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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李森可以行使抵押权直接取得该抵押房屋的所有权。
该借款到期后,杨丽未能及时还款,李森依据协议要
求杨丽腾房,因为依据协议,该房屋已经归自己所有 了。
• 四、抵押权的效力 • (一)抵押权的效力范围
• 抵押标的物的范围,即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哪些标的物。 抵押权标的物的范围越大,抵押权足额 实现百度文库可能性 也就越大,后顺位抵押权人的受偿机会也就越多。
第二节 抵押权
• 一、抵押权概述 • (一)抵押权的概念
•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移
转占有而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可就该财产折 价或者就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 (二)抵押权的种类 • 1.不动产抵押权。 • 2.权利抵押权。 • 3.动产抵押权。
原则上无 例外:自抵押物被扣押之日
3、抵押权人的代位权。 4、放弃、变更抵押权、抵押权的顺位
变更抵押权、抵押权的顺位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造成损害
甲、乙、丙对同一房屋分别享有50万元、30万元、100 万元债权的抵押权,甲、乙、丙抵押权分别为第一顺 位、第二顺位和第三顺位。甲、丙协议将甲、丙享有 的抵押权顺位互换。后因抵押人又向乙借款5万元,乙 和抵押人协商将自己第一次被担保债权总额变更为35 万元。现抵押物变现款为110万元。
担保物权
• 第一节 • 第二节 • 第三节 • 第四节
担保物权总论 抵押权 质权 留置权
第一节 担保物权总论
1、权利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权实现
2、是债权的从权利 3、权利的存在利用了物的交换价值 4、具有物上代位性
5、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 产上设定的权利
甲将自己的房屋抵 押给乙向乙借款二 十万,抵押期间发 生火灾,甲的房屋 烧毁,甲的房屋曾 投的有火灾险,所 以获赔保险金二十 四万元,那么乙的 抵押权并不因为房 屋灭失而灭失,继 续存在于保险金上。
• 六、最高额抵押权的特别规定 • (一)最高额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 • 1.最高额抵押权的界定。 •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于一定 期间内
将要连续发生的最高债权额提供担保财产,债务人不履行 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抵 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 二、抵押权的设定
• (一)抵押当事人
• 抵押当事人是抵押关系的主体,即抵押关系中享有权
利和承担义务的抵押权人和抵押人。
• 1.抵押权人是债权人。 • 2.抵押人是指以自己的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设定
抵押权的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 (二)抵押合同 • 1、合同内容人、担保财产、债权、债权履行期限、
甲将房屋出租给丙,租赁期间甲又将房屋抵押给乙担保乙的 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乙借款到期甲无力偿还,乙欲行使 抵押权可丙的租期未到,如何办。
(二)抵押权对抵押权人的效力 1、抵押权人的保全权。
足以(是一种危险) 抵押人过错行为
已经减少抵押财产价值
抵押人无过错行为:及于抵押人因损害得到的赔偿 2、抵押权人的孳息收取权
3.抵押人的出租权
张某有空房一套,去年1月张某因借款将房屋抵押给了李某。 为了获得租金并早日还贷,张某将这套房子出租给王某,约 定月租金为300元,租期为三年。后张某做生意亏本,无法 还款,李某因行使抵押权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李某取得房 屋所有权后,因其儿子结婚要住房,便通知王某限期搬出, 王某不同意搬出,认为房屋即使买卖也不能破除租赁,因抵 押取得的房屋更不能解除原租赁关系。双方协商未果,遂诉 至法院。
杨丽向李森借现金50万元,借款期限为半年,以杨丽 所有的位于天府小区201号楼3单元5楼西户的房屋一 套作为抵押,双方合同约定:杨丽向李森贷款50万元, 杨丽自愿将其坐落于天府小区201号楼3单元5楼西户 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68.12平方米,结构为砖混的房 屋产权抵押给李森,如到期杨丽不能及时还款,又约
担保财产担保的范围
• 2、担保范围:约定;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 3、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禁止约定流押 • (三)抵押财产
1、抵押财产的条件:有处分权、可以抵押 • 2、抵押财产的范围。 • (四)抵押登记的效力
• 不动产抵押权和权利抵押权采取登记生效主义,对于 动产抵押权采取登记对抗主义。
• 五、抵押权的实现 (一)抵押权实现的条件 • 1.须抵押权有效存在。 •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
押权的情形。
(二)抵押权实现的途径 • 1.公力救济途径。 • 2.自力救济途径。
(三)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 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包括折价、拍卖、变卖等三种方式。
1999年,A公司由于业务拓展,预算需分阶 段投入资金约500万元,遂于元月15日与B 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以办公大楼(评 估价值800万元)设定抵押,约定,最高债权 限额为600万元,抵押的债权期间为1999年 4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截止到1 999年12月31日,B银行实际向A公司发 放贷款550万元。后贷款逾期,B银行向C法 院起诉,请求行使抵押权。
• 1.抵押财产。 • 2.从物。 • 3.代位物。 • 4.添附物。
• (二)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 • 1.抵押人的占有权 • 2.抵押人对抵押财产的处分权(转让权和再次抵押权)。
甲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担保乙的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 记。甲后来没有经过乙的同意,又将抵押过的房屋转让 给丙。。
A公司为某市一化工企业,因业务发展的需要,该公司以 其一套价值1000万元的进口机械设备作抵押向当地银行借 款,分别从甲、乙、丙、丁四家银行各借250万元。甲银 行于9月5日和A公司签订抵押合同,9月9日办理了抵押登 记;乙银行和A公司9月6日签订抵押合同并于当天办理抵 押登记;丙银行和A公司于9月1日签订抵押合同,约定两 天后办理抵押登记,但随后不了了之;丁信用社和A公司 于9月3日签订抵押合同并约定丁的债权优先于另外几家银 行受偿。后来,A公司濒临破产,无力偿还到期贷款。四 家银行诉诸法院,法院拍卖抵押的设备,得款700万元。 四家银行对拍得的价款如何分配?
该借款到期后,杨丽未能及时还款,李森依据协议要
求杨丽腾房,因为依据协议,该房屋已经归自己所有 了。
• 四、抵押权的效力 • (一)抵押权的效力范围
• 抵押标的物的范围,即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哪些标的物。 抵押权标的物的范围越大,抵押权足额 实现百度文库可能性 也就越大,后顺位抵押权人的受偿机会也就越多。
第二节 抵押权
• 一、抵押权概述 • (一)抵押权的概念
•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移
转占有而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可就该财产折 价或者就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 (二)抵押权的种类 • 1.不动产抵押权。 • 2.权利抵押权。 • 3.动产抵押权。
原则上无 例外:自抵押物被扣押之日
3、抵押权人的代位权。 4、放弃、变更抵押权、抵押权的顺位
变更抵押权、抵押权的顺位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造成损害
甲、乙、丙对同一房屋分别享有50万元、30万元、100 万元债权的抵押权,甲、乙、丙抵押权分别为第一顺 位、第二顺位和第三顺位。甲、丙协议将甲、丙享有 的抵押权顺位互换。后因抵押人又向乙借款5万元,乙 和抵押人协商将自己第一次被担保债权总额变更为35 万元。现抵押物变现款为110万元。
担保物权
• 第一节 • 第二节 • 第三节 • 第四节
担保物权总论 抵押权 质权 留置权
第一节 担保物权总论
1、权利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权实现
2、是债权的从权利 3、权利的存在利用了物的交换价值 4、具有物上代位性
5、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 产上设定的权利
甲将自己的房屋抵 押给乙向乙借款二 十万,抵押期间发 生火灾,甲的房屋 烧毁,甲的房屋曾 投的有火灾险,所 以获赔保险金二十 四万元,那么乙的 抵押权并不因为房 屋灭失而灭失,继 续存在于保险金上。
• 六、最高额抵押权的特别规定 • (一)最高额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 • 1.最高额抵押权的界定。 •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于一定 期间内
将要连续发生的最高债权额提供担保财产,债务人不履行 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抵 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 二、抵押权的设定
• (一)抵押当事人
• 抵押当事人是抵押关系的主体,即抵押关系中享有权
利和承担义务的抵押权人和抵押人。
• 1.抵押权人是债权人。 • 2.抵押人是指以自己的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设定
抵押权的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 (二)抵押合同 • 1、合同内容人、担保财产、债权、债权履行期限、
甲将房屋出租给丙,租赁期间甲又将房屋抵押给乙担保乙的 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乙借款到期甲无力偿还,乙欲行使 抵押权可丙的租期未到,如何办。
(二)抵押权对抵押权人的效力 1、抵押权人的保全权。
足以(是一种危险) 抵押人过错行为
已经减少抵押财产价值
抵押人无过错行为:及于抵押人因损害得到的赔偿 2、抵押权人的孳息收取权
3.抵押人的出租权
张某有空房一套,去年1月张某因借款将房屋抵押给了李某。 为了获得租金并早日还贷,张某将这套房子出租给王某,约 定月租金为300元,租期为三年。后张某做生意亏本,无法 还款,李某因行使抵押权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李某取得房 屋所有权后,因其儿子结婚要住房,便通知王某限期搬出, 王某不同意搬出,认为房屋即使买卖也不能破除租赁,因抵 押取得的房屋更不能解除原租赁关系。双方协商未果,遂诉 至法院。
杨丽向李森借现金50万元,借款期限为半年,以杨丽 所有的位于天府小区201号楼3单元5楼西户的房屋一 套作为抵押,双方合同约定:杨丽向李森贷款50万元, 杨丽自愿将其坐落于天府小区201号楼3单元5楼西户 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68.12平方米,结构为砖混的房 屋产权抵押给李森,如到期杨丽不能及时还款,又约
担保财产担保的范围
• 2、担保范围:约定;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 3、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禁止约定流押 • (三)抵押财产
1、抵押财产的条件:有处分权、可以抵押 • 2、抵押财产的范围。 • (四)抵押登记的效力
• 不动产抵押权和权利抵押权采取登记生效主义,对于 动产抵押权采取登记对抗主义。
• 五、抵押权的实现 (一)抵押权实现的条件 • 1.须抵押权有效存在。 •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
押权的情形。
(二)抵押权实现的途径 • 1.公力救济途径。 • 2.自力救济途径。
(三)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 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包括折价、拍卖、变卖等三种方式。
1999年,A公司由于业务拓展,预算需分阶 段投入资金约500万元,遂于元月15日与B 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以办公大楼(评 估价值800万元)设定抵押,约定,最高债权 限额为600万元,抵押的债权期间为1999年 4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截止到1 999年12月31日,B银行实际向A公司发 放贷款550万元。后贷款逾期,B银行向C法 院起诉,请求行使抵押权。
• 1.抵押财产。 • 2.从物。 • 3.代位物。 • 4.添附物。
• (二)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 • 1.抵押人的占有权 • 2.抵押人对抵押财产的处分权(转让权和再次抵押权)。
甲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担保乙的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 记。甲后来没有经过乙的同意,又将抵押过的房屋转让 给丙。。
A公司为某市一化工企业,因业务发展的需要,该公司以 其一套价值1000万元的进口机械设备作抵押向当地银行借 款,分别从甲、乙、丙、丁四家银行各借250万元。甲银 行于9月5日和A公司签订抵押合同,9月9日办理了抵押登 记;乙银行和A公司9月6日签订抵押合同并于当天办理抵 押登记;丙银行和A公司于9月1日签订抵押合同,约定两 天后办理抵押登记,但随后不了了之;丁信用社和A公司 于9月3日签订抵押合同并约定丁的债权优先于另外几家银 行受偿。后来,A公司濒临破产,无力偿还到期贷款。四 家银行诉诸法院,法院拍卖抵押的设备,得款700万元。 四家银行对拍得的价款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