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力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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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力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三、施工分包管理制度
四、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五、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六、安全奖惩制度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
1.总则
1.1.省公司部下设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和完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1.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要求,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年度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策划方案并组织落实。
1.3.组织基建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
1.4.监督指导建设管理单位、监理、设计、施工企业加强基建安全管理,组织和推动基建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
1.5.开展基建安全风险管理,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风险识别、评价、预控措施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1.6.落实公司关于分包安全管理的各项具体要求,监督、检
查所属企业及在建工程的分包安全管理工作。
1.7.监督、检查基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提取和使用。
1.8.组织本单位内基建安全相关检查工作,开展本单位投资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
1.9.对施工条件复杂且采取常规措施难以保证安全的重要危险作业、首次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重大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1.10.组织对所属施工企业开展施工安全性评价。
1.11.组织本单位内基建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考核与评价。1.1
2.制定信息上报管理制度,负责收集、分析、上报基建安全信息。
1.13.组织或参与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4.对本单位投资或控股的建设项目履行项目法人安全管理职责,对受委托负责建设管理的项目履行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2.职责
2.1省公司总经理职责
2.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重要文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1.2.组织确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有关安全生
产的重大举措,并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
2.1.
3.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2.1.
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制。
2.1.5.定期主持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委会会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
2.1.6.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符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2.2.省公司基建副总经理职责
2.2.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重要文件,负责具体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2.2.审定本单位年度基建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落实考核和奖惩。
2.2.
3.建立完善本单位基建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组建基建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基建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
2.2.4.组织落实本单位基建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各岗位人员基建安全责任制。
2.2.5.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基建安全工作。
2.2.6.组织基建安全大检查;主持召开基建安全情况分析会,听取基建管理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2.2.8.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持续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2.2.9.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中,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
2.2.10.组织或参加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3基建部主任
2.3.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重要文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2.3.2.协助分管基建副总经理召开基建安全情况分析会,听取基建管理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3.3.建立完善本单位基建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组建基建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基建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
2.3.4.组织落实本单位基建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各岗位人员基建安全责任制。
2.3.5.组织基建安全大检查;主持召开基建安全情况分析会,听取基建管理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2.3.7.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持续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2.3.8.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中,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
2.3.9.组织或参加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4基建部副主任
2.4.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重要文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2.4.2.协助主任分管基建安全工作,并对分管的工程负相应安全、文明施工领导责任。
2.4.
3.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负责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
2.4.4.受主任委托,主持或参加施工企业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4.5.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安全工作。
2.5基建部质安处处长
2.5.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及重要文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2.5.2.协助主任分管基建安全工作,并对分管的工程负相应安全、文明施工领导责任。
2.5.
3.制定本单位年度基建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
2.5.4.组织基建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
2.5.5.监督指导建设管理单位、监理、设计、施工企业加强基建安全管理,组织和推动基建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2.5.6.开展基建安全风险管理,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风险识别、评价、预控措施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2.5.7.在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同时,组织审查标书和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奖罚条款。
2.5.8.督促工程项目做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解决基建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2.5.9.参加有关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防范措施。
2.6基建部安全专职
2.6.1.贯彻、执行国家电力建设安全建设监察、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方针、法令、法规、制度,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基建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