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附件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本核查表适用于食品销售)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日期:年月日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批发经营者□零售经营者□批零兼营经营者□网络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经营项目:□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4.其他类食品销售(按品种填写)

注:1.本表每一个核查项目均为关键项,其评价意见为“符合”或“不符合”。

2.核查评价意见的确定标准:不符合项目数为0项,为合格;不符合的项目数≥1项,为不合格。

3.核查人员应针对不合格的项目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并重新核查。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本核查表适用于适用于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经营者,

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适用于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经营者,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的新办、变更、延续的申请现场核查。

2.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原则上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腌菜除外)、裱花类糕点制售项目。

3.现场核查时,应根据申请人申请的申请经营项目合理使用核查表,每一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不符合”或“合理缺项”。现场核查应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4.现场核查结束后,应在核查的经营项目的“□”内画√,并根据判定结果,在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在不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

5.现场核查时,应与现场核查记录配套使用。

6.现场核查应记录核查时间,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应在核查表上签名或盖章。

注:1.本表共60项,其中关键项22项,重点项22项,一般项16项。***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3.根据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的项目及互联网经

营的不同,允许有合理缺项。

现场核查结果判定准则

表中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符合下表的,可

核查情况汇总:

1.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单位食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

□建筑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其他食堂)

(□通过互联网经营□内设中央厨房□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2.现场核查项目:□5.热食类食品制售,□6.冷食类食品制售,□7.生食类食品

制售,□8.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糕点□含裱花糕

点),□9.自制饮品制售(不含生鲜乳饮品、不含自酿白酒),

□10.其他类食品制售(按品种填写)

3.核查结果:□符合规定:□5、□6、□7、□8、□9、□10

□不符合规定:□5、□6、□7、□8、□9、□10

(□通过互联网经营□内设中央厨房□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核查人签名:申请人阅后签名:

日期:日期: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本核查表适用于适用中型、小型餐饮服务经营者,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

供餐人数50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适用中型、小型餐饮服务经营者,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其它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的新办、变更、延续的申请现场核查。

2.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原则上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腌菜除外)、裱花类糕点制售项目。

3.现场核查时,应根据申请人申请的申请经营项目合理使用核查表,每一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不符合”或“合理缺项”。现场核查应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4.现场核查结束后,应在核查的经营项目的“□”内画√,并根据判定结果,在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在不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

5.现场核查时,应与现场核查记录配套使用。

6.现场核查应记录核查时间,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应在核查表上签名或盖章。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准备文件资料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准备文件资料 1、企业质量管理文件; 2、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记录、质量奖惩台帐; 3、标准文件夹(包含产品标准、原料标准、包装材料标准、检验方法标准、食品添加剂备案文本。所有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的必须是最新有效版本;原料标准、包装材料标准若执行企业标准的,可以是购买原材料、包装材料时所执行的有效版本); 4、生产设备文件夹(生产设备台帐、涉及特种设备安全以及管道压力表的计量器具检定台账及证书、生产设备使用、维修、定期清理记录); 5、生产工艺文件夹或工艺文本(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文件、工艺要点、作业指导书、设备操作规程资料、关键控制点及相关生产过程记录); 6、检验设备文件(检验设备清单及说明书、需要强制检定的器具台账及证书); 7、产品检验文件夹(包括产品检验的制度,生产过程检验记录、产品出厂检验原始记录、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检验记录必须按照相关的检验方法标准及规定进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要体现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信息,检验项目要能覆盖相应细则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按产品执行标准进行判定,要有检验人员签字); 8、不合格品管理文件夹(不合格品处理制度、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回收过期食品处理记录等); 9、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严格按照GB 2760-2007及其增补文件执行,企业应如实填写每批产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使用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添加剂名称、批产品投料量、添加剂实际添加量、添加剂的计算含量以及GB 2760及其增补文件中关于该添加剂使用于该产品的规定限量);

10、原、辅料(包括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采购文件夹(原料进货验收台帐、采购计划、采购合同(或采购发票)及相关索证文件。进货验收台账应包括原辅料名称、规格、进货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验证方式、验证资料等内容,采购合同应体现供需双方的名称并盖章确认。相关索证文件包括供应商(包括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许可证(纳入许可管理的)复印件、原辅料标准、原辅料合格证明文件。其中营业执照、许可证应确保进货时有效,原辅料标准在进货日期(或生产日期)是有效版本,原辅料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可以是该批次产品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也可以是供应商提供的与该批产品的信息(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等)一致的《合格证》。合格证明文件要能明确反映供应商的信息(如供应商公章、质检章等)。纳入许可证管理的食品作为原料的,应索取出厂检验报告,报告内容必须包括全部出厂检验项目(根据相应的细则规定);如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应当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要提供食品级证明。 11、人员管理档案(应包括生产、技术、采购、化验等人员,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人员应有健康证、检验人员还应有从事该类产品检验的资格证); 12、产品销售台帐<适用于换证>(应包括食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13、产品防护管理文件夹(包括产品在生产加工以及原料、半成品、成品运输过程中防止污染、损坏或变质的制度,消毒液、消毒池、灭蝇灯、紫外灯、防鼠设施、温控设施等防范措施的配置情况,生产设备、设施清洗、消毒记录,人员工作服(帽、靴)清洗灭菌情况等相应的记录)。 ★审查当天现场必须生产,人员必须到齐、有足量自检合格产品待抽样。

公司车间现场检查表

公司车间现场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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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表 日期: 被检查部门:检查人:相关责任人: 序号检查项目考评内容考评说明扣分及原因责任人打分人 1 现场地面、 门窗、墙壁 1、作业现场地面应平整,干净,无杂物(油、水、金属屑等)一处不合格扣1分 2、作业区地面功能分区明确,地面各类划线标准规范、 清晰完好; 一处不合格扣1分 3、墙壁、门窗干净整洁,无灰尘、蜘蛛网; 一处不合格扣1分 2 现场设备1、设备责任卡完好有效;一处不合格扣1分 2、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按规定填写设备点检表; 一处不合格扣2分 3、设备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一处不合格扣2分 4、设备有无刮痕或破损;一处不合格扣2分 5、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及报警装置齐全有效;一处不合格扣1分 6、设备附件合理分类,定置摆放,标识清楚,无锈蚀无杂 物; 一处不合格扣1分7、做好长期不用设备的管理(是否保护,是否标识);一处不合格扣1分8、设备上是否有灰尘。一处不合格扣1分 3 现场安全1、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一处不合格扣1分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一处不合格扣2分3、按照定置图合理摆放设备、产品,不得占用堵塞安 全通道; 一处不合格扣1分4、地面平整、干净整洁,无油污、水渍、无杂物,无障 碍物等; 一处不合格扣1分5、生产制造部每周检查一次现场安全并做记录,发现问题 及时整改; 做不到一次扣1分

6、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有检查记录,消防器材设置明 显标识; 一处不合格扣2分7、电气线路完好无破损,无漏电、漏气,集束规范整齐; 一处不合格扣1分8、配电柜、消防器材前明确标识,防止阻碍配电柜、消 防器材正常使用; 一处不合格扣1分10、化学危险品各类物品分类摆放,标签清晰,相互其 反应的化学物品,不得存放在一起。 一处不合格扣2分 4 焊接气瓶1、设备接地(零)可靠; 一处不合格扣1分 2、气瓶分类存放,标记清晰完整,外观无异常;一处不合格扣1分 3、乙炔瓶、氧气瓶分开放置,有防倾倒措施;一处不合格扣2分4、瓶帽、防震圈齐全,瓶阀完好;一处不合格扣2分 5、工作中,乙炔瓶、氧气瓶间隔不得少于10m; 一处不合格扣1分 6、氧气瓶喷嘴、减压阀上不得沾染油脂; 一处不合格扣1分 5起重吊车1、钢丝绳等吊具完好无损; 一处不合格扣1分 2、信号装置清晰、可靠; 一处不合格扣2分 3、行程、卷扬限位灵敏可靠;一处不合格扣1分 6 工装、工具1、工装、工具及时检查校准; 一处不合格扣1分 2、工装摆放整齐、表面无灰尘、杂物、油污、锈蚀; 一处不合格扣2分 3、工装无直接落地放置现象;一处不合格扣1分 4、工具箱完好无破损,工具箱标识完整; 一处不合格扣1分

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程序85811

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程序 一、预备会议(10分钟) 进入企业前,由组长召开预备会。主要内容: 1、明确核查要点; 2、核查组分工,时间要求,并填写现场核查计划表; 3、强调核查纪律。 二、首次会议(30分钟) 1、参加人员:核查组成员、观察员、企业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车间、企 业指定的联系人等; 2、会议由核查组长主持,主要内容: a、核查组、受核查企业负责人介绍双方参会人员; b、核查组长介绍本次核查的目的、依据、范围; c、企业领导简要介绍企业情况; d、核查组长介绍:核查内容; 核查的原则:科学、公正、客观; 抽样的原则和规定; 核查的方法:查、看、听、考; 形成的结论文件; 核查组人员分工; 廉洁声明,并向企业递交《廉洁信息反馈表》; 为企业营运和技术机密保密的承诺; 核查计划和时间分配; 明确企业联系人;

观察员承诺客观公正履行监督职责。 三、核查 1、首先由企业负责人陪同参观企业的厂区环境、原辅材料库、按生产工 艺流程察看企业的生产过程、成品库、化验室;(30~60分钟) 2、按分工分组活动(按现场核查的42条要求,逐条通过查看现场、看材 料、记录、询问或召集有关人员座谈、或小范围的考试等方法核查, 对每条应得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的结论,对于一般不合 格和严重不合格,依据判定原则提出判定的具体问题,此处不得以“希 望”、“要求”、“以后”、等语提出,发现什么问题,就写什么问题、越 具体越好)。(120~240分钟) 3、核查组碰头会(30分钟) 主要内容:汇总各个负责核查情况;组长提出核查结论意见的初稿, 统一核查组意见,确定一般不合格项,并填写一般不合格改进表。 4、与企业负责人沟通(15分钟) 主要内容:把核查组核查结论意见告知企业负责人,并听取企业负责 人对核查结果的意见,若有异议,应经沟通、交流取得一致;若双方 异议较大,核查工作可按规定判定核查不予通过或限定整改期限,商 定下次核查时间。 5、抽样(30分钟) 对现场核查合格的企业,核查组在进行核查前应准备好样品封签。 抽样,由核查组(至少2人)在成品库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成品中抽取。 抽样方法、样品基数和抽样样品数按各类产品审查细则中抽样规则进 行。样品在规定时间内由核查组或企业,送至指定检验机构;填写抽

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表.docx

. 生产许可证换证 现场核查表 企业名称: 申证单元: 产品名称: 核查日期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的现场核查评价。 2.本核查表分为:质量管理职责、企业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过程质量管理、 产品质量检验 6 个部分,共42 个核查项目。 每一个核查项目的结论为“合格”、“一般不合格”或“严重不合格”。 3.在 42 个核查项目中 , 车间要求( 2.2.1 )、生产布局( 2.2.4 )、生产设备( 3. 1 .1 )、设备清洗 ( 3.1.3 )、企业标准( 3.3.2 )、采购验证( 4.3 )、质量控制( 5.2 )、检验设备( 6. 1.1 )等 8 项为 重点项目 , 在表中加“ * ”表示。 4.核查组依据本核查表和相应的审查细则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工作结束后,核 查组应当填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现场核查报告》,核查结论分为:“合格( A 级)”、“合格( B 级)”、“合格(C级)”或者“不合格”。确定核查结论应当依据以下原则: 核查结论 严重一般其中:重点项目 备注不合格项不合格项一般不合格项 合格( A 级)0≤ 20三项均满足方可判定 ≤ 42三项均满足方可判定合格( B 级)0≤ 51三项均满足方可判定 ≤ 60三项均满足方可判定合格( C 级)0≤ 8≤ 4三项均满足方可判定不合格≥ 1>8>4有一项满足即可判定 注:确定合格等级时,按照 A 级→ B 级→ C 级的顺序进行判定。 5.核查组应当将在企业查出的不合格项,填写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合格项改进表》中,并要求企业尽快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同时将不合格项的分布情况填写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现场核查报告》中。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版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2020年1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生产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结合食品原料、生产工艺等因素,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等食品的生产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需要,对地方特色食品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后,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自行废止。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发证、查询等全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要点

附件1-1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食品销售) 申请人: 地址: 核查日期:年月日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是否通过网络经营(□是□否) 核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不含熟食) □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其他类食品销售 经营类别:□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药店□食品贸易经营者□食品自动售货经营者 □网络食品经营者□其他食品销售经营者 □大型餐饮□中型餐饮□小型餐饮□微型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 食品销售经营方式:□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经营项目含有食品销售的经营者的现场核查评价。 2.核查人员应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对照表中项目、内容进行全面核查,申请人未申请的经营项目涉及到的核查内容为合理缺项,不进行核查,填写核查表时在“合理缺项”一栏用“/”表示。 3.本表27项核查内容,分为关键项与一般项,其中关键项18项用“***”标识、一般项9项用“*”标识。结果判定有“符合”与“不符合”两个选项。 4.根据核查情况,在“核查结果”一栏中“符合”或“不符合”选项中画“√”。 5.核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本核查表中的内容,并根据核查情况作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合格、整改后不合格的核查结论,在“□”中画“√”。 6.本表需核查人员、申请人分别签字确认。申请人为企业的,由申请人盖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得到授权的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业主本人签字或盖章。

最新资质申请现场核查表

XX业企业资质申请现场核查表 企业名称: 核查日期:年月日 编号:(核)字〔20XX〕第X号 XXXXX运输厅制

现场核查要求及填表说明 一、对于新设立企业首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且主项为交通序列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后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企业办公场所、主要负责人及厂房、机械设备等指标是否与申报材料一致。核查人员完成核查后,如实填写本表中的一、二、三、四、五、六、八项内容。 二、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建筑业企业申请交通、铁路、民航、信息产业、水利、消防、电力、煤炭、冶炼序列或其他序列三级(不含)以上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后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现场核查,除本表一、二、三、四、五、六、八项内容外,还应重点核查企业申报的工程业绩是否与申报材料一致,要求以随机抽选等方式着重核查企业申报的3~4项工程业绩,可以采取现场目测、数据估算、有针对性地访谈合同发包单位代表等方式进行。核查人员完成核查后,如实填写本表第七项内容。 三、非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建筑业企业申请交通序列资质,省厅受理资质申请后,视情将申报材料转送该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其进行现场核查并提出初审意见。 四、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核查人员应不少于3人。核查过程中,核查人员应端正工作态度,如实记录有关数据,认真填写表中内容,要求字迹工整、清晰,意见真实、明确。 五、在现场核查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

一、企业基本情况

注:1.企业财务状况以企业最新年度统计以结算数据为准; 2.企业类型按工商营业执照相关内容填写; 3.本表所有数据项不得有空项,如无数据填写,应该在数据项填空处用“无”表示。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定标准发文

附件: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定标准 本核查要点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及抽样程序与要求(试行)》等有关规定,针对药品研制过程的四个方面(处方工艺研究及试制,质量、稳定性研究及样品检验,药理毒理研究,临床试验),提示现场核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要素,对核查结果是否符合真实性要求给予判定。 一、处方工艺研究及试制 1. 研究及试制条件、设备 *1.1 处方工艺研究现场应有与研究项目相适应的场地、设备和仪器。 *1.2 样品试制现场应有试制该品的全部相应设备。 1.3 研制人员应从事过该项工作并与申报资料的记载一致。 2. 原料药 *2.1 应有来源凭证和检验记录原件。必要时结合原料药生产企业销售情况进行核查。 *2.2 购入时间或供货时间应与样品试制时间对应一致。 *2.3 购入量应满足样品试制的需求。 3.样品 3.1 样品试制量、剩余量与使用量之间的关系应对应一致。

3.2 尚在进行的长期稳定性研究应有留样并有与申报资料一致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内包装。必要时要求在现场利用检测仪器设备进行鉴别检验。 4 研制记录 *4.1样品的试制应有制备记录或原始批生产记录。 ★4.2 申报批准文号所需样品的试制应在本企业生产车间内进行。 4.3 样品制备记录项目及其内容应齐全,如试制时间、试制过程及内容、中间体检验记录等。申报批准文号所需样品的原始批生产记录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4.4 申报批准文号所需样品的原始批生产记录应与申报工艺一致。 4.5 各项研究及临床试验所用样品的试制时间与批号间的关系应对应一致。 4.6 处方工艺研究记录应有筛选、摸索等试验过程的具体内容。 二、质量、稳定性研究及样品检验 1.研究条件、仪器设备 1.1 研究及检验必需的仪器设备应具备。 1.2 高效液相色谱仪、分析天平等仪器应有使用记录。 1.3 研制人员应从事过该项工作并与申报资料的记载一致。 2.对照药

外贸企业企业核查自查报告格式及自查简表

附4: ×××公司现场核查自查报告 外汇局×××局: 根据你局现场核查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公司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性质、地址、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 2.核查时间段内的主营业务量和盈利情况; 3.主要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等)、主要结算方式(货到付款、90天信用证、托收等)、收付汇期限(30天、90天等)及特点。 二、现场核查业务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现场核查涉及业务的完成情况。(某笔业务或多笔业务、单 个合同项下、多个合同项下、某时间区间内)。 1.货物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资金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 2.涉及已向外汇局报告的各类报告的情况。 3.涉及银行贸易融资情况。 4.涉及已经外汇局等管理部门批件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情况说明中,应尽可能列明相应的金额、时间、具体的报关

或收付单证号码、对应的会计分录。具体的核查准备格式参见附表,各分局可结合本地区特点自行补充完善。 第二,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列明问题的解释情况。可能包括的方面有: 1.业务(合同)执行中遇到的导致合同执行变化、停滞或终止的商业因素、不可抗力因素和法律、行政管理因素等; 2.企业报告时遇到的操作因素,如货物流、资金流电子数据到达企业时间对完成报告的影响,具体员工执行报告时的主客观影响或误操作因素; 3.政策理解方面的情况; 4.其他需要解释的因素。 第三,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问题的自查结论。 第四,企业自查涉及有关文件资料作为附件。 ××××××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章) 年月日

2016年新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第三条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第四条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应当以书面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为主要审查内容;对现场的核查,应当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合规性为主要审查内容。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二章材料审查 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当根据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第七条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的份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确定,确保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申请人申请许可的情况。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八条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

小型餐饮许可现场核查表

第三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单位名称: 地址: 核查日期: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核查项结果判定

号目的重 要性符 合 不符 合 不适用(合 理缺项) 1.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 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 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1*** 2.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 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2*** 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食堂备餐,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 盘及加工生食海产品,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 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5*** 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 范》等要求。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8*** 3.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与排水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9*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10*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 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11*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 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12* 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13* 4.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各类清洗消毒方式设专用水池的最低数量: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 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14*** 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 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 15*** 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16** 2

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不符合项目

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不符合项目 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和生产场所的核查根据《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记录表》进行。 审查记录表包括申请材料审核和生产场所核查两个部分共37个项目。对每一个审查项目均规定了“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的判定标准。 1.申请材料审核 1.1组织领导 1.1.1申请人治理结构中至少有一人全面负责质量安全工作。 不符合项1:未明确企业法人代表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1.1.2申请人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工作。 1.2质量目标 申请人应制定明确的质量安全目标。 不符合项1:质量目标实施办法不明确。 1.3管理职责 1.3.1申请人制定各有关部门质量安全职责、权限等情况的管理制度。 1.3.2申请人应当制定对不符合情况的管理办法,对企业出现的各种不符合情况及时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不符合项1: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不完善(缺部分容)。 1.4人员要求 1.4.1申请人应规定生产管理者职责,明确其责任、权力和义务,生产管理者的

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 1.4.2申请人应规定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明确其责任、权力和义务。质量管理人员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 不符合项1:质量管理人员培训不足(整改:进行培训,附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记录表、检验员培训考核记录表)。 不符合项2:未明确质检部能独立行使不合格品的否决权。 不符合项3:质量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1.4.3申请人应规定技术人员的职责,明确其责任、权力和义务。技术人员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 不符合项1:未明确技术人员的义务。 1.4.4申请人应规定生产操作人员的职责。明确其责任、权力和义务。生产操作人员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 1.5技术标准 1.5.1申请人应具备审查细则中规定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1.5.2明示的企业标准应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纳入受控文件管理。 1.6工艺文件 申请人应具备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产品配方、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产品配方中使用食品添加剂规、合理。 不符合项1:产品配方,作业指导书与投料记录不符。 不符合项2:产品配方表应明确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及用量。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附件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本核查表适用于食品销售)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日期: ?年?月?日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批发经营者□零售经营者□批零兼营经营者□网络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

经营项目:□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其他类食品销售(按品种填写)

2.核查评价意见的确定标准:不符合项目数为0项,为合格;不符合的项目数≥1项,为不合格。 3.核查人员应针对不合格的项目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并重新核查。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 (本核查表适用于适用于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经营者,

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日期: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适用于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经营者,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的新办、变更、延续的申请现场核查。 2.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原则上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腌菜除外)、裱花类糕点制售项目。 3.现场核查时,应根据申请人申请的申请经营项目合理使用核查表,每一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不符合”或“合理缺项”。现场核查应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4.现场核查结束后,应在核查的经营项目的“□”内画√,并根据判定结果,在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在不符合规定项目前的“□”内画“×”。 5.现场核查时,应与现场核查记录配套使用。 6.现场核查应记录核查时间,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应在核查表上签名或盖章。

第二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第二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单位名称: 地址: 核查日期: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 号 核查项 目的重 要性 结果判定 符 合 不符 合 不适用(合 理缺项)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 号 核查项 目的重 要性 结果判定 符 合 不符 合 不适用(合 理缺项) 1.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 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 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1*** 2.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 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2*** 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食堂备餐,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3*** 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及加工生食海产品,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4**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 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5**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6*** 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 范》等要求。 7**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凉菜间面 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凉菜间面积≥5㎡。9*** 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10* 3.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与排水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11**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12*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13*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 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14**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 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15*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烹调等场所如设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 作。 16*

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

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 一、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要点及检查细则 1、机构与人员 1、1企业建立的药品生产与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就是否能够确保各级部门与人员正确履行职责。 ---查瞧企业组织机构图,检查生产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功能设置,就是否涵盖生产、质量、仓储、设备等方面内容。 ---查瞧企业分管生产及质量的负责人以及其它相关中层干部的基本情况,如职务、职称、学历、所学专业、从事所负责工作的年限等。 ---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否有明确的规定,主要职责不得委派给其她人 ---生产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否有明确规定 1、2参与样品批量生产的各级人员,包括物料管理、样品生产、质量检验、质量保证等人员就是否具备履行其职责的实际能力 ----通过实际操作或询问的方式查瞧上述人员就是否对新增品种的物料管理、样品生产及检验操作的熟练程度,对发现的问题能不能判断并及时处理。 1、3、样品批量生产前上述人员就是否进行过与本产品生产与质量控制有关的培训及药品GMP培训,并有培训记录。----现场检查其实际操作能力 ----检查培训记录,就是否有关于申报品种相关的培训内容。 ----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定期组织培训 ----现场询问前期参加试生产人员,考察其熟练程度 ----培训内容应归档保存 2、厂房与设施、设备 2、1生产厂房及其设施、生产设备、仓储条件等就是否满足样品批量生产要求。 ----现场查瞧就是否具有新增品种相适应的生产条件。 ----仓储条件应新增产品的要求 2、2生产批量与其实际生产条件与能力就是否匹配。 ----动态生产的批量应与现场生产设备相适应

----现场生产设备的型号、容量等关键指标要与申报资料中一致,不得使用未经申报的设备生产样品 ----若车间有两条以上不同能力的生产线,需要现场检查申请表中说明使用哪一条生产线 ----批量的大小与现场设施、设备相适应即可,无法统一规定最低批量 2、3非专有生产线的,应充分评估新增产品与原有产品安全生产带来的风险, 并能有效防止交叉污染。 ----对新增品种所使用的设备进行清洁验证 2、4为增加该产品生产,原有厂房与设施、设备就是否作相应的变更,变更就是否经批准并经验证。如为新建企业或车间,批量生产前与产品生产相关的厂房与设施、关键设备就是否经确认(IQ/OQ/PQ)。 3、原辅料与包装材料 3、1有原辅料与包装材料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现场检查时查瞧上述规章制度,并对其实际情况进行检查 ----对关键原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进行供应商审计,并建立供应商档案 ----物料应建立台账与库存卡,物料存放位置与数量等应与库存卡标明一致 ----应按照各种物料的储存要求存放,并防止交叉污染 3、2批量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就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并与注册申报一致,如有变更,就是否经批准。 3、3应制定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内控标准 ----对使用的原辅料、包装材料进行检验,应由检验规程、SOP、原始记录与检查报告书等文件 ----对样品的抽样、检验等过程进行检查。如抽查某物料的进货量、件数、取样时间、取样量、取样容器;取样后被取样的物料包装的密封、标记情况,样品的登记、储存与分发的情况 4、样品批量生产过程 4、1就是否制定样品生产工艺规程,工艺规程的内容与核定的处方、工艺以及批生产记录的内容就是否一致。 ----工艺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品名以及代号2成品有效期(可附稳定性考察总结,证明有效期制定有据可查)3产品剂型、规格与批量4所用原辅料清单5最终物料平衡限度

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程序

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程序 预备会议(10分钟) 进入企业前,由组长召开预备会。主要内容: 明确核查要点; 核查组分工,时间要求,并填写现场核查计划表; 强调核查纪律。 首次会议(30分钟) 参加人员:核查组成员、观察员、企业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车间、企业指定的联系人等; 会议由核查组长主持,主要内容: 核查组、受核查企业负责人介绍双方参会人员; 核查组长介绍本次核查的目的、依据、范围; 企业领导简要介绍企业情况; 核查组长介绍:核查内容; 核查的原则:科学、公正、客观; 抽样的原则和规定; 核查的方法:查、看、听、考; 形成的结论文件; 核查组人员分工; 廉洁声明,并向企业递交《廉洁信息反馈表》; 为企业营运和技术机密保密的承诺; 核查计划和时间分配; 明确企业联系人;

观察员承诺客观公正履行监督职责。 核查 首先由企业负责人陪同参观企业的厂区环境、原辅材料库、按生产工艺流程察看企业的生产过程、成品库、化验室;(30~60分钟) 按分工分组活动(按现场核查的42条要求,逐条通过查看现场、看材料、记录、询问或召集有关人员座谈、或小范围的考试等方法核查,对每条应得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的结论,对于一般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依据判定原则提出判定的具体问题,此处不得以“希望”、“要求”、“以后”、等语提出,发现什么问题,就写什么问题、越具体越好)。(120~240分钟) 核查组碰头会(30分钟) 主要内容:汇总各个负责核查情况;组长提出核查结论意见的初稿,统一核查组意见,确定一般不合格项,并填写一般不合格改进表。 与企业负责人沟通(15分钟) 主要内容:把核查组核查结论意见告知企业负责人,并听取企业负责人对核查结果的意见,若有异议,应经沟通、交流取得一致;若双方异议较大,核查工作可按规定判定核查不予通过或限定整改期限,商定下次核查时间。 抽样(30分钟) 对现场核查合格的企业,核查组在进行核查前应准备好样品封签。 抽样,由核查组(至少2人)在成品库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成品中抽取。抽样方法、样品基数和抽样样品数按各类产品审查细则中抽样规则进行。样品在规定时间内由核查组或企业,送至指定检验机构;填写抽样单。 末次会议(30分钟) 参加会议的人员同首次会议一样。

药品注册研制现场核查要点及判定原则

药品注册研制现场核查要点及判定原则 一、药品注册研制现场核查要点 (一)药学方面 1.工艺及处方研究 1.1研制人员是否从事过该项研制工作,并与申报资料的记载一致。 1.2工艺及处方研究是否具有与研究项目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和仪器。 1.3工艺及处方研究记录是否有筛选、摸索等试验过程的具体内容,工艺研究及其确定工艺的试验数据、时间是否与申报资料一致。 2.样品试制 2.1样品试制现场是否具有与试制该样品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能满足样品生产的要求,临床试验用样品和申报生产样品的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申报生产所需样品的试制是否在本企业生产车间内进行。 2.2样品试制所需的原辅料、药材和提取物、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等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如供货协议、发票、药品批准证明性文件复印件等)。 2.3原辅料、药材和提取物、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等购入时间或供货时间与样品试制时间是否对应,购入量是否满足样品试制的需求。 2.4样品试制用的原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是否有检验报告书。 2.5样品试制是否具有制备记录或原始批生产记录,样品制备记录项目及其内容应齐全,如试制时间、试制过程及相关关键工艺参数、中间体检验记录等。 2.6样品试制量、剩余量与使用量之间的关系是否对应一致。 2.7尚在进行的长期稳定性研究是否有留样,该样品所用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是否与申报资料一致。 2.8申报生产所需样品的原始批生产记录是否与申报工艺对应。 3.质量、稳定性研究及样品检验 3.1研究人员是否从事过该项研究工作,并与申报资料的记载一致。 3.2质量、稳定性研究及检验现场是否具有与研究项目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和仪器。 3.3研究期间的仪器设备是否校验合格,是否具有使用记录,记录时间与研究时间是否对应一致,记录内容是否与申报资料一致。 3.4用于质量、稳定性研究的样品批号、研究时间与样品试制时间的关系是否相对应。 3.5对照研究所用对照药品是否具有来源证明。 3.6所用的对照品/标准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如为工作对照品,是否有完整的标化记录。 3.7质量研究各项目以及方法学考察内容是否完整,各检验项目中是否记录了所有的原始数据,数据格式是否与所用的仪器设备匹配,质量研究各项目(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是否有实验记录、实验图谱及实验方法学考察内容。 3.8质量研究及稳定性研究实验图谱是否可溯源,IR、UV、HPLC、GC等具数字信号处理系统打印的图谱是否具有可追溯的关键信息(如带有存盘路径的图谱原始数据文件名和数据采集时间),各图谱的电子版是否保存完好;需目视检查的项目(如薄层色谱、纸色谱、电泳等)是否有照片或数码照相所得的电子文件。 3.9质量研究及稳定性研究原始实验图谱是否真实可信,是否存在篡改图谱信息(如采集时间)、一图多用等现象。 3.10稳定性研究过程中各时间点的实验数据是否合乎常规,原始记录数据与申报资料是否一致。 4.委托研究 其他部门或单位进行的研究、试制、检测等工作,是否有委托证明材料。委托证明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附件1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食品销售) 经营者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地址: 核查日期: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批发□含网络经营□网络经营□含自动售货□自动售货) 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不含散装熟食) □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其他类食品销售 - 1 -

核查项目核查内容和评价标准编 号 结果判定 符合不符合合理缺项 一、基本要求 经营场所设置一般 要求 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 等污染源25米以上。 1 环境整洁,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并避免阳光直射。 2 地面硬化,平坦防滑且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措施防止积水。 3 与生活区分(隔)开。 4 销售 场所 设置 食品销售区域与非食品销售区域分开。 5 生食区域与熟食区域分开。 6 待加工食品区域与直接入口食品区域分开。7 经营水产品和生鲜畜禽及其产品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分开。8 贮存 场所 设置 食品贮存应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9 贮存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防止虫害藏匿并利于空气流通。10 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11 - 2 -

设施设备 设置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 防虫等设备或设施。 12 配有食品陈列、摆放设备或设施。13 申请销售有温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应配备与所销售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 冷藏、冷冻设备,设备应当保证食品销售贮存所需的温度要求。 14 网络销售 食品具有可现场登陆互联网等功能的设施设备。15 无实体门店经营的,有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 场所(含贮存场所、办公场所、住所等)。 16 二、散装食品销售许可审查特别要求 隔离措施应有明显的区域或隔离措施,散装直接入口食品与水产品、生鲜畜禽及其产 品,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交叉感染的食品或物品应有一定距离的物理隔离。 17 设备工具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有防尘防蝇等设施。18 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等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明,应为安全、无毒、无异味、防吸收、耐腐蚀且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的 材料制作,易于清洁和保养。 19 人员要求接触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健康证明。20 散装熟食 销售配备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冷冻冷藏、专用取放工具、盛放容器、洗 手、消毒以及废弃物处置等设备设施。 21 设置可开合的取物窗。22 三、特殊食品销售许可审查特别要求 专区设置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2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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