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因公牺牲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职人员因公牺牲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是什么

公职人员因公牺牲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是由所在军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按照民政部规定的条件审查认定,其他更加详细的认定标准就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了。具体来说,因公牺牲的认定标准其实基本上就是由所在部队裁定的。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所以不能给出准确的答案。

▲一、公职人员因公牺牲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因公牺牲、病故的认定

现役军人(含武警指战员)因公牺牲,因病死亡或因意外事故死亡不属于因公牺牲范围的,以及因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自杀身亡的,经所在军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按照民政部规定的条件审查认定,由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的民政部门负责复核,实施监督。

2、因公牺牲证明书、病故证明书的制发

1981年解放军总政治部制发了《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革命工作人员病故证明书》;民政部印发了《革命工作人员牺牲病故证明书》式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统一印制。 1985年总政治部修改印制了《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革命工作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革命工作人员病故证明书》,其中革命工作人员牺牲、病故证明书使用范围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制序列内无军籍正式职工。 1995年民政部为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牺牲病故证明书的规范化管理,重新设计并统一印制了《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人民警察病故证明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故证明书》。牺牲、病故证明书由死者所在县团级以上单位填写,发至家属居住地的县(市)人民政府转给死者家属。发证顺序参照《革命烈士证明书》发放顺序。

▲二、因公牺牲补偿规定

因公殉职赔偿最新标准,职工因公死亡应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发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

2、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当供养亲属丧失其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至残一级致四级而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金额标准的50%发给。

三、公职人员去世抚恤金多长时间能发放?

退休公务员死亡抚恤金的审批工作是由本单位人事科

工作人员在工资系统里打出相关表格交给人社局工资福利

科审批,审批很快的,盖个章就行,只是人事科工作人员要带上死亡人员的火化证或者死亡证明,审批通过后把表格交给本单位财务,财务会把抚恤金打到死亡人员的工资卡上。

抚恤金发放标准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发放的;代表政

府发放抚恤金的是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发放的抚恤金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没有依法发给”是指拒绝发给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的对象、范围、标准、数额、时限等发放。

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单位是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及政策发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对象,这些相应规定的,主要由发放单位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

关于公职人员因公牺牲,其实主要泛指武警、军人或者是缉毒警察等这些高危岗位。因公牺牲的认定标准和普通的工伤认定标准不是一回事,对于因公牺牲的这些国家公职人员,一般所在单位为其发放烈士证书,因公牺牲的话,也是可以获得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伤亡补助金等这些赔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