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供应商年度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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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印刷供应商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办公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办公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印刷业务合作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合作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作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的年度合作供应商,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XX 年XX月XX 日。在合同期内若乙方执行情况优良,乙方可在合同到期后同等企业竞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合同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此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甲方可以随时根据需要以下生产工程单形式委派

乙方按时完成印刷任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也应优先考虑下单给合作供应商;

2、对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有向乙方退货、换货的权

利;

3、因特殊原因甲方可要求乙方加急印刷或加班印刷,乙方不得向甲方加收费

用;

4、因业务需要,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样品或进行打样,乙方须优先免费协

助打样工作;

5、甲方须按结算付款时间按时支付乙方相应货款。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作为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在必要的时候(主要以甲方客户考察工厂等情况为

主)需以甲方自有工厂的身份协助甲方进行业务关系开展。

2、乙方须保证甲方客户信息不外泄,不得干扰和抢占甲方客户市场,否则视为

违约。

3、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供货,优先安排生产甲方产品,乙方保证在规定交货期

内完成其印刷工作(甲方要求的交货期是经乙方同意并确认的)。因乙方原因导致印刷品不能及时完成而又未经甲方同意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4、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以单个

项目合同或生产工程单要求为准)完成其委派的印刷品,并保证印刷品以加工样板为准(包括纸张、颜色、工艺等),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和同类产品行业国家标准。如印刷品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重新印刷;

5、乙方提供市内送货服务,在规定时间内,将印刷品送到指定地点。

6、合作期间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该产品供应给其他公司用于甲方竞

争之项目,其中包括采购信息的保密;

7、合作期间,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跟甲方经营项目相关的商业信息,包括同

行业竞争的询价信息;

8、同等条件下乙方须保证提供产品的价格为同类市场价格最低,保证在印刷价

格方面给予甲方最大的优惠(参见本协议附件二:《印刷加工报价框架协议》)。当因市场行情变动,乙方要进行价格调整前应首先第一时间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的价格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保证所适用的技术、资料、图片等不侵犯他人的知

识产权和肖像权等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10、本协议须经乙方最高管理者签署。

第三条结算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甲乙双方各自

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

2、付款方式:款项结算始点以甲方收到乙方发票时间为准计算

到货验收后,本月到货于次月10日前由甲、乙双方完成对帐工作。乙方于15日前根据双方的对帐结果,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交甲方指定人员。款项到期日: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经买方认可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效发票、付款通知和双方签署的《到货验收证明》(含产品清单),在XXX个工作日内,通过电汇/转帐/支票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

3、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取消合作或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卖方开

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4、如果乙方有赔偿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则甲方有权从最近一笔付款中扣除相

应金额。如果最近一笔付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则可从下一笔付款中继续扣除。

5、由于乙方未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和开具发票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买卖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

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届满20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

对方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双方结算银行帐号如下:

甲方:

地址:

邮编:

税号:

开户行:

帐号:

乙方:

地址:

邮编:

税号:

开户行:

帐号: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10)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四条运输与包装

1、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

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丢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卖方承担;

2、乙方应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

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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