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对食物中毒的紧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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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对食物中毒的紧急处理预案

学校食堂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地方,一旦食堂的食品卫生工作在某个环节失控,就很容易造成集体食物中毒事故。为了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一、食物中毒的定义和分类

食物中毒是指人体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或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物摄入后,所出现的非传染性的急性或亚急性疾病,属于食源性疾病的范畴。按病原物质分类可分为:

(1)细菌性食物中毒:指因摄入被致病菌或其毒素污染的食物引起的急性或亚急性疾病,是食物中毒中最常见的一类。

(2)有毒动植物中毒:指误食有毒动植物或摄入因加工、烹调方法不当未除去有毒成分的动植物食物引起的中毒。

(3)化学性食物中毒:指误食有毒化学物质或食入被其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中毒。

(4)真菌毒素和霉变食物中毒:食用被产毒真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急性疾病。

二、接报处理

一旦发生人员在学校食堂内就餐后出现食物中毒疑似症状,当事人或知情者应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总务处及下属机构)报告。接报人应详细记录患员食用的菜肴品名、食用时间、食用的食堂地点、身体不适状况及目前所在地,随后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通知校医院派人对患员进行访问。

三、患员处置

在接到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对患员进行访问,并视情况判断进一步治疗的方案,对症状较为明显的患员应及时组织人力送往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同时通知总务处餐饮管理办公室采取后续措施,向所在区域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报告情况。

四、现场保护

当被确认为食物中毒事故后,要立即停止相关食堂的供应工作,封存好可疑食品,不准销毁;在卫生执法人员到达前,保护好加工现场,

不要对食堂进行特殊的清扫;加工用炊具、餐具、盛器不得进行冲洗消毒,以便于食品卫生监督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原因提供可靠的情况。

五、协助调查

确认发生食物中毒后,总务处餐饮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与相关食堂负责人一道,要积极配合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进行食物中毒原因的调查工作,如实反映本次中毒事件中病人所吃的食物、中毒人数、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症状,以及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与此同时,总务处要加强对其它未发生食物中毒情况的食堂的监管工作,杜绝同类中毒事故的集中发生。

六、整改工作

在食物中毒事故调查结果出来以后,总务处餐饮管理办公室要根据中毒发生的原因,深入分析食堂管理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在整个餐饮工作网络内予以布置、落实,做到举一反三,亡羊补牢。同时,总务处要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堂经营单位进行严肃处理,要求赔偿因事故处理给学校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视事故情节轻重作出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直至终止协议的决定。

黄寨镇赵寨小学

2017.9

学校对饮用水中毒的紧急处理预案

一旦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造成师生中毒故立即启动学校饮用水突事件应急机制,学校和相关部门应做好以下应急处臵工作:

1.即刻向当地政府报告,通知当地和邻近的医疗单位,在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必要的救护工作。同时立即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和教育局相关股室报告饮用水染被污染情况、学生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学生人数等。

2.通知有关供水企业或自备管理相关人员,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和临时供水措施,并通过多种媒体向居民通告,在污染事故未消除前,不得擅自饮用被污染的水。

3.当水质污染严重,学校调整水处理工艺后仍不能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要求时,如系化学性污染,供水区范围内没有发现《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人群身体不适等异常现象,应及时向学生通告,不能饮用已被污染的水,只可用于冲洗卫生间、浇花等;如系致病性微生物污染,应立即暂停供水,同时,采取应急供水措施,运送安全卫生的生活饮用水。

4.当生活饮用水受到强毒物质(如氰化物)污染时,应立即停止供水,不得饮用。另找水源,保证师生饮水需求。同时,采

取措施,尽快使水源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要求。

5.积极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6、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责任水管员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不得迟报、瞒报。

7、对未能尽责而发生饮用水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黄寨镇赵寨小学

2017.9

赵寨小学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案分类分级

根据水污染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①因突发性事件造成水源地大范围严重污染,供水必须立即停止或在12小时内停止,停供时间预计在5天(含)以上的为特别重大饮用水源突发事件。

②因突发性事件造成水源地较严重污染,预计在12小时后需要停止供水的,且停供时间预计少于5天的为重大饮用水源突发事件。

③因突发性事件造成水源地局部污染,不经适当处置可能影响取水口正常供水的为较大饮用水源突发事件。

④因突发性事件造成水源地局部污染,经自然净化或临时处置后能维持水质原状的为一般饮用水源突发事件。

二、预测及预警

1.当水库上游或取水口附近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征兆或发生突发性事件,应及时如实向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上级水利部门报告。

2.资源管理发展科人员应立即取水样到环保部门进行水质鉴定,并将结果和预测情况报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3. 由上级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发布水污染预警。

三、先期处理及响应

1.取水送环保部门进行水质化验。

2.做好停止供水的各项准备工作。

3.向有关部门联系,通报受污染情况,告知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四、应急措施

1.按照受污染性质、程度及范围,配合水利、环保等部门进行处置。

2. 如经处置后仍不能满足供水水质要求的,关闭进水阀,停止向宁波、奉化供水,等候上级指令。

3. 如受污染较为严重,需开闸放水的,按泄洪预案进行操作。

4. 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门提出近期水库调度运行修正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5. 做好上级分派的各项任务。

五、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对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加强宣传,做好水环境治理、水源保护、水质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3.加强水源保护、水质保护、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4.加强对取水口范围的安全警卫、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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