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审查逮捕意见书3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年审查逮捕意见书3篇

Review of arrest opinion in 2020

编订:JinTai College

2020年审查逮捕意见书3篇

前言:意见是人们对事物所产生的看法或想法,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

级机关部署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

文体。本文档根据意见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

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20xx 审查逮捕意见书范文

2、篇章2:20xx 审查逮捕意见书范文

3、篇章3:20xx 审查逮捕意见书范文

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是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最重

要的办案文书之一。下面小泰给大家带来20xx 审查逮捕意见书,仅供参考!

篇章1:20xx 审查逮捕意见书范文

南粤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东检捕审〔20xx〕00号本院20xx年2月23日收到南粤市公安局东湖

分局东公刑提捕字(20xx)226号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刚、张小明、刘小严涉嫌敲诈勒索罪、张小明涉嫌故意伤害罪、

刘建平涉嫌窝藏、包庇罪的文书及案卷材料、证据后,承办人助理检察员张小玲审阅了案卷,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核实了有关证据,现依法对本案审查完毕。

一、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一)犯罪嫌疑人张小明,曾用名:无,绰号:无,男,21岁,1992年11月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固定工作,住南粤市东湖区沿湖路123号。20xx年1月23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东湖区看守所。父亲,张国成,母亲李秀梅。1998

年-20xx年再沿湖路小学;20xx年-20xx年再xxx中学;20xx年至今在家没固定工作,有时帮人打工。前科:20xx年8月因

犯盗窃罪被东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二)犯罪嫌疑人李刚,曾用名:无,绰号:无,男,24岁,1989年4月1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个体户,住南

粤市东湖区柳村路158-23号。20xx年2月11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南粤市监管医院家庭情况不详;1995年-20xx年沿湖

路小学;20xx年-20xx年xxx中学;20xx年至20xx年外出打

工;20xx年至今开士多店。严重疾病:20xx年1月23日晚脾

破裂,南粤市监管医院证明其不适合羁押。

(三)犯罪嫌疑人刘小严,曾用名:无,绰号:无,男,1997年1月15日出生(未成年),汉族,初中文化,南粤市

职业学校学生,住南粤市秀亭区杨树村五组。20xx年1月26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东湖区看守所。父亲刘建平,南粤市外机械修造厂工人;母亲,李菊,在家务农;大哥刘忠严,外出打工。20xx年-20xx年在十四路小学;20xx年-20xx年在xxx 中学;20xx年9月至今在南粤市职业学校读书。20xx年5月被学校处分留校察看一年。

(四)犯罪嫌疑人刘建平,曾用名:无,绰号:无,男,45岁,1968年4月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南粤市机械修造厂工人,住南粤市秀亭区杨树村五组。20xx年1月26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东湖区看守所。妻子李菊,43岁,在家;大儿子刘忠严,19岁,外出打工;小儿子刘小严,16岁,在南粤市职业学校读书。1975年至1982年读书,1985年至今在南粤市机械修造厂当工人。

二、发案、立案、破案经过犯罪嫌疑人李刚、张小明、刘小严涉嫌敲诈勒索罪、张小明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由胡广明、王大宝于20xx年1月22日报案至公安机关,受理后经审查,于20xx年1月23日立案侦查,后分别于20xx年1月22日、1月25日、2月11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张小明、刘小严、李刚,三人涉嫌犯罪的事实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鉴定意见等证据证明,该案据此告破。犯罪嫌疑人

刘建平涉嫌窝藏、包庇罪一案,由侦查员再侦查李刚、张小明、刘小严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一案过程中,于

20xx年1月25日发现,经审查,于20xx年1月25日立案,

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机关指控的案件事实供认不讳,且有刘小严的供述等证据佐证,该案据此告破。

三、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证据

(一)侦查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20xx年1月22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李刚发现其妻子张晓丽到南粤市恒丰宾馆办理入住手续后与一名男“网友”在一起,即打电话给朋友张小明,张小明叫上刘小严,一起赶到恒丰宾馆门口。三人见面经预谋后,一起闯入张晓丽入住的房间内,对王大宝进行殴打,经鉴定,王大宝的伤情为轻微伤。李刚则提出王大宝拿出十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后经商谈确定王大宝补偿八万元给李刚。李刚让王大宝即打电话先筹三万元现金,并强迫王大宝当场写下五万元的欠条。

篇章2:20xx 审查逮捕意见书范文【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侦查机关名称):

你×××(侦查机关简称和文号)号提请批准逮捕书移

送的犯罪嫌疑人×××(姓名)涉嫌×××(案由)一案,本院经审查认为:

你×(侦查机关简称)提请批准逮捕书未列明的犯罪嫌疑人……(写明需要追捕的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年龄),有证据证明有下列犯罪事实:……(围绕犯罪构成及情节写明需要追捕的人实施的犯罪事实,之后写明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上列犯罪嫌疑人××x(姓名)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全国人大会有关决定)第x条的规定,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应立即依法逮捕。请你×(侦查机关简称)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本院审查批准逮捕。

年月日

(院印)

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过程中,发现应当逮捕而侦查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建议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时使用。

二、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提请批准逮捕的侦查机关,一份附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