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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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办理须知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凡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含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投资在万元及其以上的,需依照有关规定在开工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监督注册申报登记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否则按违章工程处理。
、园林绿化规划审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完成后,开工前,到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监督手续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不得进行建养交接。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由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申报,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需认真组织申报,并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相关资料具有审查责任和义务,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由建设单位向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申报报监资料,建设单位不得委托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人员进行申报,不接受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自行申报。
、建设单位不得将园林绿化工程化整为零或与主体工程统一发包,不得规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需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园林局窗口招标投标统一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不得使用不具备资质的企业从事园林绿化建设活动。有关企业需向山东省住建厅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通过验证,在本地可从事园林绿化建设活动。
网址:资料下载临沂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办理须知、临沂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资料。
办理地点: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号市园林局楼室。
市园林质监站(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建设部《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导则》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暂行规定》(建【】号)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号)
、《山东省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细则》
、《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临沂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临沂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标准规定》
二、受理范围:
临沂市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园林绿化工程及小区配套绿化项目。需依照有关规定在开工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三、报监资料:
报监资料包括:
()临沂市园林局质量安全监督审批表
()临沂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
、质安监督资料审查表(份)、注册申报登记表(份),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建设单位该工程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书、承诺书、身份证(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在各自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亲笔签名);份
、规划许可证或立项文件。份
、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资质证书(包含有效期审验页)、营业执照、中标通知书、合同;设计单位该工程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书、承诺书、资格证书(包含有效期审验页)、身份证(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在各自身份证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