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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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永红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新员工。
第二条培训目的
新员工培训是指公司为新员工介绍有关公司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的基本内容与方法,帮助员工明确自己工作的职责、程序、标准,并使他们初步了解公司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
第三条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新员工通识训练
(二)部门工作引导
第二章培训管理
第四条新员工培训是该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共同责任,
最迟不应超过报到后一个月内执行。
第五条凡正式报到的员工试用期满,但由于个人原因尚未参加新员工培训,
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六条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如遇临时状况需请假者,应在试
用期内补修请假之课程,否则,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应为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员工开具培训证明。
第八条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获得结业证明;不合格者,重新
培训。
第九条未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参加其他训练(如岗位技能培训)。
第三章通识训练
第十条通识训练是指对员工进行有关工作认识、观念方面的训练,以及培养员工掌握基本的工作技巧。
第十一条新员工通识训练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事业部有关人员共同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人力资源部应提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
第十二条培训内容:
(一)介绍公司概况
1. 欢迎词;
2. 公司的创业、成长、发展趋势;
3. 公司的理念、传统、习惯、规范和标准;
4. 公司的主要产业和组织机构
5. 组织指挥系统;
6.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介绍公司主要制度政策
1. 薪酬制度
2. 工作费用报销
3. 培训制度
4. 考核制度
5. 奖惩制度
6. 考勤制度
7. 任免制度
(三)《永红企业文化纲领》的宣贯
(四)内部参观
第四章部门工作引导
第一条部门工作引导应该在新员工通识训练结束后进行,其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
第二条部门负责人代表部门对新员工表示欢迎,介绍新员工认识部门其他人员,并协助其较快地进入工作状态。
第三条部门工作引导主要包括:
(一)本部门介绍
1. 介绍部门结构、部门职责
2. 介绍新员工所在岗位工作内容
3. 培训基本专业知识技能
4. 讲授工作程序与方法
(二)相关部门介绍
1. 相关部门人员介绍
2. 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3. 本部门与相关部门联系事项
4. 未来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五章新员工培训评估
第四条通识训练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测验和座谈,不合格者应参加补充训练。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就部门工作引导对新员工进行测验。不合格者需有针对性的重修,一个月内如果不能完成培训,则该员工不予转正。
第六条新员工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培训记录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