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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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思路

一、政策文件要求

2018年6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发布,提出要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共享,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整合市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2018年7月31日,《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发布,提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信用信息系统等专项领域国家重点信息系统要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做好对接。并提出要整合市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一网通享”。

2018年9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59号)发布,提出要按照一体化平台数据资源共享相关标准规范,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接改造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信用信息系统等专项领域国家重点信息系统,主要包括改造相关事项

信息库、办件信息库、身份认证系统等,将数据推送至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资源共享服务中心,改造相关查询接口并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2018年10月25日,《关于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系统对接的实施方案》形成并上报国务院办公厅,提出要新建“互联网+监管”系统,分类梳理现有监管信息平台,新建“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汇聚重要监管平台数据,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溯和“一网通享”,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技术平台支撑,并计划于2019年底前完成。

二、“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思路

(一)“互联网+监管“平台定位

“互联网+监管“平台是通过对现有监管平台的整合以及对各类事中事后重要监管数据的汇聚,提供给政府部门开展监管数据共享和深度挖掘,实现监管信息全程可溯、监管部门协同化办公和智能化决策,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技术平台支撑,并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二)“互联网+监管“平台功能需求

1、建立“互联网+监管平台“,应对现有监管平台进行分类梳理和有效整合,并为政府部门提供统一的监管平台入口。

2、建立“互联网+监管平台“,应全面归集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医疗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登记备案、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质量抽检、行政处罚等事中事后监管数据,投资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等专项领域系统数据,以及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民

生数据。

3、建立“互联网+监管平台“,应向政府部门提供对监管数据的查询和获取服务。

4、建立“互联网+监管平台“,应向政府部门提供跨部门的监管数据共享服务。

5、建立“互联网+监管平台“,应能够对归集的数据进行图形化展示,并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6、地方和国家应分别建设“互联网+监管平台“,地方监管平台按照省级统筹原则建设,将数据同步汇聚到国家平台。

(三)“互联网+监管“平台重点应用领域

——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整合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物价等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数据资源,建设统一的全业务、全流程、全覆盖市场监管系统,并与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等联通,形成跨区域跨部门的市场监管协同执法系统,推进针对市场的综合执法和大数据监管,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通、监管互动。全面实施集企业经营、诚信、成长、风险等多个成像要素的企业精准“画像”,大力加强基于大数据的企业活跃度分析,重点推进对食品药品、农业生产、金融领域等市场主体行为进行预警预判,不断实现各个领域的企业精准监管。

——环境保护大数据应用:基于空间地理数据库,建设环保应急指挥系统,重点加强对涉及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学品等环境的管理,

全面提升对环保领域的综合监测与管理水平。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机制与数据标准规范体系,整合环保、气象、安监、交通、水利、国土、林业、农业等部门的环保数据链,不断完善环保监测预警数据库,进一步提升环保大数据的开发利用水平。

——产品追溯大数据应用: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汇聚检验检测、审评认证、日常监管、稽查执法、投诉举报、舆情监测、应急处置和风险评估等数据,建立食品、药品等重要产品追溯系统。通过建立健全追溯数据的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将追溯系统打造成跨部门、跨环节互联互通的统一通道,不断提升决策分析和风险防控能力,实现对食品、药品、酒类、农产品、农资、进口食品等产品安全领域的智能化监管。

——社会信用大数据应用: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对相关部门及金融领域社会信用信息的整合归集和应用,加快信用数据征集、交换、查询、披露、信用画像、监测、预警、留痕、统计分析等全方位建设应用,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交通运行大数据应用。整合政府交通管理数据、各类车辆数据、电信运营商数据以及互联网公司、地图服务公司、物流服务公司的交通数据等,建立交通应急指挥系统,加强对交通运行相关数据的深度分析,为民生服务和城市运行等提供智能应用服务的同时做好相应的智能化监管。

——安全生产大数据应用:整合安监、公安、消防、交通、卫计等部门安全管理数据,建设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监管、应急救援指挥和公共服务等于一体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系统,建立安全生产利益群体之间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企业安全管理服务、安全生产公众服务能力,加强安全管理成员单位的统一互联和工作协同,提升突发生产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大数据在安全监管领域的创新应用。

——综合治理大数据应用:整合应急、公安、综治、安监、环保等多部门在应急指挥、平安城市、综治网格、治安管理防范等社会治理联动领域的数据资源,建设综合治理联动系统,通过资源共享加快实现在应急管理、文明城市创建等领域的重点监管,推动安全事件或公众诉求从感知和收集到办结的全流程智能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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