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文献介绍 - s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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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文献
2001年美国专利说明书类型识别代码全面调整,下面括号中为调整后的代码。目前已经出版的专利说明书类型有以下几种:
发明专利说明书(United States Utility Patent),文献类型识别代码A(B1,B2)
这是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授予专利权时出版的专利说明书,占美国专利文献总量的95%以上。自1790年开始出版。这种专利说明书扉页中一些INID代码的使用体现了美国专利法的诸多特点:
[75]发明人美国实行先发明制。当同一发明多人申请的情况发生时,按照美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将授予最先完成发明的人,而不是最先提出申请的人。这样可以使发明人安心从事研究和试验工作,不必担心别人在先申请。但这一原则只适用于美国人在美国完成的发明,来自外国的申请只能以其申请日为准,在美国以外的发明日的证据是无效的。1994年美国专利法的修改中,对于美国之外提出的发明证据已开始予以承认。
[22]申请日期 1994年修改的美国专利法中新增一项内容--临时专利申请。临时专利申请中可以不提出正式的权利要求、誓词及声明、相关资料及在先的技术公开。临时专利申请可以在产品(或方法)第一次销售、第一次为销售而提供、第一次公知公用等情况发生后的一年内提出,一年后自动作废。为申请人评估该发明潜在的商业价值提供了条件;临时专利申请可确定专利申请日及巴黎公约的优先权日,允许先提出多个申请,最后在正式的申请中合为一体。
[63]继续申请/部分继续申请数据继续申请(Continuation Application)和部分继续申请(Continuation-in-part Application)都是对同样的发明提出的二次申请,其原始申请首先必须是一个正式的专利申请,并且原始申请处于等待批准的阶段。继续申请中所揭示的内容必须与原始申请中相同;而部分继续申请增加了原始申请中没有揭示的内容,使原始申请内容只为部分继续申请的一个部分。
继续申请和部分继续申请一般是由于发明人对原始申请的内容有了新的改进而提出的。只有在原始申请中已经得到叙述的内容,才可以享受原始申请的申请日。(参见图3-3)
美国专利说明书撰写颇具特点,每部分均以小标题引导,一目了然。一般包括:
●发明背景(Background the Invention):指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现有技
术状况和存在的不足;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要达到的目的。
●发明大意(Summary of the Invention):概述本发明内容。
●附图简介(Brief Description of the Drawings):简要说明附图的参看方
法
●最佳方案详述(Detailed Description of the Preferred Embodiment):详
细、完整、清晰地对发明内容给以叙述,使任何熟悉该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一般工程技术人员阅后,能制作及使用该发明。发明如有附图,应结合加以说明。这是专利说明书主要部分,提供了解决技术问题最佳方案。
●权利要求(Claim):在说明书的最后,一般以“What is claimed is:”开始
陈述。
专利申请公开(Patent Application Publication),文献类型识别代码A1
这是根据《1999年美国发明人保护法案》规定,自正式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公开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自2001年3月15日起,每周四仅以电子载体形式出版,可从以下美国专利与商标局网站获得:
/。
植物专利说明书(United States Plant Patent),文献类型识别代码P(P2、P3)
这是自1930年起开始出版的植物专利说明书。植物专利的附图揭示该植物所有鉴别性
的特点,当色彩是新品种的鉴别性的特征时,附图必须是彩色的。(参见图3-4)
再版专利(Reissued Patent)文献类型识别代码 E
再版专利又译为再公告专利、再颁专利,1838年开始出版并单独编号。这是一种在发明专利授权后2年之内,发明人发现说明书或附图由于非欺骗性失误、或权利要求过宽或过窄而影响原专利的完全或部分有效性。这时美国专利商标局可根据发明人提交的再版专利申请,对上述问题进行修正,授予再版专利。专利号前冠有“Re”、扉页上也有原来专利的有关信息。再版专利中可以修改权利要求,但不允许加入新的实质性内容。凡是原说明书内容删掉的部分要用重括号【】注明,新增加的部分用斜体字印刷以示区别。(参见图3-7)再审查证书(Reexamination Certificate),文献类型识别代码B1、B2(C1、C2、C3)
美国自1981年7月1日实行再审查制,专利授权后,任何人在其有效期内引证现有技术对该专利提出质疑,美国专利商标局对此专利进行复审之后,颁发再审查证书,并出复审之后的专利说明书。仍沿用原专利号,只是在原专利号前加上“B1”。第一件再审查证书于1981年12月29日出版。说明书扉页中有“再审查请求”(Reexamination Request:)和“再审查证书与原专利有关事项”(Reexamination Certificate for:)等有关项目。经过再审查仍维持原结论时,扉页后注明“该专利无修正“(No amendments have been made to the patent);经再审查后内容有所修正时,扉页后将注明“该专利补充如下”(The patent is hereby amended as indicated below)。
依法登记的发明(Statutory Invention Registration),文献类型识别代码H
依法登记的发明的前身是防卫性公告(Defensive Publication),1985年更名。依法登记的发明不是专利,它具有专利的防卫性特征,而不具有专利的实施性特征。
当发明人认为自己的发明不值得或不愿意申请正式专利,但又怕别人以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对自己不利。在这种情况下,依法登记的发明是一种选择。这样可使相同的发明丧失新颖性,从而保护了发明人的利益。(参见图3-6)
设计专利(United States Design Patent),文献类型识别代码S
1843年开始出版。与其它国家一样,外观设计在公报中刊登。(参见图3-5)
2001年1月2日,美国开始在其出版的专利文献上全面WIPO PCIPI制定的标准16专利文献类型识别代码。下表以2001年1月2日为界列出了文献类型识别代码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