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教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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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新余市中小学教师支教期满考核表
附件2
2012年度市直学校支教教师登记表
单位:填表时间: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
附件3:
2012年度县区支教计划
附件4:
2012年度县区支教教师名册汇总表
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时间:
附件5:
新余市支教教师支教工作考核量化评分细则
1、支教工作完成情况(50分)
①担任学校平均教学工作量以上(达到者得10分,在校平均工作量以下的得3—6分);
②下派教师和上挂进修教师每学期上二次校级公开课;挂职锻炼干部每学期上一次校级公开课;(总分为20分,少一次扣5分)
③下派教师每月听课不少于4节,少一节扣2分;上挂进修教师和挂职锻炼干部每月听课不少于8节,少一节扣1分(8分)
④每学年至少撰写1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支教工作心得体会;(4分)
⑤下派教师与受援学校至少1名教师结对子,组织受援学校开展1次学科教研活动;上挂进修教师和挂职锻炼干部与支援学校至少1名教师或领导结对子,组织学校间开展1次学科教研活动。(8分)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分)
支教教师服从受援学校的管理,遵守受援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得10分;全年无病事件,得10分。
开会、上课等考勤迟到1次扣0.5分,缺席1次(节)扣1分;被市教育局期初工作检查或教学常规工作督查中查处、告诫一次扣5分。
病假必须要有市(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记录(病假每学年不能超过20天,超过部分每天扣0.5分);事假每学年不能超过10天,超过部分每天扣1分。
3、教育教学工作满意度测评(15分)
每位支教教师必须接受校长和学校同年段、同学科教师及学生代表的满意度测评,按满意、基本满意票占总票数的百分比得分。
①校长满意度(5分);
②受援学校同学科教师满意度(5分);
③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5分)。
4、任教学科质量测评(15分)
每位支教教师必须参加所任学科的期末质量测评。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标准分别为:优秀,得15分;良好,得12—14分;合格,得9—11分;不合格,得8分以下。
5、奖励分(10分)
支教教师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比赛,获市级一等奖以上加5分,市级二等奖加3分,市级三等奖加2分。
支教人员联系工作实际撰写的支教日记(含教研论文),有一篇在新余日报或新余教育等媒体上发表计1分,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计2分,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计3分,可以累计计分,最高不超过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