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律师收费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辽宁省律师收费标准
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适用于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等10个市及其他们的市辖区,下面是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具体规定。
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4000元/件,上浮最高不超
过50%,下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4%一5%,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3%一4%;
(3)50万元至l 00万元部分(含1 00万元)为2%一3%;
(4)1 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1%一2%;
(5)500万元至1 000万元部分(含1 000万元)为0.5%一1%;
(6)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最高不超过0.5%,双方协商确定。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和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和代理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刑事案件
1、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基准收费标准为300元/次;
2、代理申诉和控告,基准收费标准为4000元/件;
3、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基准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含申请取保候审)4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4000元/件;
(3)审判(一审)阶段5000元,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二审按一审标准酌减。
上述收费标准上浮最高不超过50%,下浮不限。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基准收费标准为4000元/件,上浮不超过50%,下浮不限。
五、代理集团性犯罪和其它重大、复杂刑事诉讼案件
代理集团性犯罪和其它重大、复杂刑事诉讼案件,因难度高、地域跨度大等原因,可在不高于基准价5倍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六、关于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
上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外的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律师事务所根据本所情况自行制定收费标准,报当地物价和司法部门备案,并在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后实施收费。
小编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如需了解具体律师收费情况,可拨打律师电话进行咨询,也可咨询赢了网辽宁省律师
∙仲裁代理人 /fl/666263.html
∙军婚诉讼应由哪个法院管辖/fl/666262.html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fl/666261.html
∙仲裁与诉讼相比有哪些优点/fl/666260.html
∙劳动仲裁由谁来裁决 /fl/666259.html
∙法院调解指的是什么 /fl/666258.html ∙法庭规则 /fl/666257.html
∙二审诉讼中的新证据指的是什么/fl/666256.html
∙收到起诉书应该怎么处理/fl/666255.html
∙老年人被侵权起诉的诉讼费有哪些照顾/fl/666254.html
∙以奖券抵债,奖券中奖所得应归谁所有/fl/666253.html
∙当事人提供了担保后法院是否应该解除保全措施/fl/666252.html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fl/666251.html
∙我想要起诉,可是法院那么多,我该找哪个/fl/666250.html
∙视听资料的证据效力 /fl/666249.html ∙反诉 /fl/666248.html
∙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提交哪些材料/fl/666247.html
∙海事法院受理的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fl/666246.html
∙打医疗官司诉讼有技巧/fl/666245.html
∙对起诉的审查 /fl/666244.html
∙债务纠纷案件举证须知/fl/666243.html
∙几种常见纠纷案件的管辖/fl/666242.html
∙移送管辖 /fl/666241.html
∙债务人失踪的执行案件应怎样处理/fl/666240.html
∙哪些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fl/666239.html
∙双方均在外地,离婚应如何起诉/fl/666238.html
∙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发 /fl/666237.html
∙哪些案件适用于先予执行/fl/666236.html
∙公告送达指的是什么 /fl/666235.html ∙国际司法协助原则 /fl/666234.html
∙上诉状的书写方法 /fl/666233.html
∙不知是赃物而收购,损失谁负/fl/666232.html
∙买卖合同的诉讼如何确定管辖/fl/666231.html
∙起诉以后还可以撤回吗/fl/666230.html
∙法院决定不立案的,原告该怎么处理/fl/666229.html
∙裁判文书生效后,法院应主动强制执行/fl/666228.html
∙如何写答辩书 /fl/666227.html
∙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fl/666226.html
∙举证责任的分担 /fl/666225.html
∙怎样委托他人替自己打官司/fl/666224.html
∙送达的方式 /fl/666223.html
∙送达的效力 /fl/666222.html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能否受理和判决/fl/666221.html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应由哪个法院管辖/fl/666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