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豫商的发展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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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豫商的发展及其特点
摘要:明清时期豫商无论是数量还是活跃度都较以前有了很大增强,尤其是清代,在一些商业氛围浓厚、商人集中的地区还出现了商业团体,其中以怀庆和武安商帮实力最强,河南商帮的出现标志着河南商人阶层有了空前发展。
此外,豫商还具有一定的地域特征,如有官府背景者少,白手起家者多;人数虽众但实力不强,经营以本地土特产为主;诚信经营,生活简朴;重视乡谊,乐善好施,热心公益等,这些对今天的豫商发展仍有许多可借鉴之处。
关键词:豫商;明清时期;怀帮;武安商人、
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高峰,也是地域商帮和大商人资本兴起的重要时期。
随着晋、徽、陕、粤、闽、浙、赣等地商人陆续以群体力量出现在历史舞台上,豫商也概莫能外地成为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分子。
一、豫商发展的经济及社会背景
河南地处中原,农业、手工业生产水平和商品化程度的提高为豫商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河南是产粮大省,小麦产量在全国首屈一指,时有“豫省麦为秋,麦收天下足”①之誉,可以大量供应周边省份。
河南还是全国重要的产棉区。
万历年间河南道御史钟化民说“中州沃壤,半植木棉”②,与徐光启所说棉花“今则遍及江北与中州矣”③,相对应,可推知明代中后期,棉花已经成为河南数一数二的经济作物了。
清代棉花种植更加普遍,有些地区棉花收入已经超过粮食,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康熙《兰阳县志》有:“中州土宜棉花,自有此种,赋税易完,用度易辨,诚为至宝。
”④的记载。
明代河南有些地区的人们就已经依照土地优劣,选择性的种植经济作物。
安阳县“自善应西皆山田,中下多种柿、梨、枣、核桃,宜菽谷。
”⑤林县田多冈阜,有积石,“山产则甲于诸县”⑥。
清代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和作物品种又有所增加。
怀庆府“尤以种药草之利为最优”⑦,杞县“于一谷外,喜种棉花、靛蓝、芝麻,两税全资之”⑧。
此外烟草、花生、红花、蔬菜等在农业经济结构中也占有重要地位。
明清时期河南手工业中棉纺织业发展较为迅速。
随着棉花的广泛种植,棉织品除了满足家庭消费,还有相当一部分进入市场。
嘉靖年间,濮阳“土人善为布,其坚密不在南织下”⑨。
万历年间,温县“民间纺织无问男女。
每集蚩邙抱布而贸者满市。
远商来贸,累千累百,指日而足,贫民全赖于是”⑩。
据统计,明代后期河南有54个州县兴起了棉纺织业,占全省州县的65%,说明棉纺织业的发展是相当快的。
清代棉纺织业在城乡继续普及,成为全省覆盖面最广也最发达的手工加工业。
汝州布匹,“细洁而白,染色亦佳,为全汝今日之独造”。
光山县无论是士绅还是普通人家女子,均“以纺织为务,自城乡达于乡保,纺车声轧轧然,
比户相闻”。
孟津“无不织之家,秦陇巨商终年坐贩,邑中贫民资以为业”。
嵩县“境内种棉颇多,无外鬻者,皆供
此外,河南酿酒业发达,传统的造酒名区,如祥符、南阳、宝丰、鹿邑、荥阳、郏县等地佳酿迭出,温县还向皇宫进奉御酒,可见工艺之高。
酒业的兴盛还吸引了各地客商纷来沓至,“凡直隶、山、陕等省,需用酒曲类,皆取资于豫”,祥符县还创造过一次销售“陈曲164万块”的记录,生产规模之大可见一斑。
河南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便利,明朝末年,仅在开封经商的陕西人就“不啻数千百”。
清代更是“四方商贾络绎不绝,凡水路可通之处,无不车载船装,往来贩运”。
县城以及农村初级市场客商也非常活跃。
鄢陵“自酒肆、菜佣外,凡坐列贩卖,操奇货待价者皆四方商贾”,叶县“魏晋商贩操赢猥庥,力稼所获,米归廛肆”。
就连地僻路隘,商人难至的林县山区也有晋货销售。
商业市场的活跃给中原地区传统的重农抑商观念带来了巨大冲击。
卢氏清初尚“轻商贾而勤稼穑”,但“继世之后,老成凋谢”,“城市多酒馆,竟修饮馔”。
这些变化刺激了商品流通,同时也昭示了中州大地社会结构正在悄然发生着改变。
需要提及的是,明朝实行的赋税徭役合并折银征收的“一条鞭法”以及清代实行的地丁合一的“摊丁入亩”等农业税改革,使得农民对封建国家和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减弱,农民可以更加自由的从事商品买卖,这对商人队伍的壮大意义重大,像明代彰德府就出现了农民竞相从工从商,“去农而改业工商者三倍于前”的现象。
二、明代中后期豫商的发展
明代建国之初,社会经济处于恢复期,中原商业起色不大,各种史料关于商人的记载也是寥寥无几,但是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为日后商业市镇的兴起和商人经营的活跃奠定了基础。
明代中后期,关于商人经营的记录明显增多,其中有不少弃儒经商的案例,如开封考城王学“充邑庠生,屡入乡试不偶”,遂“绝意功名”,投身商贾。
虞城范春也以例贡的身份“殖货财”、“通贸易”。
此外还有不少家庭农商兼营,如南阳李义卿,“家有广地千亩,岁植棉花,收后载往湖湘间货之”。
汤阴郑氏,“多田饶耕。
男子力耕治贾,女习蚕织”。
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读书人科举无望或者农民为增加收入都可能加入到商人队伍中来,从而促进了商人队伍的壮大,其中提到的兼营商业的农民,即所谓的“农商”,是明清时期豫商队伍的主流。
清代豫商在规模和财力上都得到很大增强,于是在一些商业氛围浓厚、商人集中的地区就出现了商业团体,如陈州、林县、内乡、唐河、商城、汜水等州县,其中以怀庆和武安商帮实力最强。
怀帮,由怀庆府商人组成。
资料显示,康熙五十七年(1715),怀庆商人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帮口,加入这个组织的是参与辉县药材会的怀庆府各县商家。
清代中期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活跃,怀帮的力量日益强大。
据统计,乾隆时期,怀庆城内仅经营药业的店铺就有上百家,其中杜盛兴、协盛全、保和堂等都是有
名的大商号。
怀商中的药材商,实力较强,他们在省内的开封、禹州、周口,以及湖北汉口、河北祁州(今河北安国市)、天津等地都建有会馆。
药商们在祁州集资重修药王庙时,怀商杜盛兴不但是积极倡导者,而且在全国各地商家中捐资数额最多。
武安商帮是以河南彰德府武安县为中心,辐射周边地域的商人群体。
武安“据河北咽喉,为天下之腰膂”,自古为交通要冲之地,境内“多山田磽,确无引流之溉”,山林资源虽然丰富,但耕地贫瘠,不适于农业生产,这种地理环境使得武安人很早就竖立了“从商者富,守成者穷”,“不经商无以富家”的信条。
武安人大量从商发轫于明中叶,“初皆贸易河北,以药材称”,乾嘉以后,武安商人数量过万,经商范围扩展至全国。
《河南省志》就有“凡河南都会及满洲、兰州、西安、内蒙等处,皆有本县(武安)之商业。
分绸缎、药材二行。
汴垣有缎三十余号。
药店在满洲省会,城邑随在有之”的记载。
同时县内还出现了不少“资产饶富,生计优裕,田园市廛,不可胜计”的大商家。
“在道口、怀庆、木栾店俱有分号,极为发达。
迨后,挟其余资贸易关外,并营业大河南北,声势之隆,一时无两。
”武安商人在外也建有会馆,如开封和苏州等地,但数量不及怀商多。
三、明清时期豫商的特点
明清时期,豫商无论在经营规模、活动地域,还是商业资本的积累,都大大超越以前任何时代,但从整体上来看,明清时期豫商实力还不够强大,也没有出现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大商家。
如李义卿等人,虽属行商,但没有剥削直接生产者的行为,还处于自产自销的商业形态,即如农商致富赀财雄厚的考城王学以及虞城范春家族,也是将资产主要用于投资土地“家致三千余亩”,这无疑限制了商品资本的扩大再发展。
而与此同时,江浙一带已经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山西商人已经深入到全国各级市场,与之相比豫商在很多方面相形见绌。
虽然如此,豫商作为一个群体,也具有一些鲜明特点:
1.有官府背景者少,白手起家者多
豫商多出身社会底层,有官方背景者寥寥无几。
武安商人在长期经营中,甚至总结出“交官穷,交民富”的经验,排斥与官员交往,这与徽商从小教育孩子经商不如做官的思想大相径庭。
河南自古号称“理学名区”,重农抑商的观念根深蒂固,明清时期能够出现大规模人群从商的行为固然是商潮涌动的结果,但更直接的原因还是为增加经济收入。
如前面提到的考城王学,以及孟县刘楷“早年业儒,后因家贫贸易”,曹维新“业儒,年十八,因家贫遂贸易养亲”,“汤方著,监生,家贫”,“借本贸易”。
等,他们弃儒经商实为解决生活困顿的无奈之举。
而武安、怀庆等地区农民之所以成群结队从事商贸,也是依靠土地无以维持生计下的必然选择。
武安山多地少,耕地贫瘠,为了生存,武安人先是靠祖上传下的张箩筐、补锅、编制、制陶等手艺,亦工亦商,小本经营,在积累一定财富后,便把目光集中在药材、粮食和棉布的经营上,涉足范围也由彰德府辖境,山西、河北等临近地区,扩展至北方各大城镇。
怀庆府虽然依山傍水,土地肥美,但是自明以来的重赋税让百姓不堪其累,“怀庆一亩地之地足当各府三四十亩之税”,此外这里还面临沁河、黄河水患频发的威胁,再加上人口的压力,百姓生存状况可以用地狭人稠、丰难有余描述,只
能“所赖以集商贾通财货”。
因此很多怀商都是白手起家,靠肩手推展开自己的经营之路。
如武陟鲁定华,最初只是沿街叫卖的货郎,后来经营怀药,日积月累,遂成一代大商。
在南阳经营铁货的怀庆商人,最初都是游动商贩,沿街摆设地摊,经过若干年艰苦运营后才有资本在当地开设门面。
2.人数虽众但实力不强,经营以本地土特产为主
明清时期,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各地经商氛围的日渐加强,进入商人队伍中的士、农不在少数,如彰德府“农桑小民往往竞趋商贩”,“去农而改业工商者三倍于前”。
民国时期武安商户超过25000万。
虽然明清时期豫商在商品经济领域的表现十分活跃,对当时社会经济发展也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豫商的整体实力并不强。
河南虽然也拥有巩义康百万家族,博爱杜盛兴、协盛兴,武陟布商鲁家这样拥有上百万资产的商家,但是并不多见。
如清代中期成书的写实小说《歧路灯》就提到当时祥符做生意的多是山、陕、江、浙等外地商人,本省人开铺面的并不多,且做的都是小生意。
《巩县志》说本地商人虽多,“男子十四五左右,略识字知算即谋糊口外出,并无雄厚资本以树基础。
不过依人作活,事等佣工或作小负贩贸易遐方,翘然杰出之才十不得一,故虽懋迁终其身而腰缠以归者,寥若晨星”。
其实不止巩县,河南全省商人的经营状况大致如此。
分析其原因,固然与家庭贫困,知识水平较低,不善营谋有关,也与豫商经营得利后,不是将资本扩大再经营,而是热衷于购买土地,以此来降低经营风险以求家族稳定发展密不可分。
如前面提到的虞城范椿,用商业盈利所得大量购置田土,还特招纳“曹、单、濮、郓、天雄之流民,来佃其田”,俨然成为了一个采取大规模雇工经营方式的大地主,这无疑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豫商向更大更强的方向发展。
豫商经营的商品多以本地土特产为主。
《涉县志》记载:“西人善贾,涉民慕之,远出逐什一利,苏杭、关东无不至,然所鬻惟本地椒、柿之属,或山右毡物,无他珍异。
”武安商人主要贩卖药材、丝绸、山货、棉布、铁器、柳编及酱菜等,皆是与本地土产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
怀庆商人也是如此,经营范围涉及药材、棉花、布匹、竹器、铁货、煤炭等行业。
其他府县的商人也多以当地经济作物和土特产品作为经营对象,很少参与盐、信贷、典当等暴利行业,这一点与徽、山、陕、江、浙等地商人有着泾渭之分。
3.诚信经营,生活简朴,“劳苦同于农工”
中原地区受儒家文化浸染深厚,商人亦是重视自己的信誉,将诚信思想贯穿到商业经营中。
《河南省志》也说本省“不惟农夫硁硁五中若揭,即商人亦不若他处欺诈之甚”。
这种正直无欺,诚实经营的性格成为很多豫商成功的秘诀。
清化七街的李记粮行因为确立了“不欺人,不骗人,不亏人,不损人”的“四不”店规,才能够在同行中脱颖而出,将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豫商创业之初举步维艰,事业成功后,很多人都能够保持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
如《歧路灯》中描绘的王春宇即是一位节俭豫商的典型。
王春宇为了反对街坊给他办寿宴,说:“这一铺张,董的人情大了”,“又怕误了人家礼节,又怕得罪人,将来还怕那日子吃亏。
不如自己备上一桌席,煮上一锅面,我吃了心理受
用”。
怀庆府药商“集资巨万者,颇不乏其人”,即便如此,怀帮在家乡营建住宅外观非常简朴厚实,远没有山西乔家大院、朱家大院的气势恢弘,这固然有财富因素影响,但也难说不是怀商生活力求节俭的习惯使然。
因此《河南省志》评价说“商贾流于奢华,而豫商亦简朴为多,或劳苦同于农工”。
4.重视乡谊,乐善好施,热心公益
豫商非常重视本土乡谊。
如怀商、武安商人,他们店铺的佣工或学徒都必须为本籍人士,学徒还必须经由亲友介绍,否则拒绝接受,这种做法无疑对降低经营风险大有裨益,同时也体现了豫商浓厚的乡土观念。
豫商还深味“以义当先,义中取利”的道理,许多豫商经营致富后不但能够敦睦乡里,还乐善好施、热心公益。
明代商丘王学对乡里“凡丧不能举,婚不能就,君皆助之有成,或有司建庙坛、修城池,则曰无甚扰民,吾有余力,足当其役也。
成化年间,岁歉民饥,乡里多移徙、饿殍者,君出粟赈之,所活者不可胜计,远近之人莫不服君之能,高君之义”。
沁阳刘冕“性好施予”,施财、施棺、施粥、施茶、修桥铺路,福泽一方,万历六年受到朝廷嘉奖。
武安王宗元在乡里闹饥荒时,毅然拿出家中余粮予以救济,对于当地贫而不能举丧者,给予一定资助,村中紫金桥年久失修,他也愿意出资重建。
清代,这种事迹更为普遍。
武陟李如芝:“敦厚好义,以贸易起家,积数千金,凡族党有贫困者,辙周之。
”武安房锦云主理家政后,房家生意达到鼎盛,“凡乡党亲族中遇婚嫁死丧,因家贫不能操办者,他都给予资助。
得到此种救济者,每年都有数十百人。
遇到灾荒年头,房家还将家中存粟捐出,赈济救灾。
豫商积极回报社会的行为,不但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也对提高豫商家族声誉和商业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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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钟化民:《钟忠惠公赈豫纪略》,《荒政丛书》卷八,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③徐光启:《农政全书校注》卷三五《木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
④高士琦:《兰阳县志》卷一《土产志·木棉部》,1935年刻本。
⑤崔铣:《彰德府志》卷一《地理志第一之一》,嘉靖元年刻本。
⑥崔铣:《彰德府志》卷二《地理志第一之二》,嘉靖元年刻本。
⑦王凤生:《河北采风录》卷三《怀庆府总图说》,道光六年刻本。
⑧周玑:《杞县志》卷八《风土志·物产》,乾隆五十三年刻本。
⑨嘉靖《濮州志》卷二《杂货志》,《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61册,上海书店,1900年。
⑩朱裳:《温县志》卷上《地理·物产》,万历七年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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