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旅游产业发展科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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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业发展科上半年工作总结

旅游产业发展科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持续推进旅游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

1、做好旅游统计工作。一是节假日及旅游黄金周期间,重点上报各景区旅游收入及旅游人数。协同区假日办做好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5个假期的数字统计、市场分析、旅游投诉等方面的工作。填报河南省旅游政务网数据系统。编写假期旅游综述,并联系主流新闻媒体发送旅游数字及旅游综述。二是每月统计全区旅游人数和收入数据,常规化完成旅游数据统计总报、月报工作,截至6月底,实现旅游人数924.80万人,旅游收入2.98亿元。三是每个季度填报“全国旅游景区管理系统”,加强对辖区内A级景区的监督和管理,指导A级景区优质服务规范经营。

2、大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一是协助景区顺利通过A级景区复核。现有景区10家,其中A级景区6家:黄河富景生态世界(4A级)、丰乐农庄(3A级)、黄河花园口旅游区(3A级)、普兰斯薰衣草庄园(3A级)、绿源山水(3A级)、黄河逸园(3A级);备案景区4家:良库工舍、乡河湾、自然界、艺茂国际仓。二是上半年新备案艺茂国际仓1家景区:指导艺茂国际仓文商旅景区、良库工舍按照景区按照标准和要求做好A级景区资料整理、标识标牌设置工作。指导艺茂国际仓新建一个游客服务中心,目前,游客中心主体及功能区划分已经完工。三是做好厕所革命相

关工作。对2020--2020年已建A级旅游厕所进行拍照、定位上传至高德地图。其中,按照市局要求将我区新建、改建10座旅游厕所申报情况在旅游厕所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四是按照《郑州智慧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要求,完成我区旅游视频会议系统的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并已投入使用。

3、旅游宣传形式多样化。通过电视、广播媒体进行宣传,邀请郑州晚报、郑州日报、中国网等媒体走进景区(点)采访拍摄,上半年,电视广播媒体报道5次、网络媒体报道47篇、报刊报道24篇。

4、其他工作。一是参加2020中国(郑州)国际旅游城市市长论坛,做好迎接塞尔维亚、瓦努阿图两个国家共11名外宾的接待工作并圆满完成接待任务,我单位王雪珂同志被论坛组委会授予先进工作者。二是做好惠济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的资料收集上报工作。紧紧围绕省市关于旅游业转型发展的决策部署,向古荥大运河管委会提交《中原市场旅游分析报告》、《河南旅游规划》、《河南省旅游资源调查报告》、《郑州市全域旅游产业提升规划及近期行动计划》等资料20件。三是积极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8份,满意率100%。结合李福顺、禹金丽等人大代表提出的旅游惠民免票建议,我局迅速行动,深入景区调研,组织富景生态世界、普兰斯薰衣草庄园2家景区开展了“惠济旅游扶贫惠民,门票优惠等你来”活动,景区向持有低保证的游客免收门票,每月向郑州市民提供50张免费门票、200张半价票。

二、多措并举开展旅游宣传促销

上半年,开展文化旅游宣传活动12次。先后举办了首届豫台风情年、2020河南第五届绿源山水新春马戏艺术节、郑州首届国际花海美食狂欢节、首届“黄河诗会”暨第五届“天下诗林大会”、惠济区第一届全域旅游宣传周等8个主题宣传推介活动、艺茂国际仓举行中国(郑州)第二届观赏石博览会等。

三、稳步推进五旅融合发展

起草了五旅融合工作要点,明确了五旅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目标。结合各单位职责,起草了《关于调整惠济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成员及其职责的通知(草案)》及《惠济区2020年五旅融合发展工作要点》,提升五旅融合精品旅游线路5条以上,推出文化体验游专线、文物古迹游专线、滩涂文化游专线、花海游专线、农耕游专线、工业体验游专线共18条旅游线路。

四、全力配合生态红线划定相关工作

根据市环保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郑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征求意见的通知》,积极配合生态红线相关工作,对辖区在生态红线范围内各景区进行普查,并通知景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上报相关材料,整合材料报送至惠济区环保局。

五、存在问题

1.全域旅游工作职能部门间的协作效率偏低。目前全区全域旅游的氛围还不够浓厚,机关干部、群众参与性不强。全域旅游是一项“时时处处、行行人人”都需参与的综合性工程,五旅融

合涉及及工业、农业、商业、教育、文化、卫生等诸多领域,亟需成立“旅发委”,由区四大班子领导进行统一指导,全区党政部门共同参与,更需文旅、农旅、工旅、商旅、康旅各个职能部门进一步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指标、责任主体,密切分工协作。

2.全域旅游亟需统一指导、统一规划。规划是我区全域旅游工作的龙头和根本。为实现我区旅游业发展模式由景区引领向全域发展转变,要尽快出台《惠济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对辖区“旅游+”与“+旅游”项目进行规划指导,有效推进我区文物保护、旅游开发和城镇建设,避免出现重复性建设以及过度开发、破坏性开发等问题;借鉴旅游先进地区发展经验,整合好惠济特色资源,充分利用好大汉文化等特色文化,发展古城、游园等人文景观,打造新的经济业态。

3.旅游招商条件受限,缺乏龙头项目带动。受土地、规划、交通等条件限制,近几年,旅游项目招商进展缓慢,缺乏品牌、强势旅游项目入驻。现有的旅游企业普遍存在小而散,呈碎片化发展,没有形成规模效应,缺乏与旅游配套的大型旅游娱乐项目;经营主体参与形式较为单一,各景区(点)单打独斗的多,没有形成多种经营形式并存,发挥互补的作用;旅游业缺乏龙头企业带动。

4.文化内涵挖掘不够,旅游发展缺乏魅力。历史文化、地方文化资源挖掘不充分,对历史文化研究不够,没有将历史文化遗

迹与旅游景区建设结合起来,区域内文化元素没有进行系统梳理提炼,文化特色和品牌价值未能很好凸显,文旅融合度不高,景区多为自然生态型,在文化的融入和彰显上做的不够。文化探寻、民俗体验型旅游项目少,特色文化鲜明的旅游纪念品开发不足。 5.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旅游发展缺乏基础支撑。近年来,我区在旅游公共服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设立旅游交通标识牌,新(改)建A级旅游厕所,组织辖区内A级景区积极加入郑州市旅游年卡惠民行列等,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旅游公共服务面向旅游企业、面向游客“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依然明显。我区交通基础设施滞后、服务设施急需配套的问题突出,停车场、旅游标识牌、旅游服务中心等设施不完善,还需要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补助、标准规范等手段,使惠济旅游硬件环境再上一个台阶。 6.旅游宣介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发展旅游事业,一靠建设经营,二靠宣传推介,而我区目前的推介活动只限于本地区,缺乏省域眼光、全国眼光和国际眼光;当前旅游推介多是一些旅游节庆宣传活动,形式单调、缺少特色,主要停留在游客口碑和熟人相传的阶段,缺乏有效的宣传和推广;惠济缺乏整体形象的包装,宣传口号、logo设计、旅游标识等方面不规范、不统一,未能在宣传推介中体现出惠济特色。

7.黄河滩区水源地保护对旅游项目发展提出新要求。《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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