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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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贵州省旅游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旅游大省、旅游强省建设步伐,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增强加快发展旅游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以下简称《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为我省专门制定的第一个全面系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促进我省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意见》明确指出,贫困和落后是贵州的主要矛盾,加快发展是贵州的主要任务,贵州尽快实现富裕,是西部和欠发达地区与全国缩小差距的一个重要象征,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

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
必然要求;是发挥贵州比较优势,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需要。

《意见》明确指出,“文化旅游开发潜力大”是助推贵州发展的重要优势,鲜明提出“建设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区”的战略定位,提出着力把贵州建设成为“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休闲度假胜地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的战略目标。

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了工作任务、突出了重点难点、明确了责任分工、细化了工作要求,对于全面贯彻落实《意见》提供了强有力、可操作性强的基础支撑。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明确提出:“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日益增长的大众化、多样化消费需求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对此,我们要有清醒认识,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抢抓有利机遇,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化旅游创新发展区建设与贵州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贯穿旅游业加快发展、加快转型,推进跨越的主基调,以建设旅游精品景区、形成核心吸引物为基础,以加快基础设施要素配套为保障,不断提高旅游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在发展中谋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努力把贵州建设成为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休闲度假胜地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

二、认真落实责任,切实把《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落到实处
贵州作为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大省,丰富的原生态文化和多民族文化、厚重的红色文化及文化活动成果,为发展文化旅游提供了坚实基础。

“文化旅
游发展创新区”的战略定位,要求我们立足我省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创新发展思维、突破成规,打破就旅游抓旅游的思维局限,按照“突出地搞、加快地搞”的要求和“四意旅游”理念,创新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思路、实际举措和市场空间,纵深推进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谋求创新跨越。

(一)编制生态文化旅游发展规划。

按照“着眼十年、规划五年、突破三年”的要求,在《贵州省“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基础上,高标准、高起点编制《贵州省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启动《贵州省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体系规划》、《贵州省七大旅游基地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黔中经济区旅游发展规划》、《贵州省生态旅游规划》、《贵州省红色旅游“十二五”发展规划》等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

规划编制要打破传统思维局限,把政府的意志、资本的意图、民众的意愿和专家的意识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规划与建设不对称问题,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统筹谋划旅游产品开发和空间布局,突破我省旅游业发展同质化严重的瓶颈,积极引入多元市场主体,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旅游开发,加大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民用航空发展,整体提升旅游业的区位特征和比较优势,优化产业结构,加强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等的融合发展。

(负责领导:傅迎春,分管领导:李三旗,牵头处室:规划财务处)
(二)力促旅游基础设施上台阶。

按照在“旅游发展规划”,以打造全国最佳避暑度假基地等七大旅游基地,培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拓展旅游
相关产业链为重点,重点要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上解决以下方面的问题:一是着力改善旅游外部进入条件。

大力推进省内主体交通网与主要旅游城市、景区的连接线公路建设和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内河航运、水库、湖泊等水上旅游交通设施建设,构建旅游立体交通网络。

二是加强游客集散体系建设,在主要旅游城市和重点旅游景区,规划建设一批旅游客运集散中心、商品购物中心、咨询服务中心,形成连接省外客源市场和省内各旅游区的立体化网络。

三是在旅游节点城市、重点旅游线路和旅游景区,抓好旅游厕所、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和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加快建立覆盖全省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搭建政府、企业互通的旅游电子政务网络和集问讯、投诉、救援和旅游提示为一体的公益服务平台,加快发展旅游电子商务,积极拓展旅游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等在线服务。

(三)着力打造精品旅游。

《意见》明确提出,要建设黄果树、荔波、梵净山、雷公山等精品景区,培育“爽爽贵阳”、“梵天净土”、“水墨金州”、“凉都六盘水”等一批旅游休闲度假胜地。

在实施精品战略中,要着力完善和提高规划建设的水平,引入最新理念、最新经验、最佳模式为我所用,让“四意旅游”理念融入到开发建设的各个环节。

一是在空间布局上突出区域重点,加快整合打造黔中旅游区,发挥贵阳中心城市功能和黄果树景区的龙头作用,通过整合发展使之成为贵州旅游发展的战略平台。

二是规划建设黔南、黔东南、黔西南、遵义等高速通道沿线旅游产业带,加快培育梵净山、赤水、万峰湖等新的旅游增长极,形成旅游业的战略增长带。

三是开发建设有竞争力的精品旅游景区,形成核心吸引物。

加快黄果树、荔波、梵净山、西江、肇兴、赤水、镇远古城、舞阳河、百里杜鹃等重点景区建设,
完善接待服务设施,优化景观系统,提升服务质量,力争培育30个左右年游客接待量过百万的景区,创建150个左右AAA级以上旅游景区。

四是把旅游发展与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紧密结合。

积极推进旅游城市(镇)建设,加快把贵阳、遵义、安顺、都匀、凯里、兴义、铜仁、六盘水和黄果树新城、镇远、荔波、赤水、施秉、江口、石阡、西江、肇兴、茅台、习水土城、青岩古镇、百里杜鹃等一批城市(镇)建设成为各具特色、功能配套的旅游目的地和休闲度假胜地。

五是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加强以遵义会议纪念体系为重点的经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2011—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用好遵义会议会址、四渡赤水、黎平会议旧址、息烽集中营旧址等红色旅游资源,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使之成为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重要载体。

(负责领导:傅迎春,分管领导:李三旗,牵头处室:规划财务处,责任处室:综合协调处)
(四)让乡村旅游带富一方百姓。

根据“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的要求,在加大乡村旅游开发方面主要是要善于整合行业资源,形成融合发展新模式。

一是要通过乡村旅游规划修编、标准化制定、市场营销策划,不断扩大乡村旅游的覆盖面,成为农民增收和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途径,把我省乡村旅游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二是要力争“十二五”期间在300个贫困村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倍增计划,每年打造2—3个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点,到2015年形成10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乡村旅游扶贫示范区和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扶贫品牌,新增乡村旅游村
寨近600个、完善5000个以上乡村旅游服务接待点。

三是要结合我省“三化同步”和“五张名片”战略,规划一批特色农产品、传统手工艺品、旅游商品、民族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为载体的乡村旅游产业园、观光农业产业园。

形成一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

以“贵州乡村旅游节”为载体,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举办乡村旅游的主题节会活动,不断扩大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不断提升我省乡村旅游的国际国内影响力。

(五)加大市场营销推广力度,拓宽旅游市场发展空间。

依托“十二五”期间立体交通网络及硬件设施的完善,以市场为核心,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开拓旅游市场,大力实施“客源拉动”战略。

一是面向公众加大在央视、凤凰卫视等主流媒体的宣传投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新媒体创新营销推广,进一步强化“走遍大地神州?醉美多彩贵州”旅游形象的影响力和市场吸引力;二是充分借助旅游主题年及我省重大活动,精心策划各类宣传推广活动,把“贵阳避暑季”、“黔东南原生态文化旅游节”、“黄果树瀑布节”、“中国茅台酒节”打造成有创意、有内涵、有影响力的旅游文化品牌,形成以“多彩贵州”整体品牌为核心、多层次品牌为支撑的品牌体系;三是巩固和扩大国内旅游市场,以建设客源地营销体系为突破口,深化与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及其周边客源市场的合作机制,多渠道拓展中远程客源市场。

全力承办好2013年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四是重点突破入境旅游市场,不断加大贵州旅游形象广告在境外媒体的投入。

积极“走出去”,以日本、韩国、新加坡、美国、法国、港台为重点目标市场,采取党政领导率团开展经贸文化交流和组团参加各类专业旅游展等宣传促销
方式,着力提高境外公众对贵州旅游的认知度。

加大“请进来”,加强对境外旅游机构、旅行商、媒体及航空公司的合作,作好邀请入黔旅游交流考察活动的策划安排。

五是加大对国际航线的市场开拓力度和入境旅游包机的扶持力度,积极促成贵阳至香港、首尔航班恢复,突破贵阳至东南亚、日本旅游包机直航,确保2012年入境旅游航班和包机达到130架次以上,力争入境旅游市场保持20%以上的增长。

通过完善的交通服务网络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旅游景区(点)的通达性和舒适性,推动入黔游客的快速增长,加快我省旅游市场的发展步伐。

(负责领导:傅迎春,牵头处室:市场开发处)
(六)提升旅游服务水平,着力抓好节能减排。

推动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健全旅游公共信息发布和质量评估发布制度,落实暗访工作制度和对违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

不断扩大旅游标准化试点覆盖面,把标准化作为助推旅游目的地建设和产业转型的重要抓手。

坚持不懈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继续深入开展“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零负团费”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旅游联合执法,建立健全重大旅游违法违规案件督办制度,不断提高游客综合满意度。

加大对旅游社、星级饭店服务检查和考核力度,完善旅游企业退出机制。

大力推行“安全、健康、环保”的绿色理念,着力抓好星级旅游饭店和A级景区的节能减排,推进企业空调机组使用节能型制冷机组或采用智能型控制技术改造,照明系统和节水措施改造,新建、改建使用隔热、保温材料和相关节能技术等,力争至2015年,全省100%的五星级旅游饭店、80%的四星级旅游饭店、50%的三星级旅游饭店达到“绿色旅游饭店”标准。

(七)积极开发旅游商品。

积极开发蜡染、服饰、银饰、苗绣、漆器、紫袍玉带石雕等特色旅游商品。

不断提高旅游购物占旅游者消费的比重,使旅游商品产业成为“十二五”期间全省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产业,成为我省重要的特色优势产业。

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注重研发,以设计大赛为抓手,挖掘开发一批既有文化内涵,又有实用价值、特色鲜明、纪念性强的旅游商品。

加快培育引进具有旅游商品开发、营销经验的专门人才,增强旅游商品竞争力。

二是要加强旅游购物标准化建设,以旅游商品标准化、购物场所标准化、购物服务标准化的实施,建立健全旅游购物标准化制度,促进旅游购物规范。

同时,发挥专业部门的作用,制定我省特色旅游商品的地方性标准,如:蜡染产品标准、银饰产品标准等,从而提高我省特色旅游商品质量,提升产品档次。

三是要构建营销平台,拓展旅游商品市场。

1、在全省各中心旅游城市建设综合型、一站式旅游购物商场;2、通过举办或参与展销会、商品博览会等活动,充分展示贵州旅游商品特色和品牌;3、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加大电视、网络、平面媒体对旅游商品的宣传促销。

四是要整合资源,形成旅游商品发展合力,加快制订全省、各区市旅游商品规划,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旅游购物场所的基本设施,营造具有特色的、个性化的舒适购物环境,集中打造贵州旅游商品的品牌店、形象店,建立我省旅游商品的主流购物场所,并强化其在扩大旅游消费市场、规范旅游商品经营行为、优化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商品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负责领导:傅迎春,分管领导:杨俊,牵头处室:综合协调处)
(八)挖掘民族文化和旅游资源,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

贵州是少数民族文化的主要传承和保留地之一,充分利用我省众多的传统民间节庆活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吸引力的国家级产品品牌。

积极协助各地策划举办民族节庆系列活动,切实发挥旅游节庆活动在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中的积极作用,重点面向境外客源市场包装推出独具特色的原生态民族文化体验游产品。

(负责领导:傅迎春,牵头处室:市场开发处)
(九)整合省际资源深化区域合作。

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大湄公河、泛珠三角、武陵山区和西南六省区市区域协作等平台开展旅游市场区域合作和跨区域精品线路推广。

集合各方旅游资源和共同市场,积极争取国家在政策、项目和资金上的支持,抢抓交通格局大调整的契机,针对国内和国际市场的不同需求,共同打造旅游精品线路。

一是联手广东、广西、云南共同打造黔桂粤滇旅游一体化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形成广州——桂林——贵阳——昆明——曼谷的一条世界级观光旅游线路。

二是以武陵山区为主线推出湖北、湖南、重庆、贵州四省跨省精品线路,如:武陵山区神奇生态风光游、神秘文化溯源游、民风民俗体验游、休闲度假自驾游等精品旅游线路。

三是充分发挥川黔渝三省市旅游资源优势,联手打造“金三角”旅游精品,共同推出生态之旅、文化之旅、红色之旅三条“金三角”旅游精品线路。

(负责领导:傅迎春,牵头处室:市场开发处)
三、工作要求
当前,在我省加快建设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和休闲度假胜地,加快建设旅游强省的重要时期,务实创新地落实《意见》中旅游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我们要用产业融合、跳出旅游抓旅游、跳出地域抓旅游的思维,吃透用准用活《意见》精神,做到贯彻落实《意见》与现有的旅游政策法规有机衔接,一要与局省合作备忘录结合,二要与贵州省旅游业发展规划结合,三要与第五、第六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的决策部署结合,四要与《贵州省旅游条例》结合,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编制一个高起点、高标准,操作性强的《贵州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召开好第七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等举措,进一步营造贯彻落实《意见》、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强大合力与氛围。

各市州旅游局(委)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加快我省推进旅游大省、旅游强省建设步伐的重大历史机遇和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贯彻落实《意见》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工作的具体部署和组织推进,大力协调部署推进《意见》明确的旅游发展各项工作任务。

在推进《意见》贯彻落实中要有实实在在的措施、实实在在的行动,切忌走过场、流于形式。

要加强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的跟踪督查,对那些创新性地贯彻落实《意见》取得重要进展、重要成效的地方和部门,要加大宣传推介和报道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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