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
产品质量监督的问题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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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的问题和对策商品品质监管是构成政府管制作业的一个重要机构,对增强单位合理管制以及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商品品质监管作业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文章主要针对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仅供参考。
标签:产品;质量监督;对策1 产品质量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1 权利指责不确定,职责杂乱第一,在国内的商品监管程序中,品质监管作业大多包含很多机构,因为机构的繁琐,在品质监管的程序中一般会存在监管范畴不确定、职责不确定的现象,妨碍监管作业的开展。
第二,行政机构间相互抵制、推脱现象经常发生,妨碍区域制造品质监管作业的顺利进行;第三,行政机构间的职责杂乱。
因为机构的繁杂,导致了机构职责的杂乱,一些要管的地方缺少有关机构去管制,不应该管的却管制杂乱,导致了商品品质监管作业不能够正常进行,降低了商品品质监管制度的执行力,妨碍商品品质作业的正常进行以及发展。
1.2 商品品质监管困难三鹿奶粉事故就反应出国内商品品质监管具有着品质监管机构权力职责不明确、惩罚较轻以及品质监管形式的单一性,品质监管也就愈来愈困难。
第一,商品品质水准太低。
经过有关资料证实,一些制造商达到标准的商品,在有关品质监管监测机构进行检验的过程中,差不多有百分之三不达标,这一部分导致了消费者权利受到威胁,并且加大了品质监管机构的监管难度;第二,造假行为猖狂。
有关机构在商品检查过程中,每年都会检查出许多造假商品,很多违法事故源源不断,打假的工作十分艰巨。
1.3 商品品质评估系统不完善在现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商品品质评估系统很难完成自我改革,消费者的利益受到威胁。
尽管现在的检查措施越来越发达,不过在现在实施的制度下,针对消费者来讲,因为安全导致的破坏要比适应性导致的破坏大。
并且,针对商品没有建立评估系统。
在商品品质检查程序中,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断,必须强制性规范,制造商能够为其商品达到规范而开展辩论,对此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产品质量监管保证措施
![产品质量监管保证措施](https://img.taocdn.com/s3/m/4fa97331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3d00c92.png)
产品质量监管保证措施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产品种类繁多,市场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产品。
而不可避免地,一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因此,产品质量监管保证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产品质量监管机构、法律法规、标准制定、质量检测和消费者保护五个方面展开详细阐述,旨在探讨如何确保产品质量监管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一、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监管机构是保障产品质量的基石。
在我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管工作。
这些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定权利和监管能力,包括行政执法权、罚款和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以及监测、检测和评价产品质量的技术能力。
同时,监管机构还需要加强与其他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开展。
二、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产品质量监管的重要依据。
在我国,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产品质量监管的目标、职责和权限,规定了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并规定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措施。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增强产品质量监管的刚性。
三、标准制定标准制定是产品质量的技术保障。
产品标准是衡量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对于有针对性地提高产品质量、规范市场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制定和修订产品标准,可以明确具体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和质量指标,为企业提供生产和质量控制的依据。
在制定产品标准时,应充分考虑技术发展的动态变化和市场需求的变化,确保产品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同时,还需要加强标准宣传和使用培训,提高市场主体和监管人员的标准意识,推动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质量检测质量检测是产品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产品的质量抽检和监测,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合格产品,阻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7e862e42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8f.png)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1. 产品质量标准:规定了各种工业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包括产品的安全性、性能、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
2. 质量检验和检测:规定了工业产品的质量检验和检测的方法、程序和标准,包括对产品样品和批次的抽样检验、实验室测试等。
3. 质量监督抽检:规定了国家对工业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检的
方法、频率和标准,以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4. 产品合格证书:规定了工业产品的合格证书的发放条件和程序,以证明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和要求。
5. 不合格产品处理:规定了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工业
产品的处理措施,包括责令生产企业整改、召回产品、处罚等。
6. 质量信用管理:规定了对于质量问题严重、违法违规的生产
企业的信用管理措施,包括加大监督抽检频率、降低合格率、限制
市场准入等。
7. 监督管理机构和责任:规定了负责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
各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力,以及企业和生产者的责任和义务。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内容,具体的规
定内容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工业政策而有所差异。
产品质量监督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产品质量监督法律法规基础知识](https://img.taocdn.com/s3/m/ebb9ee530a4e767f5acfa1c7aa00b52acec79c6b.png)
产品质量监督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产品质量监督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实现有效的产品质量监督,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机构。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产品质量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一、基本概念与原则1. 产品质量监督的定义:产品质量监督是指针对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通过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手段,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的活动。
2. 产品质量监督的原则:(1)风险防范原则:旨在通过风险评估与控制,提前预防和化解可能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2)全面覆盖原则:要求产品质量监督的范围全面覆盖,包括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
(3)公开透明原则:要求产品质量标准、检测与监管信息公开透明,提高监管的公信力和公众的知情权。
二、国际法律法规1. 《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TBT协定旨在规范成员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使用与管理,加强贸易伙伴间的协调与合作。
该协定鼓励各成员国通过制定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技术性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并避免无必要的贸易壁垒。
2. 《世界贸易组织卫生与植物检疫协定》(SPS协定):SPS协定旨在确保食品安全和动植物疫情的科学、非歧视性管理,并避免无必要的贸易壁垒。
该协定要求成员国制定科学的检疫和卫生标准,保护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安全。
三、国内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该法律明确了国家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标准制定、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职责和权力,规定了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罚的措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该法律针对食品安全领域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责、食品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等内容,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3.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该法律规定了对进口商品进行检验和监管的程序和要求,旨在防止不合格和危险商品进入国内市场,保护国内消费者的权益。
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d4dad1cfc4ffe473368ab2c.png)
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一.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含义、目的、作用1.含义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地方各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人民政府赋予的行政职权,对生产、流通领域的产品,代表政府实施的一种具有监督性质的质量检查活动。
这项制度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统一负责,以抽查为主要方式进行,并定期向社会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报。
2.目的质量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家实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其主要目的是:(1)通过监督检查,掌握产品质量状况,了解产品质量信息,为领导机关对产品质量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2)促使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认真执行标准和合同约定要求,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3)通过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实现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政策,遏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保护广大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4)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3.作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已经实行多年了,实践证明这是一项真正行之有效的、具有威慑力的重要措施。
具体说,有以下作用:(1)有宏观调控的作用;(2)为领导机关提供信息并为其决策提供依据,(3)促进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健全质量体系,提高产品质量,生产优质产品,提高经济效益;(4)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5)保护广大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性质、范围、依据和形式1.性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各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对企业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的一种主动的行政行为,它既是一项强制性的行政措施,又是一项强化产品质量监督的法制手段。
我国产品质量立法遵循的原则之一是“统一立法,区别管理”。
即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和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实行强制性管理。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自查报告(3篇)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自查报告(3篇)](https://img.taocdn.com/s3/m/4aa36e79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83.png)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自查报告一、报告背景产品质量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和关键,保障产品质量是企业提高竞争力、增强消费者信心的重要手段。
为了自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开展情况,特进行此报告。
二、自查目的通过自查,全面了解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执行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升。
三、自查内容1.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流程- 了解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整体流程和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对质量标准、抽样方案、检验方法等进行核查,确保执行的准确、合理和规范。
2.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数据- 梳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查看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对异常数据进行排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3.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设备- 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设备的配备情况,包括仪器仪表、生产线设备等;- 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维修和更新,以保持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人员- 调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人员的培训情况,了解其专业技能和认知水平;- 考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确保其能够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工作。
5.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文件- 查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相关文件,包括检验报告、质量记录等;- 确保文件的及时、完整和准确,便于溯源和追踪。
四、自查结果1.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流程- 流程合理,各环节执行有序;- 但在抽样方案制定和检验方法选择上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加强标准和规范的宣贯。
2.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数据- 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良好;- 但在异常数据排查方面,需要加强经验总结和问题解决能力。
3.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设备- 设备配备齐全,运行正常;- 但设备的定期维修和更新需要加强,以确保设备的可靠性。
4.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人员- 人员技能和水平良好;- 但个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还有待提高。
5.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文件- 文件的及时、完整和准确;- 但在文件整理和分类上需要更加规范和细致。
五、改进措施1.加强培训和宣贯工作,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执行能力;2.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和分享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提升问题解决能力;3.加强设备的定期维修和更新,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4.加强文件的完善和分类整理,方便溯源和追踪;5.加强异常数据的排查和问题解决能力,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对新形势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几点建议
![对新形势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几点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0865587f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13.png)
对新形势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几点建议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进一步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我对新形势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加强抽查力度,提高随机性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中,要加强抽查力度,提高随机性。
随机性是有效监督抽查的基础,能够确保抽查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在选择被抽查的产品时,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确保所有产品都有被抽查的机会。
要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品种和数量,覆盖更多的产品类型和企业,确保监督抽查的全面性。
二、完善抽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中,应建立健全的抽查机制,并加强信息共享。
抽查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需要各相关部门之间进行信息的及时共享和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抽查的准确性。
要建立健全的抽查制度和标准,明确抽查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抽查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加强抽查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水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抽查和检测,要加强对抽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抽查技术、检测方法、风险判断等方面的知识,从而增强抽查人员的抽查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
要不断更新抽查人员的知识和技术,跟进市场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发展,保持抽查工作的前沿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监督和管理,提高抽查结果运用率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中,要加强监督和管理,提高抽查结果的运用率。
监督和管理可以包括对抽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抽查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对抽查结果的评价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推动整改;对抽查人员的绩效考核,激励抽查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要将抽查结果与其他监督方式相结合,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提高抽查结果的运用率和监督工作的效果。
五、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意识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中,要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目的就是要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积极宣传抽查工作的意义和效果,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发布抽查结果,并提供相关的质量知识和维权渠道,引导消费者主动参与和维护自身权益。
产品质量监管责任书
![产品质量监管责任书](https://img.taocdn.com/s3/m/71e4c695185f312b3169a45177232f60dccce76a.png)
产品质量监管责任书[公司名称]产品质量监管责任书尊敬的各部门、各岗位相关人员:《产品质量监管责任书》是我公司为了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提升产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特制定的。
各部门、各岗位的相关人员,根据自身职责和工作内容,需积极履行本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责任,共同维护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特此约定如下:一、质量方针本公司的质量方针是:以顾客需求为导向,坚持科学管理,采取持续改进的措施,提供优质和合格的产品,关注顾客需求,提高顾客满意度,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质量目标1. 产品质量目标: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且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
2. 客户满意度目标:提高客户满意度,建立和维护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
3. 质量管理体系目标: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改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三、责任分工1.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1.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确保产品质量管理的有效实施。
1.2 确保制定适当的产品质量目标,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1.3 确保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定期评审和持续改进。
2. 各部门责任:2.1 研发部门应负责产品设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和客户期望。
2.2 采购部门应严格把关供应商的选择,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符合质量要求。
2.3 生产部门应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生产过程符合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2.4 销售部门应根据顾客需求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并及时解决客户投诉和纠纷。
2.5 售后服务部门应负责对产品售后服务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及时解决用户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四、质量管理措施为了落实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各部门、各岗位相关人员应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和推广质量管理标准和规程,确保产品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2. 建立并持续改进产品质量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
3.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专业技能。
产品质量法实施过程中的监管措施
![产品质量法实施过程中的监管措施](https://img.taocdn.com/s3/m/e150d886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b0.png)
产品质量法实施过程中的监管措施在产品质量法实施过程中的监管措施产品质量是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
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的提升和监管的有效性,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了产品质量法。
在产品质量法的实施过程中,监管措施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本文将重点探讨在产品质量法实施过程中的监管措施,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一、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监管部门需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一方面,可以采取随机抽样及抽查的方式,对市场上的产品进行抽检。
通过对产品进行实验室测试和质量评估,可以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下架和处罚。
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还可以通过市场巡查、投诉举报等方式,对产品销售、生产企业以及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产品质量追溯是指通过记录和追踪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以确保产品质量的可溯源和可追溯性。
在产品质量法实施过程中,监管部门可以要求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从源头到终端,全程跟踪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情况。
通过追溯体系,可以及时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出处和责任主体,有利于追究责任和加强监管。
三、加强企业自律和行业协会监管除了政府监管部门的主导作用外,企业自律和行业协会的监管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监管部门可以鼓励各行各业的企业参与行业协会,并要求协会加强对会员企业的监管和管理工作。
行业协会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和自律规范,并对会员企业进行规范和培训。
同时,监管部门还可以通过对会员企业的信用评价,引导企业形成自愿遵守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公开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在产品质量法实施过程中,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产品质量信息的公开和发布。
通过建立产品质量公示制度,消费者能够及时获取产品质量信息和监管结果,从而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和纠纷,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产品质量现场监督管理方案
![产品质量现场监督管理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54e2a53c5bcfa1c7aa00b52acfc789eb172d9ea1.png)
产品质量现场监督管理方案1. 背景和目的产品质量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声誉和市场地位。
为确保产品质量,企业需要做好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管理工作,其中现场监督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本文旨在提出一种产品质量现场监督管理方案,优化现场管理流程,提高产品质量。
2. 现状分析目前,企业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以下现状:•现场管理流程不规范、混乱,缺乏标准化操作;•现场管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难以保证现场管理质量;•现场管理数据缺乏统一管理,难以进行分析和评估。
以上问题导致企业难以保证产品质量,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信誉。
3. 目标及指标为解决现状问题,针对现场监督管理流程进行优化,以达成以下目标:•进行标准化的现场管理操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现场管理队伍;•确保现场管理数据的统一管理,实现数据分析和评估。
实现以上目标,可以从以下指标进行评估:•现场管理操作标准化率;•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率;•现场管理数据统一管理率。
4. 管理方案为达成上述目标,我们提出如下产品质量现场监督管理方案:4.1 现场管理操作标准化•制定现场管理操作规程,包括工艺流程、生产标准等;•对现场管理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和考核,保障员工操作规程的规范执行;•减少员工非正常操作,确保生产线的顺利开展。
4.2 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评估岗位技能,对培训不足人员进行后续培训;•建立专业的现场管理人员管理体系。
4.3 现场管理数据统一管理•建立产品质量现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现场管理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和评估;•对数据进行相关分析,并进行定期反馈和改进。
5. 实施计划本管理方案的实施计划如下:1.制定现场管理操作规程,培训和考核,时间为一个月;2.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时间为三个月;3.建立产品质量现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和评估,时间需要三个月。
6. 责任与考核管理方案执行由现场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需对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版》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版》](https://img.taocdn.com/s3/m/7704b07ff18583d0496459a4.png)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实施监督抽查,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进行处理的活动。
第四条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
第五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统筹管理、指导协调全国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监督抽查,汇总、分析全国监督抽查信息。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本级监督抽查,汇总、分析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
市级、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监督抽查,汇总、分析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配合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抽样工作,承担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
第六条监督抽查所需样品的抽取、购买、运输、检验、处置以及复查等工作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第七条生产者、销售者应当配合监督抽查,如实提供监督抽查所需材料和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
第八条同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在六个月内对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以下简称同一产品)进行两次以上监督抽查。
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在抽样时能够证明同一产品在六个月内经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抽查的,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重复抽查。
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跟踪抽查和为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监督抽查,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对新形势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几点建议
![对新形势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几点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8ecc72683d1ec5da50e2524de518964bce84d255.png)
对新形势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几点建议在新形势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确保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以下是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几点建议:1. 建立多部门协同合作机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包括质监、食药监、工商等多个部门的协同合作非常重要。
建立多部门协同合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提高监督效果。
2. 强化风险研判和预警机制:将风险研判和预警纳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工作流程中,及时发现和识别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
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定期发布风险提示和警示信息,以引导企业自行整改和消费者选择。
3. 增加监督抽查的频次和覆盖范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产品种类的增多,监督抽查的工作也需要相应加强。
增加监督抽查的频次和覆盖范围,对市场上的产品进行更加有针对性的抽查,提高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的能力。
4. 强化第三方抽查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第三方抽查机构,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力度。
第三方抽查机构应该具备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完善抽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抽查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5. 提高执法水平和力度:加强对违法企业和不合格产品的处罚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
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严惩不质量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为同行业其他企业敲响警钟,形成震慑作用。
6.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是监督抽查的受益者,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公开通报,并提供消费维权的渠道。
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品质意识和知识水平,使消费者成为产品质量的监督者和参与者。
7. 加强国际合作和经验交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在全球范围内都是重要的任务,加强与国际间的合作和经验交流对于提高我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水平和能力非常重要。
与国外的监管部门和相关机构建立联系,学习其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我国的监督抽查工作水平。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8df150a62e3f5727a4e962b4.png)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已修正]发文单位:********文号:(1994年9月28日****第八届大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发布日期:1994-9—28执行日期:1994—9-28生效日期:1997-9—24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第三章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质量监督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开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物品。
建设工程和军工产品不适用本条例。
但在建设工程中安装、使用的产品和军工企业生产、销售的民用产品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组织、协调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三)统一管理、组织协调产品质量认证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四)受理产品质量投诉,调解、仲裁产品质量纠纷,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除行使前款规定的职责外,并负责规划和管理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第四条工商、卫生、医药、商检等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支持和保护对产品质量进行社会监督。
对举报产品质量方面的违法行为,经查属实的,给予奖励,可为举报人保密.第二章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第六条**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是: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以及用户、消费者和有关组织反映问题较多的产品。
第七条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包括监督抽查、统一监督检查、定期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在内的监督检查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a8da020d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788be70.png)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1.背景和目的本文档旨在制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以确保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2.监督管理体系2.1 质量管理体系公司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确保产品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产品检验、产品调试、包装装配到出厂等各个环节的质量风险得到控制和预防。
2.2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为保障监督管理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应设立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机构应具有相应的资质与能力。
监督管理机构应从质量环节、检测技术等多个方面对企业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2.3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制定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程序;•对公司质量管理及质量检测进行监督和评估;•监督和评估公司质量管理中的各个环节,防止质量风险;•对公司生产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进行审核,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定期报告,及时提出问题和改进建议。
3.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流程3.1 原料采购环节在原料采购环节中,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审核供应商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评估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确保企业原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3.2 生产制造环节在生产制造环节中,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将制定生产计划及生产标准,并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设备、工艺、操作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3 产品检验环节在产品检验环节中,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将对产品从样品的抽取、检验标准的制定、检验方法的确定到检验结果的确认(包括符合和不符合)等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保证检验结果真实、准确、可靠。
3.4 产品销售环节在产品销售环节中,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将对产品的销售渠道、市场反馈进行监督和分析,及时掌握用户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及反馈,做出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满足用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4.监督管理工作的考核与评价公司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以切实保证管理工作的质量。
产品质量法与产品质量监督制度
![产品质量法与产品质量监督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7f86898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8e.png)
产品质量法与产品质量监督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产品质量法与产品质量监督制度。
产品质量法是一套以法律形式规范产品质量的法规。
它主要包括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标准和评价方法等内容。
这些法律法规旨在确保产品在设计、生产、销售和使用等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中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以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和利益。
首先,产品质量法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这些标准可以是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指标要求,也可以是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能要求。
比如,在汽车产品质量法中,对于汽车的安全性能、耐久性、燃油经济性等方面都有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这些标准不仅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依据,也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规范。
其次,产品质量法还规定了产品质量的责任与追溯义务。
根据法律的规定,生产者应当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如果产品出现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生产者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包括召回产品、修理、退货等,以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同时,生产商还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通过质量档案和记录,及时查找问题产品的来源和去向,追溯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链条。
此外,产品质量法也规定了市场监督部门的职责与权力。
市场监管部门在产品质量监督中起着重要作用,它们负责对市场上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抽样检测和质量评估等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当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时,它们有权对生产企业进行处罚,并协助消费者维权。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负责发布产品质量公告和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某些品牌或型号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风险。
在中国,产品质量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它于1993年5月1日正式实施。
这部法律对产品的质量管理、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督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并且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完善。
除了产品质量法,各个国家还建立了相应的产品质量监督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制度是指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系列措施和方法。
质量监督部门年度产品质量检测总结
![质量监督部门年度产品质量检测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8ebe129d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1e.png)
质量监督部门年度产品质量检测总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质量监督部门不断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检测工作。
本文将对质量监督部门今年的年度产品质量检测工作进行总结,并分析其中的问题与成效。
1. 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概述今年,质量监督部门共开展了大量的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涉及电子产品、食品、药品、建材等多个领域。
通过采集样品、进行实验检测、分析数据等一系列工作,质量监督部门全面评估了各类产品的质量状况,旨在发现和排除存在的质量隐患,确保市场上的产品安全合格。
2. 检测结果与问题分析根据今年的检测结果统计,多个领域的产品质量出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是在电子产品领域,部分手机存在辐射超标、电池容量不达标等问题;其次是在食品领域,部分食品添加物超标、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比较严重;此外,在药品、建材等领域也发现了一些不合格和无效产品。
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消费者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也暴露了相关生产企业的管理不力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质量监督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产品进行了下架处理,以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再流入市场;其次,对相关企业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和监管意识;同时,加大了对相关行业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3. 检测成效与亮点项目除了存在一定的问题外,今年的质量监督部门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效。
在电子产品领域,通过针对辐射超标等问题的检测,推动了相关企业对产品安全性能的重视,一些企业逐渐提升了产品的辐射防护能力,确保了用户的健康安全。
在食品领域,质量监督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抽检力度,并对超标食品进行了严肃处理。
相关企业也意识到了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加强了对原材料的选择和生产过程的管控,一些亮点企业还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了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
产品生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产品生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1a4eebbe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2e.png)
产品生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1. 背景作为一个生产型企业,保证产品的质量一直是公司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合适的质量监督方法和方案对于保证产品质量和企业形象的维护至关重要。
本文主要介绍一个简单的产品生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2. 工作方案2.1 生产质量标准公司需要设定生产最高质量标准,同时根据市场需求考虑成本和时间。
在制定产品质量标准的时候,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安全性•精确性•可靠性•易用性•外观确定了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之后,就需要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生产出的产品符合标准。
2.2 质量监督程序产品生产质量监督的程序如下:2.2.1 初始检查在生产过程开始前,需要进行初始检查以确保生产环境符合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操作工具是否齐全•操作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工厂的安全环境是否符合标准2.2.2 制程检查每个制程都需要进行检查,以确认各项指标是否符合标准,确保产品生产环境中的温度、湿度和压力等参数稳定。
凡是出现异常都要及时记录并处理,确保下一次制程能按标准进行。
2.2.3 产品抽检每个生产批次中都需要对抽检部分产品,以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在抽检过程中注意要包括以下步骤:•随机抽取样品•根据质量标准进行检测•记录所有不合格品•做好处置工作2.3 质量监督员培训质量监督员是保证产品质量的中流砥柱。
企业应该为质量监督员提供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相关知识•检测及记录方法•资源管理及处理方法•技能培训经过系统培训,质量监督员能够有效监督和管理生产过程以及进行质量控制,并对制程中的不符合性予以正确处理。
2.4 数据收集和分析所有的质量数据都应该收集、记录并及时进行分析。
这些数据包括:•初始检查记录•制程检查记录•产品检验记录•质量监督员报告基于数据的收集、整合和分析,企业可以及时了解生产质量,提高产品和生产效率。
3. 总结产品生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包括制定标准、监督流程、培训和数据分析等多个方面。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管理规程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管理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c04d3d44773231126edb6f1aff00bed5b9f3739e.png)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管理规程一、目的本管理规程旨在规范和指导企业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中的流程和方法,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销售和经营各类产品的企业。
对于不同类型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三、定义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指对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样并进行质量检验的活动。
2.监督抽查计划:指根据产品类别、生产批次等因素制定的监督抽查工作计划。
3.检验标准:指产品质量评价的标准,由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定。
4.抽样方法:指从生产线、销售渠道等中随机获取产品样品的方法。
5.抽样数量:指每个批次抽取的样品数量。
四、工作流程4.1 制定监督抽查计划1.根据产品的重要性、市场份额、投诉情况等因素,确定各产品的监督抽查频次。
2.根据产品的生产批次、销售额等因素,制定监督抽查计划。
3.抽查计划应包括抽样时间、地点、数量、检验标准等内容,并及时进行更新和调整。
4.2 实施监督抽查1.根据抽查计划,确定需要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批次。
2.根据抽样方法,在生产线、销售渠道等环节进行样品抽取。
3.根据检验标准,对样品进行质量检验,包括外观检查、物理性能测试、化学成分分析等。
4.对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判断产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4.3 处理监督抽查结果1.对于质量合格的产品,可继续销售和投放市场。
2.对于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整改、退货、召回等,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3.对于经常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可以加大监督抽查频次或采取其他限制措施。
五、工作要求1.监督抽查工作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抽样方法应公平、公正,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3.检验设备和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抽样数量应根据产品的生产规模、销售情况和风险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5.对于抽样检验合格率较低的产品,应加大对其的监督力度,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9a61559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ec.png)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11.21•【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9年11月8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肖亚庆2019年11月21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实施监督抽查,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进行处理的活动。
第四条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
第五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统筹管理、指导协调全国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监督抽查,汇总、分析全国监督抽查信息。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本级监督抽查,汇总、分析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
市级、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监督抽查,汇总、分析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配合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抽样工作,承担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
第六条监督抽查所需样品的抽取、购买、运输、检验、处置以及复查等工作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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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现行体制下产品安全性的相关 信息,对一般消费者而言难于充分获 取,极大地影响了消费者的辨别能力, 损害到消费者权利中最根本的安全和 健康权。
• 对一般消费者而言,产品安全性的相 • 关信息难于充分获取。这就极大地影
响了消费者对产品的辨别能力,同时也 损害了消费者权利中最根本的安全和 健康权。
• 与国外相比,我国监督部门和监督手段相对单一,执法资 源有限,使法律得不到有效执行,如《产品质量监督法》 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 企业惩罚力度不大,那些小作坊、小企业与质量监督部门 玩“猫抓老鼠”的游戏,一些大企业看有空可钻,违法成 本不高,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也铤而走险。
• 其三,监管权力的地方化使垂直管理和地方管理 矛盾凸显。
• 质监和工商等部门实行垂直管理,本来有利于监 管的独立性和执行力。但在高度行政化监管体制 下,基层监管权容易地方化。由于基层的人事权 和财权均由地方控制,他们的利益与地方政府捆 绑,极容易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在“人情”和 “打招呼”的情况下,基层的监管执法可能被 “变通”或扭曲。
• 。一方面国内标准低于国际标准;另一方面众多小企业、 小作坊的产品连国家标准也无法达到,再加上监管不力, 导致现在市场上仍存在不少假冒伪劣产品和不合格产品。
• 我国产品质量标准必须跟国际接轨,否则我国产品很难在 市场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不能一味依靠“低成本”“、 低价位”,提高产品质量标准才是企业的立身之本。
• 本条例所称认可,是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 、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 业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
(3)监督抽查和商品监测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指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产品进行抽
• 查检测。监督抽查可以分为国家监督抽查 和地方监督抽查。
• 三鹿奶粉事件中,三鹿集团为地方龙头企业,在 地方有很大的影响力,使地方监管体系严重失灵, 企业可以大胆地损害公共利益而不被曝光或查处。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四,检测体系有缺陷。
• 在检测方法标准方面,只是部分引入了国际标准 ,简单地检测奶粉中的全部氮而不扣除非蛋白质 中的氮,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用含非蛋白质氮 很高的三聚氰胺来冒充营养物质。
• 几乎所有的政府监管行为都是事前监管与事后监 管的结合。
• 主要采取的是一种事前监管的方式。
•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中,采用行政许可、产品强制 性认证、召回等事前监管手段,说明“预防”思想 在监管理念中还是有所体现,甚至占据了比较重 要的地位。
• 产品质量监督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行政监督 ,由政府主管部门行使法定职权对产品质量进行 抽查检验,或在接到举报后对违法经营者进行查 处;
• 该事件重创中国制造商品信誉,引起各国的高度关注和对 乳制品安全的担忧,多个国家禁止了中国乳制品进口,中 国奶业受到极大冲击。
事件中政府监管失灵分析:
• “三鹿奶粉”事件,一方面是企业没有承担起质量主体责任,社会责 任严重缺失,但同时也暴露了中国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诸多漏洞。
• 首先,在监管体系方面,多头管理导致问责困难,从制度 设计上导致监管的积极性不足。
• 品存在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 时,依法将该产品从市场上收回,并免费 对其进行修理或更换的制度。
四、“三鹿奶粉”事件中 政府监管的失灵
• “三鹿奶粉”事件是一起轰动国内外食品安全事件。2008 年 6 月 28 日,位于兰州市的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 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随后,类似的病例在全国各 地大量发现,他们一个共同的点就是食用了三鹿牌婴幼儿 奶粉。9 月 11 日,三鹿奶粉违法添加化工原料三聚氰胺 被媒体曝光。随即,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婴幼儿奶粉中三 聚氰胺进行普查,结果显示,全部 109 家婴幼儿奶粉生产 企业中有 22 家企业的 69 批次产品检出了含量不同的三 聚氰胺,除了三鹿外,还包括伊利、蒙牛、圣元、雅士利、 施恩、南山等知名品牌或免检产品,事件迅速恶化。
• 1.产品质量法律:《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 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合同法》以及一些涉及到具体 行业的法律,如《食品卫生法》、
• 《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法》等。
• 2.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和规章。如《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 类似这样的民间我们国家目前产品检验最大的问题就是只有政府一个 部门对产品质量负责,只有单一的检测渠道,一旦不法商家成功收买 政府质检部门,或者质检部门稍有疏漏,都会导致问题产品在市场上 流通。因此,面对我国严重的产品质量问题,尤其是食品安全危机, 借鉴国外经验建立一套民间检测体系,实在刻不容缓。
六、国外产品质量监督的成功经验
•
综观世界上知名的跨国公司,都非常注重 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有的品牌屹立上百 年不倒,在消费者心目中有很高地位。因 为他们深知产品质量才是企业的立身之本。 因此,国外在产品质量监督方面有些先进 做法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 (一)产品质量标准高。
• 国外很多产品的质量标准比我国标准高,比如油漆类产品 中,对有害物质 VOC释放量的规定。目前我国对出口产 品和内销产品的检验在程序上、标准上都存在差异。
• 我国现在对食品、药品、电力产品、建筑工程施 工等诸多可能会引起社会性伤害的经济活动实行 许可证管理。
• 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 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不得从事食 品生产经营活动。
• 二是消费者自行监督,举报产品质量违法,为政 府管理行为提供线索,或者要求生产者承担对自 己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
二、我国产品监管法律体系
•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律体系形成了以《产品质量法》为主, 包括配套的法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部门 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分类组合而成的具有内在联系、 相互协调的统一体。主要包括:
(2)合格评定
• 认证、认可等合格评定手段是规范厂商行为、保护消费者 安全健康的重要工具,也是政府监管力图通过市场力量促 使优劣产品分开,在产品市场中实现分离均衡的重要步骤 。
•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 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 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 评定活动。
•。
• (三)权力缺乏制约,存在寻租现象。 • 质量监督部门和工作人员是质量监督的具
体执行人员,质量监督工作的具体落实要 靠监督人员去完成,在质量监督队伍中, 有部分人自身素质不高,他们对监督客体 不敢监督,更有甚者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力 进行寻租,谋求私利。 • 由于某些质量监督人员本身的工作作风有 问题,加上监管不力,官商勾结,权力缺 乏有效制约,因此,大大降低了监督的效 果。
• 其次,分段管理导致职能重复,且存在监 管盲区。食品安全的监管,除了卫生、农 业、质监、工商外,药监、公安、甚至安 全生产等部门都负有一定责任,部门间的 职能交叉、重复执法、重复抽检、执法缺 位等不同程度地存在,多头管理不仅使部 门间不易形成合力,反而容易形成监管空 白或盲区,如奶站的监管缺位和规范不明。
• 乳制品的原奶环节属农业畜牧部门监管,生产制造环节为 质监部门监管,流通环节为工商部门监管,而卫生部门负 责综合管理。三鹿事件问题是在流通环节发现,若按制度 问责工商部门,则明显不合理。从原奶到流通的奶粉,要 经过四个部门监管,三道关卡,看似严谨的监管流程形同 虚设。多头管理导致不作为扯皮,或权力争夺和垄断,承 担责任时相互推诿,难以形成问责,监管部门在实施监管 时监管积极性不够,监管力度不够深入,最终导致监管效 率低下。
• 国内的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缺失,不能对产品质量 早发现和对监督抽查方案进行即时调整。在整个 乳业的产业链条中,缺乏第三方检测机构介入, 奶农、收购奶基地和奶制品公司之间缺乏第三方 检测,原奶质量约束明显不足。
五、产品质量监管的问题:
• (一)质量监督机关权责不明,缺乏合力。 • 我国质量管理工作涉及多个行政部门,各部门都
• (二)民间质量监督效果显著。美国等许多国家和我们比起来,检测 项目和标准比我们严格。美国除了有政府监督部门外,还有形式多样 的民间检验体系。
• 美国有一本杂志,其主办者是一个民间组织,这个民间组织定期到市 场上随机购买消费品,然后按照严格的检验程序和标准,对这些消费 品的质量进行检验。检验报告出来后,他们将检验结果登载在这本杂 志上。更关键的是,这个民间组织的检测比政府的检测更为详细。许 多美国家庭都是根据这本杂志的检验报告来指导自己的消费行为。美 国企业也十分在意这家机构对自己的产品得出的检测结果。因为一旦 出了问题,虽然不会被立即驱离市场,但该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已经 名声扫地。
• 我国产品质量法对生产销售质量有问题产品的罚款比例是 已查处部分货值金额的三倍以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最 高规定了双倍赔偿。而西方国家动辄对此类产品生产企业 罚个倾家荡产,美国法律处罚非常严厉,且多数适用严格 责任,加大了企业的违法成本。
• 如:日本东芝公司的笔记本软驱事件。 1999 年 3 月,东 芝被两名美国消费者推上法庭,原因是这两名消费者发现 了东芝笔记本内置 FDC(软盘控制器)有瑕疵,存在引 起存盘错误而导致数据破坏的可能性。为此,东芝根据美 国的法律付出了近 10 亿美元的和解金以及诉讼费用。然 而,对同样的问题,东芝根据当时中国的法律只给了中国 用户一个升级补丁。
• (三)违法成本高,处罚力度大。
• 在国外一旦出现了质量不合格产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 人们会争相购买,他们购买不是为了自己使用,而是为了 索取赔偿。美国等国家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处罚很重,动 辄使生产厂家倾家荡产,法律具有很强的威慑力,政府对 消费者的举报也非常重视,再加上形式多样的民间监督机 构,使得企业违法成本加大,在生产不合格产品、生产伪 劣产品时不得不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