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生殖技术配置测算方法
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附件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n Vitro Fertilization and Embryo Transfer,IVF—ET)及其衍生技术和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AI)两大类。
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各类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须遵守本规范。
一、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规范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目前主要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配子或合子输卵管内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胚胎冻融、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等。
(一)基本要求1.机构设置条件(1)必须是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或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2)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机构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根据两个《办法》规定,由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或总后卫生部科技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核并报国家卫生部审批;(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必须同时持有卫生部批准证书和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机构必须设有妇产科和男科临床并具有妇产科住院开腹手术的技术和条件;(5)生殖医学机构由生殖医学临床(以下称临床)和体外受精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两部分组成;(6)机构必须具备选择性减胎技术;(7)机构必须具备胚胎冷冻、保存、复苏的技术和条件;(8)机构如同时设置人类精子库,不能设在同一科室,必须与生殖医学机构分开管理;(9)凡计划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必须由所在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规划、医疗需求予以初审,并上报卫生部批准筹建。
筹建完成后由卫生部组织专家进行预准入评审,试运行一年后再行正式准入评审;(10)实施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必须获得卫生部的批准证书。
专家共识:辅助生殖技术的关键质量控制指标

专家共识:辅助生殖技术的关键质量控制指标辅助生殖技术(ART)是一项关键的医疗技术,对于那些无法自然怀孕的夫妇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辅助生殖技术的成功和安全性,专家们达成了一致的看法,认为有几个关键的质量控制指标需要被重视。
1. 胚胎着床率胚胎着床率是衡量辅助生殖技术成功的重要指标之一。
它表示在移植胚胎后,胚胎能够成功着床并发育为妊娠的几率。
通过监测胚胎着床率,可以评估辅助生殖技术的效果,并确定任何潜在的问题。
2. 临床妊娠率临床妊娠率是另一个重要的质量控制指标。
它表示经过辅助生殖技术治疗后,患者成功怀孕的比例。
临床妊娠率可以帮助评估整个治疗过程的效果,并为患者提供更加准确的预期结果。
3. 多胎妊娠率多胎妊娠是辅助生殖技术中潜在的风险之一。
多胎妊娠对母亲和胎儿都带来了额外的健康风险。
因此,控制多胎妊娠率是一项重要的质量控制指标。
专家们一致认为,辅助生殖技术应该努力降低多胎妊娠的风险,以提高成功率和安全性。
4. 胚胎质量评估胚胎质量评估是辅助生殖技术中的关键环节。
通过评估胚胎的形态、发育和遗传学特征,可以选择最佳的胚胎进行移植,从而提高成功率。
专家们强调胚胎质量评估的重要性,并提倡使用先进的技术和标准化的评估方法。
5. 感染控制在辅助生殖技术中,感染控制是至关重要的。
感染可以对患者的健康和整个治疗过程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专家们强调在辅助生殖技术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感染的风险,包括消毒操作、无菌操作和严格的医疗器械管理。
结论以上所述的关键质量控制指标是专家们的共识,旨在提高辅助生殖技术的成功率和安全性。
通过充分关注这些指标,并采取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我们可以为那些需要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妇提供更好的治疗效果和健康保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得作为法律依据。
)。
卫生部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n Vitro Fertilization and Embryo Transfer,IVF-ET)及其衍生技术和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AI)两大类。
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各类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须遵守本规范。
一、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规范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目前主要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配子或合子输卵管内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胚胎冻融、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等。
(一)基本要求。
1、机构设置条件(1)必须是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或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2)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机构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根据两个《办法》规定,由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或总后卫生部科技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核并报国家卫生部审批;(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必须同时持有卫生部批准证书和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机构必须设有妇产科和男科临床并具有妇产科住院开腹手术的技术和条件;(5)生殖医学机构由生殖医学临床(以下称临床)和体外受精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两部分组成;(6)机构必须具备选择性减胎技术;(7)机构必须具备胚胎冷冻、保存、复苏的技术和条件;(8)机构如同时设置人类精子库,不能设在同一科室,必须与生殖医学机构分开管理;(9)凡计划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必须由所在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规划、医疗需求予以初审,并上报卫生部批准筹建。
筹建完成后由卫生部组织专家进行预准入评审,试运行一年后再行正式准入评审;(10)实施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必须获得卫生部的批准证书。
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n Vitro Fertilization and Embryo Transfer,IVF-ET)及其衍生技术和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AI)两大类。
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各类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须遵守本规范。
一、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规范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目前主要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配子或合子输卵管内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胚胎冻融、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等。
(一)基本要求。
1、机构设置条件(1)必须是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或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2)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机构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根据两个《办法》规定,由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或总后卫生部科技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核并报国家卫生部审批;(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必须同时持有卫生部批准证书和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机构必须设有妇产科和男科临床并具有妇产科住院开腹手术的技术和条件;(5)生殖医学机构由生殖医学临床(以下称临床)和体外受精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两部分组成;(6)机构必须具备选择性减胎技术;(7)机构必须具备胚胎冷冻、保存、复苏的技术和条件;(8)机构如同时设置人类精子库,不能设在同一科室,必须与生殖医学机构分开管理;(9)凡计划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必须由所在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规划、医疗需求予以初审,并上报卫生部批准筹建。
筹建完成后由卫生部组织专家进行预准入评审,试运行一年后再行正式准入评审;(10)实施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必须获得卫生部的批准证书。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测算参考方法

附件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测算参考方法一、夫精人工授精、供精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参照以下方案之一,测算2021-2025年开展夫精人工授精、供精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的辅助生殖机构数量。
测算结果为小数者,应四舍五入为整数。
方案一:按现有机构数测算。
各省(区、市)增设的辅助生殖机构数量不超过截至2020年底辅助生殖机构总数的15%。
现有机构数量少于10个的,可增设1个机构。
方案二:按常住人口数测算。
根据2018年各省(区、市)常住人口数进行测算,每230万-300万人口可设置1个机构。
方案三:按人口服务量比值法测算。
1.地区分类。
按照2018年百万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对各省(区、市)进行分类:A类省(区、市):百万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2000。
B类省(区、市):百万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1000~2000。
C类省(区、市):百万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1000。
2.测算参数。
测算参数包括:2018年本省(区、市)常住人口数;2018年本省(区、市)百万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2018年本省(区、市)所属地区类别(A类、B类、C类)辅助生殖机构平均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未来五年本省(区、市)所属地区类别(A类、B类、C类)百万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增量。
A类省(区、市)未来五年百万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增量最大不超过50;辅助生殖机构平均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北京市按照3000计算,上海市按照4000计算(根据2018年两地实际服务周期数)。
B类省(区、市)未来五年百万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增量最大不超过100;辅助生殖机构平均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按照2500计算。
C类省(区、市)未来五年百万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增量最大不超过200;辅助生殖机构平均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按照1800计算。
3.测算方法。
某省辅助生殖机构数量上限=常住人口数(百万)*(本省百万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未来五年增量)/所属地区类别辅助生殖机构平均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
辅助生殖技术配置测算方法

附件1
辅助生殖技术配置测算方法
一、夫精人工授精、供精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测算辅助生殖机构可采用以下方法之一:
(1)按常住人口数测算。
按照2013年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数进行测算,原则上每300万人口设置1个机构。
(2)按人口服务量比值法测算。
测算参数:2013年常住人口数量;2013年百万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2013年全国辅助生殖机构平均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
测算方法:
2020年某省(区、市)辅助生殖机构数量上限=2013年常住人口数(百万)*(2013年省(区、市)百万常住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未来五年增量)/2013全国辅助生殖机构平均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
2013年常住人口数和2013年百万常住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参考附件;百万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的未来5年增量最大不超过150;根据2014年全国基线调查数据,2013年全国辅助生殖机构平均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约为1764(除
外年体外受精服务周期大于10000的机构),测算时可按照1700进行计算。
二、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
新筹建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应当配置在具备产前诊断资质的三级综合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和三级妇产医院。
每省(区、市)的《配置规划》中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明确规划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的辅助生殖机构数量。
三、人类精子库
每省(区、市)设置人类精子库原则不超过1个。
直辖市和常住人口1亿以上的省份,在数据库信息共享前提下,可设置2个人类精子库。
人类精子库规划设置要严格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辅助生殖技术质控关键指标:专家共识研究

辅助生殖技术质控关键指标:专家共识研
究
研究背景
辅助生殖技术(ART)在不孕不育治疗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ART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质控成为确保其成功应用的
关键。
本研究旨在通过专家共识,确定辅助生殖技术质控的关键指标。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专家共识法,邀请了ART领域的知名专家参与。
专家们通过问卷调查和讨论会议的形式,就ART质控的关键指标
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讨论。
结果
通过专家共识,我们确定了以下辅助生殖技术质控的关键指标:
1. 受精率:评估体外受精(IVF)或胚胎移植后成功受精的比例。
2. 胚胎质量:评估胚胎的发育情况和形态特征,以确定其质量
和潜在成功率。
3. 受孕率:评估ART治疗后成功受孕的比例。
4. 流产率:评估ART治疗后流产的比例。
5. 早期妊娠率:评估ART治疗后早期妊娠的比例。
6. 活产率:评估ART治疗后成功分娩的比例。
结论
通过专家共识研究,我们确定了辅助生殖技术质控的关键指标,这些指标能够帮助医生和患者评估ART治疗的成功率和风险。
这
些指标的准确评估和监测对于提高ART的临床应用和治疗效果具
有重要意义。
卫生部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n Vitro Fertilization and Embryo Transfer,IVF-ET)及其衍生技术和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AI)两大类。
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各类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须遵守本规范。
一、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规范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目前主要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配子或合子输卵管内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胚胎冻融、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等。
(一)基本要求。
1、机构设置条件(1)必须是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或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2)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机构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根据两个《办法》规定,由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或总后卫生部科技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核并报国家卫生部审批;(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必须同时持有卫生部批准证书和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机构必须设有妇产科和男科临床并具有妇产科住院开腹手术的技术和条件;(5)生殖医学机构由生殖医学临床(以下称临床)和体外受精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两部分组成;(6)机构必须具备选择性减胎技术;(7)机构必须具备胚胎冷冻、保存、复苏的技术和条件;(8)机构如同时设置人类精子库,不能设在同一科室,必须与生殖医学机构分开管理;(9)凡计划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必须由所在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规划、医疗需求予以初审,并上报卫生部批准筹建。
筹建完成后由卫生部组织专家进行预准入评审,试运行一年后再行正式准入评审;(10)实施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必须获得卫生部的批准证书。
重庆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配置规划 (2015-2020年)

重庆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配置规划(2015-2020年)一、总则为保障本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安全、规范、有序应用,维护人民群众生殖健康,促进生殖医学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评审、审核和审批管理程序》《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审批的补充规定》及《国家卫生计生委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配置规划指导原则(2015版)》等系列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卫生发展规划、育龄人口数量、不孕症患者发病率和对周边地区辐射服务等情况,特制定本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配置规划(2015年-2020年)。
本规划是调控重庆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设置的指导性文件,规划范围为全市区域。
二、本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现状及需求(一)基本情况目前,本市获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共6家,分别是重医附一院、重医附二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人口计生研究院、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和万州区妇幼保健院。
其中市妇幼保健院开展夫精人工授精、供精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5项技术,重医附一院和重医附二院开展夫精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3项技术,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开展夫精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4项技术,市人口计生研究院和万州区妇幼保健院开展夫精人工授精1项技术。
获准试运行人类精子库的机构1家,为市人口计生研究院。
(二)服务能力随着群众需求量的逐步增加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不断成熟,本市辅助生殖技术机构取得了长足发展,年治疗周期、取卵周期和移植周期呈逐年上升趋势,机构平均年工作量增长明显。
全市辅助生殖技术机构的取卵周期从2009年的2018个周期增加到2014年的7886个周期,增长2.9倍,移植周期从2009年的1811个周期增加到2014年的6571个周期,增长2.6倍。
生殖辅助技术关键指标质控:专家共识篇

生殖辅助技术关键指标质控:专家共识篇简介本文档旨在总结生殖辅助技术关键指标的质控方法和专家共识。
通过对生殖辅助技术质量的控制,可以提高成功率,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关键指标生殖辅助技术的关键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卵巢功能评估:通过血液激素检测、内膜厚度测量等方法评估女性卵巢功能的情况,以确定适当的治疗方案。
2. 排卵诱导:使用药物或其他方法诱导排卵,确保卵子的正常释放和取得。
3. 卵子采集:在合适的时间和方式下,通过经或经腹壁穿刺等方式采集卵子,确保采集质量和数量的达标。
4. 质量评估:对男性进行常规检查,如密度、活力、形态等指标评估,以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5. 受精与胚胎培养:将卵子和进行体外受精,然后培养胚胎,直到胚胎发育到适当的阶段,以确保胚胎的质量和发育情况。
6. 胚胎移植:选择适当的胚胎进行移植到子宫内,确保胚胎的安全和成功率。
7. 孕期监测:对成功移植的胚胎进行孕期监测,包括血液激素检测、胚胎发育情况等,以确保妊娠的正常进行。
8. 结果评估:对生殖辅助技术的结果进行评估,包括妊娠率、流产率、出生率等指标,以评估治疗效果和改进方法。
质控方法为了保证生殖辅助技术的质量和成功率,需要采取以下质控方法:1. 根据相关指南和专家共识,建立标准操作流程(SOP),确保每个步骤的操作规范和一致性。
2.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设备的精确性和可靠性。
3. 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手册、记录表格等,用于记录和跟踪各项指标和操作过程。
4. 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评估,与其他实验室进行比对,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问题。
5. 进行持续的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与其他专家共享经验和最新研究成果。
6. 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以上质控方法是保证生殖辅助技术成功的关键措施,通过严格执行这些方法,可以提高治疗效果,减少风险,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参考文献:- 张三, 李四. 生殖辅助技术关键指标质控方法研究[J]. 生殖医学杂志, 20XX, XX(X): XX-XX.- 王五, 赵六. 生殖辅助技术的质量控制与管理[J]. 临床实验医学杂志, 20XX, XX(X): XX-XX.。
精子质量评估与辅助生殖技术

精子质量评估与辅助生殖技术第一章:引言辅助生殖技术已经成为无法自然怀孕夫妻的一种可行选择,其成功与否主要依赖于精子质量。
精子质量评估则对于准确判定精子的受精能力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精子质量评估的重要性,并介绍几种常用的辅助生殖技术。
第二章:精子质量的评估方法A. 精液分析精液分析是最常用也是最基本的精子质量评估方法。
它包括检测精子的数量、浓度、活力、形态和粘稠度等指标。
通过利用显微镜观察和计算器的计数功能,可以获得这些数据。
精液分析可以评估男性生殖健康状况,并帮助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辅助生殖技术。
B. 精子形态评估精子的形态评估是通过观察精子的头部、颈部和尾部的形状和结构来评估其质量。
例如,正常形状的精子头部应具有对称性、光滑的轮廓和清晰的颈部连接。
形态异常的精子可能会降低受精能力。
C. 精子运动能力评估精子的运动能力评估也是评估精子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通常使用显微镜观察精子运动的方式。
良好的运动能力是指精子的快速前进而无顺时针或逆时针旋转。
运动能力差的精子可能会影响受精能力。
D. DNA碎片化检测DNA碎片化检测可以评估精子DNA损伤的程度。
这种损伤可能会影响精子受精能力和胚胎发育。
常用的检测方法包括草酸绿试验、单细胞凝胶电泳和TUNEL(尿嘧啶DNA末端标记)检测。
第三章:辅助生殖技术A. 体外受精(IVF)体外受精是将卵子和精子结合在体外培养皿中,然后将受精卵移植到母体子宫内的方法。
这种技术常被用于治疗男性不育、女性输卵管阻塞等情况。
精子质量评估在体外受精的成功率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B.单精子注射(ICSI)单精子注射是一种在体外受精过程中,将单个精子直接注射到卵子中的技术。
这种技术在精子质量较差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实现受精。
通过ICSI,甚至可以选取质量最好的精子,从而提高胚胎发育和受孕率。
C. 冷冻精子冷冻精子技术可以使精子在超低温下保存,以备以后使用。
通过冷冻精子技术,精子可以在多年的时间内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专家共识:辅助生殖技术的关键质量控制指标

专家共识:辅助生殖技术的关键质量控制
指标
辅助生殖技术(ART)是一种帮助不孕症患者实现生育的方法。
为了确保辅助生殖技术的成功率和安全性,专家们一致认为需要制
定关键的质量控制指标。
以下是一些被认为是关键的质量控制指标:
1. 受孕率:受孕率是衡量辅助生殖技术成功的重要指标。
它可
以通过统计每个周期内成功受孕的患者数量来计算。
2. 临床妊娠率:临床妊娠率是指成功进行胚胎移植后出现临床
妊娠的患者比例。
这是衡量辅助生殖技术效果的关键指标。
3. 多胎妊娠率:多胎妊娠是辅助生殖技术的一个副作用,可能
增加孕妇和胎儿的风险。
因此,控制多胎妊娠率是重要的质量控制
指标之一。
4. 早期流产率:早期流产率是指在妊娠早期(通常是胚胎移植
后的前12周)发生的流产比例。
辅助生殖技术应该尽量减少早期
流产的发生。
5. 并发症率:辅助生殖技术可能导致一些并发症,如卵巢过度
刺激综合征(OHSS)等。
降低并发症率是确保辅助生殖技术安全
性的关键指标。
6. 胚胎质量:胚胎质量是指在体外受精过程中形成的胚胎的质量。
良好的胚胎质量通常与辅助生殖技术成功相关。
7. 冷冻胚胎成功率:冷冻胚胎的成功率是指在冷冻胚胎移植后
实现临床妊娠的患者比例。
这是评估冷冻胚胎保留质量的重要指标。
总之,以上列举的指标是专家们认为在辅助生殖技术中关键的
质量控制指标。
通过监测和改善这些指标,可以提高辅助生殖技术
的成功率和安全性,为不孕症患者实现生育梦想提供更好的支持。
辅助生殖技术及护理

人工授精
(6)除司法机关出具公函或相关当事人具有充分理由同意查阅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谢绝 查阅供、受精者双方的档案;确因工作需要及其他特殊原因非得查阅档案时,则必须经授精机构负 责人批准,并隐去供受者双方的社会身份资料。 (7)人工授精必须具备完善、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手册并切实付诸实施。 (8)机构必须按期对人工授精的情况进行自查,按要求向卫生行政审批部门提供必要的资料及年 度报告。
人工授精
3.主要技术步骤 (1)促排卵或预测自然排卵的规律:排卵障碍者用药促排卵治疗。预测排卵方法:①B型超声监 测卵泡;②月经周期史;③基础体温测定;④宫颈黏液;⑤激素测定E2、LH。 (2)选择AI时间:当优势卵泡直径达到16~20mm,LH水平上升到大于基础值2倍以上,可以在 24~48小时后行人工授精。 (3)收集及处理精液:取精前,禁欲3~7天,用自慰法采集精液,盛于干燥、清洁、无菌的玻璃 器皿中,精液作常规检查及洗涤分离处理。 (4)方法:病人取膀胱截石位,略抬高臀部,妇科检查确定子宫位置,用阴道窥器暴露宫颈,然 后用专用人工授精管吸取精液0.3~0.5ml,通过插入宫腔的导管注入宫腔内授精。 (5)人工授精后可用药物进行黄体支持,授精后14~16天诊断生化妊娠,5周B超确认临床妊娠。 (6)多胎妊娠必须到具有选择性减胎术条件的机构行选择性减胎术。
体外受精-胚胎移植
2.禁忌证 (1)男女任何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患、泌尿生殖系统急性感染、性传播疾病。 (2)患有《母婴保健法》规定的不宜生育的、目前无法进行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的遗传性疾病。 (3)任何一方具有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 (4)任何一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 (5)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
辅助生殖技术临床关键指标质控专家共识

辅助生殖技术临床关键指标质控专家共识背景辅助生殖技术(ART)涉及复杂多环节的临床和实验室操作过程,临床患者病因和病情也多样化,需要有效的临床数据指标衡量和保证临床治疗的质量。
近年来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创新,临床处理和胚胎培养呈现多样化的演变和发展趋势。
对辅助生殖过程采用全面质量管理(TQM),采用标准化的质量管理工具,对人员、设备、材料、环境和制度进行标准化控制,是提高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水平,促进技术发展的重要措施。
通过实行质量、风险、流程的管理,达到质量的控制、保证和最终改善,实现最优化的治疗结局。
本文从临床角度出发,结合国内生殖中心现状,通过对辅助生殖技术临床的关键指标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将质量控制目标分解为可操作的工作目标。
根据临床定量数据质量控制在辅助生殖领域的应用经验,经过专家们的深入交流讨论,达成本共识,并对生殖中心临床数据质控提供分析路径。
方法本专家共识的设计与制订步骤参考2014年发布的《世界卫生组织指南制订手册》,及2016年中华医学会发布的《CSRM指南共识的制定规范(2016)》,结合我国的具体临床实践,参考国内外相关规定及医学研究结果,对目前学术界公认的临床数据分析和评估方法进行归纳总结,并征求相关学科专家意见,经过讨论达成专家共识。
01共识发起和支持单位按照中华医学会共识制订要求,本共识由中华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发起,临床学组组织和撰写。
02共识注册与计划书撰写专家共识已在实践指南注册平台(GlobalPrac-ticeGuidelinesRegistryPlatform,http:∥)国内版进行注册(注册号:IPGRP-2017CN039),读者可联系该注册平台索要计划书。
03共识范围该专家共识拟定题目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临床数据质控专家共识”。
该共识适用于从事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
共识的使用人群为从事生殖医学的医务工作者(包括临床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师)。
共识的目标人群为接受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女性。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附件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包括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AI)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n Vitro Fertilization and Embryo Transfer ,IVF—ET)及其衍生技术两大类。
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须遵守本规范。
一、人工授精技术规范人工授精根据精子来源分为丈夫精液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Husband Semen,AIH)和供精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Donor Semen ,AID)。
根据授精部位分为阴道内人工授精(Intravaginal Insemination,IVI)、宫颈内人工授精(Intracervical Insemination,ICI)宫腔内人工授精(Intrauterine Insemination,IUI)和输卵管内人工授精(Intrambal Insemination,ITI)等。
(一)基本要求1、机构设置条件(1)必须是具有执业许可证的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2)实施供精人工授精必须获得卫生部的批准证书,实施丈夫精液人工授精必须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证书;(3)实施供精人工授精,必须同获得《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的人类精于库签有供精协议;(4)具备法律或主管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2、人员要求(1)最少具有从事生殖医学专业的医师2名,实验室工作人员2名,护士1名,且均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2)从业医师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临床妇产科和生殖内分泌理论及实践经验,具备妇科超声经验。
负责人须具备副高及其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
实验室工作人员具有精液分析和精子处理能力.护士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3、场所要求场所包含候诊室、诊室、检查室、B超室、人工授精实验室、授精室和其他辅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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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辅助生殖技术配置测算方法
一、夫精人工授精、供精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测算辅助生殖机构可采用以下方法之一:
(1)按常住人口数测算。
按照2013年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数进行测算,原则上每300万人口设置1个机构。
(2)按人口服务量比值法测算。
测算参数:2013年常住人口数量;2013年百万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2013年全国辅助生殖机构平均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
测算方法:
2020年某省(区、市)辅助生殖机构数量上限=2013年常住人口数(百万)*(2013年省(区、市)百万常住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未来五年增量)/2013全国辅助生殖机构平均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
2013年常住人口数和2013年百万常住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参考附件;百万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的未来5年增量最大不超过150;根据2014年全国基线调查数据,2013年全国辅助生殖机构平均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约为1764(除
外年体外受精服务周期大于10000的机构),测算时可按照1700进行计算。
二、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
新筹建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应当配置在具备产前诊断资质的三级综合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和三级妇产医院。
每省(区、市)的《配置规划》中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明确规划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的辅助生殖机构数量。
三、人类精子库
每省(区、市)设置人类精子库原则不超过1个。
直辖市和常住人口1亿以上的省份,在数据库信息共享前提下,可设置2个人类精子库。
人类精子库规划设置要严格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