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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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落实分级诊疗工作,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有序就医新格局,逐步实现全市医疗资源的高效利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7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及省深化医改总体部署,立足我市实际,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试点先行、稳妥推进;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坚持因地制宜,分级诊疗制度与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政策导向,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效能;坚持中西医并重,遵循中医发展规律,促进中西医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X年,在X区、X县开展试点,其他县区结合自身
实际探索开展;X—X年,完善政策措施,全市所有县区全面开展分级诊疗;X年,基本建立符合市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实施分级诊疗。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合理调控医疗资源配置。各县(区)要依据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以及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宜、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分级分工、运行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各县(区)要至少建好一所公立综合医院、一所公立中医医院、一所保健院。按照有序发展增量、合理调整存量的原则,统筹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增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并为亚急性患者和术后恢复期患者提供治疗和护理服务。大力发展儿童、精神、传染和中西医结合等资源紧缺的专科医疗机构。完善接续性医疗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鼓励部分一、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转型为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为慢性病、老年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接续性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与二级以上医院、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等协同服务,为慢性病、老年病等患者提供各类护理和家庭病床等服务。
2.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中医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同时,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县级医院(中医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健康管理等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中西医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3.科学调控公立医院规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和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严格控制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公立医院规模扩张。“十三五”期内,原则上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不得扩张单体规模,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留足空间。三级医院要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提升急危重症的医疗救治能力,同时分流慢性病患者,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运行效率。三级中医医院要逐步限制普通门诊增长幅度,加强专科和门诊综合诊疗服务,逐步改善住院病人结构。
(二)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各县(区)要优先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善基础设施和设备装备条件,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全科医学学科建设,三级医院要承担全科医生培养任务,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创造条件。到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
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与其功能、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外科手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中医特色诊疗区(中医堂、馆)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普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防治和疾病康复中的作用。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到基层开办医养结合结构,提升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的能力。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包括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和数量,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满足患者需求。到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之比分别达到100%、100%、85%、7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30%。
2.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全面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X政办〔X〕161号),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采取引进培养、在职培训和
帮扶支援3种基本途径,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培养一批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的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建立选才、X、留才的人才工作机制。
充分利用好我市三级医院全科医生培训基地、X理工学院、X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卫生资源优势,立足基层医生“本土化”,采用定向培养、在职学习等方式,加大对基层卫生人才知识更新和学历教育,建立适合我市农村基层卫生人才专门培养渠道。根据农村在职卫生人员和在岗乡村医生的教育需求,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农村卫生人员分阶段完成学业。
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逐步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过渡。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建设和管理,规范培养内容和方法,提高全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X年底,每万名城乡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
3.巩固完善基层机构运行新机制。统筹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分配机制和补偿机制,完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分配机制,逐步扩大绩效工资总量,不断优化绩效工资结构,落实好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津补贴政策,加大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人员的倾