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业务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日元
瑞士 法郎
三、运行时序
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时间由中国人民银 行统一规定和调整。
按时序分为营业准备、日间运行、业务截 止、清算窗口和日终处理五个阶段。
系统运行时间
➢ 系统日间运行时间为9:00-17:00。 ➢ 转汇业务和系统业务截止时间均为17:00。 ➢ 清算窗口时间为17:00-17:30。 ➢ 日终处理时间为17:30。如清算窗口未开启,日终
基本规定 业务处理
资金管理 应急处置
一、基本规定-接入方式
我行通过直联、一点接入方式连接外币支 付系统,接入点为上海。
总行业务处理中心在代理结算银行开立清 算账户,集中办理全行外币支付系统的轧 账、对账及资金清算。
一、基本规定-操作模式
我行外币支付系统业务支持WEB页面和终端 机两种处理模式。
外币清算处理中心的外币清算服务费由总 行业务处理中心统一划付指定账户。代理 结算银行的外币结算服务费由代理结算银 行直接从我行代理结算账户中扣收。
外币支付系统往账业务收费遵循汇出汇款 标准,来账业务和查询查复业务暂不收费。
一、基本规定-内部账户
“5230100003和5230200003外币支付系统往、 来账”分户:核算外币支付系统往来账业务。
户。
采用“Y”型信息流结构。 清算总中心负责对支付指令进行接受、清
算和转发,代理结算银行负责对支付指令 进行结算。
系 统 总 体 拓 扑 结 构
同城外币 清算系统
证券存 管系统
外汇市场清算 所业务系统
参与者 业务相关系统
特许参与者 业务相关系统
外币清算处理中心
代理结算银行
美元 英镑
港元 澳元
欧元 加元
境内外币支付系统 业务介绍
2009.5
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业务
人行系统概述 我行管理规定 核心操作流程 测试注意事项
第一部分 人行系统概述
系统定位
业务种类
系统特点
业务流程
运行时序
额度管理
一、系统定位
为中国境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外币清算 机构提供外币支付服务的实时全额支付系 统。
用于清算商业银行资金头寸调拨、企业或 个人投资、商品及劳务交易引起的外币资 金结算的境内外币支付系统。
二、系统特点
支持多币种结算。目前八个币种,四家代理 结算银行。
美元—中国银行 港币—建设银行 欧元和日元—工商银行 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英镑和瑞士法
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二、系统特点
采用“一点接入”架构。 参与者一点接入系统,共用一个清算账
二、业务处理-往账
具有外币支付交易权限的基层营业机构业 务处理成功后,在可用额度足够的情况下, 行内系统实时通过外币支付系统发送往账。
二、业务处理-来账清分
行内系统收到来账及查询查复业务,系统自动按 账号清分至相应基层营业机构,由其进行后续解 付或查复处理。
对于无法按账号清分的业务,系统自动按接收行 行号清分至集中处理网点。
人行参数维护查询类、头寸管理类交易通 过WEB页面处理
其他交易通过核心账务系统柜员终端机处 理
一、基本规定-往来账处理
基层营业机构发送的往账业务,核心账务 系统实时对外发送。
对于来账业务,核心账务系统按收款账号 自动清分到相应营业机构进行解付处理。
一、基本规定-入账时间
基层营业机构收到外币支付来账业务后, 对于国家外汇法规制度要求收款人到柜台 提交相关资料的,应在当天通知收款人。
“2620100312暂收款项-待处理被拒外币支付 往账”分户:用于各营业机构核算不同类型的 被拒业务。
“2620100313暂收款项-外币支付来账清分” 分户:用于核算来账清分后记入记账网点的款 项。
“2620100314暂收款项-外币支付来账待查户” 分户:用于核算解付来账时无法及时处理的业 务。
处理时间为17:05;如清算窗口提前关闭,则日终 处理时间为清算窗口关闭时间。
四、业务种类
支付类业务 由外币清算处理中心清算和代理结算银行结算的资金收
付业务。包括境内跨行贷记业务、轧差净额业务、付款交 割业务。
信息类业务 利用外币清算处理中心作为信息通道,无需外币清算处
理中心清算和代理结算银行结算的信息发送与接收业务。 包括转汇信息业务、查询查复业务、撤销申请业务、退汇 申请业务、退汇应答业务、圈存资金调整业务、授信额度 调整业务、质押和解押业务、通用信息业务。
查询行
外币清算处理中心
查复行
六、额度管理-可用额度
概念—参与者某一时点的可用额度由其圈存资金、 授信额度、已清算的外币支付业务的金额以及可 用额度的锁定值组成(动态变化)
对于支付金额不超过我行可用额度 的外币支付业务,外币清算处理中 心实时全额清算 。否则,作排队处 理。
第二部分 我行பைடு நூலகம்理规定
一、基本规定-内部账户
“2620200020其他应付款-代收境内外币支 付业务汇款手续费”分户:核算从客户账 扣收的汇出汇款手续费,并按要求记入分 行账务中心。 外币支付系统收费代码为3011(境内外 币汇出汇款电汇手续费--对公)、3012(境 内外币汇出汇款电汇手续费--对私)和 3013(境内外币汇出汇款电报费)。
对于既不能按账号清分又不能按接收行行号清分 或由于通讯问题等系统自动清分不成功的业务, 总行业务处理中心可人工清分至相应基层营业机 构。
二、业务处理-来账解付
收到外币支付来账业务,应根据来账报文 附言中标注的汇款性质(现钞或现汇)进 行解付。
对于不需要收款人到柜台提交相关材料的, 应在当天(T+0)将资金贷记收款人账户。
一、基本规定-结售汇处理
所有往来账业务,核心账务系统均支持兑 换、结售汇等业务处理。
基层营业机构通过外币支付系统办理的外 币支付业务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政策 法规,按要求录入上报相关外管信息。
一、基本规定-费用
其他业务 机构管理、币种管理以及数字证书行号绑定等。
五、业务流程-普通贷记业务
发起清算行
外币清算处理中心
接收清算行
代理结算银 行
五、业务流程-退汇业务
原业务接收 清算行
外币清算处理中心
原业务发起 清算行
代理结算银 行
五、业务流程-查询查复业务
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 严格依据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进行查询、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