方案结合施工流水段的划分,进行综合考虑,合理确定模板的配置数量,减少模板投入,增加周转次数。 3、模板涂刷脱模剂,并分规格堆放。 4、根据图纸要求,放好轴线和模板边线,定好水平控制标高。 5、设置模板定位基准:按构件尺寸先用同强度等级的细实混凝土浇筑50~100MM 的短柱或导墙,作为模板定位基准。另一种作法是根据构件尺寸切割一定长度的钢筋或角钢头,点焊在主筋上,并按2排主筋的中心位置分档,以保证钢筋和模板位置的准确。 6、进行找平工作:模板承垫底部应预先找平,以保证模板位置正确,防止模板底部漏浆。常用的方法是沿模板边线用1:3水泥砂浆抹找平层。另外,在外墙、外柱部位,继续安装模板前,要设置模板承垫条带,并校正其平直。 7、墙、柱钢筋绑扎完毕,水电管及预埋件已安装,绑好钢筋保护垫层,并办完隐蔽验收手续。 8、根据模板方案、图纸要求和工艺标准,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施工操作工艺

橡胶件外观检验规范

橡胶件外观检验规范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1.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橡胶制品的质量,在产品生产及出厂时能严格把关,制定出适应本公司的橡胶件检验标准,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本检验规范适用于橡胶制品的检验与验收。 2.职责: 品管部按检验规范要求内容执行检查工作,对不良品做出正确的判断。 检检员负责每日检检工作,按LevelIIAQL=抽查,各部门人员要积极配合检验员工作,对检验员提出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加以改善。 生产部人员做好自检、互检,确保产品的品质符合标准要求。 3.内容: 术语: 1)烂泡:产品表面有明显的凸起且成蜂窝状。 2)缺料:胶料流动时,型腔没有完全充满,导致产品外形不完整。 3)飞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 4)裂口:产品胶体裂开,在自然状态下往往呈闭合状态,受力变形后可以看出。 5)喷霜:助剂中小分子析出表面结晶。 6)撕缺:出模或修剪时不注意,将产品部分撕掉。 7)气泡:产品表面有明显凸起且呈球面状。 8)焦边:分型处打皱并裂开。 9)杂质:与生产使用的胶料不融合,在产品上显示出不同颜色或明显异物。 10)撬坏:脱模时用力撬产品的内外表面或其它部位,导致产品有明显裂口。 11)分层:胶体之间分开不相粘,呈现出有层次的现象。 12)脱胶:产品的胶料与骨架明显分开,骨架表面没有任何一点胶料附着在上面。 13)模脏:产品表面有明显的光洁度不够或产品表面有凹陷现象。 14)老化胶:废边遗留在型腔内,再生产时废边黏附在产品表面上。 15)欠硫:由于温度过低或胶料硫化促进剂过少,造成产品欠硫,产品内部胶体呈砂孔,不致 密,胶体呈鼓起状态。 16)厚薄不均:产品同一表面手触摸有凹凸感,厚度尺寸有差异。 17)变形:产品收外力后,造成扭曲等形状变化。 检验方法 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视力:具有正常视力视力和色感 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目测距离:眼睛距离产品30-----40CM直视为准 观察时间:<10秒(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 使用普通长度测量仪或各种量规进行测量. 检验项目及标准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1.范围: 1.1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供应xxxxxx有限公司的零件,机构组件,半成品等…外观检验标准,除客户特殊规定和检验指导书明确规定外,IQC﹑LQC﹑IPQC﹑OQC检查员以此规范为依据判定外观允收和不允收的标准。. 2.目的: 2.1为保证xxxxxxx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品质符合客户的要求,提高客户对公司的信誉,特制定此检验标准. 2.2用于规范和统一进料零件检验方案,内容及判定标准。 3.职责及权限: 3.1本标准必须由培训合格之人员执行; 3.2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以品质主管最终判定为准; 3.3如有本标准未涉及的项目及书面文字无法描述者,以品质主管最终判定为准; 3.4当本标准与客户标准相冲突时优先采用客户标准。 4.检验条件: 4.1所有检验均应在正常照明,不使用任何辅助工具并模拟最终使用条件下进行,检验过程中只考虑零件外观质量。 4.2照明条件700~900Lux(勒克斯) 4.3检验距离40mm+/5mm 4.4检验时间10s+/5s 4.5检验角度90°+/15°(检视期间可上下左右转动产品) 4.6视力要求裸视或矫正视力1.0以上 5.缺陷分类及定义: 5.1 A类:致命缺陷(CRI):AQL=0,致命缺陷(Critical Defect)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 5.2 B类:重要缺陷(MAJ):AQL=0.65,主要缺陷(Major Defect)为产品存在下列缺陷:5.2.1 功能缺陷影响正常使用 5.2.2 漏元件、配件或主要标识,多出无关的标识及其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物品 5.2.3 影响产品形象的包装缺陷 5.2.4性能参数超出规格标准 5.2.5导致终端客户拒绝购买的结构及外观缺陷 5.3 C类:轻微缺陷(MIN):AQL=1.0,轻微缺陷(Minor Defect)不影响产品正常使用,终端客户愿意让步接受的缺陷。 6.表面定义: 6.1 A面:正常使用中,客户直接看到的外漏表面(正常观察产品的正面、顶面) 6.2 B面:正常使用中,客户偶尔看到的外漏表面(正常观察产品的、左右侧面和背面)6.3 C面:正常使用中,客户很少见或看不见的面(电池仓·充电器和配件等其它内表面)

原材料检验规范模板

为保证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 维护其企业信誉, 向用户提供满意的产品, 本公司原材料采购和检验必须遵守下列规范: 1. 职责 1.1原材料采购和检验人员应努力精通本岗位业务知识, 熟悉和掌握所购材料的技术标准和使用要求。 1.2所购材料必须从本公司评审认可的生产厂和经销商处采购, 不得擅自采购于其它部门及类似的中间商。 1.3从钢厂采购的材料必须以批为单位, 同批材料为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热处理规范的材料所组成, 在运输和装卸过程时应标识清楚不得混乱。 1.4所购材料必须明确其生产厂家, 技术标准和质量文件是否齐全, 与实际材料是否符合。材料入公司即填写验收入库单通知检验室验收。 1.5检验室接到报检通知单后, 应根据检验规程及时检验, 验收合格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1.6检验抽样数量: 外观和几何尺寸30%, 成分分析同一炉批号抽1件, 机械性能同同一炉批号抽2件。 2.元钢的检验 2.1引用文件 GB699-99优质碳素结构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 GB1220- 不锈钢棒 GB702- 热扎钢棒尺寸、外型、重量及允许偏差

ASTM A182- 高温用端子或轧制合金钢和不锈钢法兰、锻制管件、阀门和部件。 ASTM A105- 管道元件用碳钢锻件。 ASTM A276不锈钢棒材和型材。 NB/T47008- 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 NB/T47010- 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锻件。 GB1527—97铜及铜合金拉制铜管。 2.2质量文件 核实所提供的原始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如果材质证明为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的红色印章) , 内容是否真实, 炉号、批号与实际材料是否相符。 2.3表面质量: 2.3.1不得有裂缝、结疤、夹杂、折迭、发纹、凹坑、鳞层、分层、缩孔。 2.3.2表面局部缺陷应清除, 宽度不得小于清除深度的5倍, 深度不得大于下列数值, 直径小于80的材料为该尺寸公差的一半。 2.3.3直径大于50mm, 允许有15mm的毛刺存在; 直经≤50 mm,允许有10mm毛刺存在。 2.3.4用于冷切削加工的用钢, 表面质量局部缺陷深度不大于该尺寸负偏 差(≤100mm的钢材)。 2.3.5表面缺陷用肉眼检查, 必要时可用锉刀、砂轮及酸洗。

电子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修改记录 制订部门:品管部

制作: 审核: 批准: 1.0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科技有限公司品牌,以及其他无客户特殊外观要求的品牌的盒式产品、一体化机箱和手持类产品的外观检验标准。在本标准中未出现的缺陷种类参照现有关规定执行或参考与它相似(影响程度相当)的项目执行。 本标准可用于指导结构件供应商生产、装配检验,xxx科技有限公司装配检验等环节对xxx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的外观检验和验收。 如果某个产品的客户对外观有特殊要求,则按照客户提供的外观标准来进行检验和验收。 本标准对一些可以接受的表面外观缺陷进行限制。 2.0术语和定议 产品表面等级根据重要程度,可划分为A级面、B级面和C级面,具体定义如下: A级面 B级面 C级面表面等级的规定是产品的外观标准,对于产品在客户处使用时看不见的内部表面,如塑胶滑道等,不属于本标准规定范围。 表面等级的定义是以在最终客户处使用情况为条件而界定的。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被掩盖,则以被掩盖后的表面来定义;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有可能被掩盖也有可能不被掩盖,则按照不掩盖的表面来定义。 3.0检验条件 3.1光照要求

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500LX 的近似自然光下检验。对于40W的日光灯、检验距离要求是500mm。 3.2检验员的要求 检验者的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1.0,被检查表面和人眼视线呈45°角(图2). 3.3检验时间、距离和是否旋转的要求 4.0 可接收的A级面、B级面和C级面缺陷不能影响装配和功能,否则仍判不合格。 同一表面同一区域缺陷不能聚集过多。即在直径100mm的圆内,实际缺陷数量不能超过缺陷允收表规定的缺陷数量 N 。 同一表面同一区域缺陷不能聚集过大。即实际测量结果不能大于缺陷允收表的要求。对于可累积计算的缺陷如长度L和面积S等,记录累积值(L=L1+L2+…Ln,S=S1+S2+…Sn)与缺陷允收表比较。对无法累积计算的缺陷如高度H,宽度W,直径D等,记录最大的测量值与缺陷允收表比较。 缺陷允收表解释: 缺陷允收表规定了在直径100mm的圆内各类缺陷的允收标准,两个缺陷点间的距离要大于50mm。 缺陷允收表中的N代表缺陷数量;L代表缺陷长度;W代表缺陷宽度;H代表缺陷高度;D代表缺陷直径;S代表缺陷面积,面积的单位是mm2。本文中涉及到的长度,宽度、粗细、高度、直径的单位是mm。 缺陷允收表中关于缺陷的记录解释如图 3 所示: 缺陷允收表中关于缺陷的记录解释 5 .0 塑胶件外观标准 5.1 塑胶件缺陷定义

模板工程验收标准

模板工程验收标准 一、模板安装 1、模板安装的尺寸偏差 (1)模板与模板之间的拼缝间隙±10mm。 (2)梁、墙、柱尺寸偏差+5mm,-5mm。 (3)底模上表面标高偏差±5mm。 (4)单根柱的垂直度偏差±8mm。 (5)相邻两板面高低差±5mm,预留洞中心线位置允许偏差为10mm,尺寸偏差为(+10,0)mm。 (6)表面平整度±5mm。 (7)通梁必须拉通线校正在一直线上,偏差在±5mm。 2、模板接缝处胶带条的粘贴,在板面模板铺设完毕后,应检查接缝间的缝隙,若缝隙较大的应采用胶带条来粘贴,防止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漏浆。粘贴时必须用扫帚或抹布把模板表面清理干净,然后才能粘贴胶带。 3、整个楼层板面模板铺设完毕后,必须把模板表面及梁内的垃圾清理干净,便于钢筋组绑扎钢筋。 所有模板加固完毕后,必须把留在下层楼面的木方、钢管、扣件、层板、钎丝、园钉、杂物等收清干净,便于主体组收浆。 4、模板的支撑、加固、校正 模板的拼缝不应漏浆,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合模前要检查构件竖向接合处面层混凝土是否已经凿毛。 对通排柱模板,应先校两端柱模板,校正固定,拉通长线校正中间各柱模板。 柱子的加固箍间距为500m m~1000mm一道柱箍。 挑檐模板必须撑牢拉紧,防止向外倾覆,确保安全。

墙模板安装时,要使两侧穿孔的模板对称放置,确保孔洞对准,以使穿墙螺栓与墙模保持垂直。墙模板上口必须在同一水平面上,控制墙顶标高一致。 剪力墙的加固箍5道为宜,一般500mm设置一道墙箍,且侧面必须用剪刀撑(即侧面加两道斜撑),且斜撑间距为1mm左右,斜撑的固定点宜在浇筑板面混凝土时预埋结点。 二、模板拆除 1、模板拆除过程中,若发现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如蜂窝、麻面、狗洞、露筋及爆模等等)应停止拆模,立即通知项目管理人员或向主体班组、钢筋班组组长说明情况,以便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或处理办法,一方面是为了对出现的质量缺陷做出修复,另一方面是不了减少相关的经济损失。 2、拆除模板必须满足拆除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3、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的75%,悬挑构件必须过到强度的100%才能拆除。依据同条件试件的强度来确定。 4、柱模及侧模拆除时混凝土的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棱角不受损伤。在不掺入任何物质(如减水剂,缓凝剂等等)的情况下,一般24小时后可拆除。 5、模板拆除时,不得对楼层形成冲击,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应分散堆放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材料的清运。 6、卸料平台的搭设应是,先在已经挑出的钢管架上满铺方木,再在其上满铺层板,且两侧必须设置防扩围栏。 7、转到卸料平台上的模板,钢管不得堆的过高、过多,应边拆、边清、边运、边按规格堆码或清运到相应的地点。 8、模板拆除时,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人员必须站在平稳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附落。 9、必须按程序作业,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循序,先拆除非承重模板,后拆除承重模板及支撑。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723)

确认审核制定 林钟胜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一、目的及适应范围 1、明确公司的质量要求,建立和规范在制品的检验方法,使生产和检验有标准可循。 2、本检验规范适用于生产车间制程检验。 二、总则 1、产品外观应美观,单独的零件/部件的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影响,不能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如果发现某一缺陷具有批量性或大面积,即使在可接受范围,也可以对该产品不予验收(即可以判断为不合格)。 2、产品各表面的质量要求应按其所在的具体部位进行判断: A级表面:即工艺面(图面上主视图所能看到的表面、或装配后能根据客户具体的质量要求进行判断; B级表面:产品组装后不能看到的表面; C级表面:产品必须拆开才可以看到的表面。 3、有特别要求的零件,其缺陷必须要有明确的技术说明,否则按一般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4、有签样品的,如果样品与作业标准书不符,则按样板进行检验,(样板必须有效) 5、所有的部品外观检验均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进行检验; 二、特殊情况下外观质量的判断处理: 1、喷涂所有产品的挂具印必须在产品的B级面或C级面。 2、对于铝制品存在卡槽、组装后有死角的部位,喷涂时较难喷到,允许出现涂层偏薄现象,但不能看到发白本色现象。 3、对于机械加工过程中形成的正常模具印,不属于缺陷,但必须保证有一定的规律性。 4、冲压、折弯过程中产生的压痕或刀痕,喷涂后不能有明显的台阶存在。 5、在铆接、焊接背面所呈现轻微凹凸痕迹,可接受,但表面如果要求较严的客户,需进行适当的处理。 6、在运输或生产过程中,产品出现凹坑,铝制品、铁制品A级面正视凹坑深度不超过的可接受,但只允许出现1个。 7、产品外露的螺丝、铆钉头如果在装配后出现螺丝、铆钉头部或铆接位边沿出现毛刺均为不合格,其它面在目视没有明显变形、突起、涂层脱落等缺陷为限。

成品外观检验规范

Tenujeifliiffl 1. 目的 为了使从材料纳入,制作成成品及出货外观品质有一个共同的品质判定规范 ,以避免 因人为因素造成判定标准不统一,从而做到对产品的外观检查之标准化 ,保证产品 的质量以满足客户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制造成品的外观检测。 3. 用语定义 3.1、 AQL 严重不良执行Ac=0判定,主要不良执行AQL=0.25,次要不良 执行AQL=1.0。 3.2、 严重不良: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 3.3、 主要不良 3.3.1 3.3.2 3.3.3 3.3.4 3.3.5 3.3.6 3.3.7 3.6、 名词定义: A 级面:产品面壳正面。 B 级面:产品面壳的四个侧面、底面。 披 锋:在模具分型处出现多余的溢边、毛刺。 缩 水:表面出现局部凹陷的现象。 夹水纹:熔胶分流汇合时因不完全熔合而产生的可见接线。 变 形:表面形状为扭曲、翘起、弯曲等现象。 功能缺陷影响正常使用。 性能参数超出规格标准。 漏元件、配件及主要标识。 多出无关标识及其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物品。 包装存在可能影响产品形象的缺陷。 结构及外观方面存在让一般顾客难以接受的严重缺陷。 安全性能、常规性能、结构按照技术资料及图纸标准判定。 3.4、 次要不良:上述缺陷以外的其它不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 3.5、 检验条件 3.5.1 3.5.2 3.5.3 3.5.4 3.5.5 3.5.6 距离 角度 视角 照明 肉眼与被测物距30cm-45cm 。 被测面与光源成45度。 与被测物成45度角至90度角范 围内。 使用白色冷光源或自然,600-900LUX (勒克斯)。 装配缺陷或其它缺陷的检验条件同上。 判定按以上条件下可以看见的缺陷列入不良,看不到的则视为合格。

模板验收规范

模板验收规范 8-7 模板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要求 8-7-1基本规定 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 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8-7-2模板安装 8-7-2-1 主控项目 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2.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8-7-2-2 一般项目 1.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 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 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 的模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 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3.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 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 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

产品外观验收规范

产品验收规范版本号:V1.0

修订记录 序号版本修订更改描述编制审核批准制定/更改日期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一、目的 作为指导测试人员、生产人员、产品验收人员对产品检验的依据,用以规范和统一IP话机产品的检验标准,确保产品品质。 二、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建立了IP话机产品的外观、功能、性能指标等方面的测试检验标准,用以规范和统一公司内部、协作生产厂对产品及部件等功能的检查。 2.2 出厂检验项目: 以本文档规定项目为准 2.3 抽样说明:验收检验时的抽样参照GB2828-2003一般检验水平第二级抽样水平,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AQL=0.65 注:若产品升级或本标准中的项目涉及不到,应根据公司要求在本标准中加入未涉及到的项目或修正本标准。 三、定义 3.1 外观等级面定义 I级面: 正常使用中易于看到的表面,要求有最佳的外观质量。 II级面: 正常使用中看不到的表面,但要求有优良的外观质量。 III级面: 用户看不到的内表面,不要求有优良的外观质量。 3.2 缺陷定义 3.2.1塑胶件不良的定义 水口痕:浇口处的颜色差异。

流痕:表面色调差异。 银纹:表面的色斑和色点。 焦痕:通常在料流末端的变黑和烧焦区域。 光泽度变化:相同粗糙度表面的不同去之光泽度变化。 气泡(缩孔):作为表面缺陷显露的零件内细孔。 颜色和色调不合格:相较于规定的颜色和色调之间的差异。 刮伤:表面内或表面上可视的磨损、凹痕或划痕。 缩水:零件表面适度的凹陷。 变形(或扭曲):零件弯曲,扭弯,凹陷或凸起。 毛边:零件上多余的材料。 射料不足:零件形状不完整。 熔接线:线状不良。 饰纹不良:相交于的咬花面之偏差。 杂质:可观察到表面和嵌入表面的质点。 折射误差:照过透明零件的光线折射失真。 连接方法不当导致的外观不良:融接中出现可能的燃烧、颜色变化或毛边。 3.2.2 印刷图文外观不良定义 缺角:图文字体缺损。 发散:图文字边模糊。 印刷的位置和对齐:偏出规定的印刷位置。 印刷样式不一致:印刷时印刷图样和规格不一致。 颜色和色调差异:偏离规格要求。 厚度和平坦度差异:偏离规格要求。 3.3 标准检测条件 3.3.1视力:1.0 ~ 1.2 3.3.2光照强度: 1000±200Lux 3.3.3 光源:D65-CIE标准光源

外观检验规范

外观检验规范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管理规定 文件名称:外观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FY/WI-QA-05 生效日期:2018-06-18 受控状态: 版次号: 分发号: 发放部门:综合部□开发部□生产部□质量部□

1.目的: 明确了产品部件的外观验收准则,对来料及成品外观检验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产品金属部件的检验,生产外观检验时按本规范执行。 3.工作职责: 进料检验员负责按照本规范对相关来料外观进行检验,出货检验员参照本规范进行外观检验,质量部主管负责监督执行。 4.外观缺陷检查条件 距离:目视距离一般30~40cm左右; 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照明:40W日光灯下; 视力要求:视力以上,弱视和色肓者不宜进行外观检验。 5.产品缺陷定义 级缺陷---致命缺陷(criticaldefect) 可能导致危及生命或造成非安全状态的缺陷,或可能损坏重要的最终产品的基本功能的缺陷(产品的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 级缺陷---严重缺陷(majoydefect) 不构成致命缺陷,但可能导致功能失误或降低原有使用功能的缺陷(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级缺陷---轻微缺陷(minordefect) 对产品的使用性能没有影响或只有轻微影响的缺陷(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 6.表面分区 7.处置措施

8.缺陷分类表

9.产品外观不良示例 起泡---电镀件表面出现小泡点或凸起现象: 脏污---产品表面有手印、油污或其它脏污:` 划伤、刮花----产品表面有明显的纹路或划痕: 斑点---产品表面与明显的凹凸点、麻点、亮点、氧化点: 发黑、发白---电镀件有黑色或白色的印记; 外观碰伤、附件损坏 盖板闪缝 耐腐蚀 防腐能力达到规定要求 产品各部位镀层均需覆盖到位,盐雾测试不通过,不可接受, √ 标识附件 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产品标印、位置图、标识符不符合设计要求,不可接受 √ 产品各外部连接附件(锁紧装置、连接器等)不牢固、不一致, √ 电镀层表面凸起,有一个小泡点,NG 镀层表面脏污呈云状块,面积过大,正面刮花明显,NG 正面有划伤花现象,NG 麻点特别明显面积>,NG 表面有明显白色印记,呈片状,NG 表面有明显碰伤,NG 孔有明显碰变形,NG

产品检验标准规范

源通和公司作业指导书产品检验规范文件编号文件版本制定日期 2014-11-12 生效日期 ※※封面※※ 产 品 检 验 规 范 制定:审核:批准: 文件分发明细 副本:□总经理□管理者代表□ 财务部□仓库□市场部□采购部□研发部□工程部□生产部□品管部□行政人事部□计划物控部正本:文控中心副本编号: 制修订记录 文件版本修订日期制修订页次制修订摘要 A.0 1-8 第一版 页版本目录 页 次

1 2 3 4 5 6 7 8 版本 A.0 A.0 A.0A.0A.0A.0A.0A.0 1. 目的: 建立一套本公司通用之成品检验标准、以适合品管部在执行标准时有章可依;完善公司质量作业标准,规范产品检验方式,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质量要求。 2. 范围: 公司所有充电器产品均适合本标准。 3. 权责: 品管部:负责公司产品外观、电性等各类检验工作。 4. 定义: 4.1 致命不合格(CR :可能影响产品的安全使用或导致产品主要性能失效的不合格; 4.2 严重不合格(MA :可能影响产品性能失效或降低性能或影响产品形象的不合格; 4.3 轻微不合格(MI :任何不符合规定要求又不严重影响产品外观或性能的不合格; 4.4 自检:由 QA 根据现有设备自行检验; 4.5 外检:由产线测试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试; 4.6 实验室:由公司实验室做可靠性测试; 5.支持文件: 采用 GB2828.1-2012(Ⅲ级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进行随机抽样 , 依下表选定其 AQL 值, 列表如下: 5.1《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QWPG-003 5.2《抽样计划作业指导书》 QWPG-004

TP成品外观检验标准

版本日期修订人修订内容 拟制审核批准

1 目的 作为本公司sensor及成品出货检验判定之依据,确保本公司产品质量达到客户质量标准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sensor及成品的质量检验控制。 3权责 适用于执行此检验程序的检验员和工程师。 4 工具/资料 4.1 工具 4.1.1 灯箱 4.1.2 离子风扇 4.1.3 点规 4.1.4 酒精/异丙醇 4.1.5 功能测试机 4.1.6 黑罩检验台 4.1.7 二次元 4.1.8 游标卡尺 4.2 资料 4.2.1 工程图纸 4.2.2 封样样品 4.2.3 规格书 5 检验环境 5.1.1 检验环境:20~25℃, 检视距離:30+/-2cm。 5.1.2 检视角度:垂直旋转角度:+/-30a从上往下; 水平旋转角度:+/-30a从左往右。

5.1.3 检视照度:500~700Lux;检验背景:黑色。 5.1.4 检查时间:正面:4~5 秒,侧面:每边2 秒,背面:4~5 秒。 5.2 检验项目: 项 目 位置缺点现象限度标准判定备注 1 VA区点状缺陷 (含异物) D<0.2mm或组装后可 被遮盖住 不计 0.2mm≤D≤0.3mm n≤3、距离>10mm 0.3mm≤D≤0.4mm n≤2、距离>10mm D>0.4mm NG 直径D=1/2(L+W) 点状缺陷:换算面积S=1/4×D×D 2 VA区线状缺陷 (含异物、 刮伤) W≤0.05mm L≤5mm 或可以清除的异物和脏污 不计 0.05mm≤W≤0.08mm L≤5mm n≤2、距离≥10mm 0.08mm≤W≤0.1mm L≤5mm n≤1 W>0.1mm,L>5mm NG 3 VA区凸凹点、鱼 眼 D<0.2mm 不计、距离>10mm 0.2mm≤D≤0.3mm n≤4、距离>10mm 0.3mm≤D≤0.4mm n≤2、距离>10mm D>0.4mm NG 4 VA区气泡D≤0.2mm 不计、距离>10mm 0.2mm≤D≤0.4mm n≤5、距离>10mm D>0.4mm NG 5 VA区色差色差依限度样本 6 VA区蚀刻痕蚀刻痕依限度样本 7 印刷区油墨印刷 不均 油墨印刷不均NG 8 印刷区溢墨溢墨于组装后可被遮盖住OK 9 印刷区锯齿VA区边缘线-四角距离3 mm内以放大镜检查 W≤0.1m 外框边缘线W≤0.15mm 10 印刷区Logo字体字样锯齿以放大镜检查W<0.15mm 11 印刷区针孔透光 1.A区四边外边内缩0.3 mm的范围内,W≤0.2 mm&L≤20 mm 不计不需补油墨 2.A区其他区域D≤0.1 mm 不计不需补油墨(如下图)

模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模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控制模板工程质量不仅是保证砼强度质量的重要一环,而且保证砼构件几何尺寸和垂直度、平整度,给装修工程创造良好条件。特别是框架结构,其模板工程质量尤为重要。 1、在模板工程施工之前,承包商应当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模板设计》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2、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支架的牢固与否,直接关系到安全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其支撑部分还必须有足够的支承面积。 3、模板拼缝必须严密,不得漏浆,与砼接触应清理干净,并采取防止粘结措施。 4、在浇筑砼之前,要浇水湿润,在浇筑砼过程中,应设专人“看模”,以确保及时发现和排除险情。 5、模板工程施工中常出现的问题 (1)模板的整体稳定性,若模板体系整体失稳,易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2)在“半跃”结构中,高低跨处的梁的侧模易发生“倒帮”,造成梁的截面尺寸减少或轴线位移; (3)在支设异形模板时,如首层、顶层的造型,易造成相同的构件、形状、尺寸不一致; 6、模板工程施工中常用的控制要点 事前控制是重点,通过连续不断的过程控制及事后检查验收,确保模板工程质量。 (1)施工人员资质控制; (2)施工技术措施审核,并监督按审批合格的措施组织施工;

(3)施工材料、构配件准入控制; (4)严格控制按设计及规范操作规程要求施工; (5)施工工艺、施工过程控制; (6)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业主。 7、模板工程在施工中常用的控制措施 (1)审核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措施,并通过现场检查、旁站督促其按审核后的措施进行施工,重点检查基土是否夯实,有无排水措施,支架下是否设通长垫板,支架的拉子是否加密等,对未按要求施工的部位进行返工; (2)审核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措施,通过现场的检查、旁站督促其按审核后的措施进行施工,重点检查:在砖垛处是否设通长的垫板,支撑是否牢固; (3)审查施工承包人的工程技术措施,并通过现场的检查、旁站督促其按审核后的措施进行施工。重点检查:其模板下部应设与板厚等高的铁马凳,侧模固定是否牢固; (4)审核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措施,并通过现场的检查、旁站督促其按审核后的措施进行施工。重点检查:应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放大样,尽量使用同一模具,保证砼成型的形状、尺寸一致。应先设节点处柱头模板,尽量使用定型模板,并固定牢固,再进行梁底模板的支设,其标高及轴线应反复校核,并经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钢筋工程的施工。 主控项目 4.2.1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

成品检验规范

成品检验规范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一.目的: 为了统一规范操作规范,使用工作员能按操作规程要求,准确地使用操作生产设备,确保产品质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电脑一体机、液晶监视器出货检验。 三.职责 检验员按检验手册逐一进行检验与判定,并对检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四.检验 检验方式:抽样检验。 抽样方案:元器件类:按照 GB 2828-87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平Ⅱ进行。 合格质量水平:A 类不合格 AQL= B 类不合格 AQL= 缺陷分类和判据 4.4.1、本规范中将缺陷分为 Z 类、A 类、B 类不合格。 Z 类不合格:指根据判断或经验,对产品的使用和维护人员可能造成人身危害 或不安全的缺陷。 A 类不合格:指可能导致失效或严重降低产品设计使用功能,为任何用户和商店 都不能接受的缺陷。 B 类不合格:指不会严重降低产品设计功能,为一般用户和商店可以接受的缺 陷。 4.4.2、判定缺陷的标准 检验缺陷分类判 据见附录 A 和附 录 B 4.4.3、批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本规范中,批质量以产品为计数单位进行判 定,而不是以不合格数为单位进行判定。 4.4.3.1、不合格的统计方法按本规范规定的缺陷类型,分别 累计样品中每类不合格品总数。其中: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 Z 类不合格,也可能还有 A 类和(或)B 类不合格 的一台产品,统计为一个 Z 类不合格品。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 A 类不合格,也可能有 B 类不合格,但不含 Z 类不 合格的一台产品,统计为一个A类不合格品。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 B 类不合格,但不含有 Z 类不合格或 A 类不合格的 一台产品,统计为一个 B 类不合格品。 没有一任何规定缺陷的一台产品,统计为一个合格品。 4.4.4 样质量记录及处理

设备产品外观检验规范标准

文件编号:版本号:A/0 保密等级:内部使用 文件类别:■管理规范□管理办法□作业规范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修订记录

1目的 作为通用产品外观检验判定依据,确保品质能符合客户需求。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产品塑胶件、电镀件、喷漆件、压铸件、整机装配、彩盒及包装的外观检验,包括缺陷定义、缺陷允收标准等。 本标准适用于产品塑胶件、压铸件、彩盒、资料及包装的外观检验。 3职责 质量人员对产品外观的检验和判定。 4定义 4.1 产品等级定义 S等级:手持类产品、高端类终端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高端市场、特定客户有较高要求的产品。 A等级:通用类终端产品 4.2 外观等级面定义

1级面:暴露在外,且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正常情况指产品的正面、顶面、侧面,要求有最佳的外观质量。 2级面:暴露在外,且正常使用时并不直接看到的次要表面,正常情况下指产品的背面和底面,要求有好的外观质量。 3级面:正常使用中看不到,只有在装拆时才看到的内表面或遮盖面,不要求有好的外观质量。 (注:外观等级优先按照图纸中的定义;若图纸中没有定义,下面有图示或单独定义的,以图示和单独定义为准;没有则按照此外观等级要求执行。) 功能面:功能面指压铸机加件中,影响产品防水、屏蔽、散热、装配等性能的表面。不包含在以上的1、2、3级面中。 图1 ONT产品外观面等级示意图 4.3彩盒测量面定义 测量面定义表,备注:未涉及到的为非管控区域

标准层次分为A标和B标二种。日美等外观要求较高的运营商建议使用A标,如日本KDDI/DOCOMO、英国BT;除了A标建议的运营商及通用市场,首选B标。 4.4纸浆模塑制品测量面定义 测量面定义表

模板验收规范

模板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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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模板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要求 8-7-1 基本规定 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8-7-2 模板安装 8-7-2-1 主控项目 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2.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8-7-2-2 一般项目 1.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3.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4.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表8-79的规定。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分析

目录 目录 (1)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范围 (2) 2、总则 (2) 3、加工品质标准 (3) 3.1 缺点术语和定义 (3) 3.2 允收标准 (3) 3.3 检验方法 (4) 4、烤漆品质标准 (5) 5.1 缺点术语和定义 (5) 5.2 允收标准 (7) 5.3 烤漆性能测试 (8) 5、印刷图文品质标准 5.1 缺点程定义 (9) 5.2 充收标准: (9) 5.3丝印的测试: (10) 6、缺点的测量方法 (10) 6.1 点状缺点的测量方法 (10) 6.2 线状缺点测量方法: (11) 7、点规图 (9)

1、范围 适用于生产过程工艺缺点或因加工不当引起的缺点判定;表面处理的外观检验判定;产成品的最终外观检验。但不包含内部结构尺寸的评判标准。 2、总则 2.1 原则:产品外观应美观,单独一零/部件的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破坏,生产者应认真操作、 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对各种表面的损伤,如果发现某一缺点具有批量性 问题,即便此缺点属于“可接收”范围,也可以对该产品不予验收。 2.2 对模棱两可的缺失,虽经检验员初次误判为允收,但第二次检验发现属缺失时,可判定为不合格。 2.3 如各项品质标准所列为缺点时,后制程加工完工后品质缺点降低者, 该缺点项目列为允收. 2.4 产品的各部位表面按其在产品中所处位置和质量要求划分为以下三类: 2.4.1 A 级表面:在产品正常工作状态下、或产品开启前门后,能直接正视到的表面(如FB2刀 体正面;印字面为正面)。 2.4.2 B 级表面:没有字体的刀体表面。 2.4.3 C 级表面:A 、B 类表面以外的其它表面(客户不能直接看到的面,如FB2刀的割线槽) 2.5 有封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应的缺点优先按照其封样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 判断。其它缺点的程度不能超出本标准的要求,否则为不合格。 2.6 本标准所列的缺点个数当在每一表面上不超过2个,每2个缺点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0mm ,否则 视为同类缺点,面积以其总和计。 2.7 (1)检验条件: 将待验品置于以下条件,作检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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