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团章程【最新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艺术团章程
一、社团名称
二、社团性质及指导思想
1、社团性质:艺术团是经河北北方学院后勤集团审批,由后勤集团领导的由学生自愿组织的围绕歌曲、舞蹈、小品、相声、话剧等展开活动的艺术性社团。
2、指导思想:本艺术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三、社团宗旨及目标
建立一支学生文艺骨干队伍,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倡导校园主流文化和高雅文化,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文明建设,在艺术实践活动中提高广大学生的审美情趣和文化艺术修养,搭建展示才华的舞台,定期进行艺术训练和汇报演出,代表学校参加各项文艺演出及比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陶冶学生情操,以艺术的形式创建和谐校园。
四、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办公室:
负责艺术团活动计划起草,团员档案管理,文件起草,各种会议活动的组织和记录以及各队训练、演出的考勤记载等一系列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各部门的运作、交流。
2、舞蹈部:
舞种有民族舞、现代舞、街舞,平常以舞蹈基本功的训练为主并结合实际的演出,依比赛的情况开展成品舞的排练.
3、表演部:
话剧,小品,相声等的创作、排练和表演
4、声乐部:
分为合唱,独唱,和声三部分,内部成员没有硬性规定,可充分发挥每位队员的自主性.日常的训练包括发声技巧、舞台表现、乐音欣赏等.并穿插些必要的乐理知识.
5、宣传部:
包括绘画、书法、摄影、网页设计维护、宣传稿件的写作等方面.本部主要担任艺术团的艺术设计、内外宣传、网页设计等工作,还负责艺术活动的舞台背景设计等.
6、主持司仪部:
主要负责艺术团主办的各种演出,校内外一些大型演出、比赛的主持及礼仪工作。
7、器乐部:
主要包括各种弦乐、管乐、键盘乐等方面,队员可自主搭配,也可组成乐队。
五、会员制度
1、会员条件
(1)凡我校在校学生,热爱艺术并具备一定艺术特长,思维独到,
视野开阔,头脑灵活,思想品质优良,具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综合能力强,均可报名参加本艺术团。(2)本艺术团成员可自愿报名,也可由各学院推荐,经面试合格者可成为本艺术团成员。
2、会员义务
(1).遵守校纪校规。
(2).遵守艺术团的各项纪律。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刻苦训练。
(3).积极参加艺术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4).注重个人品德修养,队员之间互帮互助、团结友爱,为本艺术团树立良好形象,爱护本艺术团的公共财物。
(5)自觉维护和保障本社团利益。
3、会员权利
(1).参加校内外文艺演出、专业培训及各类艺术比赛。
(2).对艺术团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艺术团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3).入团半年以后,队员退出学生艺术团,须向团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生效。
4、建立成员档案管理制度
各部长、副部长做好本部成员训练、演出、比赛及奖罚情况作统一记录,作为奖罚凭证
六、纪律要求
1、积极参加团内组织的一切活动,团内任务下达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各部负责人请假。一学期无故缺席累计三次以上者作自动离团处理。
2、成员因参加训练不能参加正常上课,必须向班级和院部请假者,须经团长同意后方可取得请假条;集中训练和演出如因故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部长请假。
3、参加校内外演出时要树立集体观、纪律观、道德观。演出活动要有秩序、有纪律地进行,要严格遵守舞台演出规则。
4、妥善保管演出服装及道具,演出结束后三天内各部部长负责把道具和服装收回。演出服装和道具严禁擅自使用和外借,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5、按严格程序领取演出服装,做到衣帽不离本人,不得他人代为看管,用毕,立即归还。
6、未经团长批准,艺术团队员不得以本艺术团的名义参加各类活动及演出。凡违反者,团内将作严肃处理,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者交学校处理。
7、学生艺术团各部部长要尽职尽责,及时向学生艺术团指导老师反映本队的训练情况,及时落实团内的各项工作安排,并做好队员出勤和其它表现情况记录。
七、例会制度
1、艺术团每月定期召开各团(部)长以上干部会议,会议内容包括工作交流,讨论活动的开展,月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个月的工作计划,
并做好会议记录。
2、每学期召开总结会议,汇报本学期艺术团组织完成的各大小型活动及各团(部)参与的各种校内外演出活动,展示团队文化,总结本学期的工作,训练,并收集整理资料,做好会议记录和档案工作。
3、例会期间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为静音状态,不随便交头接耳,保持会场安静,确保会议正常有序进行。
八、奖惩制度
1、对艺术团成员实行年度考核。对于模范履行队员义务、遵守团内纪律、对艺术团做出突出贡献的队员,给予相应的奖励。
2、队员在每次训练之前和训练结束后应严格签名登记,登记情况为个人成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不得由他人代签、不得漏签、补签;若发现作假现象给予对内警告处分.
3、对于不履行队员义务、不积极参加训练,对本艺术团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队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除名。
九、考勤制度
1、因故不能参加例会、演出者,须事先向副团长以上人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生效,部长须做好记录,每学期请假超过三次者取消各项评优资格;
2、每学期凡有三次无故缺勤、三次早退或迟到等现象者予以队内通报批评,累计三次通批者,予以团内除名;
3、考勤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并签字备案,各部部长做好协助工作;
4、考勤工作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请假制度
1、因个人课程调整、实验及考试等不能正常参加训练者可以准假。
2、因身体不适、参加学习班培训、集体活动等原因不能参加训练者,个人出示相关证明可以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