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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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试行)

<说明>

一、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学校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二、民办学校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三、学校决策机构名称建议选择“理事会”。

四、提交正式申请资料时请删除本段说明文字、〔〕()内文字、下划线及省略号等与章程无关内容。

培训学校(中心)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是。

〔其中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应同时具有中英文相一致的名称〕

第三条学校的性质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从事公益性教育活动的社会组

织。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学校的培养目标是

第五条学校举办者的名称是。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学校举办者如为公民个人,其法定地址应为身份证所标注住址。属合作举办学校的,每个举办者的上述信息都要具体明确。〕

第六条学校的住所地是。

〔如:××省××市(区、县)××街(路)××号〕

第七条学校的审批机关是;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第二章学校办学

第八条学校的办学层次、类别;办学范围、形式、规模;招生对象:(一);

(二);

(三);

(四);

(五);

(六);

………………

〔应当具体明确〕

第九条,学校办学开办资金为:______ ,由

等部分组成,具体出资者及出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举办者投入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合作举办学校,应分别载明各自投资数额;以知识产权或其他无形资产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将其评估作价为固定资产额;中外合作办学中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投入不得超过其各自投入总额的1/3,属于政府引进的项目除外。〕第十条出资人(要求或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为学校的决策机构。

首届(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及其负责人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人员组成的变更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执行。

〔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其中具有 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人,教职工代表人。(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每届任期年,

〔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任期一般3-4年,其组成人员最低不少于5人。其中1/3以上的成员应当具有 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教职工代表人数应有确定比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其成员。〕

(董事、理事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理事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在任期内辞职,(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理事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就任前,原(董事、理事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理事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职务。

(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人员组成的变更涉及举办者的,由举办者推荐,涉及教职工代表的,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其他负责人)的变更,由

决定。

(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名单报审批

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行

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聘任或者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

第十三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每年召开次会议〔至少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理事长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负责人)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成员联名提议时;

………………

第十四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实行1人1票制。(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应由1/2以上组成人员出席方可举行,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 2/3 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或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

第十五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设(董事长、理事长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负责人)1人。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一方作为(董事长、理事会长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负责人)的,另一方可以作为副(董事长、理事长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负责人)〕

第十六条(董事长、理事长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负责人)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其指定的(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代其行使职权。

(董事长、理事长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负责人)行使

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决议的实施情况;

………………

第十七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召开会议,应于会议召开日(最少10 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成员。

(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或其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董事、理事或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既不委托又不出席的视为弃权。

第十八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必须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成员审阅、签名。

(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记录或纪要由专人负责存档保管。

第十九条校长由(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聘任,校长(包括副校长)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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