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2021年乡镇农机械管理站工作计划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年乡镇农机械管理站工作计划

桂阳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开展“全民卫生日”和“三清一化”活动实施方案

为打造宜居、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按照《中共桂阳县委办、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开展“全民卫生日”和“三清一化”活动的通知》精神(桂办字[xx]94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桂阳县农机局开展“全民卫生日”和“三清一化”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顾问:刘永忠

组长:李晓兵

副组长:雷太生、刘纯一、陈建军、肖建生

成员:徐胜剑、刘强、刘海聪、刘飞、卢海平、肖嗣文、陈亚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强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活动时间

“全民卫生日”活动时间定为每周五下午,主要是清扫庭院和搞好办公区卫生。

“三清一化”活动时间定为每月末周五下午,各责任小组对规定的责任路段进行清扫、清理,清洗路面及人行道,清除垃圾杂物,清洗责任区域内的电话亭、书报亭、广告牌、

候车亭、交通护拦、绿化带、路沿石等市政公用设施。

三、人员分工及安排

为加强人员管理,按时参加卫生活动,将本局工作人员分为三个小组。第一组:雷太生、刘纯一、肖嗣文、李荣峰、雷渊平、邓秋湘、王彬、袁寿群、罗晓青、谭江华、朱亚芳、汪小兵、李开新、胡桂秀

第二组:陈建军、刘强、吴华兰、颜复江、何艳斐、何春林、刘海聪、张琳、徐胜剑、卢桂珍、黄运德、廖荣国、

第三组:肖建生、刘飞、雷曙光、卢海平、李波、何小英、王卫英、曹艳、欧阳义文、朱建龙、魏志孝、王健、彭秋菊

四、工作措施

1、各组人员在小组组长带领下,认真完成各项分配的卫生任务,无故不参加劳动的由小组组长报办公室登记,作为年终考核评分的依据,每少一次扣5分。

2、无故不参加卫生活动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3、无故不参加卫生活动,每少一次扣发30元,由办公室把名单报财务室落实。

xx年12月20日篇二:《英买力镇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英买力镇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每年与各村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定期检查各村农机安全管理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履行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和农机监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二条英买力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一)全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由镇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负总

责,各成员分工负责,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每项任务、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有人负责、有人落实。

(二)每季适时对各村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责令限期完成整改,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组织全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全年组织二次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督促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杜绝安全工作走过场不扎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

第三条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各村委会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开展农机安全宣传;要求各村每年组织两次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开展农机事故典型案例分析教育,播放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片;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每半年到中小学上农机安全教育课一次;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给广大农机手和群众看一部农机安全(交通安全)警示片;向每个村送一套“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手送一本“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经常深入村、田间、场院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农机应急管理科普常识等宣传教育。

第四条农机安全检查制度

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经常组织农机行政执法人员深入乡镇、村、田间、场院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排查农机事故隐患,并动员督促机手及时办理农业机械入户登记、按时参加年检、购买强险与参加驾驶培训、

安全学习等。根据农业生产季节特点以及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重要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根据农机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加强与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的配合,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具的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牌证、外挂、违法载人载客、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利用农业生产农时特点,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月、创建“平安农机”等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深入乡镇、村、田间、场院,开展农机维修、维护保养等技术咨询服务。

第五条农业机械注册登记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以及有关拖拉机运行安全的技术标准。

(二)严格按照工作规范、程序、标准核发牌证,杜绝为不符合标准的拖拉机发放牌照,做到“两不准一严禁”,即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不准办证上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办证上牌,严禁异地上牌。

(三)建立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落实岗位职责,做到持证上岗。承办人对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送审核人核实,审核人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承办人、审核人共同在《表》页脚签字,经监理所(站)负责领导签字,送镇农机监理所审核后,核发牌证。(四)符合条件的要按时核发牌证,材料不齐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条件的要告知理由。

(五)按省物价局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规费,不得乱收费。

第六条农业机械检验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xx)和农业部43号令《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

(二)严格按照工作规范、技术、标准检验,杜绝违规检验、杜绝违规发检验合格标志。

(三)检验工作须由检验员执行,不具备检验资格的人员不得执行检验工作。

(四)建立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建立对拖拉机安全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落实岗位职责,做到持证上岗。主办检验员检验后认定符合技术条件、标准的、由副检验员核实结果,经2名检验员检验符合技术条件、标准的,由2名检验员共同在《拖拉机检验申请表》上签字,经监理所(站)负责领导签字后,核发检验标志。

(五)符合条件的要按时核发检验标志;材料不齐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条件的要告知理由,并告知经维修后再检。

(六)按省物价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收费,不得乱收费。

(七)对因检验把关不严,导致发生特大事故的,按《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暂行规定》查处。

第七条农业机械驾驶人考试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农业部42号令《拖拉机驾驶证申领规定》、《拖拉机驾驶证业务规范》。

(二)严格按照工作规范、程序审核驾驶申请人;严格按照工作规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