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合集下载

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是一种制度安排,旨在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和有效性。

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是指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的制度。

通过设立考核指标、评估标准和评价方法,来评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表现。

该制度的目的是激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主动推动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及时性,以及政府回应公众关切的能力等方面。

考核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评估机构,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并依据评估结果作出相应奖惩措施,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和发展。

社会评议制度是指公众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价和评论的制度。

社会评议可以通过舆情监测、民意调查、互联网平台等方式进行。

公众可以通过举报、投诉、评论等形式参与到评议中来。

社会评议制度的目的是增加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视和改进。

通过社会评议制度的实施,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了解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期望和需求,及时作出改进和调整,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增强政府的形象和声誉。

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人进行追究的制度。

对于故意隐瞒、篡改信息、不按规定公开信息、公开不实信息等违法违纪行为,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处分。

责任追究制度既是对失职渎职行为的惩戒,也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有效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政治敏感性和有效性,加强公共权力的监督和约束。

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这些制度的实施,可以促使政府和相关部门更加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同时,也可以增加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提高公众对政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区政办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制度

区政办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制度

区政办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制度
是指区政府办公室对其所负责的政务信息工作进行考核的相关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考核目标:明确政务信息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如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便利度等。

2. 考核内容:确定考核指标和考核内容,包括政务信息的发布情况、信息公开的质量、政务信息的更新频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

3. 考核方法:确定考核的方式和方法,可以采取定期自评、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第三方评估等方式。

还可以结合实地检查、调研访谈、综合评分等方法进行考核。

4. 考核评价:对政务信息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和得分,根据得分情况进行奖励和惩罚。

5. 考核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和公示,增强考核的公正公开性。

6. 考核反馈和改进:针对考核结果,及时给予反馈,并进行问题整改和改进措施,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通过建立和完善区政办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可以促进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提高工作效率,为政府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任和沟通。

第 1 页共 1 页。

市教育局工作年报

市教育局工作年报

市教育局工作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条例》得到全面、正确、有效施行。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根据有关会议精神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按照推动政务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及时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制度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为确保《条例》的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在原有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分工变化的情况下,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指定了具体的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机关科室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和信息内容的更新。

在局办公室指导、协调、督促下,各科室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做到了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将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

我局规定,凡是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教育信息网等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都必须经分管领导进行严格把关以及保密审查后公开。

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局年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局领导班子经常开会研究,认真进行部署。

四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市教育局制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对外公开。

(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一是完善市教育局政府公开信息制度。

市教育局及时对政务公开的载体进行调整和更新,更换政务公开的内容。

具体做法是:各科室均可以凭相应的教育信息网后台管理权限,及时发布经审核通过的工作动态、通知等内容,保证了网站载体内容的同步更新。

教育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2024

教育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2024

引言概述:教育信息化是近年来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将信息技术与教育相结合,实现教学质量的提升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为了推动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落地和保证工作的质量,制定教育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是必要的。

正文内容:一、明确教育信息化目标和指标体系:1.确定教育信息化的总体目标,如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推进教育公平等。

2.制定衡量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指标体系,包括硬件设备配备、应用软件使用、教育平台建设等。

二、评估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1.评估学校的网络环境和设备情况,包括网络带宽、网络覆盖范围、电子设备配备情况等。

2.评估学校的软件应用情况,包括教学管理系统、在线教学工具等。

三、考核教师教学技能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1.考核教师的教学技能,包括课堂教学方法、教学资源开发能力等。

2.考核教师的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包括熟练使用教育信息化工具、创新教学方法等。

四、监测学生个性化学习效果:1.制定测评指标,评估学生个性化学习效果,如学习成绩的提升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改善。

2.追踪学生在教育信息化环境下的学习表现,为提供个性化学习支持做出调整。

五、推进教育信息化示范校和优秀案例建设:1.评选教育信息化示范校,重点推进其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建设和实践。

2.收集和宣传优秀的教育信息化案例,鼓励学校借鉴和推广。

总结:教育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的制定对于促进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目标与指标体系、评估基础设施建设、考核教师能力、监测学生效果以及推进示范校和案例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能够全面推动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落实和发展。

同时,考核办法的设计应注重科学性和公平性,为教育信息化工作提供有效的保障和指导。

教育局工作计划中的绩效考核方案

教育局工作计划中的绩效考核方案

教育局工作计划中的绩效考核方案一、背景教育局作为负责教育事务的行政机构,其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直接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质量提升。

为了推动教育局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教育事务的有效管理,绩效考核方案被引入教育局的工作体系中,以评估和激励工作人员的绩效。

二、目的绩效考核方案旨在通过量化和评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促进工作质量的提升,增强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使教育局能够更加有效地开展教育事务。

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的绩效评价依据,对于激励优秀人员、鼓励个人成长和推动教育局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考核内容1. 工作目标与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人员是否按照工作计划中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工作,并及时高质量地完成;2. 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考核人员在工作中的效率和质量表现,包括工作时效、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等;3. 团队合作与协作能力:考核人员在团队中的协作能力和配合程度,包括与同事的沟通、协调、合作等;4. 专业知识与能力提升:考核人员在专业领域的知识储备和能力提升,包括持续学习的积极性、专业技能的提升等;5. 创新与改进能力:考核人员在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和改进能力,包括提出的创新建议、改进措施等。

四、考核方法1. 考核周期:绩效考核将以年度为周期进行,每年一次;2. 考核指标:根据教育局的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并进行量化和明确;3. 考核方式: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方法进行考核,包括个人自评、上级评价和同事互评等多个评价方式;4.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指标,对考核人员进行评分,并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以便为激励、奖惩和培训提供依据;5. 考核过程透明:绩效考核的整个过程应当透明,所有相关人员都应了解考核标准和流程,并有权对结果提出质疑和申诉。

五、激励措施1. 奖励优秀:对于在绩效考核中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教育局应当通过奖金、晋升等激励措施予以奖励;2. 个人成长:根据考核结果,针对工作人员的发展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和发展计划,鼓励他们持续提升专业水平和能力;3. 工作改进:根据考核结果反馈,教育局应当及时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改进,并提供相关支持和资源;4. 绩效挂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教育局可以将绩效评价和薪酬、晋升等福利待遇挂钩,以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模板】

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模板】
查看信息公开专栏
3
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数量
30
1.大于150条(含150条)以上30分;
2.大于120条(含120条)小于150条25分;
3.小于120条0分。
其中:有重点领域栏目的单位重点领域信息数量:
1.大于50条(含50条)不扣分;
2.大于30条(含30条)小于50条扣3分;
3.小于30条的扣5分。
查看信息公开专栏数据
4
信息公开专栏被通报情况
10
1.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1次扣10分;
2.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1次扣5分;
3.被州政府办公室通报1次扣3分。
查看每季度网站抽查通报文件
5
文件及解读
10
1.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单位:解读1次得2分,解读2次得5分,解读3次及以上得10分;
2.乡镇(街道、农场)和市直一般单位:至少解读1次,未解读扣10分。
3.未完成3次及以上扣10分。
日常数据掌握情况
注:涉及数据统计的时间段为:2019年01月01日—2019年12月31日;涉及扣分的项目,扣完为止。
查看信息公开专栏及日常工作掌握情况
6
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5
1.按时报送但未按时公开的或按时公开但未按时报送的扣2分;
2.未按时报送且未按时公开的扣5分。
查看信息公开专栏及日常工作掌握情况
7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的扣2分;
2.未按时报送且未按时公开的扣5分。
查看信息公开专栏及日常工作掌握情况
8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5
未更新扣5分。
查看信息公开专栏
9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5
未更新扣5分。

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化,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教育局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行政决策、行政行为、重要政策、规划、计划、预算、财务、招标、公共资源交易等政务信息。

三、政务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教育局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共公众的需求,在其网站上公开政务信息,同时在政务大厅、信访部门等窗口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专区,公开政务信息,同时还可以通过电视、报纸、电台等传媒公告形式,公开政务信息。

四、政务信息公开的目录和制度教育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途径和渠道、政务信息公开重点等相关制度制定成明文目录,并通过教育局官网向公众提供相关服务。

五、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与披露教育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规、规定,审核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式,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通过教育局官网向公众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政务信息公开的投诉、申诉和监管教育局设立政务信息公开监督部门,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接受公众的投诉和申诉,并及时处理和回复,同时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七、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教育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和安全,采取必要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对涉及个人隐私和国家秘密的信息加以保密。

八、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教育局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对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做出回复,并对符合主动公开标准的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开。

同时通过教育局官网对开展政务信息意见征求活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教育局每年都会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和外部评估,并公开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十、附则本制度是规范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文件,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长春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长春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长春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9.07.08•【字号】长教办字〔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长春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教办字〔2019〕8号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文教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按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教办厅函〔2019〕39号)、《2019 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长政公组〔2019〕1号)文件要求,现将《2019 年长春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教育局2019年7月8日2019 年长春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我市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教办厅函[2019]39号)、市政府印发的《2019 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长政公组〔2019〕1号)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一)突出做好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

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以长春市教育局名义制定的政策文件,起草处室应将解读材料随同文件一并报送。

政策文件印发后,解读材料由起草处室同步上传至网站公开,并和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对应政策文件相互建立关联,便于群众获取。

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体采访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发布重大教育政策举措,注重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扩大发布范围、提升传播效果。

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宁教工委[2004]9号

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宁教工委[2004]9号

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正文:---------------------------------------------------------------------------------------------------------------------------------------------------- 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宁教工委[2004]9号)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现将《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省、市政府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的战略部署,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04]12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03]77号)的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党的十六大提出,要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这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

推行政务公开,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扩大对外开放,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措施。

对于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改革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促进作风转变,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教育局考核细则及打分办法

教育局考核细则及打分办法

xxx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常规作考核细则(1000内容和评分标准(一、学校党建工作60分)1。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课”和“党员固定活动日”为基本依托,从严要求、从严组织,促使党员增强党性、发挥准用:学校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学习教育,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体学习、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七一”期间,支部集中安排开展一次党课:年底前,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建立督查指导机制,能够定期对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开展不力的严肃问责。

抓好“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10分)2作风建设和民主建设。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经常召开会议,会议记录完备。

班子成员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调查研究解决学校教育工作和师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坚持实事求是,说实话、报实数、讲实情、办实事、建实绩,没有出现弄虚作假的人和事。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班子成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开展党员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务信息发布等制度,健全完善党员群众反映情况、表达意愿、提出建议等行使民主权利的有效途径(10分)3。

党的组织生活开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交心、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基本制度,结合“党员固定活动日”,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每季度上一次党课(10分)4。

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党组织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张教工委发(2017)5号),按照“组织机构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工作运行规范、活动开展经常、档案资料齐备、作用发挥突出”的建设标准,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见效(10分)5。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政务公开是一项重要的政府工作,是推动政务透明和依法治理的重要手段。

为了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政府应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以下是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的一些建议:一、目标和指标设定1.政府网站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排行榜的更新等;2.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健全度等;3.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回应速度、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和查询便利程度等;4.政府信息公开的回应机制和问题处理,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和复核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处理情况等。

二、考核方式和周期考核可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可以由政府机关自行进行或由相关第三方机构进行。

考核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建议至少一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府网站的建设和运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便利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回应机制和问题处理等方面。

具体的考核方法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1.政府网站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可以通过专家评审、自查自评等方式进行;2.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可以通过统计分析、抽查核实等方式进行;3.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可以通过申请测试、用户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4.政府信息公开的回应机制和问题处理可以通过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方式进行。

四、考核结果和奖惩机制考核结果应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布,以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和科学。

根据考核结果,可以建立奖惩机制,对考核成绩优秀的政府机关给予嘉奖和激励,对考核成绩不达标的政府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作为政府机关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应纳入政府机关绩效考核体系内,以推动政府机关工作的规范和提高。

六、监督和评估相关监督机构和社会组织应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对政府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并向政府机关和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免费下载】教育局机关科室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免费下载】教育局机关科室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沙湾县教育局机关科室及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转变作风和加强效能建设要求,通过多层面对机关科室及人员考评,围绕机关人员行为规范和各项任务目标落实,构建科学的评价机制,营造“人争先进,事争一流”的浓厚工作氛围,努力实现“创一流机关、建一流队伍”工作目标。

二、目的和意义开展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是加强政府机关自身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决策,也是推进科学发展、改进工作作风的一个重要抓手,对于教育系统完成新时期的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是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建设服务型机关,充分调动机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局机关对全县教育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为早日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自治区教育强县奠定基础。

三、考评原则(一)本着检查、督促、提高的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奖优罚劣的原则,按照干部职工工作职责履行情况量化计分,考评结果与评优、评先、晋职、奖惩挂钩。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评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考评评价实行平时考评和年终机关民主评议、基层评议、党委评议相结合,考评实行百分制(不含加减分)。

(四)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出现严重工作失误或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科室及相关责任人年度考评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评先、晋职。

四、考评领导小组组长:谈新明副组长:杨胜利、张立民、石学梅成员:莫海霞、王恒其、蒋晓玲、各科室负责人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办公室主任杨胜利(兼)、办公室副主任陈峰(兼),办公室人员由行政办人员组成,负责考评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考评、表彰等日常工作。

五、绩效考评内容及标准(一)科室的考评内容1、科室重点业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机关效能建设情况(包括工作纪律、办事效率等情况)3、综合评价(分管领导评价、主要领导评价和群众评议)。

市直单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方案

市直单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方案

市直单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方案嘿,各位大佬,今天咱们要聊的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话题——“市直单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方案”。

政务公开这事儿,大家都不陌生,但要把考核方案做到既科学合理,又实操性强,那可就需要咱们好好动动脑筋了。

一、考核目标咱们得明确考核目标。

政务公开的核心目的是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公众的信任感,推动政策的落实。

所以,考核目标就是:确保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提升公开质量,增强公开效果。

二、考核内容咱们看看考核内容。

这里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公开内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准确、及时,是否涵盖了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

2.公开渠道:政务公开的渠道是否多样,是否包括了政府网站、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

3.公开时效: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如何,是否能够做到及时更新,让公众第一时间了解到最新信息。

4.公众满意度:政务公开的效果如何,是否得到了公众的认可和满意。

三、考核指标1.公开内容的完整性: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涵盖了所有应公开的领域,是否有遗漏。

2.公开渠道的多样性:政务公开是否采用了多种渠道,是否能够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3.公开时效性:政务公开的更新频率是否合理,是否能够及时反映政府工作的最新动态。

4.公众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在线评价等方式,收集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四、考核方法1.实地调研:组织专人对市直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实地调研,查看公开内容、渠道、时效等方面的情况。

2.数据分析:收集政务公开的相关数据,如网站访问量、公众号关注量等,通过数据分析评估公开效果。

3.公众评价:通过问卷调查、在线评价等方式,收集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价和意见。

4.综合评分:根据各项指标的得分,综合评价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五、考核结果处理咱们来谈谈考核结果的处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则要采取约谈、整改等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得以改进。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嘿,各位看官,今天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个我压箱底的绝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这可是我积累了十年写作经验的心血结晶,保证让你的工作如虎添翼,赶紧来看看吧!一、考核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旨在评估各级政府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表现,提高政府透明度,促进政府与公众的互动沟通,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考核对象本次考核对象为各级政府部门,包括省、市、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等。

三、考核内容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

2.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完善与运行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举措。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效果。

四、考核标准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配套措施。

(2)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与宣传。

2.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完善与运行情况(1)政府网站建设与维护。

(2)政府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的运用。

(3)政府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活动的开展。

(4)政府公众开放日、政府开放周等活动的举办。

3.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1)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完整性。

(2)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

(3)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举措(1)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的创新。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激励机制。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体系。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效果(1)政府信息公开对公众满意度的影响。

(2)政府信息公开对政府形象的影响。

(3)政府信息公开对社会监督的作用。

五、考核方法1.自查自评:各部门对照考核内容,自行评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

2.公众评价: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3.第三方评估:邀请专业机构或专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为使教育局门户网站和微信管理平台在信息化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对网站的管理,保证其安全、有效、可靠地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实行信息审批制度,信息和相应的审批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办理”的原则。

第二条网站的信息发布由宣传科统一负责。

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负责提供本单位的相关信息,具体责任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划分。

第三条宣传科负责监督、审核网站内容。

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所提供的内容需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办公室或宣传科审核统一发布。

相关我局重大新闻和重大事件的发布必须经办公室或宣传科主管领导审核后,请示分管局领导或局长,批准后方能正式发布。

第四条局机关办公室和宣传科对所有上传的涉及局新闻、政策、法规等重要信息负有责任;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对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负有责任。

第五条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各有关部门应制定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规范上网信息发布流程。

一般情况下,拟上网发布的信息由拟稿人拟稿后须经科室初审、单位分管领导把关后方可发布,未经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上网。

第六条信息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数据是否准确;是否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等。

上网信息出现安全问题的,要追究信息发布部门的责任。

第七条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信息采集人员只能操作自己所负责的相关业务内容,不得擅自修改、删除、发布其他采集人员所采集的信息。

否则将追究信息采集人员和所在处室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条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信息采集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不从事与身份不符的活动,各单位信息采集人员按照权限,采集自己所负责的相关栏目文档。

第九条局机关相关人员不得利用门户网站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

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教育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教育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教育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0.05.31•【字号】汕市教办[2010]41号•【施行日期】2010.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教育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汕市教办〔2010〕41号)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学校(单位):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规范我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东省教育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特制订《汕头市教育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汕头市教育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附件:汕头市教育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汕头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规范市教育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广东省教育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结合市教育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教育局政府信息,是指市教育局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教育局机关各行政科室、事业科室(以下简称各科室)。

第四条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包括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并推动市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等。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模板)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模板)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第三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制。

上级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政府及本级工作部门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一)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组织领导,对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二)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所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组织领导,对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所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在确定考核对象时,应列出具体被考核单位名单。

第五条考核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考核标准与内容第六条考核标准: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责任明确;公开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规范;公开内容全面,重点领域突出;公开形式多样,信息获取快捷;回应关切及时,政策解读高效;监督机制健全,主体责任落实;公开效果显著,社会满意度高。

第七条考核内容:(一)组织保障方面。

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设置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是否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计划、目标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是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和督导检查;是否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保障经费是否落实。

(二)信息管理方面。

是否对上网信息制作、获取进行保密审查;对属于涉密信息把握不准的,是否做到分析预判,并及时请示、报告、处理;是否对平台发布信息的生成、发布、捕获、归档、利用实施全程管控,并与元数据、背景信息、变化日志、插件程序等一起保存,保证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主动公开方面。

文件属性源头认定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根据上级规定在政府网站设置法定栏目和内容,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法定公开内容;是否及时更新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是否按要求编制、报送、发布本级、本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否按规定编制、发布本级、本部门(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等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试行)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试行)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试行)第一条为督促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便利,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

第二条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纪委监委牵头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

第四条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结果,将作为评定全县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工作实绩考核、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五条考核采取平时记录打分与年底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

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平时的考核记录、各单位工作总结及社会评议情况等,进行综合打分。

第六条考核打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凡出现下列情况的,按规定进行扣分:(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不健全的,扣5分;(二)未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的,每缺一项扣5分;;(三)未制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扣5分;(四)未按期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每出现一种情况扣5分;(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六)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准确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七)受理和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及时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八)未按要求在网上公布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扣10分;(九)不按期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每次扣10分;(十)对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认真予以落实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十一)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投诉,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10分;(十二)对收到的(包括转办的)举报投诉不认真对待、不及时处理和回复的,每次扣5分;(十三)对其他不符合《条例》规定的行为,视情况扣分。

第七条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

考核结果按照得分多少排序。

第八条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基本程序:(一)考核工作由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二)考核小组制订考核方案;(三)被考核单位进行量化百分制自评考核,并形成书面材料报考核小组;(四)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级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教育部门考核评估方案

教育部门考核评估方案

教育部门考核评估方案一、引言教育部门的考核评估是为了监督和提升教育质量,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本文将探讨教育部门考核评估方案的重要性、应包含的内容以及可能的实施方式。

二、质量保证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础和未来的根本,故教育的质量必须得到保证。

教育部门考核评估方案的目标之一就是确保教育质量能够达到一定的标准。

评估内容包括学校的师资力量、教学质量、学生综合素质等。

通过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高教育的整体质量。

三、社会反馈教育部门考核评估方案应当考虑到教育的社会反馈。

社会反馈可以帮助教育部门了解教育机构的实际情况,及时纠正问题,并根据反馈结果改进教育策略。

这些反馈可以包括家长意见、学生评价、社会关注等。

四、绩效考核教育部门考核评估方案应该涵盖教育机构的绩效考核。

这可以通过学校的学术成果、教职员工的评价、学生的学术表现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估。

通过对绩效的考核,可以激励教职员工积极投入教育工作,创造更好的教育效果。

五、师资培训教育部门考核评估方案还应该包括师资培训的内容。

师资培训可以提升教职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提高教育质量。

师资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教育理论知识、教学技巧、心理辅导等。

教育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并提供培训资源和支持。

六、学生综合素质评估教育部门考核评估方案还应该包括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

学生综合素质是指学生除了学术成绩之外的其他方面的发展,包括品德素质、思想道德、社会交往能力等。

评估学生综合素质需要考虑到个体差异,并且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七、教育资源配置教育部门考核评估方案还应该关注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评估的重点可以包括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教学设施的完备性、教材和教育技术的应用等。

通过对教育资源的评估,可以实现公平公正的教育资源配置,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八、实施方式教育部门考核评估方案的实施方式可以采用多种形式。

例如,可以进行定期的监督考核,由教育部门进行评估,并发布公告公布结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实用文档精品实用文档系列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做好市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市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负责对局机关科室及直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

三、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纳入对各下属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

五、政务信息公开的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1.设立信息公开领导机构情况;2.落实责任科室、责任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情况;3.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情况;4.组织指导、协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5.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公开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规定的对内、对外公开的内容。

(三)公开形式及载体建设:1.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情况; 2.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政务信息公开情况;3.在本系统网站公开;4.其他形式与载体运用情况。

六、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标准:1.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2.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3.公开内容齐全、明确具体;4.公开形式多样、实用有效;5.公开程序规范,制度健全;6.公开档案齐全,备案易查;7.公开措施有力,落实到位;8.公开效果显著,群众满意。

七、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方法: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平时考核随机进行,每半年不少于二次,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八、政务信息公开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九、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年度实绩考核以及实施奖罚的重要依据。

十、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