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和分销有什么相同和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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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和分销有什么相同和不同之处
分销这个名词是我们从西方引进的概念,在西方经济学中,分销的含义是建立销售渠道的意思,指产品通过一定的渠道销售给消费者。
从这个角度来讲,任何一种销售方式我们都可以把它称之为称为分销。
正因为产品必须通过某一种分销方式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作为现代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基业长青,就必须潜心研究所有的分销方式。
从分销发展的历史上来看,分销有三种基本形式:批发、零售和直销。
1、批发一直是企业规模化发展的有力武器,它是指企业将产品有计划的将销售给若干个销售单位、部门、网点,也可以一次性的给某个特定消费者销售大量产品。
2、零售有两种形式:有店铺销售和无店铺销售。
有店铺销售是指通过各种零售店铺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
3、无店铺销售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直销,作为最传统的分销方式之一,21世纪的直销已经趋向于与体验营销相结合。
以顾客的主观体验为销售核心的体验营销在贴近消费者的直销领域有非常大的成长空间。
批发、零售和直销三种基本分销方式的演变,在为分销研究提出新课题的同时,也给企业改变传统分销方式提供了新的思路。
直到现在,代理制、连锁、直销,直销与体验营销相结合的现代企业分销方式仍然是众企业争相实践的主流分销模式。
一、代理、连锁和特许经营
代理行为作为主流分销模式之一很早就产生了,但作为一种制度,代理制却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
通常我们所说的商业事务的代理称为商业代理,是指代理人为被代理人代理商业事务并收取佣金的盈利性商业活动。
商务代理是连接生产商与市场的桥梁,它能帮助生产企业迅速打开市场、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在讲求速度经营的今天,代理无疑是实现产品最快覆盖的有效办法。
根据代理商代理权限大小的不同,代理又分为独家代理、一般代理和总代理。
1、独家代理是指委托人给予代理人在某一市场(可能以地域、产品、消费者群等区分)专营权的代理。
以地域划分的独家代理是指该代理商在某地区有独家代理权,这一地区的销售事务由其负责。
2、一般代理是指不享有专营权的代理,也就是说厂商不授予代理商在某一地区、产品上的独家代理权,代理商之间并无代理区域划分,所有的代理商都可以为厂家搜集订单,无所谓"越区代理",在这种情况下,厂家也可在各地直销、批发产品,因此也叫做多家代理。
3、所谓总代理是指委托人在指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设立全权的代理。
总代理代理某厂家某产品在某地区的销售事务,同时它有权指定分代理商,有权代表厂商处理一些事务,因此总代理商必须是独家代理商。
但是独家代理商不一定是总代理商,独家代理商不一定有指定分代理商的权力。
采用代理制的优点是可以利用代理商拓展市场,缺点是代理层次增多,易造成管理不善。
二、连锁经营是21世纪最流行的经营模式之一,它由若干同行业店铺以共同进货等方式连接起来,共享规模效益的一种经营形态。
连锁经营又分三种类型:正规连锁、自由连锁和特许经营。
1、正规连锁又称直营连锁,是以单一资本直接经营一定数量商店的组织。
2、自由连锁又称自愿连锁,是由各个独立的零售店共同联合起来,统一进货、统一制定销售战略、统一使用物流及信息设施,从而结成的连锁组织,这是商业小企业联合对抗大资本的一种形式。
3、特许经营是发源于美国的分销方式,与正规连锁销售产品或服务不同,特许经营销售的是特许经营权,其本质特征是知识产权的转让及运作。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的连锁企业是用特许经营的方式运营的。
三、直销进入体验营销时代
直销就是生产商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分销方式。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直销是一种最古老的销售方式,至今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可以说自从有了商品和交换以后就有了直销。
现代直销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直销指无店铺销售,狭义直销是指直接销售。
国际上一些权威学者把无店铺销售分
为四大类、即直复营销、直接销售、自动售货和购货服务。
我们通常所说的直销主要是指狭义直销,也就是直接销售。
从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历史上看,分销模式的进步、演变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无论在任何历史时期,在变化无常的新经济中,分销模式没有一定之规,也没有任何一种分销方式可以基业长青。
这就要求企业要根据市场变化,及时的调整、改进自己分销方式,改进现有分销方式,甚至还有所创新。
我国目前正在进入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时代,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分销模式的竞争将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环。
一、直销的定义
「直销」是一个被广泛讨论,但是常被误解的主题。
有些人会把直销和直效行销(Direct Marketing)混淆,更有些人把直销和老鼠会相提并论。
虽然直销可说是人类最早的商业配销方式,但是直销并没有被人好好的了解。
在行销的文献中,也几乎被忽略了,例如在一本1993年美国很畅销的零售管理的教科书中,甚至没有提到直销;此外,1994年美国出版的商业字典中,也没有直销的定义。
有一些学者曾经对直销下过定义,但是大部份都含混不清,没有把直销的真正特性表现出来。
在美国研究直销最有名的两位学者是美国德州大学奥斯丁校区的彼德森(Robert A. Peterson)教授和圣地亚哥州立大学的沃特巴(Thomas R. Wotruba)教授。
他们两位对直销研究发表的论文最多,也最被重视。
他们在1996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讨论直销的定义,对直销下了一个简单但贴切的定义:「直销是一种没有在固定零售点进行的面对面销售」。
这个定义和美国直销教育基金会(Direct Selling Education Foundation)于1992年的定义:「直销是一种透过人员接触(销售员对购买者),不在固定商业地点,主要在家里进行的消费性产品或服务的配销方式」很相似;不过后者更强调「消费性」与「配销方式」。
随着批发概念的落伍,时髦的概念是分销。
所谓的分销是分着来销。
可见在销售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了下家的情况,不是盲目销售,而是有计划地销售,商家有服务终端的概念。
分销和批发是相对的,是从管理和计划的角度上,对商家的定义。
所以“分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有服务终端意识的行商。
分销管理系统
以生意流程优化为基础, 以销售与库存综合控制管理为核心的采购、库存、销售、促销管理、财务以及企业决策分析功能于一体的高度智能化的企业分销业务解决方案。
它适合于具有多地分布式分销网络的各类型企业使用,其分公司与经销商为系统操作的主要执行者,具有跨区域管理需求的消费品企业将是该系统的最大收益者(如IT电子产品/通讯行业/电器行业/日化行业/食品行业/服装行业等)。
分销管理的核心就是分工
传统的分销模式是厂家―――经销商―――二批商―――终端―――消费者,整个营销网络呈金字塔排列,在通路层级上对于企业来说只是数量的差别而已。
对于单个企业而言,所谓分销模式真正的核心问题,其实就是由谁主导这个网络的运作,厂商?还是经销商?他们到底做些什么?归根结底,分销模式的问题基本上就是厂商与经销商如何分工的问题!
什么是深度分销?
顾名思义,就是厂家对于网络运作有很深的参与、占有主导地位的一种分销模式。
在一个理想状态的消费品深度分销模式中,厂家负责了业务人员的管理,网络的开发、终端的维护、陈列与促销的执行等主要工作,经销商只是负责部分物流和资金流。
但是在现实中,这只是一种理想状况,没有任何一家企业能够完全达到这个目标。
什么是关键客户管理?
因为现代零售渠道越来越发达,少数几家零售巨头所占据的市场份额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之下,厂家被迫将大量资源用于支持这些渠道,为他们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库存配送,终端的生动化管理,终端促销执行等等,为的就是在这些终端里所有品牌的竞争中能够脱颖而出,占据更有利的地位。
这是一场没有终点的竞争。
一个完整的分销过程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整个分销过程的参与者,二是每个参与者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在整个分销过程中,参与者不仅仅是企业与经销商,更为完整的考虑方法应该包括企业总部,驻外机构,经销商,二批商,终端五个主要的参与者类别,同时随着区域和渠道的变化而有所不同,而且每项工作中各个相关方参与的程度都有所不同。
同时,一个完整的分销过程所包含若干工作内容,比如,营销计划的制定、库存的管理、零售点的覆盖、陈列管理、信用提供、促销的设计和执行、物流配送、货款回收等等。
我们将这些具体工作内容和每个相关方在其中所承担的责任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分销模型。
需要指出的是,深度分销和关键客户管理只是各种分销模式中具有代表性的两种而已,从更大的层面来说,销售渠道不仅包括分销,还有与之对应的直销模式以及其他各种形式。
那么对于一个具体企业而言,又该采取什么样的分销模式呢?
对于每一个企业而言,产品不同,市场环境不同,企业战略不同
传统营销渠道: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
新型分销渠道: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生产企业自营销售组织、网上直销一级渠道包括一个渠道中间商。
在工业品市场上,这个渠道中间商通常是一个代理商、佣金商或经销商;而在消费品市场上,这个渠道中间商则通常是零售商。
二级渠道包括两个渠道中间商。
在工业品市场上,这两个渠道中间商通常是代理商及批发商;而在消费品市场上,这两个渠道中间商则通常是批发商和零售商。
三级渠道包括三个渠道中间商。
这类渠道主要出现在消费面较宽的日用品中,由于一些小型的零售商通常不是大型代理商的服务对象,故在大型代理商和小型零售商之间衍生出一级专业性经销商,从而出现了三级渠道结构。
零售商、分销商、批发商、代理商与经销商有什么区别?
代理商: 代理商是和经销商截然不同的概念。
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
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
所以“代理商”,一般是企业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的。
分销商: 随着批发概念的落伍,时髦的概念是分销。
所谓的分销是分着来销。
可见在销售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了下家的情况,不是盲目销售,而是有计划地销售,商家有服务终端的概念。
分销和批发是相对的,是从管理和计划的角度上,对商家的定义。
所以“分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有服务终端意识的行商。
经销商: 经销商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
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
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
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的。
批发商: 批发商的概念是以前对商人的一种叫法,现在已经逐渐趋向于被淘汰。
顾名思义,批发就是一批批进货,然后往外一批批地发。
可见这样的生意没有什么计划,只是一个货物买卖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
所以"批发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没有服务终端意识的坐商。
零售商: 零售就是一个一个地销售,而不是象批发商那样,一批一批地销售。
所以"零售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商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