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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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鑫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60MW解析气发电(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
受神木市环保局委托,榆林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2019年3月15日在榆林市主持召开了《神木市鑫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60MW解析气发电(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技术评估会。参加会议的有:榆林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神木环境保护局、神木市鑫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共11人,会议邀请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和环评单位对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报告书技术评估会专家组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更好地综合利用煤干馏装置荒煤气提氢后的解析气,不造成浪费资源,公司决定在厂区预留用地内建设2×30MW解析气发电项目。该项目已经在神木市发展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018-610821-44-03-045544)。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该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设1台30MW发电装置及配套工程,一期建设的30MW发电装置采用厂区现有解析气作为气源进行发电,部分解析气27600m/h目前作为2台35t/h供热锅炉燃料为现有装置供热,剩余解析气13500m/h送火炬点燃排放,为将多余解析气全部利用,本项目拟建160t/h高温高压锅炉,采用抽凝式发电机组发电,同时将停用现有2台35t/h供热锅炉。项目分期建设由神木市发展改革局在神发改函〔2019〕8号文中同意该项目分期建设。本次评价只针对一期30MW 解析气发电装置进行评价。
(一)项目组成与建设内容
项目组成与建设内容见表1。
表1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组成
(二)主要原辅料
本项目的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2和表3。
二、环境质量现状和环境保护目标
(一)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本次环评收集了2018年榆林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全年常规监测24小时平均值数据。榆林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是区域内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监测站点,共监测SO2、NO2、CO、O3、PM10、PM2.5六项基本污染物,全年监测数据354个,较完整。本次评价对2018年榆林市监测站六项基本污染物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评价,榆林市2018年城市监测点SO2、NO2、CO、O3、PM2.5年评价指标满足标准要求,PM10年评价指标均有超标,属于不达标区。
2.声环境
本项目声环境质量于2018年11月15-16日由西安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实测。厂界四周昼间声环境质量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限值,厂界东、南、西夜间声环境监测值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限值,北厂界夜间声环境监测值超标,超标原因主要是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北侧的脱硫剂生产项目正在进行施工建设,施工噪声对本次监测的噪声值贡献较大,导致监测结果超标。从验收监测数据来看,在运行期间北厂界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限值。
(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所经地区为一般区域。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住宅,见表4。
表4厂址周围的环境保护目标
三、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期短,并且在厂区内部进行改造,影响范围很小,影响时间是短暂的,并且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能够消失。在采取环评提出的一系列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二)运行期
1.大气环境
根据大气估算模式AERSCREEN计算,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要求,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本项目装置区外扩2.5km的矩形区域。
由预测结果可见,本项目PM10最大落地浓度0.010139mg/m3,占标率约2.25%,NOx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3313mg/m3,占标率为1.66%;SO2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369mg/m3,占标率为0.07%;NH3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205mg/m3,占标率为0.1%。本次工程污染物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
锅炉排污、化学水处理废水和辅机冷却废水全部回用,部分回用于脱硫系统石灰浆制备,脱硫废水回用于现有工程兰炭熄焦用水,其余废水属于清净下水用于厂区洒扫。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COD、氨氮、SS。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脱硫石膏、废催化剂、生活垃圾。脱硫废渣主要成分为石膏,可应用于建材、冶金等多种行业,外售综合利用,利用不畅时,拉运至填埋场填埋;废催化剂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堆放于指定地点,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对应的3类区标准限值。
四、报告表编制质量和项目建设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