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资格证书申请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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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考试报名表》补办申请每年 3 月 1 日—15 日、9 月 1 日至 15 日(双休日除外)各受理一 次,超过该期限申请补办的,随同下批办理。省中直考生办理地点:长春市建设街 2766 号,长春市富锦 路邮局,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431-85650021。
(三)当事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到当地报考机构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均须原件): 1、要求补办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书一式两份(注明资格考试报名表名称、证书编 号、并详细说明补办原因)。 2、本人填写的《补办〈资格考试报名表〉申请表》一式两份(可由此下载--> 补办《资格考试报名表》 申请表.doc)。申请表由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办理。 3、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出据的证明材料。 4、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所取得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与证书照片相同底板的 1 寸照片 2 张(粘贴在申请表正面右下角空白处)。 (四)当地报考机构应将当事人申请补办的材料(申请书、申请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照片等)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及时办理或上报。 (五)逐级通知当事人办理结果,并由当事人本人持正式有效身份证、资格证书到当地报考机构领取补 办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当事人领取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后,应及时递交本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六)补办《资格考试报名表》不收取费用。 (七)如发现利用补办资格考试报名表之机,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考试报名表》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按人事部 3 号令严肃查处。 问:更换、补办资格证书的时间、程序? 答: (一)资格证书更换、补办申请每年 3 月 1 日—15 日、9 月 1 日至 15 日(双休日除外)各受理一次, 超过该期限申请更换或补办的,随同下批办理。省中直考生办理地点:长春市建设街 2766 号,长春市富 锦路邮局,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431-85650021。 (二)当年领取的资格证书若丢失,自发证之日起一年内不予办理补证。 (三)当事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到当地报考机构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原件): 1、要求更换、补办证书并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书(注明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并详细说明更换或补 办原因)。 2、本人填写的《更换、补办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可由此下载--> 更换资格证书申请表.doc 补办资格证书申请表.doc)。申请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否则 不予办理。 3、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出据的证明材料。 4、需要更换的原资格证书。 5、《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8、与原证书照片相同底板的 1 寸照片 2 张(粘贴在申请表正面右下角空白处)。。 9、补办证书还须提供刊登证书作废声明的市级以上报纸。由当事人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原证书作废 声明。作废声明内容为:声明人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丢失的资格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考试时间 等。 (四)当地报考机构应将当事人申请更换、补证的材料(申请书、申请表、需要更换的资格证书、资格 证书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资格考试报名表》复印件、照片、报纸等)做 好登记、备案工作,汇总后统一上报省职考办。 (五)省职考办汇总全省资格证书更换、补办申请,依据相关规定上报国家更换或补办新的证书。当事 人要求更换的原证书同时上缴国家。 (六)逐级通知当事人办理结果,并由当事人本人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当地报考机构领取新的证书。 (七)更换、补办证书不收取手续费,只根据人事部有关规定收取当事人证书工本费。 (八)如发现利用更换资格证书证之机,弄虚作假,骗取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按人事部 3 号令严 肃查处。
本表背面)、刊登证书作废声明的报纸、当事人的《资格考试登记表》复印件。
4、申请人领取新证书时需交纳证书工本费。
5、《资格证书更换申请》每年 3 月 1 日至 15 日、9 月 1 日至 15 日期间各受理一次。
问:《资格考试登记表》丢失,如何补办? 答:
(一)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丢失,按资格考试报名表审批 管理权限办理补办事宜。资格考试报名表在当地报考机构审批管理的,由当地负责受理补办;由省职考办 管理审批的,逐级上报省职考办补办。
公章 年月日
省级人事职称考试机构 意见
经办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办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情况备注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注:
吉林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制
1、本表一式两份,应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涂改无效。
2、申请人随申请表附与原证书同一底板的 1 寸免冠照片 2 张。
3、申请人递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单位人事(干部)部门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
省、市、州: 申请人姓名
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单位 联系电话、手机
丢失证书名称、专业 丢失证书编号
补办资格证书申请表
编 号:
身份证号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年月日
考试时间
要求补发理由
考生单位或档案存放单 位人事部门意见
考生本人签名: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市州人事职称考试机构 意见
经办人签名:
国家数据库检索验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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