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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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海曙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4-5 浏览次数:99 责任部门: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甬海司〔2011〕5号
关于印发《海曙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
经党组研究决定,现将《海曙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有关要求,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海曙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密切党群关系,建立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全局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海曙全面建设和谐发展的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开展党务公开,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依法依纪、客观真实。按照有关党内规章、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公开,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党务公开工作必须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可
信,结果客观公正。
3、服务发展、注重实效。围绕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的建设总体部署推进党务公开,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和人民群众创业创新的积极性,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保证党务公开的实效性。4、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三、实施范围
党务公开的实施范围为局机关党支部。四、主要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要按照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确定,并逐步实现系统化、制度化。原则上,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局党员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具体包括: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部门作出的重要决策执行、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部署及完成等情况。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内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干部轮岗交流、竞争性选拔、考核和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述职述廉以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报告有关事项,诫勉谈话等情况,违纪党员处理和党员申诉复核情况。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五、形式、程序和时限
(一)公开的形式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采取相应的公开形式。适宜党内公开的,可以通过党内会议、文件、通报等形
式进行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党报党刊、互联网等形式公开。
(二)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按下列程序进行:
1、制定方案。根据区委下发的实施意见和目录,结合实际,制定局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和目录。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3、收集意见及反馈。通过多种形式收集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调查核实,并以适当方式反馈。必要时可将调查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再次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4、立卷归档。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党务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妥善保存。
(三)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分为以下四种:
1、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发展党员公示等内容,应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六、组织保障
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腾任组长,副局长邢惠忠、贺贤文为副组长,王昶、俞立文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王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协调,并落实专人负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重点是贯彻落实好以下四项制度:1、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要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区直机关党工委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经区纪委批准,报区直机关党工委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2、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群众可按有关规定向局机关党支部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经区直机关党工委同意,可以不作公开,但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区直机关党工委备案。 3、监督检查
制度。可通过聘请党代表、党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普通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4、考核评价制度。要适时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附件:海曙区司法局党务公开目录
附件:
海曙区司法局党务公开目录
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序号三级目录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党组织
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
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1-1-1上级党组织
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党内相关会议、文件、简报、通报等定期
1-1-2本级党组织贯彻落实情况
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
作出的重要决策及执行、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部署及完成情况1-2-1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党内相关会议、文件、简报、通报等定期
1-2-2工作目标
1-2-3工作任务
1-2-4阶段性工作部署党内相关会议、文件、简报、通报等分期
1-2-5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部署
1-2-6工作完成情况
党的思想
建设情况思想政治工作2-1-1思想政治
工作意见、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党内相关会议、文件、简报、通报等定期
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2-2-1理论学习
计划、学习情况、学习成果等
党员干部教育培训2-3-1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内相关会议、文件、简报、通报等定期
2-3-2先进典型的树立和宣传等情况社会党务公开栏、相关媒体、网络等长期
党的组织
管理情况党组织设置、职责、机构调整等情况3-1-1组织设置、职责、机构调整等情况社会党务公开栏、相关媒体、网络等长期
3-1-2办公地点、办事电话等情况
党员队伍建设3-2-1党内选举情况社会党务公开栏、相关媒体、网络等即时
3-2-2党员发展情况
3-2-3民主评议情况党内相关会议、文件、简报、通报等即时
3-2-4创先争优情况
3-2-5党员权利保障情况
3-2-6流动党员管理情况社会党务公开栏、相关媒体、网络等
定期
经费情况3-3-1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党内相关会议、文件等定期
3-3-2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工作制度4-1-1领导班子工作职责及其分工社会党务公开栏、网络长期
4-1-2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社会党务公开栏、网络长期
领导班子建设情况4-2-1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党内相关会议、文件即时
4-2-2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评价
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任5-1-1干部考察预告情况社会党务公开栏、相关媒体、网络等即时
5-1-2干部任前公示情况
5-1-3干部轮岗交流情况
5-1-4竞争性选拔干部情况
干部管理5-2-1干部考核和奖惩情况党内相关会议、文件即时
5-2-2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党内相关会议、文件定期
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6-1-1听取、反映和采纳
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情况社会党务公开栏、相关媒体、网络等定期
6-1-2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情况
信访接待、处理情况6-2-1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安排情况社会党务公开栏、相关媒体、网络等长期
6-2-2接待来信来访,
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社会党务公开栏、相关媒体、网络等定期
6-2-3办理涉及党员、群众
切身利益事项情况社会党务公开栏、相关媒体、网络等定期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7-1-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党内相关会议、文件等定期
7-1-2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情况党内相关会议、文件即时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7-2-1本单位推进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党内相关会议、文件、简报、通报等长期
7-2-2本单位推进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情况党内相关会议、文件、简报、通报等分期
落实党内监督制度7-3-1述职述廉情况党内相关会议即时
7-3-2诫勉谈话情况
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情况7-4-1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党内相关会议、文件定期
7-4-2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
落实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积分评星”工作情况
7-5-1落实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积分评星”工作情况社会党务公开栏、相关媒体、网络等分期
办理违纪违法案件7-5-2办理违纪违法案件、处理违纪
违法党员和党员申诉复核等情况党内相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定期
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8-1-1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党内或社会根据公开内容确定根据公开内容确定
主题词:党的基层组织 党务公开 方案
抄送:区纪委。
宁波市海曙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1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地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不公开理由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审核程序 分管领导审定
信息索引号 330203000-010-B02030-20110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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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内容
1、党务政务公开领导组、党务政务公开监督组;
2、党政领导分工、领导接待日安排;
3、组织发展情况(各支部)、党员民主评议、评优、奖惩、党费收缴情况、特困党员救助,基层阵地建设等;
4、后备干部、人员变动、公务员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评定
政务公开内容
1、各办职能和镇干联村安排;
2、中央有关农村工作政策;
3、涉农收费项目公示;
4、财政
发放的所有款项,如:公用经费支出(接待费、电话费、水电费、用车、差旅费等);民政(救灾救济款、医疗救助、农村低保、优抚、离任村干补贴等);农村合作医疗;村干部报酬;村级转移支付使用;各项涉农资金发放(如:粮食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公益林补助等)。
5、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指标和发证名单;人口出生名单;应落实节育措施对象名单;季度查环查孕对象
落实情况名单;计划生育费征收对象名单和征收情况;奖励扶助对象名单;计划生育免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
6、农业
有关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法规及其执行情况;涉农收费所在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使用情况等。
7、土地管理
地质灾害搬迁;征地拆迁;年度土地审批情况等。
8、林业
年度采伐限额;木材审批情况及标准等。
9、其他
“送温暖、献爱心”捐款;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和建设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