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冀源化学有限公司甲醇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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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冀源化学有限公司甲醇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宁夏冀源化学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二月

宁夏冀源化学有限公司甲醇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811号

建设单位:宁夏冀源化学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二月

目录

1 项目背景 (1)

2 变更内容分析 (3)

2.1项目建设地点与规模 (3)

2.2项目主要变更内容与原环评批复内容对比 (3)

2.3主体工程变更内容分析 (7)

2.4公用工程变更内容分析 (11)

2.5总图布置变更情况 (21)

2.6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变更情况 (22)

2.7总投资及环保投资变更情况 (22)

2.8项目变更后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23)

2.9项目变更前后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比 (24)

3 污染治理措施变更情况 (26)

3.1原环评报告批复落实情况 (26)

3.2污染治理措施变更情况 (26)

3.3项目变更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35)

4 变更后环境影响 (36)

4.1变更后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36)

4.2变更后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38)

4.3变更后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39)

4.4变更后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39)

4.5变更后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39)

5 变更后环境风险分析 (40)

5.1风险识别 (40)

5.2源项分析 (43)

5.3泄漏事故影响分析 (47)

5.4风险防范措施 (51)

5.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54)

5.6风险评价结论 (54)

6 评价结论 (47)

6.1项目变更概况 (47)

6.2变更后的环境影响 (50)

6.3总结论 (52)

6.4建议 (52)

附图:

图2.1-1 项目所在位置行政区划图

图2.1-2 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图

图2.1-3 盐池县工业园区高沙窝功能区的位置

图2.5-1 项目变更后总平面布置图

附件:

附件一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附件二《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宁盐发改备案[2011]14号)

附件三《关于宁夏冀源化学有限公司甲醇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盐环林(环)发[2012]17号)

附件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附件五锅炉灰渣收购合同

1 项目背景

2011年6月27日,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宁盐发改备案[2011]14号),同意宁夏冀源化学有限公司在盐池县工业园区高沙窝功能区建设甲醇钠项目,生产能力为3万t/a液体甲醇钠和3000t/a 固体甲醇钠。

2012年2月13日盐池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以《关于宁夏冀源化学有限公司甲醇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盐环林(环)发[2012]17号)批复了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环评单位: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规定的内容在拟定地点建设。目前该项目已经建设完工。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为了确保生产运行更为稳定,在原有生产工艺上增加1台锅炉和1套冷却循环水系统备用,部分生产设备规格和容积发生了变化。项目15t/h的锅炉产生的废气原环评的治理措施为SJ-双击式脱硫除尘器,由于锅炉废气排放标准提升,导致废气排放不能达到现行标准,故将锅炉的治理措施改为水膜除尘+碱液脱硫。原环评的生产废水处理措施为A/O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由于原环评预测的水质较低,且废水最终可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中进行处理。项目建成后检测后的水质与原环评存在较大差异,且园区污水处理厂并未建设完成,导致现有厂区内的生产废水不能按照原环评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故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一座500.5m3的生产废水收集池,生产废水暂存于生产废水收集池中定期拉运至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

针对上述情况,为进一步论证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原环评批复不符情况及变更内容对环境的影响,宁夏冀源化学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正式委托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单位”)承担该公司“宁夏冀源化学有限公司甲醇钠项目”的环境影响变更报告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踏勘,在对有关资料充分研读的基础上,于近日编制完成《宁夏冀源化学有限公司甲醇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具体变更调整内容包括:

(1)原定建设的1×15t/h供热锅炉调整为2×15t/h供热锅炉(1用1备);

(2)原定建设的1×200t/h循环水系统变更为2×200t/h循环水系统(1用1备);

(3)15t/h的燃煤锅炉原定建设SJ-双击式脱硫除尘器变更为水膜除尘+碱液脱硫。

(4)原定建设的A/O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变更为500.5m3废水收集池定期拉运至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处理。

(5)其他内容变更。

2 变更内容分析

2.1 项目建设地点与规模

2.1.1 建设地点

宁夏冀源化学有限公司甲醇钠项目位于盐池县工业园区高沙窝功能区。本项目与原立项文件、原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建设地点一致,未发生变化。

项目所在区域行政区划图见图2.1-1,具体地理位置见图2.1-2,项目在盐池县工业园区高沙窝功能区的位置见图2.1-3。

2.1.2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变更情况

本项目建设规模与原立项文件、原环评报告及批复内容相比未发生变化:原立项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宁盐发改备案[2011]14号)中批复主要建设规模为3万t/a液体甲醇钠和3000t/a固体甲醇钠。

2.2 项目主要变更内容与原环评批复内容对比

宁夏冀源化学有限公司甲醇钠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原环评报告中的建设内容变化具体见表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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