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管理制度汇总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传染病管理科工作规范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做好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负责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工作,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做好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以及死亡病例报告工作。

4、每天分早上和下午两次到科室进行签收传染病疫报卡,并在签收的同时审卡填报内容,保证内容完整;对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以及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在不能排除的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本院领导报告疫情;对于结核病、乙肝等容易多次入院就诊的病人,经过调查,排除一年内重复上报的可能,及时上报。

5、每月末,查阅全院本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检验结果,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6、每月在全院通报上月疫情报告情况(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做出惩罚通告)。

7、做好全院疫情报告和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接到疫情报告卡和死亡病例报告后后按规定时限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8、每月与医务科核定死亡病例登记,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9、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并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网络直报上报疫情信息。任何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漏报、谎报疫情。

2、医疗机构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医师在患者诊断为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 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

3、医院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由防疫专干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传染病管理科负责本院和辖区内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管理工作,并在每个居委会和行政村指定一名社区或乡村医生负责传染病疫情和死因监测信息报告。报告人员应相对稳定,必须更换疫情报告人员的单位,应先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登记,并进行强化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填写订正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

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5、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时,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由当地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实后,按规定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6、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厂矿企业、学校等单位和部门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必须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通过网络直报方式报告。流动人员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登记由诊治地负责。

7、医院要建立健全自查制度,保证相关工作规范全面落实;要接受和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的各种形式的指导和督查。

8、医疗机构网络直报人员在对报告卡进行网上录入前要对信息审核自查,主要检查有无缺项、漏项,是否有逻辑错误等,发现问题及时与填卡医生核实,并纠正;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馈的报告质量信息及问题,要及时反应,采取纠正措施,不断提高报告质量。

9、网络直报员应每天浏览一次“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公告栏”有无重要通知,及时查重、订正“疑似病例”,“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不得有跨年的“疑似病例”。

10、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11、网络直报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应专人管理,要制定相应管理制度,确保系统和信息安全。工作时间不得利用配备的计算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在网上聊天,禁止在网上玩下棋、打扑克、聊天、赌博等游戏。不得利用网络进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活动。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1、门诊部、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等有关科室接诊传染病患者时,首先进行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然后做好处置工作。

2、疫情管理员每日两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对卡片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正。

3、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通知网络直报员,网络直报员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当专家组确诊后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上报。

4、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和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时,于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5、进行网络直报时,经查错、查重、订正后上报。同时登记在《疫情直报登记本》上备查。

6、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

7、每月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报医务处、业务院长。

8、遇到特殊情况时,报告业务院长协调解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