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舟笔记本三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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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购机日起保修三年 主板、电源适配器、LCD 显示屏、
键盘 自购机日起保修两年 笔记本整机
(背包、随机资料、软件介质、电池除外) 自购机日起保修、包换一年 电池(属易耗品) 自购机日起保修半年
备注:笔记本背包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1.2 七日内免费退货
自您购买神舟笔记本电脑之日(以正式购货凭证和“三包”凭证日期为 准,下同)起 7 日内(含),如果您所购买的笔记本微型机出现产品 质量问题,您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如您选择整机退货,销 售商将按照购买价格(以正式购货凭证价格为准,下同)一次性退清 货款。 1.3 一年包换政策 自您购买神舟笔记本电脑之日起一年内(含),如果您所购买的笔记 本微型机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您可以选择故障部件维修或整机更换。
必在每次需要服务时携带!如您不能出示购货凭证、三包凭证,或所 记载的信息与故障电脑不符合,或被涂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则 该故障电脑的三包期限、免费维修期限将以主机编号所代表的生产日 期为起始时间计算。如果不能得到电脑的有效保修信息,神舟电脑将 不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保修期的确定:产品保修期自您购买的产品开具有效购物凭证之日起 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保修期最后一天 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保修期的最后一天。
1.7 不属免费保修义务的情形
属于下列情况的本产品故障或损坏,无论是否在免费保修期限内,均 不在免费保修之列:
① 本产品整机或部件已经超出保修期(参考前面不同部件的保修期 限);
② 本产品使用者未按神舟笔记本使用手册要求,错误安装、保管及 使用造成的故障或损坏的;
③ 使用非神舟部件导致的故障或损坏的;
您若选择整机更换,自购机日起三个月内,凭神舟电脑客服中心或授 权服务站提供的整机故障确认记录,将免费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 产品;自购机日起超过三个月并小于一年(含),将实行收取折旧费 (按自购机日起¥100 元/月折旧费计算,不足一个月按整月计)的形 式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如果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停产,您 可选择付费升级的方式更换性能更高的产品(自购机日起超过三个月 并小于一年的情况将同时收取折旧费和相关升级费用)。
神舟笔记本电脑三包服务规定及流程
神舟笔记本电脑三包服务规定及流程 神舟笔记本电脑零等待服务条例
“保护消费者的每一分投资”是神舟笔记本电脑的服务宗旨,神舟笔记 本电脑在中国电脑业首创“一年包换,零等待服务”承诺,其实施细则 如下: 神舟笔记本服务承诺 1.1 三年有限保修
自您购买神舟笔记本之日(以下பைடு நூலகம்“购机日”,以正式购机凭证(包 括“三包”凭证)日期为准)起,笔记本整机(不含笔记本电池)保修 (包换)一年,主要部件免费保修两年,三大件免费保修三年。超过 保修期后,神舟将按照《神舟笔记本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提供有偿维 修服务。 机器类型 部件名称 免费维修期限 神舟笔记本 电脑 主要部件 CPU、内存、硬盘
如用户操作不当或因为使用盗版软件以及感染病毒造成数据丢失、系 统崩溃等情况要求重装系统、重装软件,服务站有权按规定收取软件 服务费,具体请参照本文中有关《神舟笔记本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1.6 保修期的确认
保修凭证:您的购货凭证及三包凭证是您要求神舟电脑履行法定“三 包”义务以及神舟电脑标准服务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保管,并务
1、 您在购机时,应当场开箱验机,根据装箱清单对所有物品进行清 点。对所有随机赠送的资料和附件要妥善保管。
2、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购机后及时注册您的相关信息,您可 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登录神舟电脑网站:,在网站 的提示下完成注册;或者拨打神舟电脑注册热线:0755-84710365。
保修期的延长:在“国家三包规定”有效期内更换后的整机及主要部件 的保修期,按“三包规定”执行。在 “国家三包规定”有效期外但仍属于 神舟厂商服务承诺范围的神舟笔记本电脑及其部件,经神舟客服中心 或授权服务站维修后在神舟厂商服务期限内继续享有规定的服务。
保修期内,神舟将有权更换性能不低于故障部件的相同品牌或不同品 牌的同类部件。修理拆换下的一切部件,均属神舟电脑所有。
1.4 维修服务方式
神舟笔记本电脑实行硬件故障送修服务的保修方式。用户自购机之日 起有限保修期内,购买的神舟笔记本出现任何非人为硬件故障时,将 得到神舟电脑或神舟授权服务站的维修服务。
1.5 预装软件和随机软件服务
用户神舟笔记本电脑发生预装软件和随机软件的性能故障时,请您拨 打 8008307108(未开通 800 电话的地区,请拨打电话 0755-84710365) 可获得软件咨询服务。对于不能通过电话咨询解决的软件性能故障, 神舟笔记本电脑提供自购机之日起预装软件一年之内的送修服务,随 机光盘中提供的软件三个月内的送修服务。对于上述情况神舟电脑授 权服务站负责将送修的神舟笔记本免费恢复至出厂状态。
④ 非神舟认证服务机构人员安装、修理、更改或拆卸造成的故障或 损坏的;
⑤ 因意外因素或人为原因(包括计算机病毒、搬运、挤压、磕碰、 划伤、撞击、高温、输入不合适的电压、腐蚀等)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的;
⑥ 因使用非标准或非公开发行的软件造成的故障或损坏的;
⑦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等)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 坏的。 注意事项
以上保修承诺的最终解释权属神舟电脑有限公司所有,如有疑问请 拨打服务热线咨询。
3、 日常使用过程中,或在每次接受服务之前,用户要对数据、资料 等重要信息进行备份,以免数据丢失。神舟电脑对用户在使用或者维 修过程中造成的数据丢失和破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本条例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销 售和购买的神舟笔记本电脑。
5、 神舟电脑售后服务电话:0755-84710365 800830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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