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时尚美与时尚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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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时尚美与时尚美学
时尚文化的丰富感性内涵,使其具有无可否认的美的意蕴,甚至构成了当代人关的生存方式的重要内容,并呈现出诸如人本性、大众性、肉身性、设计性等独特的鲜明特征。因此,目前有必要开展时尚美-学的理论研究,以适应现实生活和美学发展的需要。
标签:时尚文化;感性内涵;时尚美;时尚美学
或是悄然无声、或是大张旗鼓,时尚文化正在以其本质所规定的那种与时俱进的步伐走进人们的生活,不知不觉地改变着人们的日常行为、视听观闻、生活态度和价值理念,乃至在更深度的层面上重塑着人们的存在。本文试图以此为背景,从美学角度探讨时尚文化的特征,说明从事时尚美学研究的意义。
一
汉语里的“时尚”一词可以说是舶来品,因为它是对英文“fashion”的译读,而后者在语义上又首先是指在特定时间内受到人们推崇而流行的衣着方式。毋庸置疑,在今天的时尚语境中,时髦的衣着方式亦即“时装”依然占据着首要的位置,但同样毋庸置疑的是,当前的时尚大潮也在以天马行空的势头开拓它的疆域,并且至少扩展到以下三个层面:装饰类时尚,亦即围绕人体以及各种日常用品展开的装潢活动;休闲类时尚,亦即人们在休闲时间从事的体育健身、旅游观光、野外探险、电脑游戏等娱乐活动;艺术类时尚,亦即人们广泛参与的通俗音乐、电影电视、流行舞蹈等艺术活动。于是,拥有如此广袤领地的它,便从原来有些贬义的被追赶的“时髦”,摇身一变成为当前生活中一种最火爆最炫目的文化现象,甚至构成了当代人一种颇有标志性意味的生存方式。按照某些人类学家的定义,所谓“文化”就是指人们生活方式的有机整体、人们在自己的存在中形成的各种具有价值规范的行为模式。在这个意义上理解“文化”,我们当然可以名正言顺地谈论“时尚文化”的课题了。
尽管弥散到美容美发、短信聊天、闪客漫画这些似乎是风马牛不相及的领域。时尚文化作为一个整体依然拥有某些共同的特征。倘若我们采取现象学的态度直接面对那些充斥街头巷尾、沙龙会所、报刊专版乃至电视新闻的时尚事件,首先映入我们眼帘的,可能就是它们极力炫耀的那些生猛鲜活的感性内涵:五光十色的绚丽形象、狂放不羁的本能意欲、心猿意马的震撼体验……这种强烈的感性内涵,正是严格意义上的“时尚”区别于其他那些同样能在一段时间内受到人们推崇而流行的行为方式的本质所在。无论如何,人们很容易就能品味出为了追赶时髦与出于虔诚信仰而佩戴十字架的微妙差异;同样道理,不管“学习外语”以怎样的势头风靡天南海北,它也不可能像“跳踢踏舞”那样被看成是本真意义上的“时尚”。因此,如果要下一个定义的话,“时尚”可以说就是人们出于感性炫耀的目的所追求的新颖流行的感性行为方式。
由于这一机缘,时尚文化也就自然而然地呈现出“美”的浓郁意蕴。众所周知,
鲍姆嘉通正是选择了“感性学”(Ais-thetikos)这一术语为“美学”学科命名的。尽管受到西方哲学传统认知理性精神的影响,他偏重的主要还是所谓“审美”的认知感性内涵。但在叔本华、尼采、弗洛伊德、海德格尔这些非理性主义哲学家那里,本能感性、肉身感性等对于美和艺术的统御作用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强调。而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无论是“羊大为美”、还是“羊人为美”,这两种语义诠释所突显的,恰恰都是“美”在本能感性、肉身感性向度上引发人的感性愉悦、构成人的感性存在的鲜明特征。就此而言,我们当然没有任何理由否认旨在炫耀人的感性生存的时尚文化的美的属性。
其实,在上述三类时尚现象中,艺术类时尚原本就是一些严格意义上的审美活动,其一般本质与那些古典高雅的音乐艺术、舞蹈艺术、绘画艺术并无二致。至于装饰类时尚亦即美容美发、服装饰物、家居装潢等,它们的感性形象也总是呈现出无可否认的美的特征,在许多时候甚至以“炫美”作为首要的价值取向。即便那些相对缺失感性外观的休闲类时尚,同样也能凭借它们的感性本能内涵、自由游戏规则和强烈愉悦刺激,与美的王国建立密切的关联。举例来说,作为当前流行时尚的探险、蹦极、攀岩、滑翔以及各类“极限运动”,与其说是旨在争金夺银的竞技体育项目,不如说是充满游戏情趣、追寻高峰体验的感性“炫美”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时尚的语境其实可以在总体上完全纳入“美”的语境之中,以致我们能够顺理成章地把它看成是一种具有美的价值规范的特定文化现象,甚至是人在感性向度上展开的一种独特的美的存在样态。
二
如是强调时尚文化的“美”的内涵,当然能够解释从美学视角研究时尚文化的可行性,但似乎还不足以证明确立时尚美学这门学科的必要性。毕竟,假如时尚美与自然美、人体美和艺术美没有什么有意义的差异,甚至还可以设法还原到这些美的现象那里,那么,我们在现有美学理论的框架中探究时尚美也许就足够了,不必劳心费神再去建立一门相对独立的时尚美学。
然而,时尚美的确具有一些与其他美的现象不同之处。总体上,时尚美的独特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是时尚美的人本性。近来在几乎所有的话语系统中,“以人为本”都成为一句点击率极高的响亮口号。但我们让时尚美也来追赶这一“时尚”,却有其自身的特定理由。问题在于,与传统的自然美和艺术美有所不同,时尚美并不是某种位于人的存在之外的异质客观对象,而人们也不只是在主客二分的模式中作为所谓的“审美”主体去面对、欣赏和评判作为客体的时尚美。相反,如上所述,时尚文化已经成为当代人自身的一种美的存在样态,一种旨在炫耀人的感性存在、确证人的感性价值的生活方式;即便那些设计出来的时尚产品。也只有融入到人的这种存在样态之中、构成人的这种生活方式的内在要素,才能成为本真意义上的“时尚”。因此,人的存在构成了时尚的本根,时尚则只有服务于人的人性生活、满足人的人性需要、实现人的人性愿望,才有可能维系自身的存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时尚美在本质上是人本性的而非异化性的。诚然,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往往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以时尚事件外在地束缚扭曲人的本真存在的
异化现象,但时尚美的内在发展却必然要求消解异化性、复归人本性,使其真正成为一种“以人为本”的文化现象。
其次是时尚美的大众性。这一点直接受到了时尚文化自身本质——“受到人们推崇而流行的行为方式”——的内在规定,并与经典艺术美的精英性形成了鲜明反差。诚然,按照接受美学的观点,即便精英艺术家创作出来的经典作品,也必须经过普通受众的欣赏和评价才算真正完成,但严格说来,经典艺术美的价值首先还是在于艺术家个人灵感、想象、才能和创意的体现,普通民众的接受和参与只是在历史的长河中才能显示其意义,并且难以彻底摆脱“被动接受”的烙印。相比之下,流行时尚美的价值却明显不同,它往往直接取决于普通民众的主动选择和积极参与,以致在时尚语境中,“火”这个字几乎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能够成为衡量各种时尚事件价值实现程度的一条准绳。其实,今天的旅游观光和人体美饰之所以能成为“时尚”现象,也是因为它们不再像以往对自然美和人体美的鉴赏那样,只是属于文人雅士的个体性特权,而是变成了普通百姓的大众性活动。
再次是时尚美的肉身性。像其他美一样,流行时尚美也具有在功利基础上超越功利的特征。但与众不同的是,它的这种超功利性主要是通过炫耀人的肉身感性内容(生命活力、性感惑力、气质魅力等)实现的。这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因为这些因素大都具有生理本能的内涵,与人们的实用功利需要也密切相关。所以,虽然经典艺术美也会在不同程度上涉及肉身感性,但它往往会凭借隐饰、变形、转移、升华的方式遮蔽或消解这些内容,以致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一书中把“无关于利害”列为美的首要特征。相比之下,流行时尚美却反其道而行之,尽可能通过直接、明白、坚执、彰显的方式,敞开或澄明各种肉身本能的因素。举例来说,西方人体绘画和古典舞蹈虽然无可否认地包含性欲本能的内容,却总是试图在其表现形式中消除这些内容的蛛丝马迹,着重展示人的存在中那些更富有精神意蕴的因素,相比之下,当今时尚领域的人体装饰和流行舞蹈,却仿佛不屑于掩饰它们蕴涵的性欲本能因素,反倒通过精心设计的外观炫象,有意敞开和高扬这种肉身感性的内容,甚至某些与性欲本能没有多少关系的时尚事件(如家具装潢、汽车造型等),也极力标榜自身在这方面的诱惑意味,以致“性感”成为时尚语境中滥用程度最高的一个词汇。当然,我们不能仅仅因为时尚文化的这种肉身性就把它拒斥在“美”的大门之外,因为它归根结底还是在以超功利的炫美形象显现人的本质力量(肉身感性层面上的本质力量),而不是通过功利性的占有活动满足人们的物质实用需要。进一步看,这种“以高扬肉身的方式超越功利”的特征,同时也构成了时尚文化的一个内在悖论:一方面,如果时尚文化不能充分超越实用功利,它就无法成为美的现象——某些低俗的时尚事件正是因为在炫耀肉身本能的时候没能超越功利,才难以充分呈现“美”的价值,另一方面,如果时尚文化没有充分高扬肉身本能,它又很难成为时尚现象——某些高雅的艺术作品正是因为在超越功利之后没能高扬肉身本能,才难以充分地“时尚”起来。
最后是时尚美的设计性。从美的形成与人类行为相关的角度看,如果说现实美(包括自然美以及梯田大坝之类的人工美)的特征是“伴生性”,亦即通过某些并不是以“美”为直接目的,而是以实用功利为基本取向的生产活动所产生,艺术美的特征是“创作性”,亦即通过艺术家以“美”为直接目的的创作活动所产生,那么时尚美的特征则可以说是设计性,亦即通过某些既以“美”为重要目的,又包含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