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借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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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贷款的期限不同:中央银行的再贷款一般用于解决商业银行
临时头寸不足的问题,所期限较短,我国再贷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 年;而商业银行的贷款期限则相对较长,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 长期贷款。
(3)贷款的作用不同:再贷款还是我国目前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
之一,是一种有效的调控手段,可以促使银行按货币政策目标开展经营 活动,而商业银行贷款则不具有上述作用。
规模。
再贷款的条件和期限:
信贷资金营运基本正常,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货币政策 的要求;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向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还款 资金来源有保障;归还人民银行贷款有信誉;及时向人民银行报 送计划、统计、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期限较短,最长不得超过1年。依 据贷款期限的不同,具体划分为20天内、3个月、6个月内、1年 期4个档次。
2.商业银行借款分类
2.1按借款使用期限长短划分 短期借款 中长期借款
2.2按资本市场类型划分 国内金融市场融资 国际金融市场融资
2.商业银行借款分类
银行借款业务
短期借款业务
中长期借款业务 国际金融市场
融资
3.系统内资金融通 4.向中央银行借款
5.同业借款
3.系统内部资金融通
3.1概念
回购协议特点
首先,回购协议借款是银行推行负债储备管理的有利工具之一, 尤其是大银行喜好用回购协议调整储备金头寸。
3.会计部门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审查无误后,在
汇票背面加盖已办再贴现字样戳记,退还商业银行,同时 按照有关规定的再贴现率计算出再贴现利息和实付再贴现 金额。
再贴现业务流程介绍—商业银行
4.同业借款
4.1回购协议 4.2转抵押
4.3同业拆借
4.4转贴现
4.同业借款
4.1回购协议
商业银行通过协议进行短期资金融通。交易的双方在进 行证券买卖的同时就未来某一时刻将进行的一笔反方向交 易而达成的协议。 如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时刻,证券的出售者以一特 定价格将证券从交易对手手中买回。
4.向中央银行借款 4.1再贷款 商业银行申请再贷款流程
提交再贷款申请书 所在地人民银行支行 货币信贷部门进行审查
分管行长审意见
批准后与借款人签订合同
会计营业部门办理会计手续
贷款收回或逾期扣款
4.向中央银行借款 4.2再贴现
再贴现又称“重贴现”是商业银行以未到期的合格票据 再向中央银行贴现。
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公开市场业务、 再贴现、存款准备金)之一,它不仅影响商业银行筹资成 本,限制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控制货币供应总量,而且 可以按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有选择地对不同种类的票据 进行融资,促进结构调整。
对中央银行而言,再贴现是买进票据,让渡资金;对商业 银行而言,再贴现是卖出票据,获得资金。
4.向中央银行借款
4.2再贴现
再贴现业务流程介绍—人民银行
1.商业银行持已贴现未到期汇票向中国人民银行审 批在贴现时,应根据再贴现凭证,在第一联上加盖 预留人民银行印签,连同汇票一并上交。
2.人民银行计划资金部门接到汇票和再贴现凭证后,按
照有关规定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审查。符合条件的,在 再贴现凭证“银行审批”栏签注“同意”
商业银行借款业务
REVIEW
商业银行主要业务
资产业务:贷款业务、债券投资业务、现 金资产业务
负债业务:存款业务、借款业务
1.商业银行借款业务概述
存款虽然构成了商业银行主要的资金来源,但 仍有存款无法满足贷款和投资增长需求的可能,银 行需要寻求存款以外的其他资金来源来满足银行的 资金需要,那就是借款。
根据资金融通的手段划分
(1)计划方式的资金融通:下级分支行根据本行资金的营运情况编制 的资金营运计划,并上报申请在一定时期内想上级行的借款额度,经上 级银行平衡后,根据计划进行的融资活动。 (2)市场方式的资金融通:参加系统内资金交易系统各成员行之间通 过资金交易系统进行的融资活动。
2.商业银行借款分类
银行借款业务
短期借款业务
中长期借款业务 国际金融市场
融资
3.系统内资金融通 4.向中央银行借款
5.同业借款
4.向源自文库央银行借款
4.1 再贷款
4.2 再贴现
向中央银 行借款
4.向中央银行借款
4.1再贷款
再贷款是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的直接借款。目的是为了解决商业银 行季节性或临时性资金需求,临时融通,短期周转。不能用于扩大资产
4.向中央银行借款 4.1再贷款 央行再贷款的发展
上世纪80 年代中期至 90 年代初,再贷款一度 成为人民银行吞吐基础货币最重要的渠道,占基础 货币供应总量的70% 至90% 。近年来,为适应 金融宏观调控方式由直接调控转向间接调控的需要, 再贷款所占基础货币的比重逐步下降,结构和投向 发生重要变化。新增再贷款也主要用于促进信贷结 构调整,引导扩大县域和“三农”信贷投放。
4.向中央银行借款
贷款利息
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即在再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适时确定并 公布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加点幅度。
再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的区别
(1)贷款的对象不同:再贷款的对象只能是商业银行,除国务院
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以外,人民银 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而商业银行贷 款的对象是单位和个人。
商业银行系统内总行及各分支机构之间往来资金的融通, 是保证商业银行日常资金运营正常进行的重要操作手段和 增加效益的重要工具。
3.2主要特点
数额大,流动快,利率低,有偿使用
3.系统内部资金融通
3.3分类
根据资金的流动方向划分
(1)纵向的资金融通:总分行、分支行之间的上下级资金融通; (2)横向的资金融通:平级分支行之间的资金融通。一般情况下不允 许,目前比较少,但今后随着银行内部核算的细化和资金的集中管理, 这种形式会逐渐增多。
交易的债券一般为政府债券,政府代理机构债券及其他债券。我国
主要是财政部发行的国债、政策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和部分银行间市 场发行的企业债券。
参与者有各类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法人、中央银行和地方政府。
4.同业借款
4.1回购协议
回购协议种类
正回购协议:从出售者角度看,先卖出后买入
逆回购协议:从买入者角度看,先买入后卖出
临时头寸不足的问题,所期限较短,我国再贷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 年;而商业银行的贷款期限则相对较长,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 长期贷款。
(3)贷款的作用不同:再贷款还是我国目前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
之一,是一种有效的调控手段,可以促使银行按货币政策目标开展经营 活动,而商业银行贷款则不具有上述作用。
规模。
再贷款的条件和期限:
信贷资金营运基本正常,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货币政策 的要求;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向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还款 资金来源有保障;归还人民银行贷款有信誉;及时向人民银行报 送计划、统计、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期限较短,最长不得超过1年。依 据贷款期限的不同,具体划分为20天内、3个月、6个月内、1年 期4个档次。
2.商业银行借款分类
2.1按借款使用期限长短划分 短期借款 中长期借款
2.2按资本市场类型划分 国内金融市场融资 国际金融市场融资
2.商业银行借款分类
银行借款业务
短期借款业务
中长期借款业务 国际金融市场
融资
3.系统内资金融通 4.向中央银行借款
5.同业借款
3.系统内部资金融通
3.1概念
回购协议特点
首先,回购协议借款是银行推行负债储备管理的有利工具之一, 尤其是大银行喜好用回购协议调整储备金头寸。
3.会计部门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审查无误后,在
汇票背面加盖已办再贴现字样戳记,退还商业银行,同时 按照有关规定的再贴现率计算出再贴现利息和实付再贴现 金额。
再贴现业务流程介绍—商业银行
4.同业借款
4.1回购协议 4.2转抵押
4.3同业拆借
4.4转贴现
4.同业借款
4.1回购协议
商业银行通过协议进行短期资金融通。交易的双方在进 行证券买卖的同时就未来某一时刻将进行的一笔反方向交 易而达成的协议。 如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时刻,证券的出售者以一特 定价格将证券从交易对手手中买回。
4.向中央银行借款 4.1再贷款 商业银行申请再贷款流程
提交再贷款申请书 所在地人民银行支行 货币信贷部门进行审查
分管行长审意见
批准后与借款人签订合同
会计营业部门办理会计手续
贷款收回或逾期扣款
4.向中央银行借款 4.2再贴现
再贴现又称“重贴现”是商业银行以未到期的合格票据 再向中央银行贴现。
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公开市场业务、 再贴现、存款准备金)之一,它不仅影响商业银行筹资成 本,限制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控制货币供应总量,而且 可以按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有选择地对不同种类的票据 进行融资,促进结构调整。
对中央银行而言,再贴现是买进票据,让渡资金;对商业 银行而言,再贴现是卖出票据,获得资金。
4.向中央银行借款
4.2再贴现
再贴现业务流程介绍—人民银行
1.商业银行持已贴现未到期汇票向中国人民银行审 批在贴现时,应根据再贴现凭证,在第一联上加盖 预留人民银行印签,连同汇票一并上交。
2.人民银行计划资金部门接到汇票和再贴现凭证后,按
照有关规定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审查。符合条件的,在 再贴现凭证“银行审批”栏签注“同意”
商业银行借款业务
REVIEW
商业银行主要业务
资产业务:贷款业务、债券投资业务、现 金资产业务
负债业务:存款业务、借款业务
1.商业银行借款业务概述
存款虽然构成了商业银行主要的资金来源,但 仍有存款无法满足贷款和投资增长需求的可能,银 行需要寻求存款以外的其他资金来源来满足银行的 资金需要,那就是借款。
根据资金融通的手段划分
(1)计划方式的资金融通:下级分支行根据本行资金的营运情况编制 的资金营运计划,并上报申请在一定时期内想上级行的借款额度,经上 级银行平衡后,根据计划进行的融资活动。 (2)市场方式的资金融通:参加系统内资金交易系统各成员行之间通 过资金交易系统进行的融资活动。
2.商业银行借款分类
银行借款业务
短期借款业务
中长期借款业务 国际金融市场
融资
3.系统内资金融通 4.向中央银行借款
5.同业借款
4.向源自文库央银行借款
4.1 再贷款
4.2 再贴现
向中央银 行借款
4.向中央银行借款
4.1再贷款
再贷款是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的直接借款。目的是为了解决商业银 行季节性或临时性资金需求,临时融通,短期周转。不能用于扩大资产
4.向中央银行借款 4.1再贷款 央行再贷款的发展
上世纪80 年代中期至 90 年代初,再贷款一度 成为人民银行吞吐基础货币最重要的渠道,占基础 货币供应总量的70% 至90% 。近年来,为适应 金融宏观调控方式由直接调控转向间接调控的需要, 再贷款所占基础货币的比重逐步下降,结构和投向 发生重要变化。新增再贷款也主要用于促进信贷结 构调整,引导扩大县域和“三农”信贷投放。
4.向中央银行借款
贷款利息
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即在再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适时确定并 公布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加点幅度。
再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的区别
(1)贷款的对象不同:再贷款的对象只能是商业银行,除国务院
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以外,人民银 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而商业银行贷 款的对象是单位和个人。
商业银行系统内总行及各分支机构之间往来资金的融通, 是保证商业银行日常资金运营正常进行的重要操作手段和 增加效益的重要工具。
3.2主要特点
数额大,流动快,利率低,有偿使用
3.系统内部资金融通
3.3分类
根据资金的流动方向划分
(1)纵向的资金融通:总分行、分支行之间的上下级资金融通; (2)横向的资金融通:平级分支行之间的资金融通。一般情况下不允 许,目前比较少,但今后随着银行内部核算的细化和资金的集中管理, 这种形式会逐渐增多。
交易的债券一般为政府债券,政府代理机构债券及其他债券。我国
主要是财政部发行的国债、政策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和部分银行间市 场发行的企业债券。
参与者有各类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法人、中央银行和地方政府。
4.同业借款
4.1回购协议
回购协议种类
正回购协议:从出售者角度看,先卖出后买入
逆回购协议:从买入者角度看,先买入后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